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第三以賽亞:關於得勝者的信息 56:1-66:24
一、謙卑與聖潔、正義和審判 56:1-57:21
(一)上帝要招聚祂自己的子民。56:1-8
1.上帝呼召百姓要守公平正義,也要守安息日。56:1-2
●「守」公平:「謹守」、「持守」。
●「禁止」己手:字義是「保守」。原文跟前一句的「謹守」是同一字。
●「而不作惡」:原文是「而不做每一件惡事」。
●「行」公義:「做」。
●「臨近」:「接近的」。
●「將要」顯現:「正進來」。
●將要「顯現」:字義是「揭露」、「顯露」。且是上帝自己揭露自己的公義。
●56:2原文是「有福啊.....」,強調「有福」。這樣的句法與登山寶訓的八福太 5:3-12的句法相近。
2.外邦人與太監都將領受上帝的恩典,不會被當成次等公民,上帝也要招聚外邦人。56:3-8
●「聯合」:原文是「結合」、「連結」;56:3,6兩節的「聯合」都是同一個字。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連結於耶和華」。
●「必定....分別出來」:原文是「分別分別」,兩個連續的分別,強調用。
●「太監」:字根是「閹割」的意思,有時候僅僅是「政府官員」,不過此處的確是指「被去勢的官員」。以色列人何時開始有「太監」,是一個頗受爭議的話題,有人認為這是耶洗別引進的王上 22:9,後來的以色列王就沿用王下 8:6;9:32。太監不能進入耶和華的會利 22:24;申 23:1。
●「我是枯樹」:原文是「看哪!我這根枯樹」。
●「記念」:原文是「手」,也有「標記」、「紀念碑」的意思。
◎56:4提及當時的人希望有後代的背後動機:「希望自己的存在被紀念」。或許這也是人類的終極渴望之一(立德、立功、立言,也是希望流芳百世)。上帝用不同於「後代」的方式滿足這些不會再有後代的太監。
●「燔祭」: 燔祭是以色列祭祀禮儀中的主角,是天天都要獻上(也可在特殊日子或為特定目地獻上)的祭祀,藉由獻全燒的牛羊與耶和華為祭,表示全然奉獻。其代表的意義很廣,包括贖罪、感謝、與敬拜(參利 1:1-17; 6:8-13);其實從還沒有正式的律法規定之前,先祖們的獻祭很可能就是這種全燒的「燔祭」(參創 8:20; 22:2) 。
●「平安祭」:原文是「祭物」。在此沒有特別強調是哪種祭。獻平安祭是出於對神感謝、還願、或自己甘心,也藉著和眾人並祭司同享祭物與人相交(眾多的祭祀當中只有平安祭是獻祭人可以吃的),條文中也特別強調脂油和血是不能吃的(參利 3:1-17; 7:11-36)。在新約時代,教會中「愛宴」的功能就有點類似這種彼此分享,並紀念主恩的「平安祭」(參 林前 11:20-22「主的晚餐」);而「萬民禱告的殿」也應該處在這種與神與人都恢復「平安」的美好狀態。
◎「萬民禱告的殿」:耶穌在受釘十字架前數日曾進入聖殿,推倒賣鴿子和兌換銀錢人的桌凳大罵:「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參太 21:12-13;可 11:15-18;路 19:45-47);而外邦人向耶和華的聖殿禱告,可參王上 8:41-43。
◎愛上帝、守祂安息日的太監和外邦人可以被神接納為子民,實在是很大的應許與祝福。而我們這群說華語的外邦人能因認識耶穌基督而蒙恩得救,豈不就是上帝的應許成真的一種印證嗎?我們應該感到無比榮耀與感恩。
◎「外邦人」:根據申 23:3-8亞捫人、摩押人永不能入耶和華的會,埃及人也要過三代才能參與敬拜。
◎此處特別提出「安息日」是上帝的僕人應該要遵守的。這看起來是一個小小的規定,但因為每週都要守一次,在此反倒變成量測是否對上帝忠誠的一個方法了。我們今日不用再守安息日,但是我們是否也在小細節上忠心,足以展現我們對上帝的忠誠?
