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第 51 章

(四)回想救恩的歷史,重新信靠上帝而復興。51:1-52:12

1.上帝呼召聽命的百姓要回想過去上帝的作為。51:1-8

●「追求」:「追逐」、「意欲得到」。

●「被挖而出的巖穴」:原文是「洞」「坑」「被挖出」。

●「你們要追想被鑿而出的磐石,被挖而出的巖穴」:直譯是「你們要紀念自己是從哪塊磐石鑿出,從哪個巖穴挖掘而來」。意思應該是「要想想自己的來歷」。

●「磐石」原文是陽性單數,「巖穴」原文是「陰性單數」,顯然對應到下文的亞伯拉罕與撒拉,至於是用怎樣的理由對應,則不得而知(學者意見分歧)。

●「追想」你們的祖宗:「看」、「注意」、「注視」。

●「生養」:原文是「(即將分娩而) 痛苦扭動」,指「生產」。

●「獨自一人」:意思是指亞伯拉罕還沒有任何後裔的時候。

●「安慰」:原文是「安慰」、「使舒坦」;這個字在本章共使用了四次,參51:3,12,19

●「荒場」:「荒廢之處」、「廢墟」。

●「和錫安一切的荒場」:原文是「安慰錫安一切的荒場」。

●「沙漠」:「沙漠曠野」、「乾草原」。

●「園囿」:「花園」,這個字也用來專指「伊甸園」。「伊甸園」的原文正好是伊甸SNH 5731 + 園囿SNH 1588。

51:4-6應該是上帝的發言,雖然有人認為是彌賽亞的發言,不過上下文中似乎是上帝對猶大人說話。

◎「萬民之光」、「海島都要等候我」等用詞,讀起來很有暗示彌賽亞到來的感覺,參42:4,6;49:6

●「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原文是「其上的居民也要像蠓蟲如此死亡」。

●「蠓蟲」:字義是「蚊蚋」、「 蚊群」。

●「救恩」:原文是「拯救」、「安全」、「福祉」; 51:6,8的「救恩」則使用分詞,這些不同的辭態都源於同一個字-「yasha」(SNH 3467),意思是「拯救」、「解救」。

●「知道」公義:「認識」。

●「蛀蟲」、「蟲子」:原文是「蛾」、「蛾子」。

●「羊絨」:「羊毛」。

●「直到萬代」:原文是從「這世代到那世代」。

◎向後回顧,過去的經歷提醒以色列人是從神而來的。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被神選召、賜福,以致生養眾多。向前瞻望時,必然能使人產生信心,因為天和地都要漸漸消散,惟有耶和華的救恩永遠長存,祂的公義也不廢掉。

2.先知禱告求上帝重演出埃及的狀況,帶領以色列人歸回。51:9-11

●「興起」:「醒起」、「醒悟」、「鼓勵」。

●「砍碎」:原文是「切成片」、「削成片」。

●「拉哈伯」:字義是「大水」,字根是「狂暴」、「暴風」是一種神話中的海怪。

●「大魚」:原文是「tanniyn(牠獰)」指「龍」、「蛇」、「海怪」。

◎「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可能至少有雙層意涵,一是指耶和華在上古擊殺海怪詩 74:13;賽 27:1,二是指祂對埃及的審判(「拉哈伯」、「大魚」都曾被借用來指稱埃及賽 30:7;結 29:3;不論是哪一層意思,都是說明「耶和華有審判的大能」。

◎「....使海的深處變為贖民經過之路....」:很明顯指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出 14:21-22;以賽亞書多次重述分紅海的神蹟43:16;50:2

●「永樂」:「永遠的喜樂」。

◎向後回顧,就看到神拯救祂子民的大能作為;祂將海水分開,以救祂百姓脫離埃及的奴役。向前瞻望,就可以從跟前的能力和過去的勝利中得到確據,就是贖民必要歸回錫安,一切黑暗和荒涼的環境必要結束。

3.上帝保證以色列人將被拯救,要以色列人不要怕世人。51:12-16

51:12一開始有兩個連續的「我、我」,強調只有上帝是安慰者。

●「你」是誰:原文是第二人稱陰性單數,所以是「妳」,可能指錫安或以色列。

●「暴怒」:字義是「熱度」、「蒸汽」。

●「圖謀」:字義是「設立」、「建造」。

●「下坑」:可同時解釋為「下到坑洞」、「下到陰間」。

◎古代近東大部分地區,以土坑作為監牢。

●「害怕」:原文是「極其懼怕」。

●「要變如草的世人」:「要變成青草般的人」。

●「匉訇(ㄆㄥ ㄏㄨㄥ)」:「咆哮」、「吼叫」。

●「手影」:「手的影子」。

●「傳給你」:原文直譯是「放在你口中」。

●「栽定」諸天:「種植」、「栽種」、「安置」。

◎上帝責備以色列人居然忘記神、懼怕人。不過我們能夠看到苦難背後全能的神嗎?

4.呼召耶路撒冷由苦境中回轉,因為上帝已經要把祂的懲罰之杯轉給加害者喝。51:17-23

●「爵」:也是「杯」的意思。

●「東倒西歪」:「跌跌撞撞」。

●「攙扶」:原文是「支持」、「抓住」。

◎在美索不達米亞和以色列,長子都獲分較其餘子女更多的家產,為了要在父母老年時提供照顧。這裡的比喻顯出耶路撒冷作為母親,在年邁時沒有任何子女可以提供照顧。

●「荒涼」:原文是「大破壞」、「暴力」、「蹂躪」。

●「毀滅」:原文是「撕裂」、「粉碎」、「壓碎」。

●「發昏」:原文是「遮掩」、「覆蓋」,在此表示感官被蒙蔽,頭腦不清楚了。

◎「市口」指的是角落或十字路口。大多數的城鎮都是一塊一塊的屋宇,充滿雜亂的巷弄和死路,沒有交錯的道路。路口只在進入開闊廣場時才有。

●「黃羊」:「羚羊」。

●「斥責」:字義是「怒斥」、「痛罵」。該字在聖經中僅僅出現14次。

●「辨屈」:「爭訟」。

◎這一段清晰的提到上帝的公義與慈愛,上帝先執行公義,再用慈愛挽回。

◎「我必將這杯遞在苦待你的人手中」:「苦待你的人」可能特別指巴比倫人;把杯遞給別人表示神忿怒的審判的對像轉移到這些人了,參 耶 25:15-16

◎「你屈身,由我們踐踏過去吧!」:這是近、中東地區征服者羞辱戰敗者的示威表現。約書亞曾經與以色列將領們踐踏迦南諸王的頸項(書 10:24);歷史也曾經記載被俘的的羅馬皇帝瓦勒良(Valerianus,西元253-260年在位)被波斯王沙普爾一世(Shapur I,西元240-270年在位)當作踏腳墊,每當波斯王要騎馬或跨上戰車時他就得乖乖拱起背讓人踐踏。西元前第三千多年,早期的埃及國王被描寫為踐踏潰敗敵軍的屍體。例如,我們看見可能是埃及最早的統一者那瑪爾(Namar),他以權杖擊打敵人,踐踏其上。同樣的,拉加什的蘇美國王被描寫為行進於敵人屍首之上。踐踏敵人的傳統,繼續到西元前第一千多年的亞述與巴比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