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第三異象—七十個七的異象 9:1-27
一、悔改認罪的禱告9:1-19
(一)前言:大利烏成為加勒底王那年,但以理得知耶利米的預言,說耶路撒冷將荒涼七十年,於是但以理就披麻蒙灰禱告。9:1-3
●「亞哈隨魯的兒子大利烏」:就是5:31;6:1中的大利烏,作者有意要把這個王與拉 4:24的大利烏區分開來,所以把其父親的名字也寫出來。問題是歷史上找不到其他的文獻記載有這位大利烏王,不過「亞哈隨魯」和「大利烏」也都可以是王的頭銜而不一定是人名(「亞哈隨魯」可能是亞凱美尼王室的頭銜,「大利烏」則可能是伊朗的頭銜),且目前找得到的相關文獻也很有限,因此這人很可能就是聖經中暗示的古列王。
●「在位第一年」:大約是西元前539或538年,距離但以理被擄到巴比倫(西元前605年),已經接近七十年。
●「書」:原文型態是陽性複數,且有冠詞,意思是「舊約書卷」或「先知書」。
●「臨到先知耶利米」:參考耶 25:11-12;29:10,顯見當時耶利米書已經被當成具有權威的正典看待。
●「七十年」:可能是由「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605年進攻耶路撒冷」開始計算,或由「西元前586年聖殿被毀」開始計算。許多學者認為這「七十年」僅僅是耶利米用「人的一生」時間來做個大約的計算,但是以但以理讀到這個預言時的心態來看,他怎能不猜想這是一個明確的數字呢?反正以最早的可能時間來算(西元前605年),七十年的時間就快到了。
●「禁食,披麻蒙灰」:是一種「憂傷痛悔」的表現(參考下文的禱告內容即可知道),並非是祈求啟示的一種「儀式」。
◎但以理自己可以見到奧秘的異象,可以解夢,但他仍然以聖經為權威,以耶利米的預言為上帝的心意。這一點,是我們可以好好思考體會的。尤其在這個年代,好好的研究聖經似乎是過時的作法,大家爭著透過方言、異象、異夢等捷徑來追尋上帝的心意。我們當然不反對上帝可以透過聖經以外的方法向人啟示,但上帝既是同一個,祂的新啟示(不管透過哪一種模式)必然跟聖經不會牴觸。
(二)但以理向神認罪,承認以色列人犯罪悖逆神,以致蒙羞。9:4-9
●9:4禱告開始的頌讚跟尼 1:5幾乎一字不差,可能這是當時認罪常用的禱告形式。
●「犯罪」:原意是「射箭沒有命中標的」,引申為「未達到目標或未在正確及責任的路徑上」,亦即是指「被造物沒有達成造物者創造他時所賦予的目標」,這是聖經「犯罪」的基本意義,人犯罪先得罪了造物者。
●「作孽」:「扭曲」、「做錯事」、「誤入歧途」。
●「行惡」:「行事邪惡」。
●「叛逆」:「造反」、「背叛」,在此指「故意與上帝為敵」。
●「誡命」:原意是「命令」、「誡命」,此處指的是「上帝律法的大原則」。
●「典章」:原意是「審判」、「律例」,此處意思接近是「律法的施行細則」。
●「以色列眾人」:指「被亞述帝國滅亡的北國以色列」。
◎但以理說「我們犯罪作孽」,把自己也當成是整體以色列人中的一份子。我們在處理國家、社會的罪惡問題時,是否僅僅把罪惡當成是別人的事,而把自己排除在外?其實在社會整體的敗壞中,我們又怎能真正完全置身度外呢?
(三)但以理承認以色列人違背律法,以至於大災禍降臨,這是神公義的審判。9:10-14
●「傾在」:「倒出來」、「傾倒」。
●「咒詛和誓言」:指利 26:14-45;申 28:15-68等。
●「求耶和華─我們神的恩典」:原文是「求雅威─我們上帝的臉」。
◎9:13實在是可以看出但以理的痛心,因為以色列人已經按照律法被懲罰到了前無古人的地步,以色列人還是不回頭,沒有求耶和華的恩典,終於讓上帝把刑罰持續到最後。
●「留意」:「注意」、「看守」、「警醒著」。
◎我們常常希望自己透過信仰得福、得能力享受,一遭遇痛苦就會質疑上帝的公義、慈愛或自己的信心。但我們是否想過,自己今天的痛苦正是上帝公義的展現。正如:不讀書就考不好、不夠努力就沒賺到錢,這豈不是上帝公義的展現?