◎古代沒有其他文化,像猶太人一樣守安息日,而且其特殊之處在於它無關於任何自然的週期或節奏。以色列的安息日並非按每個月的第幾天,而是單純每七天守一次。
(二)實際的現實 56:9-57:13
1.領袖們沒有提醒百姓,只顧自己的宴樂與利益,導致百姓被吞吃。56:9-12
●不能「叫喚」:字義是「狗叫」。該字僅出現一次。
●「做夢」:「作夢」、「說囈語」。
●「貪食」:「胃口很大」。
●「不能明白」:「不認識分辨」(不能分辨)。
●「宴樂無量極大之日」:「甚至可以更大量地喝」。
◎這裡用「狗」來描述以色列的領袖,狗有看守的用途,但是以色列的領袖比狗不如,只顧自己的宴樂與利益。
◎56:10「....都是啞巴狗,不能叫喚; 但知作夢,躺臥,貪睡」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They are all dumb dogs that cannot bark; they lie sprawling, they love to drowse.(他們都是不能吠叫的啞巴狗; 他們伸開四肢慵懶地躺臥,他們愛打瞌睡)」。
◎有些人以為為非作歹才是罪惡,其實懶懶散散、聽不明白上帝的話也不工作的消極態度也是被神責備的。
◎當時的環境中,野獸對於居住在城市裡的人,一直是威脅的來源。亞述文獻和浮雕,可看到國王狩獵獅子,象徵為城市除去野獸的蹂躪。其中有文獻主張,國王殺死十八頭獅子,代表為尼尼微城的十八個城門與其通路除去威脅。
◎「諸獸」指的可能是侵犯以色列的敵對國家,如:亞述、巴比倫和其他入侵者,參耶 12:9,或者指著外來的宗教和偶像。
●「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原文直譯是「各人多方求自己的利益」。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Every last one seeks his own advantage(直到最後一人都只謀求自己的利益)」。
◎其實濃酒本身並無善惡,不但可以在什一奉獻的節期喝酒吃喝快樂(申 14:26),甚至可以以之獻給耶和華為祭(民 28:7);不過身為領導者,應該要保守自己不被酒精所挾制,而這似乎是以賽亞時代的領袖們無法克服的通病(28:7),嚴重影響到了真理的傳講。我們為神作工的時候懷著謹慎自守的心嗎? 還是我們像喝醉酒的人一樣頭腦不清且不知所云? 我們實在需要保守自己活在上帝的帶領中,而不是在酒精或其他事物的捆鎖中(弗 5:18)。
參、第三以賽亞:關於得勝者的信息 56:1-66:24
一、謙卑與聖潔、正義和審判 56:1-57:21
(一)上帝要招聚祂自己的子民。56:1-8
1.上帝呼召百姓要守公平正義,也要守安息日。56:1-2
●「守」公平:「謹守」、「持守」。
●「禁止」己手:字義是「保守」。原文跟前一句的「謹守」是同一字。
●「而不作惡」:原文是「而不做每一件惡事」。
●「行」公義:「做」。
●「臨近」:「接近的」。
●「將要」顯現:「正進來」。
●將要「顯現」:字義是「揭露」、「顯露」。且是上帝自己揭露自己的公義。
●56:2原文是「有福啊.....」,強調「有福」。這樣的句法與登山寶訓的八福太 5:3-12的句法相近。
2.外邦人與太監都將領受上帝的恩典,不會被當成次等公民,上帝也要招聚外邦人。56:3-8
●「聯合」:原文是「結合」、「連結」;56:3,6兩節的「聯合」都是同一個字。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連結於耶和華」。
●「必定....分別出來」:原文是「分別分別」,兩個連續的分別,強調用。
●「太監」:字根是「閹割」的意思,有時候僅僅是「政府官員」,不過此處的確是指「被去勢的官員」。以色列人何時開始有「太監」,是一個頗受爭議的話題,有人認為這是耶洗別引進的王上 22:9,後來的以色列王就沿用王下 8:6;9:32。太監不能進入耶和華的會利 22:24;申 23:1。
●「我是枯樹」:原文是「看哪!我這根枯樹」。
●「記念」:原文是「手」,也有「標記」、「紀念碑」的意思。
◎56:4提及當時的人希望有後代的背後動機:「希望自己的存在被紀念」。或許這也是人類的終極渴望之一(立德、立功、立言,也是希望流芳百世)。上帝用不同於「後代」的方式滿足這些不會再有後代的太監。
