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 第 4 章

貳、何西阿的信息第一部份 4:1-11:11

一、神的指責 4:1-5:7

(一)上帝對全地的指責與審判。4:1-3

◎這段的文體轉為詩體。

1.邀請以色列人來聽上帝控告這地居民的話。4:1

●「爭辯」:法庭用語,「指控」的意思。

2.列舉這地居民的罪惡。4:1-2

●「無誠實」:不忠誠、不可靠、缺乏負責任的態度。

●無「良善」:指「立約的愛」,指立約的雙方彼此承擔立約中應盡的義務,不管環境如何改變。這個素質指著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愛,神也希望以色列百姓可以有這種素質,對其他人有這種因著聖約,互有弟兄之愛的美德。

●「無人認識神」:直譯是「沒有人有神的知識」,亦即沒有人真知道神是誰,並且用對待神的方法對待之。

●「起假誓」:違反十誡的第三誡。出 20:7

●「不踐前言」:「說謊」的意思,特別指「作假見證」這件事。違反第九誡。出 20:16

●「殺害」:違反第六誡。出 20:13

●「偷盜」:原意是「綁架」,後來引伸為「不讓物主同意取得財物」的行為。違反第八誡。出 20:15

●「姦淫」:指「婚外性行為」,違反第七誡。出 20:14

●「行強暴」:字根可以解釋為「充滿」、「遍佈」或「流血」或「偶像」。在此應該是「充滿」或「遍佈」的意思。於是本字就可以翻譯成「不斷的犯罪」或「罪惡一個追上一個」。

●「殺人流血」:原文中沒有「殺人」,直譯是「血連著血」。

●「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可以譯為「罪加上罪、血連著血」。

◎這段中,誠實、良善、認識神是聖約中的美德,4:2提到的則是美德失去後導致的惡行。這些惡行,也都扣緊違反上帝頒佈的基本法律:十誡。結果就是當時的社會中顯現出血連著血、罪加上罪的混亂慘狀。上帝出面指控與祂立約的百姓已經陷入這種狀況,必須加以審判。

3.居民的罪導致的結果就是全地的生物都毀滅。4:3

●「悲哀」:指的是全地歉收帶來的遍地悲哀。摩 1:2 耶 4:28

●「衰微」:指「沒有後代」(耶 15:9)與「農作物歉收」(珥 1:10 賽 16:8)。

◎這個審判,似乎把整個大地的生命力都收回了,導致生物衰微消滅。以色列人拜巴力希望換取大地生命力的下場,反倒是讓大地的生命力消滅。

(二)神對祭司的指責與審判。 4:4-10

1.祭司正是要被指責的一群,他們必然跌倒。4:4-5

●「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這句話有些抄本上的問題,可能比較適當的譯法是「祭司啊!我要指控的正是你」。

4:4翻譯起來很可能是「然而你們不必爭辯,也不必互相指責,祭司啊!要指控的正是你」。

●「日間....夜間」:一種文學的用法,表示「無時無刻」。

●「先知」:當時的地方祭壇的確是有先知和祭司一起工作。可參考:耶 2:4-13 賽 28:7 彌 3:11

●「你的母親」:指的就是「以色列民族」。

2.祭司丟棄知識,導致百姓也無知識,於是神要丟棄祭司。4:6

●「知識」:原文加上定冠詞,指特別的「知識」,當然指的是「對神的知識」。

●「忘記你的兒女」:祭司的職分是世襲的,所以上帝忘記祭司的兒女,就是要讓祭司的職位到此為止,不再延續給祭司的兒女。參照後面4:10的經文,甚至還可能讓祭司無後代。

◎祭司的職責,就是要教導百姓關於神的知識,結果他們自己丟棄知識,百姓當然會因沒有神的知識而滅亡。在這節中,神的知識是與神的律法對應。既然祭司丟棄其職責,上帝就丟棄祭司及將要世襲祭司的一脈後代。

3.祭司為了自己的物質生活,居然希望百姓多犯罪。4:7-8

●「祭司越發增多」:可以指人數的增加,也可以指財富的增加。

●他們的「榮耀」:這是指「耶和華」,但在此是一種諷刺,祭司的榮耀即將變成羞辱。

◎祭司可以分享部分獻祭者的祭物,參考利 6:14-18;7:1-10;7:28-34

●「吃」:也可以翻譯成「謀生」。

●「滿心願意」:字義是「引頸張喉」,形容大口吞吃的樣子。

◎主持宗教儀式也是祭司的職責,結果敬拜神的神聖儀式變成滿足物質慾望的一個途徑。這樣的結果當然會導致造物者的審判。

4.神要審判祭司,跟一般百姓一樣。他們必吃不飽、無後代。4:9-10

●「他們所行的」:直譯是「他們的道路」。

●「吃」:指著4:8的吃祭肉。

●「行淫」:顯示祭司也參與巴力邪淫的宗教活動。

◎「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這句話已經是何西阿書最著名的一句話了。負責教導的人、主持敬拜儀式的人既然失職,就也不要想著上帝會給他們怎樣的特權。羊群因他們的失職滅亡了,他們能自外於審判嗎?有能力寫、讀這些資料的人,是不是也該想想自己有沒有負擔好上帝託付的使命?批判教會墮落的我們,如果沒有盡責,到最後應該也是「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吧。