(四)但以理提及神以往曾經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求神眷顧赦免以色列人,復興荒涼的耶路撒冷。9:15-19
●「大仁大義」:原文是複數型態的「公義」。
●「稱為你名下的」:也就是「屬於你的城」。跟出 32:11-13摩西為以色列人代求相近,都以「這些百姓是你的」來當成沒有理由中的理由。
◎神的憐憫、恩典與維護自己榮耀的決心是我們禱告時唯一可以拿來當作懇求上帝行動的理由。
二、天使長加百列轉達七十個七的異象。9:20-27
●「說話,禱告」:顯示但以理即使在私人禱告的場合,還是出聲禱告。
●「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與上次異象8:1中間相隔十三年。
●「奉命迅速飛來」:原文沒有「奉命」一詞,「迅速飛來」原文僅是「疲倦、疲乏」。實際意義不清,不過學者大多認為是「迅速飛來」的意思。
●「在獻晚祭的時候」:大約是下午三點鐘。
●「按手在我身上」:應該是「來到我身邊」或「來到我面前」。
●「初」懇求:「開始」。表示但以理還沒有完全禱告完,上帝就已經開始行動了。正如 賽 65:24的經文所描述。
●「命令」:「話語」、「言論」。
●「大蒙眷愛」:原文是「陰性複數名詞」,意思是「寶貴」。
●「要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要留意這事,明白以下的異象」。
●「七十個七」:「七十個七期」、「七十個七天」、「七十個七年」意義究竟為何,我們無法確知,所以翻譯為「七十個七期」是比較妥當的。而且「七」與「七十」很可能只是象徵性的數字,而非確定的「七」或「七十」個特定長度的時間。
●「止住」罪過:「限制」、「抑制」。
●「封住」異象:「停止」,「停止異象和預言」,意義應該是「上帝要直說,不透過異象與先知間接傳達」或者是「預言與異象已經實現,所以不再被需要」。這個字的意思也有「簽章認證」的意思,在此可能就是指上帝要兌現先知所有的預言與異象。
●「膏至聖者」:原文僅是「膏至聖的」,可以指「至聖者」或「至聖所」。聖經中此字出現大多是指聖殿中的至聖所,此處應該也以「至聖所」為比較可能的意義。
●「受膏君」:可能是指「古列王」賽 45:1。
●「七個七」:可能指耶利米發出預言到古列王准許以色列人回國的時間。
●「六十二個七」:可能指以色列人歸回到聖殿重建完成的時間。
●「正在艱難的時候」:可能是指「重建聖殿與耶路撒冷的過程是一段艱難的時間」。
●連「街」帶濠:指「城內的廣場」。
●連街帶「濠」:「壕溝」、「溝」,指「城外的引水渠道」。
●「受膏者」:與前面的「受膏君」不同,因此不太可能指同一個人,有人認為可能指大祭司阿尼亞三世(他在西元前170年被暗殺),也有人認為是指「耶穌基督」。
●「一王的民」:原文直譯是「一位君王的一位百姓」。有人認為這是指「安提阿哥四世」。不過耶穌在太 24:15引這段經文當成提多毀滅耶路撒冷城的預言,且安提阿哥並沒有毀滅整個耶路撒冷和聖所,而提多反倒是這樣行了。而且提多的身份比較接近是「一王之民」,因此這裡的確很可能是指「提多」。
●「結局」:「完成」、「結束」、「末期」。
●「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原文沒有「憤怒」,直譯是「並且有所預定的傾倒在那行毀壞者身上」。
◎這段經文的解釋還真的是眾說紛紜,不過我們不可能完全忽略耶穌對這一段經文的應用與解釋,當然,無可否認的,有些預言可能有「雙重應驗」的現象,我們可能會持定某一種看法,但也不要對其他的看法完全嗤之以鼻。
◎但以理書中但以理見到異象的反應:8:16-18;10:7-9;10:15-17十分驚慌、全身癱瘓、像死了一樣,總之就像去了半條命。8:18;10:10;10:16-19神差天使來幫助,加添他力量,並解明異象的意義給他聽。8:27筋疲力竭,病了幾天。