●「燔祭」: 燔祭是以色列祭祀禮儀中的主角,是天天都要獻上(也可在特殊日子或為特定目地獻上)的祭祀,藉由獻全燒的牛羊與耶和華為祭,表示全然奉獻。其代表的意義很廣,包括贖罪、感謝、與敬拜(參利 1:1-17; 6:8-13);其實從還沒有正式的律法規定之前,先祖們的獻祭很可能就是這種全燒的「燔祭」(參創 8:20; 22:2) 。
●「平安祭」:原文是「祭物」。在此沒有特別強調是哪種祭。獻平安祭是出於對神感謝、還願、或自己甘心,也藉著和眾人並祭司同享祭物與人相交(眾多的祭祀當中只有平安祭是獻祭人可以吃的),條文中也特別強調脂油和血是不能吃的(參利 3:1-17; 7:11-36)。在新約時代,教會中「愛宴」的功能就有點類似這種彼此分享,並紀念主恩的「平安祭」(參 林前 11:20-22「主的晚餐」);而「萬民禱告的殿」也應該處在這種與神與人都恢復「平安」的美好狀態。
◎「萬民禱告的殿」:耶穌在受釘十字架前數日曾進入聖殿,推倒賣鴿子和兌換銀錢人的桌凳大罵:「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參太 21:12-13;可 11:15-18;路 19:45-47);而外邦人向耶和華的聖殿禱告,可參王上 8:41-43。
◎愛上帝、守祂安息日的太監和外邦人可以被神接納為子民,實在是很大的應許與祝福。而我們這群說華語的外邦人能因認識耶穌基督而蒙恩得救,豈不就是上帝的應許成真的一種印證嗎?我們應該感到無比榮耀與感恩。
◎「外邦人」:根據申 23:3-8亞捫人、摩押人永不能入耶和華的會,埃及人也要過三代才能參與敬拜。
◎此處特別提出「安息日」是上帝的僕人應該要遵守的。這看起來是一個小小的規定,但因為每週都要守一次,在此反倒變成量測是否對上帝忠誠的一個方法了。我們今日不用再守安息日,但是我們是否也在小細節上忠心,足以展現我們對上帝的忠誠?
◎古代沒有其他文化,像猶太人一樣守安息日,而且其特殊之處在於它無關於任何自然的週期或節奏。以色列的安息日並非按每個月的第幾天,而是單純每七天守一次。
(二)實際的現實 56:9-57:13
1.領袖們沒有提醒百姓,只顧自己的宴樂與利益,導致百姓被吞吃。56:9-12
●不能「叫喚」:字義是「狗叫」。該字僅出現一次。
●「做夢」:「作夢」、「說囈語」。
●「貪食」:「胃口很大」。
●「不能明白」:「不認識分辨」(不能分辨)。
●「宴樂無量極大之日」:「甚至可以更大量地喝」。
◎這裡用「狗」來描述以色列的領袖,狗有看守的用途,但是以色列的領袖比狗不如,只顧自己的宴樂與利益。
◎56:10「....都是啞巴狗,不能叫喚; 但知作夢,躺臥,貪睡」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They are all dumb dogs that cannot bark; they lie sprawling, they love to drowse.(他們都是不能吠叫的啞巴狗; 他們伸開四肢慵懶地躺臥,他們愛打瞌睡)」。
◎有些人以為為非作歹才是罪惡,其實懶懶散散、聽不明白上帝的話也不工作的消極態度也是被神責備的。
◎當時的環境中,野獸對於居住在城市裡的人,一直是威脅的來源。亞述文獻和浮雕,可看到國王狩獵獅子,象徵為城市除去野獸的蹂躪。其中有文獻主張,國王殺死十八頭獅子,代表為尼尼微城的十八個城門與其通路除去威脅。
◎「諸獸」指的可能是侵犯以色列的敵對國家,如:亞述、巴比倫和其他入侵者,參耶 12:9,或者指著外來的宗教和偶像。
●「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原文直譯是「各人多方求自己的利益」。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Every last one seeks his own advantage(直到最後一人都只謀求自己的利益)」。
◎其實濃酒本身並無善惡,不但可以在什一奉獻的節期喝酒吃喝快樂(申 14:26),甚至可以以之獻給耶和華為祭(民 28:7);不過身為領導者,應該要保守自己不被酒精所挾制,而這似乎是以賽亞時代的領袖們無法克服的通病(28:7),嚴重影響到了真理的傳講。我們為神作工的時候懷著謹慎自守的心嗎? 還是我們像喝醉酒的人一樣頭腦不清且不知所云? 我們實在需要保守自己活在上帝的帶領中,而不是在酒精或其他事物的捆鎖中(弗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