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帝要求頭生的都要分別為聖歸給上帝 13:1-16
◎13:1-2節是一個命令大綱,13:3-16才詳細解釋。此處的意思,本來是要以色列人中每一家的長子擔任祭司,帶領全家敬拜神,但是後來以色列人失敗,改由利未人代替長子民 3:12;8:18;18:15。
●「凡頭生的」:SNH06363+SNH03605+SNH07358原文「那打開每一個子宮的」。
●「記念」:SNH02142 「提說」、「紀念」、「回想」。
●「亞筆」:字義是「初熟清嫩的大麥穀穗」,「亞筆月」就是「穀穗形成的月份」。
●「將來耶和華領你....」:應翻譯成「將來耶和華必領你....」。
●「迦南」人:字義是「熱心」。
●「赫」:字義是「驚恐」。
●「亞摩利」:可能是「山居者」之意。
●「希未人」:字義是「村民」。
●「耶布斯」:字義是「打穀之地」。
●「守」這「禮儀」:原文都是「工作」、「服事」的意思。
●「發酵的物」:就是「酵母」。
◎「你要喫無酵餅七日」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抄本在此是「六日」。注意:並不像出 12:16提到頭一日和第七日當有聖會,以及不可做工等。
◎13:6-10規定基本上和12:14-20差異不大。
◎這段經文常連同 申 6:8; 11:18 被引用當作猶太人研經或禱告時戴的經文盒(可綁在手臂或前額的細小盒子可裝聖經經節)風俗有關。
●耶和華的「律法」:原文是 SNH08451。
●「耶和華的律法」:這邊是聖經首次出現這個片語。又被稱為「主的妥拉」,一般指整個五經,但也可以泛指上帝的教導。此處應該是「泛指上帝的教導」。
●「在你額上」:直譯是「兩眼之間」。
●「每年」:原文是「從這日到那日」。
●「驢」:是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禮儀上算是「不潔淨的」,所以不能用來獻祭或食用。
◎迦南人有犧牲驢子的習慣,馬里文獻亦記載了堅定盟約的儀式中,有一種方法是獻驢為祭。
◎依照民數記的規定,除了驢是可以贖回外,其於的牛羊(山羊、綿羊)都不可贖回來,是要完全歸上帝當作牲祭(民 18:17)。
●「兒子」:原文有強調「人的兒子」。人的兒子要代贖,但是沒有說明用什麼代價。類似經文34:20也沒有提到。直到民數記才提及「每人五舍客勒銀子」。
●「代贖」:SNH06299「救贖」、「贖回」。 這個字在舊約聖經通常用在人或活物的身上。
◎對牲畜來說,「歸給耶和華」指奉獻為祭(出 13:15);對人來說,人不可獻為祭,但可以分別為聖,在會幕裡事奉神。利未人被揀選代替所有以色列人的長子,作活的祭物,在會幕裡事奉(民 3:12;民 8:14-16)。因此以色列人要用銀子來贖自己的「長子」(民 3:46-48)。以色列全民族因此算為一個事奉神的民族(民 19:4-6)。
◎怎樣把長子贖出來?每人五舍客勒銀子(民 18:16)。在 民 3:12則說是用當年的利未人代替以色列頭生的人。當年頭生的人多出利未人273名,僅將這273名每人五舍客勒的銀子,交給了祭司亞倫和他的兒子(民 3:46-51)。
●「幾乎不容」:原文是「固執」。
●「經文」:SNH02903「繩帶」,在13:9用「紀念」,可能指額帶,也可能是一種比喻。
◎關於後代子孫謹記這些規律延伸出來的作法就是用一小塊羊皮上面寫的經文(一般是寫十誡或申 6:5)放在經文袋中,出門時帶在身上隨時拿出來讀,或是綁在額頭上或繫在手腕上。
◎西元七十年以後,第二聖殿被毀,逾越節的獻祭也告終止,也大概是這個時候,猶太人發展出一套守逾越節的規矩和禮儀制度,有一本名為Haggadah(哈加達)的書列明整個逾越節的命令、禮儀和誦讀的經文,這本習俗指南是以在埃及地寄居並離開埃及為敘事根據,雖然不是照聖經出埃及記直解且較少引用聖經經文,這份典籍沒有提及摩西,而是完全以上帝作為救贖故事中心位置,是最受歡迎的猶太宗教文學之一。
貳、以色列人在曠野 13:17-18:27
一、出埃及過紅海的神蹟13:17-15:21
(一)以色列人攜帶約瑟骸骨往曠野前進 13:17-22
◎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不單單只是要帶領他們從那奴隸之地走出來,更是要使他們那種過慣430年以來奴隸生活的心境能有正確的轉變,當他們實實在在成為神的選民之時,才有可能成為大國大族,實踐創 12:2提到萬國萬族因他們蒙福的應許。因此,在曠野40年其實就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族的訓練,就像申 8:2-6提到,神沒有忘記用大能的手扶持祂的選民,只是過程看似艱難卻意義非凡。