玖、第三異象—七十個七的異象 9:1-27
一、悔改認罪的禱告9:1-19
(一)前言:大利烏成為加勒底王那年,但以理得知耶利米的預言,說耶路撒冷將荒涼七十年,於是但以理就披麻蒙灰禱告。9:1-3
●「亞哈隨魯的兒子大利烏」:就是5:31;6:1中的大利烏,作者有意要把這個王與拉 4:24的大利烏區分開來,所以把其父親的名字也寫出來。問題是歷史上找不到其他的文獻記載有這位大利烏王,不過「亞哈隨魯」和「大利烏」也都可以是王的頭銜而不一定是人名(「亞哈隨魯」可能是亞凱美尼王室的頭銜,「大利烏」則可能是伊朗的頭銜),且目前找得到的相關文獻也很有限,因此這人很可能就是聖經中暗示的古列王。
●「在位第一年」:大約是西元前539或538年,距離但以理被擄到巴比倫(西元前605年),已經接近七十年。
●「書」:原文型態是陽性複數,且有冠詞,意思是「舊約書卷」或「先知書」。
●「臨到先知耶利米」:參考耶 25:11-12;29:10,顯見當時耶利米書已經被當成具有權威的正典看待。
●「七十年」:可能是由「尼布甲尼撒於西元前605年進攻耶路撒冷」開始計算,或由「西元前586年聖殿被毀」開始計算。許多學者認為這「七十年」僅僅是耶利米用「人的一生」時間來做個大約的計算,但是以但以理讀到這個預言時的心態來看,他怎能不猜想這是一個明確的數字呢?反正以最早的可能時間來算(西元前605年),七十年的時間就快到了。
●「禁食,披麻蒙灰」:是一種「憂傷痛悔」的表現(參考下文的禱告內容即可知道),並非是祈求啟示的一種「儀式」。
◎但以理自己可以見到奧秘的異象,可以解夢,但他仍然以聖經為權威,以耶利米的預言為上帝的心意。這一點,是我們可以好好思考體會的。尤其在這個年代,好好的研究聖經似乎是過時的作法,大家爭著透過方言、異象、異夢等捷徑來追尋上帝的心意。我們當然不反對上帝可以透過聖經以外的方法向人啟示,但上帝既是同一個,祂的新啟示(不管透過哪一種模式)必然跟聖經不會牴觸。
(二)但以理向神認罪,承認以色列人犯罪悖逆神,以致蒙羞。9:4-9
●9:4禱告開始的頌讚跟尼 1:5幾乎一字不差,可能這是當時認罪常用的禱告形式。
●「犯罪」:原意是「射箭沒有命中標的」,引申為「未達到目標或未在正確及責任的路徑上」,亦即是指「被造物沒有達成造物者創造他時所賦予的目標」,這是聖經「犯罪」的基本意義,人犯罪先得罪了造物者。
●「作孽」:「扭曲」、「做錯事」、「誤入歧途」。
●「行惡」:「行事邪惡」。
●「叛逆」:「造反」、「背叛」,在此指「故意與上帝為敵」。
●「誡命」:原意是「命令」、「誡命」,此處指的是「上帝律法的大原則」。
●「典章」:原意是「審判」、「律例」,此處意思接近是「律法的施行細則」。
●「以色列眾人」:指「被亞述帝國滅亡的北國以色列」。
◎但以理說「我們犯罪作孽」,把自己也當成是整體以色列人中的一份子。我們在處理國家、社會的罪惡問題時,是否僅僅把罪惡當成是別人的事,而把自己排除在外?其實在社會整體的敗壞中,我們又怎能真正完全置身度外呢?
(三)但以理承認以色列人違背律法,以至於大災禍降臨,這是神公義的審判。9:10-14
●「傾在」:「倒出來」、「傾倒」。
●「咒詛和誓言」:指利 26:14-45;申 28:15-68等。
●「求耶和華─我們神的恩典」:原文是「求雅威─我們上帝的臉」。
◎9:13實在是可以看出但以理的痛心,因為以色列人已經按照律法被懲罰到了前無古人的地步,以色列人還是不回頭,沒有求耶和華的恩典,終於讓上帝把刑罰持續到最後。
●「留意」:「注意」、「看守」、「警醒著」。
◎我們常常希望自己透過信仰得福、得能力享受,一遭遇痛苦就會質疑上帝的公義、慈愛或自己的信心。但我們是否想過,自己今天的痛苦正是上帝公義的展現。正如:不讀書就考不好、不夠努力就沒賺到錢,這豈不是上帝公義的展現?
