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第 12 章

2.上帝設立逾越節 12:1-13

●「正」月:字義就是「開始」、「起頭」。除了指示以色列人此月設為新年第一個月份,也表示是最重要的一個月份。

●「正月」:亞筆月(13:4, SNH024),後來稱尼散月。成為以色列宗教曆中每年的第一個月。但民事曆則以六個月後的提斯利月(Tishri)才算是一月,而「新年」的慶典也在提斯利月舉行。亞筆月在每年春分(spring equinox)之後第一個新月開始,通常是從陽曆三月中延伸到四月中。

◎這個月的迦南名字是亞筆月(比較出 13:4),意思是「穗」(因為榖粒是在穗中),但後來用巴比倫的名字稱為尼散月(比較尼 2:1)。與西方日曆對照之下,希伯來人的宗教日曆如下:尼散(亞筆) 即三至四月伊雅爾(西弗) 即四至五月西彎 即五至六月搭模斯 即六至七月埃波 即七至八月以祿 即八至九月提斯利(以他念) 即九至十月瑪基斯彎(布勒) 即十至十一月基斯流 即十一至十二月提別 即十二至一月細罷特 即一至二月亞達 即二至三月

●「全會眾」:「整個群落」、「整個會眾」。這個字在舊約此處是第一次出現,後來這個字變成一個專門詞語,特指以色列人是一個有組織的宗教社會。

●「以色列全會眾」:並非一抽象名詞,它意味著一個實際的宗教團體。包含受過割禮的一切男性以及其附屬的女性、小孩。

◎「父家」:指守逾越節的單位是「一個家族」。包含夫妻、未出嫁的女兒、孫女,兒子與媳婦、孫子。此處表示所有以色列人,無論大小,都要參與逾越節;而參與的單位是以家庭為准,絕不容許個人或幾個朋友互相組合守節。

●「逾越節」:時間就是春季的月圓日。

◎「逾越節」有人認為是源自迦勒底文,意思是和解或撫慰。但這節禮的整個過程,似乎與獻祭與神和解或撫慰神心無大關涉。另有人認為是借用埃及文,意思是擊打。有的學者就用賽 31:5的「保守」來作解釋,而指這節期的禮儀主要在求神的護佑。另有學者卻用撒下 4:4的腿瘸和王上 18:26的踊跳,而解釋神在見到門楣有血的時候,就像單腿瘸了的人跳躍般的越門而過,因此被稱為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最後一種說法可能比較可信。

12:3-4其中的「羊羔」是SNH07716,原文指「群中的一隻」,不一定指哪種動物。12:5就有詳細描述。

◎「一歲的公羊羔」:公羊出生滿了一年,就算是度過了初生時最艱難的時期(小羊一歲以前死亡率約在20%到50%之間)。其實羊群中並不需要太多公羊,所以很多一歲的小公羊都被宰殺食用。可以生產小羊和提供羊奶的母羊,則被保留到八歲左右。

12:4提及要計算食量,後來猶太人將吃一隻羊羔的人數定為十個成人以上,不過此處並沒有這樣規定,只是要以色列人自己計算。

●「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完整的羊羔、一年之子」。大概實際的意義是指「一年以內的小公羊」。自從西元七十年聖殿被毀之後,猶太人的逾越節便只用一塊脛骨作象徵性的全羊代表。此處准許用綿羊或山羊,申 16:2也准許用牛。

●「在黃昏的時候」:此時正好是滿月的日子,黃昏的時候月亮剛剛出來。原文可以翻譯為「兩個黃昏之間」,一般解釋為「太陽落下與天黑之間」、「日影開始偏斜與日落之間」、「下午三點以後到天黑之間」。

◎其他記述逾越節的經文(出 12:21-28利 23:5-14民 9:1-14申 16:1-8結 45:21-24),均無初十....取羊羔的規定。

◎提前四日就準備好祭物,顯然是為了不要匆匆忙忙,有時間可以檢視祭物的完整性。雖然後來的逾越節並沒有照此處的要求提前準備羊羔,但我們還是可以思考:今日我們奉獻給上帝時,有這樣認真的檢視我們的奉獻品質嗎?

