希伯來書簡介

零、背景

一、作者:不詳

(一)亞歷山大教父格利免認為這是保羅所寫,由路加譯成希臘文。

(二)有人建議巴拿巴是作者,因為他是利未人,而本書許多題材都是利未人有興趣的東西。

(三)有人建議是百基拉,因為作者是女性,所以姓名沒有被流傳下來。不過11:32的「細說SNG01334」原文型態為單數陽性分詞,表明作者是男性。

(四)作者不是撒都該人或撒瑪利亞人,因為作者接受詩篇和摩西五經一樣都是聖經的一部份。

(五)作者不是耶穌傳道工作的目擊者,而是由一些目擊者那裡領受福音的2:3

二、寫作日期

(一)信中沒有提及耶路撒冷被佔領和聖殿被毀的事(西元七十年),且多次提到聖殿獻祭等禮儀,所用動詞均為現在式5:1-3;7:27;8:3-5,所以著作時間應該在此之前。

(二)革利免一書36:1-6多次引用希伯來書第一章,革利免一書一般認為是西元95年寫成,本書著作年代應該早於西元95年。

(三)2:3說「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所以時間應該不會早於西元50年以前。

(四)13:23說「提摩太已經釋放了」,顯然當時提摩太還活著,我們目前無法確定提摩太何時死亡,但最晚應該不會超過西元90-100年。

(五)綜合上述的論點,本書寫作時間大約是寫於西元六十六至七十年間。

三、寫作地點:#13:23-24|看起來是在義大利以外的地方寫成的。

四、收信人

(一)一群在散居在海外的猶太基督徒,很可能就是在羅馬的猶太基督徒。

(二)本書引用舊約大致上都是取自七十士譯本的經文,很可能顯示收信人是習慣用希臘文的。

(三)最古老的手抄本都有「致希伯來人書」,此為收信人是猶太基督徒的力證。

(四)收信人是第二代基督徒,福音是由聽見的人傳給他們的2:3

(五)收信人已經處於信心的危機之中,有「隨流失去」的危險。讀者可能有「返回猶太教」的試探,失去基督信仰的獨特性。

五、目的:鼓勵受逼迫的收信者在基督信仰上能夠堅定,不要回到猶太教信仰。

六、體裁:本書不採用一般的信件格式來書寫(雖然以書信的方式結束),而比較像一篇講章。

七、特點

(一)強調基督是上帝最後以及完全的啟示,並成就了舊約的獻祭制度所無法完成的贖罪之工。

(二)使用了許多「超越SNG02909」(更美)來形容基督的優越性,此字在本書中出現十三次。

(三)作者認為舊約許多禮儀和人物所預表的正是基督,他成全了上帝歷代以來所預備的計畫。

(四)作者在本書加入五處警戒性的經文,以逐步加強的語氣來警告讀者不要離棄基督真道。

(五)作者基本上以三個重點來論述:基督的超越性、基督是神子民的大祭司、基督完成了舊約獻祭制度所無法完成的救贖工作。

(六)本書引用舊約大致上都是取自七十士譯本的經文。

(七)本書中有150個詞彙僅出現於此書卷,另有92個詞彙僅在希伯來書之外的書卷出現過一次。

(八)本書引用舊約聖經次數相當多,不但直接引用三十九次,而且每一章都有引用,所以要了解本書需要熟悉舊約。

八、解經的思考:我們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

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來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達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解經法。希伯來書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也必須藉助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來瞭解作者要表達的含意,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自己既有的觀念的佐證。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而不是作者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時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法」什麼是「表達出來的思想」,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效法的權威,這是解經者應該盡心力的地方。

☆參考資料

1.馮蔭坤著,希伯來書(卷上、卷下),天道書樓出版。

2.馬有藻著,猶太人的福音-希伯來書詮釋,基道書樓出版。

3.莫里昂著、洪雪良、胡雪儀合譯,希伯來書研經導讀,天道書樓出版。

4.黃彼得著,希伯來書教義釋經-認識無比的基督,東南亞聖道神學院出版。

5.新漢語譯本注釋版,漢語聖經協會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