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門書簡介
零、背景
一、收信人:腓利門
(一)腓利門是歌羅西人西 4:9,可能是保羅在以弗所帶領信基督的。
(二)腓利門是一個富有的人,他擁有奴隸,而且住處寬敞,可以供教會聚會。
二、作者:保羅,傳統上認為新約書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寫。
(一)旅行傳道共寫「帖前後」、「加」、「林前後」、「羅」。
(二)監獄中寫了「弗」、「西」、「門」、「腓」。
(三)囚禁後亦寫「提前後」、「多」。
(四)大部分學者認為「加拉太書」、「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腓立比書」、「帖撒羅尼迦前書」、「腓利門書」一定是保羅寫的,其他的或許還有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五)「加拉太書」、「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被稱為保羅的「主要書信」。
(六)保羅大約西元32年信耶穌,46年展開第一次宣道旅行。
(七)保羅有深厚的猶太背景加 1:14;徒 22:3,「掃羅」應該是他的希伯來名字。且因為他生於大數,也應該受過良好的希臘教育,能有效地運用希臘哲士使用的辯論體裁羅 3:1-8。
三、寫作動機:腓利門的奴隸阿尼西母可能偷了腓利門的錢而遠走高飛
門 1:15-16;18-19,到了保羅被囚禁的城市(可能是羅馬、以弗所或該撒利亞),在那裡與保羅接觸後真心悔改,相信基督,並且盡力的服事保羅。保羅勸阿尼西母回主人腓利門那裡去,就寫信讓阿尼西母帶去給腓利門,希望腓利門可以饒恕阿尼西母,並將之當成弟兄來對待。
四、寫作時間與地點:應該與歌羅西書一樣。
(一)地點:一般認為可能是羅馬、以弗所、該撒利亞三個地方之一,而大部分學者認為羅馬最為可能。
(二)時間:保羅在羅馬坐牢的時間大約是西元60-62年,而4:10中提到馬可不久要去探望歌羅西,而他自己也希望在獲釋後親自去探望歌羅西教會,因此這封信應該是在坐牢末期寫的,且有文獻顯示西元61到62年間歌羅西發生大地震,此後各種文獻就沒此城的詳細紀錄,因此保羅寫信時間很可能在地震之前,大約是在西元61年左右。如果是寫於以弗所,則是西元五十年代中期,但此說較不可能。
五、特點
(一)本書是保羅書信中最短的一封信,原文只有335個字,25節。
(二)本書沒有教義的深入探討,而且是一封私人的信件,但卻描繪出基督徒的品格與友愛的模範。
(三)最近找到一些文獻,是關於奴隸或自由人(獲得自由的奴隸)與主人關係破裂後,透過辯護士幫忙重新與主人恢復關係,這類的文獻與腓利門書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因此有學者認為此書信是保羅為阿尼西母實行辯護士工作的文件。
(四)腓利門書與歌羅西書關係密切,問安名單幾乎一致,阿尼西母也在歌羅西書中提及。
(五)本書沒有提及教義、辯論或倫理教導,是很特殊的新約正典。
六、希臘羅馬的奴隸制度
(一)奴隸可分為產業奴隸與家奴,前者多半是戰俘與罪犯,幾乎不可能重獲自由,家奴就比較有可能獲得自由。
(二)羅馬法律規定任何人遇到逃跑的奴隸,必須在二十天內舉報。
(三)重獲自由的奴隸稱為「自由人」,在法律上是自由了,但是在經濟與社會方面,還是要仰賴過去的主人,繼續服事他。如果沒有前主人的保護,自由人可能會處於更不安全的狀況中,畢竟奴隸制度不單只是法律問題,也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文化,這也說明保羅為何沒有直接提出讓阿尼西母自由的請求。
(四)保羅是羅馬公民,被拘禁的時候只是寬鬆的管束徒 28:30-31,但奴隸如果被囚禁,則一定是嚴厲的管束,因此阿尼西母與保羅不可能是一起被囚禁的獄友。
(五)保羅在本書信中沒有對當時的奴隸制度表示意見,或者說奴隸制度不是本書關注的焦點,因此並不適合用這一卷書來說基督教信仰支持或反對奴隸制度。
※重要參考資料:
1.詹正義、潘秋松博士編輯,「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八─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美國活泉出版社出版。
2.馮國泰著、胡啟芬、馮越明譯,「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天道出版社出版。
3.石清州著,「中文聖經註釋第三十八卷-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
4.賴特著、賀安慈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歌羅西書、腓利門書」,校園出版社出版。
5.馮蔭坤着,「歌羅西書、腓利門書註釋」,明道社。
6.大衛加蘭着,高孟靜安、黎桀承譯,「國際釋經應用系列-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和語聖經協會。
7.鮑維均着,曾景恒譯,「歌羅西書與腓利門書釋讀」,天道出版社。
8.穆爾着,林秀娟譯,「麥種聖經註釋-歌羅西書與腓利門書」,美國麥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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