◎13:17-18是非常有意思的經文,因為這邊提到整個出埃及運動最大的困難就在於以色列民族被奴役慣了,他們不僅僅會因為13:17提到遇見戰事就後悔,甚至之後肚子餓或口渴都後悔,他們在這種矛盾衝擊下在曠野漂流了40年之久。神帶他們走過曠野艱辛的路,為的是要教導他們如何克服所遇到的生命危機,並洗滌他們生命中的心結。
◎13:17-14:31 整段散文敘述先交代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且提到是「法老」讓百姓離開(13:17),而不是如同 13:16 提到是上帝把他們帶出來。不過這樣寫應該是為了把法老硬心這主題作結,而且隨即我們可以看到上帝介入選擇百姓逃走的路線。
●「非利士地的道路」:指的是由埃及到巴比倫,穿越肥沃月彎(Fertile Crescent)的古代主要道路。可能指埃及法老Seti I 和Rameses II時代就已築好的一條從埃及三角洲進入迦南地的軍用道路。這幹道沿地中海岸北上,穿過巴勒斯坦南部的非利士地,然後在沿著耶斯列谷轉往內陸。這可能是出埃及最短的路徑,最多只需要兩個星期的路程即可進入迦南。
◎由於往非利士地的道路是主要幹道,所以埃及、非利士等國家都會用重兵駐守,以色列人走這條道路,難免遭遇戰爭。
◎一般認為「非利士人」是西元前十二世紀(西元前1100-1200年)才由革哩底島(克里特島)定居到巴勒斯坦。而出埃及的時間點一定早於西元前1200年,因此此處可能是後期的編者修改為讀者熟悉的地名,或者當時已經有部份克里特島人殖民到巴勒斯坦(申 2:23的迦斐託,就是克里特島)。
●「紅海」:原文是「蘆葦海」或「激流之海」,大概是指「蒲草海」的意思。不過這個字也曾被用來指「海草」拿 2:5 。蒲草這類植物以前在蘇彝士灣和地中海之間的沼澤地帶生長得相當茂盛,不過只在淡水邊生長,因此一般認為「紅海」指的應該是一個「淡水湖」。當然,如果此字被拿來當成更廣泛的「生長在水中的草」解釋,就不一定非解釋成淡水湖不可。從蘇彝士灣往北,沿途經過的淡水湖有苦湖(Bitter Lakes)、廷薩湖(Lake Timsah)、巴拉湖(Lake Balah),最後的是地中海旁的門札萊湖(Lake Menzaleh)。
◎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都將「蘆葦海」翻譯成紅海,所以傳統上就認為此處是「紅海」。傳統就認為是紅海的兩個海叉(蘇伊士灣或阿卡巴灣之一)。
◎目前學者們至少提出了八個可能的地點,但沒有一塊水域是能夠與出埃及記和希伯來聖經所有提到紅海的敘事吻合。所以我們只能承認這個詞並不常常指向同一個水域或同一塊沼澤地。許多學者認為這個地方的正確位置並不是他們信仰的核心。
●「帶著兵器」:「列以戰陣」、「武裝」。可能是指以色列人攜帶武裝、或按軍隊編組方式行進。
●「嚴嚴地起誓」:原文是「起誓 起誓」。
●「必眷顧」你們:原文是「眷顧 眷顧」。
◎13:19可參考創 50:25的記載。「因為約瑟曾叫....」原文沒有「約瑟」,但上下文可以了解就是約瑟要求的。書 24:32記載約瑟的骸骨終於被葬埋在示劍。
●「疏割」:字義是「貨攤」,詳細地點不詳。一般認為是「伊斯瑪利亞西邊的突米拉河谷」。大約在蘭塞之東南八十公里,也許是現今的馬斯古達山丘。
●「以倘」:字義是「與他們同在」、「他們的犁頭」。
◎以倘與埃及語的 htm「碉堡」相同,可能是指這地區任何一個堡壘。神在出 14:2要他們掉頭轉回,表示旅程第一個階段時他們可能是沿著非利士地的道路行走。若然,以倘最有可能便是西勒(Sile),即現代的阿布塞法遺址(Tell Abu Sefa)。這是古代守衛前線第一個堡壘的所在地,也是遠征迦南慣常的起點。但西勒離疏割有八十公里之遙,要幾天才能走到。此外,在蒲草紙文獻阿納斯塔西第六蒲草紙中,又提到法老梅雷他(西元前13世紀末)在特葉庫附近,另外還有一座堡壘。
●13:22也可以翻譯成「祂總不從百姓面前移開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
◎「雲柱、火柱」:許多學者常常用「火山爆發」來解釋此處的「雲柱、火柱」,不過這一方面沒有相關的文獻支持,另一方面也跟聖經描述的雲柱、火柱行為不同。最直接的解釋就是「上帝的超自然行動」了。
◎沙漠溫差大,白天炎熱、夜晚寒冷,白天的雲柱可以遮陽,夜晚的火炷可以加溫照明。雲柱、火柱除了表明上帝的引領之外,也表明了上帝無微不至的愛。
◎舊約聖經中的煙、雲、火都充滿神聖的象徵,參考:19:1824:16-17。
3.上帝要求頭生的都要分別為聖歸給上帝 13:1-16
