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第 64 章

3.呼籲上帝採取行動,因為上帝是活神。64:1-4

●「裂天」而降:「撕破天」。

●「裂(天)」:原文是「裂開」、「撕碎」、「撕裂」。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tear open(撕開)」。

●「降」: 原文是「下」、「下降」、「下去」,同64:3的「降臨」。

◎關於耶和華從天降臨到地上,參考:創 11:5,7(變亂口音);創 18:21(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出 3:8(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出 19:11,18,20(降臨西奈山);出 34:5(刻新石版);民 11:17,25(分賜聖靈)。另外在詩歌體中,描寫耶和華的降臨常伴隨著山冒煙、黑雲密布等自然界的變異,帶有審判的意味,和64:1-3這裡的寫法很接近:撒下 22:10;詩 18:9;詩 144:5

●「將(水)燒開」:原文是「使沸騰」。

●「不能逆料」:「不能等候」、「不能渴望」,意思是「連期望都沒有」。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we dared not hope for(我們不膽敢期望)」。

●「耳聞」:字義是「留意」、「側耳而聽」。

◎這一段的思路是接續63:17-19中提及以色列人目前的狀況很不好,所以先知懇求上帝如以往神蹟式的降臨,因為上帝以往行過類似的事蹟。

64:4被部分引用在林前 2:9,把神難以測透的「行事」理解為「救贖的計畫」,也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

4.無奈我們是充滿罪孽的人,如何能接近神? 64:5-7

●「迎接」:「遇到」、「相見」。

●「記念」你道:「記得」的「未完成式」。

●「道」:原文是「道路」,可以用來比喻「做事的方式」、「道德的行為與品格」。

●「得救」:原文是「被釋放」、「被解救」、「獲救」。

●「你曾發怒」:原文是「看哪!你曾發怒」。

●「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 原文直譯是「因持守你的道,我們就必得救」;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We have been steeped in them from of old, and can we be saved(我們已在其中沾染許久,我們還能得救嗎)?」。似乎可以作正面或負面的翻譯,兩者差的有點多,因為:

1.「這景況已久」的原文是「在這些之中長久」:
a.把「這些」譯為上文正面的「道」,那就是「持守你的道」
b.把「這些」譯為上文負面的「罪」,那就是「在其中(罪)沾染許久」 把原文「長久 SNH 5769」譯為「持守」或「沾染許久」,端看把「這些」這個代名詞當作「道」還是「罪」,兩者在意義和文法上似乎都說的通。
2.「我們還能得救嗎?」的原文是「我們得救」:
a.譯為問句是「我們還能得救嗎?」
b.譯為肯定句是「我們必得救」,BHS支持這個看法。總結來說,「這景況已久」意義不是很明確,但「我們還能得救嗎?」這是大多數譯本的意見。

◎我們能得救好像不是個人的功勞,因為連最公正美好的行為,事實上不過像女人的月經墊布而已;真正能解救人的,應該是耶和華「為等候他的人行事」 (64:4)。我們自覺有罪嗎?我們嘗試用善行為自己贖罪嗎?其實善行本是美好,但我們有甚麼能耐,能靠自己脫離罪惡的挾制呢?難道我們不需要一位救贖者嗎?

●「不潔淨」:該字在五經中即指「不潔淨的食物、行為」等等。

●「污穢」的衣服:原文是「月經」。

●風把我們「吹去」:「帶走」。

●「奮力」抓住你:「被激發」。

●「消化」:「熔化」。

◎先知思想一轉,想到我們是長久犯罪,惹上帝發怒的人,這樣的人上帝怎能拯救呢?

◎承認審判是必然要來的,是犯罪應得的後果。神曾發怒,但發怒的理由是因百姓犯了罪。他們長久以來不斷地陷於罪中,「我們還能得救嗎?」表達了他們深切地感覺到自己的罪。不潔淨和污穢必然帶來枯乾、毀滅。最後所承認的是,「無人求告你的名」。正對應到之前上帝也曾說「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沒有人扶持賽 63:5」。

◎「枯乾」、「吹去」:聖經常常提醒我們犯罪要「付出代價」。崇拜偶像、不道德的生活、欺壓弱勢、靠強權不靠神....等等,都是以賽亞當時代的問題;而這些背叛上帝的行為,到最後也只會讓以色列百姓自討苦吃。反觀我們,我們生活在哪些明明可知的罪惡中?我們發覺到這些罪惡正在剝奪我們的生命力,使我們枯乾、也使神忿怒嗎?

