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貳、保羅在羅馬官員面前的見證 24:1-26:32
一、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的自我辯解 24:1-27
(一)大祭司亞拿尼亞率同幾個長老與一個辯士帖土羅來向巡撫控告保羅,說保羅鼓動叛亂、污穢聖殿。24:1-9
◎「過了五天」:顯示出猶太公會急於解決對保羅的控訴。
●「辯士」:SNG04489,「發言人」、「演說家」或「律師」的意思。猶太人不熟悉羅馬法律,而且依照當時的習慣,請羅馬律師來協助控訴是很正常的舉動。
●「帖土羅」:字義是「三倍堅強」的意思,是一個很普通的拉丁文名字。不過這人也有可能是猶太人,只是取了拉丁名字。因為24:3他用「我們」來描述他和猶太人之間的關係。
●「下來」:SNG02597,雖然凱撒利亞在耶路撒冷西北方,但海拔較低,故說「下來」。
●「先見」:SNG04307,「細心計畫」、「深謀遠慮」。
●「更正了」:SNG1356a,「改革」。
●「這一國的弊病....更正了」:直譯是「改革來到本國」。
●「惟恐多說,你嫌煩絮」:直譯是「惟恐我們妨礙你太多」。
◎「惟恐多說,你嫌煩絮」:當時的審訊過程中,有人會控制時間。
●「寬容」:SNG01932,「雅量」、「仁慈」。
●「鼓動」:SNG02795,「使發生」。
●「瘟疫」:SNG03061,「傳染病」,聖經中僅出現於路 21:11;徒 24:5。
●「天下」:SNG03625,原指「有人的地方」,在此用來誇飾「羅馬帝國」。
●生「亂」:SNG04714,「衝突」、「不合」、「暴動」。
●「拿撒勒教黨」:SNG03480+SNG00139,「拿撒勒教派」,就是指「基督教」。此時基督信仰還沒有一個固定的正式名稱,所以控告者只能用耶穌的成長地點來標示這羣人。
●「頭目」:SNG04414,「首領」。
●「污穢」:SNG00953,「褻瀆的」,聖經中出現兩次太 12:5; 徒 24:6。
◎24:6-7中千夫長搶奪袒護保羅的記載,是西方抄本加插的,原文應該沒有這些記載。此處的意思是保羅本應該受猶太人的律法審判,但是千夫長強迫改用羅馬法律審判。
●「究問」他:SNG00350,「仔細質問」、「審問」,為法庭用語,此處的「究問他」應該是審問保羅,而非審問千夫長。
◎猶太人控告保羅煽動暴亂與污穢聖殿。前者將會使保羅被處以死刑,後者則可將保羅的管轄權交還給公會(結果也會是死刑)。
(二)保羅陳明自己才到耶路撒冷十二天,並且沒有公開講論,所以猶太人控告的事情都沒有實據。24:10-13
●「點頭」:SNG03506,「點頭示意」。
●這「國」裡:SNG01484,「國家」、「民族」。此處應該是「民族」的意思。
●「斷事」:SNG01510+SNG04771+SNG02923,「你作審判官」,「你是法官」。
◎「斷事多年」:腓力斯此時已經作巡撫五年左右。
●「分訴」:SNG00626,「為自己辯護」、「為自己作辯白」。
●24:11沒有「查問」這個動詞。
●「今日」:原文中沒有「今日」,保羅的意思是他在耶路撒冷待了12天。
●「聳動眾人」:SNG01999+SNG04160,「促成暴動/反抗」,SNG04160僅出現二次。
◎當時討好審判官好像是一個慣例,帖土羅花了一半的時間討好審判官,保羅也稱讚巡撫的經驗老(這種稱讚還不算扭曲事實)。帖土羅說的那些討好的話,對照之後史學家的記載,就真的大部分是言過其實的奉承話了。
◎保羅這次在耶路撒冷的十二天,其中第2天:見教會領袖 徒21:18,第3天:去聖殿行潔淨禮 徒21:26,第10天:進聖殿,產生暴動 徒21:26,第11天:千夫長的偵查庭 徒22:30,第12天:猶太人密謀殺保羅,千夫長連夜將保羅送去凱撒利亞23:12-30。
(三)保羅承認自己的信仰是死人復活的道,他因此自己要求自己要有無可責備的良心。24:14-16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
●「異端」的道:SNG00139,「教派」、「異端」。
