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 第 2 章

(三)我試著用歡樂來滿足自己,然而發現一點用也沒有。 2:1-2

●「來罷」:原文有煽動的意味。

●「嬉笑」:指「外在的玩樂」。

●「喜樂」:在此是指「思想上的快樂」,例如宗教節期的歡欣或是宣告國王登基的快樂。

●「狂妄」:此字跟「失去分辨力」有關。

(四)我用酒來使肉體舒暢、用家業、享受、財物、音樂、妃嬪來滿足自己。我的內心的確稍稍的快樂,然而當我細查我努力的收穫,發現仍然沒有意義,仍然是虛空。 2:3-11

●「妃嬪」:此字應該是指「妃嬪」、「愛人」。

●「智慧仍然存留」:意思是「他仍然保持客觀」。

●「我察看」:「我面對」。

(五)智慧雖然比愚昧好,但是智慧人和愚昧人都要面對死亡,都同樣要被忘記,完全沒有差異。 2:12-16

●「轉念」:指「轉移注意力」或「採取新的思考方向」。

●第十二節直譯是「我轉去思想智慧、狂妄和愚昧,因為在王以後來的人會是誰?對於已經作成的事又如何?」

●「事」:在傳道書中都是指將發生的「事件」。

●我「就」:指邏輯上的推論,「若是如此」。

(六)因此我恨惡生命,因為人間一切的努力都是虛空徒勞,而努力所得又留給一些不一定有能力管理的人,更是加添了不確定性。 2:17-23

●「煩惱」:「災難」的意思。

●「我都以為」:也可以譯做「臨到我」。

●「心便絕望」:可以翻譯成「允許(自己的)心絕望」。

●「智慧」:實際知道如何去做。

●「知識」:消息。

●「靈巧」:專門技術。

(七)結論:人還是今生享受勞碌所得才是最好的。 2:24-26

●「莫強如」:是一種強烈的肯定句。

●第二十五節有兩種翻譯,以下是新譯本的翻譯:離開了他〔「他」按照馬所拉抄本應作「我」,現仿七十士譯本翻譯。〕,誰能有吃的呢?誰能享樂呢?而近代的釋經者比較接受新譯本的譯法。

●「罪人」:應該不是指違背律法的人,看上下文應該是指那些不由上帝手中接受生命與賞賜,不把上帝當上帝而自限於「日光之下」人生觀的人。

●「這也是」虛空:應該是指罪人的處境,原文另可譯為「這確實是」。

◎二十四節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拋棄了日光之下的限制,引進了上帝的手,因此觀看智慧、上帝的地位、美好、公義等事物的角度都被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