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第 2 章

肆、闡述(2:1-3:13

一、得救的經歷(2:1-10

(一)以前的景況:死在過犯罪惡之中。2:1-3

●原文無「叫你們活過來」。

●「過犯」:原文意為「誤入歧途」。

●「罪惡」:原文為「矢不中的」。

1.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2:2

●「其中」:前面所提過犯罪惡之中。

2.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 2:2

●「今世」:直譯為「今世的今生」,即以無神之今世為特徵的今生。一般譯為「風俗」。

3.行事為人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靈。2:2

●「空中」:指當時人觀念中諸靈居住的空中國度,而撒旦則是諸靈的首領。

4.我們在悖逆之子中間行事放縱肉體的私慾。 2:3

●在他們中間「行事」:此「行事」和合本沒有翻出。

●「在他們中間」:原文顯示「我們」的屬性與「背逆之子」相一致。

●「私慾」:指強烈的欲望(不是單指性慾)。

5.我們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2:3
6.是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2:3

●「本為」:直譯為「按著本性說」。

(二)得救的原因:神有豐富的憐憫,神愛我們的大愛。2:4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直譯為「神是在憐憫上豐富的神」。

●「憐憫」:見人在困苦之中給予情感上的同情,及實質上的解除。

●「愛....的大愛」:因祂「愛過」我們的大愛。

(三)得救之後: 2:5-6

1.上帝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得救是本乎恩)。

●「本乎恩」:原文是「憑藉著恩典」。

2.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四)上帝拯救的目的: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顯給後來的世代看。2: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顯明」:直譯為「為要將他恩典之豐富的極至顯明出來」。

●整段另可譯為「好叫上帝在後來的世世代代,在基督耶穌裡,藉著恩慈,向我們顯明祂恩典豐富的極至」。

(五)得救的基礎:2:8-9

●本節開頭有一「因為」和合本未譯。

1.本乎恩
2.因著信
3.是神所賜的
(1)不是出於自己
(2)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2:9

●原文的詞性顯示這裡所討論的不是「恩典」或「信心」,乃是指救恩的整個事件。

(六)結論:我們是上帝的工作(在耶穌裡作成),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預備叫我們行的)2:10

●「叫我們行的」:直譯為「叫我們行在其中」。

二、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裡合一(2:11-22

(一)外邦(非猶太人)信徒以前的地位:2:11-12

●「記念」:記住、想念。

1.就肉體而論是外邦人。

●「外邦人」:指對猶太人而言是「信奉異教的外國人」。

2.被稱做「沒有受割禮的人」。→這名字是猶太人(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的人」)所取的。2:11

●「割禮」:割包皮的一種禮儀。是以色列人象徵和上帝立約的儀式。

●「憑人手....」:割禮的儀式無關行為或信心,只是用手執行的儀式(手術)。因此被稱為是「憑人手、在肉身上」。

3.與基督隔離。

●原文時態上顯示此狀態是過去某一段時間持續進行的動作。

●「無關」:與....隔離。

4.在以色列國民之外。

●直譯為「與以色列國度隔離」。這裡的以色列國度可能指地上的以色列國度或是上帝的國度。

5.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

●「局外」:原文是「奇怪的」、「陌生的」,strangers。

◎聖經被分為「新約」、「舊約」,不是沒有理由的。上帝與人的關係基礎,可以說是建立在這許多的「約」上,從最初的「亞當之約」(創 3)、「亞伯拉罕之約」(創 15)、「律法之約」(出 19)、「大衛之約」(撒下 7撒下 23)....一直到「新約」(耶 31),都是上帝主動與人立約。規範人的權利義務和上帝的權利義務,每個約都顯明上帝的計畫與心意。不要認為上帝常常毀約改變心意,上帝每個約都是有同樣的中心思想,只是做更清楚的闡述。約的神學說來話長(連割禮都是「亞伯拉罕之約」的產品),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參考這幾個約,不過我們可驚訝的是:上帝竟然主動與人立約,主動把自己放在一個不得不賜福,不得不拯救的約束之下,其中顯明的「愛」是何等豐盛奧妙!

6.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2:12

●「沒有神」:原指心中無神、抗拒神、敵對神的人。英文的「無神論者」(atheist)一字就是由此字音譯而來。

(二)基督成為我們的和睦:2:13-18

1.前言:從前遠離的外邦信徒,如今在耶穌基督裡,靠著基督的血,已經得以親近了。2:13

●「遠離」、「親近」:原文沒有「神」字,遠離或親近的對象可以是前面提到的「神」、「神的國度」。

●「得親近」:直譯作「成為近的」。

●「和睦」:peace,和平、和睦。

2.細節描述: 2:14-18
(1)基督是我們的和睦。

●「我們」:猶太人和外邦人,約內和約外人。

●此句原文是「基督是我們的和睦」。

(2)基督將猶太人與外邦人合而為一,拆毀中間隔斷的牆。2:14

●所謂的「合一」不是一元論者的「融合為一」的意思,乃是「拆毀中間區隔與冤仇」的意思,這可由上下文中得知。

●「隔斷的牆」:具體的表現於猶太人的聖殿內,外邦人院和以色列人才可進入的內院中間有石牆隔開,石牆上還刻有禁令。外邦人如果違例逾牆,必被處死。

(3)基督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律法上的規條),目的是將兩方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2:15

●「造成一個新人」:就是要藉著自己將兩方創造成一個新的人類或是共同的人類。

●「規條」:可能指那些用來分隔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特定規條。

(4)基督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十字架使兩方歸為一體,並一同與神和好。 2:16

●原文句子的排列次序是: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也為要藉這十字架......透過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的方式。

(5)基督來傳和平(和睦)的福音給外邦人和猶太人。2:17

●「和平」:「平安」、「和平」、「和睦」。傳人和人,人和神可以復和,享受平安和睦的福音。

●「福音」:「好消息」的意思。

(6)為何說是「和平」的福音:我們兩方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2:18

●直譯作「因為藉著他,我們兩下有通道,在一個靈裡,到父面前」。

(三)成為新人 2:19-22

1.不再作外人和客旅。

●「客旅」:在外居留者,流浪漢。

2.與聖徒同國。
3.是神家裡的人。 2:19
4.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2:20

●「根基」:奠基石,亦即由使徒和先知所組成的根基。

◎保羅身為使徒仍說出這樣的話,而同為使徒的彼得也在彼後 3:2中說過同樣的話。我們可知他們都有上帝代言人的自覺,就是書信的內證,而不是後人把他們的信高舉為聖經,他們的確有神國根基的自覺。

5.基督耶穌為房角石(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成為主的聖殿)。2:21

●「房角石」:指一幢建築物各角落上的主要奠基石,是建築師所賴以決定各面牆與各交叉牆的方向的基準。

●「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直譯作「靠著他,各部建築都互相聯結」。

●「漸漸成為主的聖殿」:直譯作「漸漸成長,以致成為在主裡的聖殿」。

●「漸漸成為」:原文表示「繼續不斷地成長」。

●「聖殿」:指包括所有「各房」的整個結構。

6.靠耶穌同被建造,成為上帝藉聖靈居住的所在。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