(三)神對巴力信仰的指責與審判。 4:11-14

1.巴力宗教的淫亂和酒讓以色列人失去理智。 4:11

●「酒」:原文指「陳酒」,比較醇厚。

●「新酒」:直譯是「果子釀的酒」,經短期發酵而含酒精的飲料。

●「心」: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是意志和理智的部位,也是情感的中心。

◎這段很清晰的說明祭司放棄教導神的知識工作之後,巴力信仰的酒與淫亂就迷惑了以色列人。

2.以色列人又拜偶像又占卜,因為淫亂使他們迷失,離棄真神。4:12

●「木偶」:可能是木柱或獻祭用的樹,可能象徵男性的生殖器。

●「木杖」:「木牌」,削來做骰子或籤的小木塊,作為占卜之用。

●「淫心」:直譯是「妓女的心態」或「賣淫的心態」。

●「失迷」:原本是用來描寫迷路的野獸,後來用來指迷失的人。

◎即使是這樣的以色列人,上帝還是稱呼他們為「我的民」。

3.以色列人在高處的樹下敬拜巴力,甚至祭司的女兒、兒媳也行淫。4:13

◎當時巴力的邱壇常常建立在高處,在大而高的樹下。這樣好像比較接近神。由考古挖出來的巴力祭壇通常包含:大樹下、小祭壇、一尊偶像和一個用來代表巴力的石柱。

●「你們」:指的是前面所論及的「祭司」。

◎社會上普遍的巴力信仰,甚至導致祭司的女兒、兒媳也沾染淫亂的習性。

4.上帝並不因祭司的女兒、兒媳行淫處罰他們,因為祭司自己也沈迷在淫亂的宗教儀式中。這種無知的民必然趨向敗壞。4:14

●「離群」:指的是祭司自己在邱壇旁挑選了女人,就離開群聚的男女,到一旁去尋歡了。

●「娼妓」:就是指「神妓」。

●「無知的民」:「沒有洞察力的人民」。

●「傾倒」:「敗壞」。

◎這裡描述的是一個可怕的狀況,連祭司、祭司的女兒、兒媳都陷入巴力淫亂的信仰之中。這樣的混亂狀況,怎麼能不導致神的憤怒臨到呢?

◎這裡應該不是指上帝不處罰祭司女眷的淫行,而是一種文學上的用法,描述比起祭司女眷的淫行,祭司參與巴力的淫蕩宗教儀式更是可惡。上帝要處罰,也是先由這些理應有知識的祭司下手。

(四)先知對猶大的勸誡。 4:15-19

1.先知要猶大不可以往北國的宗教中心去,也不可以發誓。4:15

●「吉甲」:意思是「圓圈之石」,位於約但河西部,靠近耶利哥城。是以色列國的軍事基地,也是宗教中心之一。

●「伯亞文」:字義是「犯罪之家」,這應該是先知用來諷刺指「伯特利」的。「伯特利」位於耶路撒冷以北十六公里,是北國的宗教聖所。

●「往」、「上」:都有「朝聖」的意義。

●「不可....起誓」:應該是當時以色列已經習慣隨便起誓,或者把對巴力和耶和華的起誓混淆了。所以神禁止猶大人指著耶和華起誓。

2.以色列國既然倔強不回頭,上帝的處理方法就是:任憑,任憑他們陷入混亂敗壞之中,導致羞辱。4:16-19

●「倔強的母牛」:此處用的圖像,是拉車的牛執意不聽指揮的狀況。

●「放」:「放逐」、「驅散」的意思。

●「寬闊之地」:指的是「陰間無邊無際的土地」或「不毛之地」、「曠野」。

●「放羊羔在寬闊之地」:小羊在不毛的曠野,當然是不能存活的。

●「以法蓮」:就是指「以色列國」。何西阿用了36次。

●「親近」:原意是「聯盟」、「關聯」。指以色列與偶像們(複數)立約結盟,背棄了與耶和華的盟約。

●「任憑他」:直譯是「把他留給他自己」。就是「不管他」的意思。

●「他們所喝的已經發酸」:意義不明,只知道跟「醉酒」有關。

●「時常行淫」:指的是「不斷的行淫」。

●「他們的官長最愛羞恥的事」:七十士譯本譯為:「他們甚愛羞辱勝過他們所誇耀的」。

●「風」:原文應該翻譯成「心」或「靈」,指的就是以色列人淫蕩的心或淫蕩的靈。

●「裹在翅膀裡」:意思是完全控制並遮蔽了他們。

◎以色列民族既然已經被酗酒與淫亂迷失了心性,救無可救,那上帝也只好算了,只好任憑自己去了。以色列將有如小羊被丟在曠野,終究是蒙羞滅亡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