◎白天以色列人要做苦工,所以無法殺祭物。月圓之夜光線較足夠,可以進行獻祭活動。這個活動不留下祭物給祭司,不需要到特定的祭祀地點,也沒有祭司介入,明顯是很早期的傳統儀式。

●「門楣」:「門的橫樑」。

●「烤了」:「烤肉」SNH06748,強調用火烤,申 16:7SNH01310 ,是比較廣義的「烹煮」。12:9同樣用SNH01310來描述「水煮」時,還加上「水」來詳細描述。

●「無酵餅」:沒有發酵過的薄餅,猶太傳統是麵粉加水十八分鐘內就必須開始烤。

●「苦菜」:後期猶太文獻認為苦菜是「萵苣(lettuce), 菊苣(chicory), 胡椒草(pepperwort),蛇根草(snakeroot), 蒲公英(dandelion)」。但聖經中的「苦菜」是否就是這幾樣,目前無法確定。但是埃及有種植萵苣,而譯作「苦菜」的希伯來語字眼,亦與亞喀得語中的萵苣對應。

12:10七十士譯本中間還插入一句「骨頭一根你們也不可折斷」。

●「趕緊地」吃:「急忙」。

◎要把祭物吃完的規定在烏加列(Ugaritic)文獻中也有提及。

◎後來的逾越節並沒有塗血於門框,也沒有穿著旅行的衣著急忙吃羊羔的習俗。

●「巡行」埃及地:「經過」、「穿越」。

●「敗壞」埃及一切的神:SNH08201「審判」。

●「記號」:SNH0226 「兆頭、記號」。可參考創 4:15

●「越過」:「略過」、「跳過」。

●「災殃」:「致命的重擊」、「瘟疫」。在舊約中用來專指「上帝親自的擊打」。

◎舊約中神設立保護印記的例子: 出 12:13創 4:15 : 用 SNH0226結 9:4: 用 SNH08420啟 7:3:用 SNG04972

3.上帝要求以色列人逾越節期間要吃無酵餅七日 12:14-20

●「這日」:指的應該是亞筆月15日,不過這跟華人新年差不多,節期由除夕延續到隔天新年。事實上猶太人由下午六點就是一天的開始,所以逾越節殺羊羔的時候雖然是14日,但吃羊羔時根本已經是亞筆月15日了。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事實上,頭一日要把....」。原文有「事實上」SNH00389是明確強調的副詞。

●「無酵節」:SNH04682原文「無酵餅」。

●「無酵餅」:SNH04682指沒有放酵粉的麵包或糕餅。

◎酵是從發了酵的麵團中取出來的發酵劑。舊約早期法例,禁止用有酵的餅獻祭(出 23:18出 34:25),但供祭司吃的祭餅可以用酵(利 7:13)。

◎「無酵節」:又名「除酵節」在逾越節之後舉行,為期七天。這是紀念出埃及時沒有帶出麵酵,由麵粉開始製作新的發酵種,需時七天。

●「聖會」:「神聖的集會」。

●「正當這日」:「這日子的骨頭(本體、精髓)」。

●「寄居的」:「旅居者」、「臨時居民」。

●「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原文前面還有「這人的生命」SNH05315+SNH01931

12:19規定外僑也必須遵守無酵節的法律。聖經沒有規定外僑必須敬拜耶和華,但是卻規定他們要守這個法律。在 出 22:21,民 15:15-16,利 25:23都有相關的規定。

◎在書 5:10-12以及約西亞王的時代(王下 23:21-23)有記載以色列人遵守出 12:18

◎一般認為雖然古代近東的確有非常類似的節期慶祝儀式,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逾越節和無酵節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有了新的意義,是專為紀念上帝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事而設立。聖經中也有不少類似的例子,例如:割禮。這也是古代近東流行而非以色列人專屬,但後來成為神用來和亞伯拉罕立約關係的象徵;或十字架也是例子之一,原本是羅馬帝國用刑之物,卻成為基督徒信仰的標記。