◎「無人奮力抓住你」:神是全能全知的,不代表我們不用緊緊抓住祂。我們常常警醒禱告,常常思想並查考聖經的話嗎?我們願意用熱切積極的心,來抓住祂、認識祂、與祂溝通嗎?

5.懇求神不要記念我們的罪孽,因為目前以色列所遭遇的苦難很嚴重。64:8-12

●「泥」:「沙漿」、「灰泥」、「泥土」。

●「窯匠」:原文是「陶匠」、「雕刻家」。

●「求你垂顧」:原文是「看哪!求你垂顧」。

●「垂顧」:字義是「注視」、「觀看」。

◎「你仍是我們的父」:用「父」稱耶和華是重申百姓與祂的關係,向祂祈求憐憫,參63:16

◎自稱為「泥」,而稱神為「窯匠」,是降卑自己,承認神對人有絕對的主權(當然包括生殺大權)。我們願意承為祂的器皿,繼續被調整陶造嗎?還是我們寧可脫離窯匠的手,當個自我實現、卻不知主人是誰的的未完成品?關於窯匠的比喻,參29:16;45:9;羅 9:20-23

●「聖邑」:「聖城」。

●「荒場」:「荒廢」、「荒野」、「荒涼」。

●我們「所羨慕的美地」:「令人滿意的」、「令人愉快的」。

●「靜默」:「沈默」、「安靜」、「靜止」、「不活動」。

●「使我們深受苦難」:原文直譯是「甚至你極度地苦待我們」。

●「你仍靜默使我們深受苦難嗎?」:或譯是「你仍靜默甚至到我們深受苦難嗎?」

◎雖然以色列人充滿罪惡,不過先知還是希望上帝因為他們的狀況很慘,且因為上帝是以色列人的父,還是請上帝看他們慘狀,動手拯救。

◎我們知道神有完全的主權,甚至可以允許我們遭受很大的痛苦?還是我們認為神的百姓不應該經驗苦難?其實哪怕祂只要動一根小指頭壓住我們,我們都承受不住;要是我們只落在神完全的公義和審判之中,那真是天底下最大的不幸!我們實在很需要祂的憐憫、饒恕和愛。

64:11「我們聖潔華美的殿....被火焚燒」,讓人讀起來很像一位聖殿被毀時(西元前586年,以賽亞的生存年代大約是西元前765-681年,相隔90多年)的目擊者所見、或事後的陳述;許多學者也根據類似這種經節(如63:18),來加強他們認為「以賽亞書40章以後一定是被擄歸回後寫成」的信念。不過先知在描寫異象中所見時,可以寫的好像事情已經真的發生過了:像是63:1-6在陳述耶和華審判以東時,好像已經發生的樣子;至於聖殿被毀,先知以西結在聖殿被毀前6年(西元前592年 結 8:1),就預先看到了百姓被殺的樣子(結 9:6-7)。其實我們看到整本以賽亞書都做了許多偉大的預言(包括審判列國 13:19;15:1;17:1;19:4;23:14-15、希西家王得痊癒38:5、古列王興起 45:1、最偉大的預言-受苦代贖的彌賽亞53:5以及新天新地來臨65:17等等),我們可以相信預言未來是有可能的。在異象、禱告、詩歌、勸勉、記述等不同文體互相交織的先知書中,或許我們不能單以「動詞的時態」來判定其中的時空背景和書中的內涵。 再者,如果從後文賽 65來看,也會發現描述的一定是被擄前的情況(行巫術、拜迦南地偶像),前後兩章的時空背景應該不會跳脫太多才是。結論是,我們還是認為整卷以賽亞書是由先知以賽亞所寫成(可能在不同時期寫成、但不是他死後由別人假托其名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