●異端的「道」:SNG03598,「道路」、「生活方式」,保羅常用來表達「信仰下的生活方式」,使徒行傳出現七次。
◎「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指的就是整本舊約聖經。
●「靠著」 神:SNG01519,「對著」、「向」。
●「盼望」死人:SNG01680,「盼望」。
●有這個「盼望」:SNG04327,「期望」。
●「無論善惡」:SNG01342+SNG05037+SNG02532+SNG00094,「不單義人而且不義的人」。
◎24:15的「盼望SNG01680」,指的是在但 12:2中提到「普世性死人復活」的觀念。
●「勉勵」:SNG00778,「操練自己」、「辛苦」、「努力」、「盡力」。
●「常」存:SNG01223+SNG03956,「時常」。
●「無虧」:SNG00677,「無可責備」、「清白的」。
◎保羅的意思是:因為知道自己要復活交帳,所以就要求自己有無虧的良心。
(四)保羅反駁對自己污穢聖殿的指控,說明自己乃是帶賙濟與供獻的物到耶路撒冷,獻祭敬拜。這樣的舉動怎算是污穢聖殿。24:17-21
●過了「幾」年:SNG04183,「很多」、「大量」。
●「賙濟....捐項」:SNG01654,「賙濟物」。
●「供獻的物」:SNG04376,「祭物」。
◎「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按照羅馬的法律,原告如果在開審時沒有出庭,控告就自動撤銷。所以這件事情的原告應該是「亞西亞來的猶太人」,而不是猶太公會,因此巡撫應該撤銷對保羅的控告。
●「即或不然」:SNG02228,反義連接詞「或」的意思。
●「妄為的地方」:SNG00092,「罪行」、「惡事」、「不正當行為」。
●一句「話」:SNG05456,「聲音」、「言詞」。
(五)腓力斯拖延審判的時間,並且寬待保羅,且和他的妻子來聽保羅講道。但腓力斯期待保羅送錢,後來巡撫更換,保羅還是被留在監獄中。24:22-27
●「詳細曉得」:SNG0195a+SNG3608a,「精確的知道」、「精確的認識」,原文的意思表示腓力斯比公會一群人或者比一般人更詳細知道基督教信仰。不過聖經並沒有記載他為何詳細知道這個信仰。
●「支吾」:SNG00306,「拖延」,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寬待」:SNG00425,「些許自由」、「放鬆」。
●「親友」:SNG02398,「自己的人」。
●「土西拉」:字義是「露水濕潤」,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女兒,希律亞基帕二世的姊妹,生於西元37年左右,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她是敬虔的猶太教徒,但是腓力斯是個未受割禮的羅馬人,所以這個婚姻讓猶太人覺得被冒犯。
●「信基督耶穌的道」:直譯是「有關信基督耶穌」。
●「節制」:SNG01466,「自制力」、「自我控制」。
●「等我得便」:SNG03335,「等我有空」的意思。
●「指望」:SNG01679,「期望」,與24:15的「盼望SNG01680」一樣。
◎「送他銀錢」:依據羅馬法律,官員收賄,除了財產充公外,還要放逐邊疆。不過這種法律對外地的官員約束力有限,腓力斯在史家的筆下的確是貪婪的官員。腓力斯可能聽見保羅送捐款到耶路撒冷,而且保羅是羅馬公民,可能家境不差,所以腓力斯希望能夠收到賄款。
●「波求非斯都」:「非斯都」是名字,字義是「節期」、「慶祝」,「波求」是「羅馬族名」,這人大約在西元59年接任巡撫,到了西元62年因為重病死在任內。史家認為他的治理還算公義。
●「討」猶太人的「喜歡」:SNG05485+SNG02698,「表示善意」。
●「在監裡」:SNG01210,「被捆綁」、「被拘禁」。
◎腓力斯聽見福音覺得恐懼,但之後卻選擇逃避不去面對,還是回到以前的生活方式。我們是否也常常用逃避的方式來面對信仰對我們的控告、指正呢?