◎事實上在曠野以色列人主要是吃嗎哪,所以不太需要「酵」。

4.摩西召聚以色列人執行上帝的逾越節命令12:21-28

●「取出羊羔」:原文前面還有「分別出來」SNH04900

●「逾越節的羊羔」:原文與「逾越節」相同,不過意義就是「逾越節所獻作犧牲的動物」、「逾越節的羊羔」。

●「牛膝草」:照傳統,這草是「墨角蘭」(marjoram,一種薄荷屬的植物)。葉子和枝幹有毛,能夠吸水,因此被用來作為灑水與血的用具。

12:22提到「用牛膝草蘸著血塗上去」,後來利未記 (利 14:4-7)就規定牛膝草和血為潔淨的必備物,大衛的詩中也是如此提到(詩 51:7)。

●「盆裡」的血:原文可以解釋成「門檻」或「盆」。此處應該是「盆」的意思。

12:22提到有「門框和門楣」可以看出以色列在埃及居住時已經相當埃及化,因為本來以色列民族是遊牧的,住的是帳篷,現在則是住在用泥土造成的磚房內。

●「滅命的」:「毀滅者」、「破壞者」。

●這「禮」:原文是「勞動」、「工作」,與1:14;2:23出 5:9-11出 6:6-9作苦「工」原文相同。

●「救」:SNH05337也有「保護」之意。

12:28簡單交待以色列人都照著摩西亞倫的吩咐去做,似乎都沒有人懷疑或不遵守上帝所交待的事。

◎許多學者把此處的禮儀跟其他節日(如華人的新年等等)類比,事實上這應該是不需要的努力,畢竟就算習俗類同,內涵也未必一致。

5.上帝執行殺長子之災,法老釋放以色列人出埃及,埃及人也催促以色列人出埃及 12:29-36

◎前九災都在白天發生,最後一災是半夜發生。

12:29-31 重複用 半夜 和 夜 來強調,這事件是夜間發生,且和宰殺逾越節的牲祭(12:6-10)是連在一起的。

●囚在「監」裡:「坑」、「水池」、「地牢」。

●「埃及眾人」:「整個埃及」。

12:31-32法老已經不顧面子10:28-29,也不能等到天亮,立刻就要求摩西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沒有酵的生麵」:原文是「尚未發酵的生麵團」。

●「生麵」:SNH01217原文「生麵糰」,字根來自動詞SNH01216「腫脹」。以色列人匆促離開,來不及發酵完成就要帶走吃。

●「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原文是「就掠奪了埃及」。

12:36應驗了3:22的應許。

◎銀器皿和衣服,後來用來製造金牛犢(出 32:2-4),也用以建造會幕(出 35:22-24)敬拜神。

(十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12:37-13:16

1.以色列人由蘭塞出發離開埃及,總共住在埃及430年 12:37-42

●「蘭塞」:字義是「太陽之子」,位於比東以北32公里的達巴遺址(Tell el-Dab'a)。這城曾經是西克索人的首都,名叫亞華里斯。西元前十三世紀時,蘭塞二世將之重建為自己的首都,稱之為比蘭塞(Pi-Ramesse)。這城在西元前十二世紀(1200-1199)拆毀,來建築第二十王朝的三角洲首都泰尼斯。

●「起行」:「拉上來」、「出發」、「拔營」。

●「疏割」:字義是「貨攤」,詳細地點不詳。一般認為是「伊斯瑪利亞西邊的突米拉河谷」。大約在蘭塞之東南八十公里,也許是現今的馬斯古達山丘。

●「男人」:SNH01397也可翻譯成「勇士」,具有保護和作戰的武力。

●「六十萬」:原文是「六百千」。

◎許多人對這個人數很有意見,因為如果男丁六十萬,總人口就會接近兩百萬。民 11:21也是這個數字,出 38:26記載詳細的男丁人口數字是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實際的數量則關係到「千」這個字的解釋,很可能真的是兩百萬人出埃及,也可能是幾萬人。

●「閒雜人」:「混雜的人」。

●「羊群牛群」:原文是「極大的羊群、牛群與家畜」。

◎以色列人用無酵餅,因為走得太匆忙,得把摶麵盆攜在身邊(出 12:34),現在才有時間烤無酵餅來吃。

●「無酵餅」:「沒有發酵的圓餅」。

●「催逼」離開埃及:「驅趕」、「趕走」、「驅離」。

◎四百三十年可能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受捆綁的總年數,跟創 15:13徒 7:6所說的四百年大致相同。又或四百年是受捆綁的日子,而這裏和加 3:17所說的四百三十年,是指亞伯拉罕之約最後一次的確認,與摩西律法的頒布之間的日子。(另參看徒 13:20,那裏的四百五十年是從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奴役開始,計算至征服巴勒斯坦地之後,其中包括四十年的曠野飄流。)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也具有「耶和華親自守夜的意思」。

◎[關於人數的討論] 12:37提到男丁共有六十萬:

(1)正方看法:按此推算,總數至少是兩百萬人,可能多達三百萬人。這個數字在出 38:26,民 1:45, 民 11:21得到證實。
(2)反方看法:如果是如此龐大的數量,不但食物的供應是很大的問題,還有行旅中消息的傳遞和秩序的維持,都是令人難以想像的困難,尤其是,怎麼可能一夜之間渡過紅海?怎麼樣讓這麼多人聚集在西奈山下?摩西在 24:8 又如何讓立約之血灑在這麼多人身上?這些都是爭議的來源。
(3)反方主張:數目應該是減少才可能符合管理原則,而且許多人認為這是一個天文數字,所以提出許多數字誤植或讓人誤會的可能原因:
a.抄寫錯誤:應該是六千人,而被誤抄為六十萬人。
b.六十萬是象徵性的數字:為了誇大神的大能和勝利,可參考 撒上 18:7
c.「六百千」的 「千」應該解釋做軍隊的一單位或一部落(/一族長),所以這邊可能是指六百單位、六百部落或六百族長。,另有一本書提到:古代以色列人以六百人為一作戰單位,這一點可參考 出 14:7士 18:11,再加上 12:37 「步行」是形容步兵,所以這樣的用詞支持這個看法。
d.這邊六十萬是大衛統計人口(撒下 24)所得的數字,不小心誤植於此。
e.有學者認為這數字起源於一個關乎民族起源的神話,是沒有任何歷史根據的數字,只是文學作品的表達方式。
f.同上,有學者認為這類龐大粗略的數字是舊約聖經文學手法所常用的,這是一種誇張的文學寫法。
g.也有學者認為,可以把六十萬當作以色列的後來也包括在內,藉著本章所訂下的禮儀,他們也像是親自經歷出埃及的過程。
h.另有學者引用 申 7:7 武斷地把出埃及的人數刪減到幾千人。
(4)正方主張:人數減少反而會帶來更多的問題,例如:
a.如果當時他們人數不多,為什麼埃及人會因為他們人數眾多而苦待他們作苦工(1:9)?六十萬這樣的人數可以呼應 1:7 提到以色列人數目眾多,遍滿那地。
b.如果出埃及的人數不多,為什麼出埃及地的以色列人在 16:2-3 會懼怕糧食短缺?為什麼摩西在 18:13-23 需要用那麼多的時間為百姓排解糾紛?
c.在民 22:3 也提到摩押人見到他們就懼怕,若人數不多,需要懼怕嗎?
(5)總結:不論人數多少,以色列人能出埃及得救都需要神奇妙的作為,這是無庸置疑的。綜合上述的理論,我們無法確認到底有多少人出埃及,但是即使不是兩、三百萬人出埃及,至少也不可能少到六千人那種數量。
2.上帝規定只有行過割禮的人可以吃逾越節羊羔 12:43-51

●逾越節的「例」:「法令」、「條例」。

●「外邦人」:「外國人」。

◎以色列人不可用本族人永久為奴(出 21:1-6)。若買外族人作奴僕,應視同家中一分子,給他們(男丁)行割禮( 創 17:27),接納一同守節。

12:43-45簡單的說就是受過割禮就可以吃。是不是以色列人,是看「要不要與上帝立約(割禮)」,而非看種族。

●「應當在一個房子裏喫」:原文是「全家在屋內共吃」。

●「折斷」:「破壞」、「折斷」、「打碎」。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目的可能是想確定羊肉會留在一個房屋內供同一家人食用,因為烤全羊如果不破壞骨骼,就很難把肉帶出去外面。

●「同歸一例」就是:要割禮才能守逾越節。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 19:36記載耶穌應驗了逾越節羊羔的預表。詩 34:20也提及此事。

●「軍隊」:SNH06635 。和 12:41用同一個字,呂振中譯本譯為「一軍隊一軍隊地」。

◎關於割禮: (12:47)

a.表示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立了永遠的約 (創 17:13)
b.如果以色列人是以一個新生命的重生來看出埃及事件,那麼守割禮或許是區隔以色列人和他族之間不同的記號,畢竟他們可能因為在埃及住了四百多年之久,可能不少人都已經忘了割禮這記號的意義和重要性,包括摩西在自己回埃及途中,都因為割禮之事差點被神擊殺,但是很可惜的是,出埃及之後的以色列民卻沒有活出新的生命,他們不但對過往在埃及的偶像心思未斷(出 32),也對過往的生活充滿的懷念(出 16:3, 民 11:4-6)。

出 12明顯指出一件事情:以色列人的救星不是摩西,他們能離開埃及主要是因為神和神羔羊的介入,否則法老不會放人,且神的審判既然無人可避免,惟有羔羊的血才能救贖以色列人免去神的審判。

◎神以羔羊來預表主耶穌的救贖之證據:

a.皆在逾越節獻上(犧牲)
b.皆要無殘疾(無罪) 約 8:46
c.血一流出則可免我們受神的審判
d.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 12:46, 約 19:31-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