(四)但以理提及神以往曾經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求神眷顧赦免以色列人,復興荒涼的耶路撒冷。9:15-19
●「大仁大義」:原文是複數型態的「公義」。
●「稱為你名下的」:也就是「屬於你的城」。跟出 32:11-13摩西為以色列人代求相近,都以「這些百姓是你的」來當成沒有理由中的理由。
◎神的憐憫、恩典與維護自己榮耀的決心是我們禱告時唯一可以拿來當作懇求上帝行動的理由。
二、天使長加百列轉達七十個七的異象。9:20-27
●「說話,禱告」:顯示但以理即使在私人禱告的場合,還是出聲禱告。
●「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與上次異象8:1中間相隔十三年。
●「奉命迅速飛來」:原文沒有「奉命」一詞,「迅速飛來」原文僅是「疲倦、疲乏」。實際意義不清,不過學者大多認為是「迅速飛來」的意思。
●「在獻晚祭的時候」:大約是下午三點鐘。
●「按手在我身上」:應該是「來到我身邊」或「來到我面前」。
●「初」懇求:「開始」。表示但以理還沒有完全禱告完,上帝就已經開始行動了。正如 賽 65:24的經文所描述。
●「命令」:「話語」、「言論」。
●「大蒙眷愛」:原文是「陰性複數名詞」,意思是「寶貴」。
●「要思想明白這以下的事和異象」:「要留意這事,明白以下的異象」。
●「七十個七」:「七十個七期」、「七十個七天」、「七十個七年」意義究竟為何,我們無法確知,所以翻譯為「七十個七期」是比較妥當的。而且「七」與「七十」很可能只是象徵性的數字,而非確定的「七」或「七十」個特定長度的時間。
●「止住」罪過:「限制」、「抑制」。
●「封住」異象:「停止」,「停止異象和預言」,意義應該是「上帝要直說,不透過異象與先知間接傳達」或者是「預言與異象已經實現,所以不再被需要」。這個字的意思也有「簽章認證」的意思,在此可能就是指上帝要兌現先知所有的預言與異象。
●「膏至聖者」:原文僅是「膏至聖的」,可以指「至聖者」或「至聖所」。聖經中此字出現大多是指聖殿中的至聖所,此處應該也以「至聖所」為比較可能的意義。
●「受膏君」:可能是指「古列王」賽 45:1。
●「七個七」:可能指耶利米發出預言到古列王准許以色列人回國的時間。
●「六十二個七」:可能指以色列人歸回到聖殿重建完成的時間。
●「正在艱難的時候」:可能是指「重建聖殿與耶路撒冷的過程是一段艱難的時間」。
●連「街」帶濠:指「城內的廣場」。
●連街帶「濠」:「壕溝」、「溝」,指「城外的引水渠道」。
●「受膏者」:與前面的「受膏君」不同,因此不太可能指同一個人,有人認為可能指大祭司阿尼亞三世(他在西元前170年被暗殺),也有人認為是指「耶穌基督」。
●「一王的民」:原文直譯是「一位君王的一位百姓」。有人認為這是指「安提阿哥四世」。不過耶穌在太 24:15引這段經文當成提多毀滅耶路撒冷城的預言,且安提阿哥並沒有毀滅整個耶路撒冷和聖所,而提多反倒是這樣行了。而且提多的身份比較接近是「一王之民」,因此這裡的確很可能是指「提多」。
●「結局」:「完成」、「結束」、「末期」。
●「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原文沒有「憤怒」,直譯是「並且有所預定的傾倒在那行毀壞者身上」。
◎這段經文的解釋還真的是眾說紛紜,不過我們不可能完全忽略耶穌對這一段經文的應用與解釋,當然,無可否認的,有些預言可能有「雙重應驗」的現象,我們可能會持定某一種看法,但也不要對其他的看法完全嗤之以鼻。
◎但以理書中但以理見到異象的反應:8:16-18;10:7-9;10:15-17十分驚慌、全身癱瘓、像死了一樣,總之就像去了半條命。8:18;10:10;10:16-19神差天使來幫助,加添他力量,並解明異象的意義給他聽。8:27筋疲力竭,病了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