◎如果我們自己為了莫需有的罪名被迫要失去自由,自己又有能力靠金錢獲得釋放,我們能像保羅這樣堅持不透過送錢獲得釋放嗎?保羅大約在監牢中過了兩年,我們能想像自己因為冤獄被關兩年的狀況嗎?而且這段時間之前,保羅是個一直旅行傳道的人,活動力很強,現在則被拘禁起來。
拾貳、保羅在羅馬官員面前的見證 24:1-26:32
一、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的自我辯解 24:1-27
(一)大祭司亞拿尼亞率同幾個長老與一個辯士帖土羅來向巡撫控告保羅,說保羅鼓動叛亂、污穢聖殿。24:1-9
◎「過了五天」:顯示出猶太公會急於解決對保羅的控訴。
●「辯士」:SNG04489,「發言人」、「演說家」或「律師」的意思。猶太人不熟悉羅馬法律,而且依照當時的習慣,請羅馬律師來協助控訴是很正常的舉動。
●「帖土羅」:字義是「三倍堅強」的意思,是一個很普通的拉丁文名字。不過這人也有可能是猶太人,只是取了拉丁名字。因為24:3他用「我們」來描述他和猶太人之間的關係。
●「下來」:SNG02597,雖然凱撒利亞在耶路撒冷西北方,但海拔較低,故說「下來」。
●「先見」:SNG04307,「細心計畫」、「深謀遠慮」。
●「更正了」:SNG1356a,「改革」。
●「這一國的弊病....更正了」:直譯是「改革來到本國」。
●「惟恐多說,你嫌煩絮」:直譯是「惟恐我們妨礙你太多」。
◎「惟恐多說,你嫌煩絮」:當時的審訊過程中,有人會控制時間。
●「寬容」:SNG01932,「雅量」、「仁慈」。
●「鼓動」:SNG02795,「使發生」。
●「瘟疫」:SNG03061,「傳染病」,聖經中僅出現於路 21:11;徒 24:5。
●「天下」:SNG03625,原指「有人的地方」,在此用來誇飾「羅馬帝國」。
●生「亂」:SNG04714,「衝突」、「不合」、「暴動」。
●「拿撒勒教黨」:SNG03480+SNG00139,「拿撒勒教派」,就是指「基督教」。此時基督信仰還沒有一個固定的正式名稱,所以控告者只能用耶穌的成長地點來標示這羣人。
●「頭目」:SNG04414,「首領」。
●「污穢」:SNG00953,「褻瀆的」,聖經中出現兩次太 12:5; 徒 24:6。
◎24:6-7中千夫長搶奪袒護保羅的記載,是西方抄本加插的,原文應該沒有這些記載。此處的意思是保羅本應該受猶太人的律法審判,但是千夫長強迫改用羅馬法律審判。
●「究問」他:SNG00350,「仔細質問」、「審問」,為法庭用語,此處的「究問他」應該是審問保羅,而非審問千夫長。
◎猶太人控告保羅煽動暴亂與污穢聖殿。前者將會使保羅被處以死刑,後者則可將保羅的管轄權交還給公會(結果也會是死刑)。
(二)保羅陳明自己才到耶路撒冷十二天,並且沒有公開講論,所以猶太人控告的事情都沒有實據。24:10-13
●「點頭」:SNG03506,「點頭示意」。
●這「國」裡:SNG01484,「國家」、「民族」。此處應該是「民族」的意思。
●「斷事」:SNG01510+SNG04771+SNG02923,「你作審判官」,「你是法官」。
◎「斷事多年」:腓力斯此時已經作巡撫五年左右。
●「分訴」:SNG00626,「為自己辯護」、「為自己作辯白」。
●24:11沒有「查問」這個動詞。
●「今日」:原文中沒有「今日」,保羅的意思是他在耶路撒冷待了12天。
●「聳動眾人」:SNG01999+SNG04160,「促成暴動/反抗」,SNG04160僅出現二次。
◎當時討好審判官好像是一個慣例,帖土羅花了一半的時間討好審判官,保羅也稱讚巡撫的經驗老(這種稱讚還不算扭曲事實)。帖土羅說的那些討好的話,對照之後史學家的記載,就真的大部分是言過其實的奉承話了。
◎保羅這次在耶路撒冷的十二天,其中第2天:見教會領袖 徒21:18,第3天:去聖殿行潔淨禮 徒21:26,第10天:進聖殿,產生暴動 徒21:26,第11天:千夫長的偵查庭 徒22:30,第12天:猶太人密謀殺保羅,千夫長連夜將保羅送去凱撒利亞23:12-30。
(三)保羅承認自己的信仰是死人復活的道,他因此自己要求自己要有無可責備的良心。24:14-16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
●「異端」的道:SNG00139,「教派」、「異端」。
●異端的「道」:SNG03598,「道路」、「生活方式」,保羅常用來表達「信仰下的生活方式」,使徒行傳出現七次。
◎「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指的就是整本舊約聖經。
●「靠著」 神:SNG01519,「對著」、「向」。
●「盼望」死人:SNG01680,「盼望」。
●有這個「盼望」:SNG04327,「期望」。
●「無論善惡」:SNG01342+SNG05037+SNG02532+SNG00094,「不單義人而且不義的人」。
◎24:15的「盼望SNG01680」,指的是在但 12:2中提到「普世性死人復活」的觀念。
●「勉勵」:SNG00778,「操練自己」、「辛苦」、「努力」、「盡力」。
●「常」存:SNG01223+SNG03956,「時常」。
●「無虧」:SNG00677,「無可責備」、「清白的」。
◎保羅的意思是:因為知道自己要復活交帳,所以就要求自己有無虧的良心。
(四)保羅反駁對自己污穢聖殿的指控,說明自己乃是帶賙濟與供獻的物到耶路撒冷,獻祭敬拜。這樣的舉動怎算是污穢聖殿。24:17-21
●過了「幾」年:SNG04183,「很多」、「大量」。
●「賙濟....捐項」:SNG01654,「賙濟物」。
●「供獻的物」:SNG04376,「祭物」。
◎「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按照羅馬的法律,原告如果在開審時沒有出庭,控告就自動撤銷。所以這件事情的原告應該是「亞西亞來的猶太人」,而不是猶太公會,因此巡撫應該撤銷對保羅的控告。
●「即或不然」:SNG02228,反義連接詞「或」的意思。
●「妄為的地方」:SNG00092,「罪行」、「惡事」、「不正當行為」。
●一句「話」:SNG05456,「聲音」、「言詞」。
(五)腓力斯拖延審判的時間,並且寬待保羅,且和他的妻子來聽保羅講道。但腓力斯期待保羅送錢,後來巡撫更換,保羅還是被留在監獄中。24:22-27
●「詳細曉得」:SNG0195a+SNG3608a,「精確的知道」、「精確的認識」,原文的意思表示腓力斯比公會一群人或者比一般人更詳細知道基督教信仰。不過聖經並沒有記載他為何詳細知道這個信仰。
●「支吾」:SNG00306,「拖延」,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寬待」:SNG00425,「些許自由」、「放鬆」。
●「親友」:SNG02398,「自己的人」。
●「土西拉」:字義是「露水濕潤」,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女兒,希律亞基帕二世的姊妹,生於西元37年左右,腓力斯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她是敬虔的猶太教徒,但是腓力斯是個未受割禮的羅馬人,所以這個婚姻讓猶太人覺得被冒犯。
●「信基督耶穌的道」:直譯是「有關信基督耶穌」。
●「節制」:SNG01466,「自制力」、「自我控制」。
●「等我得便」:SNG03335,「等我有空」的意思。
●「指望」:SNG01679,「期望」,與24:15的「盼望SNG01680」一樣。
◎「送他銀錢」:依據羅馬法律,官員收賄,除了財產充公外,還要放逐邊疆。不過這種法律對外地的官員約束力有限,腓力斯在史家的筆下的確是貪婪的官員。腓力斯可能聽見保羅送捐款到耶路撒冷,而且保羅是羅馬公民,可能家境不差,所以腓力斯希望能夠收到賄款。
●「波求非斯都」:「非斯都」是名字,字義是「節期」、「慶祝」,「波求」是「羅馬族名」,這人大約在西元59年接任巡撫,到了西元62年因為重病死在任內。史家認為他的治理還算公義。
●「討」猶太人的「喜歡」:SNG05485+SNG02698,「表示善意」。
●「在監裡」:SNG01210,「被捆綁」、「被拘禁」。
◎腓力斯聽見福音覺得恐懼,但之後卻選擇逃避不去面對,還是回到以前的生活方式。我們是否也常常用逃避的方式來面對信仰對我們的控告、指正呢?
◎如果我們自己為了莫需有的罪名被迫要失去自由,自己又有能力靠金錢獲得釋放,我們能像保羅這樣堅持不透過送錢獲得釋放嗎?保羅大約在監牢中過了兩年,我們能想像自己因為冤獄被關兩年的狀況嗎?而且這段時間之前,保羅是個一直旅行傳道的人,活動力很強,現在則被拘禁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