◎13:1-2節是一個命令大綱,13:3-16才詳細解釋。此處的意思,本來是要以色列人中每一家的長子擔任祭司,帶領全家敬拜神,但是後來以色列人失敗,改由利未人代替長子民 3:12;8:18;18:15。
●「凡頭生的」:SNH06363+SNH03605+SNH07358原文「那打開每一個子宮的」。
●「記念」:SNH02142 「提說」、「紀念」、「回想」。
●「亞筆」:字義是「初熟清嫩的大麥穀穗」,「亞筆月」就是「穀穗形成的月份」。
●「將來耶和華領你....」:應翻譯成「將來耶和華必領你....」。
●「迦南」人:字義是「熱心」。
●「赫」:字義是「驚恐」。
●「亞摩利」:可能是「山居者」之意。
●「希未人」:字義是「村民」。
●「耶布斯」:字義是「打穀之地」。
●「守」這「禮儀」:原文都是「工作」、「服事」的意思。
●「發酵的物」:就是「酵母」。
◎「你要喫無酵餅七日」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抄本在此是「六日」。注意:並不像出 12:16提到頭一日和第七日當有聖會,以及不可做工等。
◎13:6-10規定基本上和12:14-20差異不大。
◎這段經文常連同 申 6:8; 11:18 被引用當作猶太人研經或禱告時戴的經文盒(可綁在手臂或前額的細小盒子可裝聖經經節)風俗有關。
●耶和華的「律法」:原文是 SNH08451。
●「耶和華的律法」:這邊是聖經首次出現這個片語。又被稱為「主的妥拉」,一般指整個五經,但也可以泛指上帝的教導。此處應該是「泛指上帝的教導」。
●「在你額上」:直譯是「兩眼之間」。
●「每年」:原文是「從這日到那日」。
●「驢」:是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禮儀上算是「不潔淨的」,所以不能用來獻祭或食用。
◎迦南人有犧牲驢子的習慣,馬里文獻亦記載了堅定盟約的儀式中,有一種方法是獻驢為祭。
◎依照民數記的規定,除了驢是可以贖回外,其於的牛羊(山羊、綿羊)都不可贖回來,是要完全歸上帝當作牲祭(民 18:17)。
●「兒子」:原文有強調「人的兒子」。人的兒子要代贖,但是沒有說明用什麼代價。類似經文34:20也沒有提到。直到民數記才提及「每人五舍客勒銀子」。
●「代贖」:SNH06299「救贖」、「贖回」。 這個字在舊約聖經通常用在人或活物的身上。
◎對牲畜來說,「歸給耶和華」指奉獻為祭(出 13:15);對人來說,人不可獻為祭,但可以分別為聖,在會幕裡事奉神。利未人被揀選代替所有以色列人的長子,作活的祭物,在會幕裡事奉(民 3:12;民 8:14-16)。因此以色列人要用銀子來贖自己的「長子」(民 3:46-48)。以色列全民族因此算為一個事奉神的民族(民 19:4-6)。
◎怎樣把長子贖出來?每人五舍客勒銀子(民 18:16)。在 民 3:12則說是用當年的利未人代替以色列頭生的人。當年頭生的人多出利未人273名,僅將這273名每人五舍客勒的銀子,交給了祭司亞倫和他的兒子(民 3:46-51)。
●「幾乎不容」:原文是「固執」。
●「經文」:SNH02903「繩帶」,在13:9用「紀念」,可能指額帶,也可能是一種比喻。
◎關於後代子孫謹記這些規律延伸出來的作法就是用一小塊羊皮上面寫的經文(一般是寫十誡或申 6:5)放在經文袋中,出門時帶在身上隨時拿出來讀,或是綁在額頭上或繫在手腕上。
◎西元七十年以後,第二聖殿被毀,逾越節的獻祭也告終止,也大概是這個時候,猶太人發展出一套守逾越節的規矩和禮儀制度,有一本名為Haggadah(哈加達)的書列明整個逾越節的命令、禮儀和誦讀的經文,這本習俗指南是以在埃及地寄居並離開埃及為敘事根據,雖然不是照聖經出埃及記直解且較少引用聖經經文,這份典籍沒有提及摩西,而是完全以上帝作為救贖故事中心位置,是最受歡迎的猶太宗教文學之一。
貳、以色列人在曠野 13:17-18:27
一、出埃及過紅海的神蹟13:17-15:21
(一)以色列人攜帶約瑟骸骨往曠野前進 13:17-22
◎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不單單只是要帶領他們從那奴隸之地走出來,更是要使他們那種過慣430年以來奴隸生活的心境能有正確的轉變,當他們實實在在成為神的選民之時,才有可能成為大國大族,實踐創 12:2提到萬國萬族因他們蒙福的應許。因此,在曠野40年其實就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族的訓練,就像申 8:2-6提到,神沒有忘記用大能的手扶持祂的選民,只是過程看似艱難卻意義非凡。
◎13:17-18是非常有意思的經文,因為這邊提到整個出埃及運動最大的困難就在於以色列民族被奴役慣了,他們不僅僅會因為13:17提到遇見戰事就後悔,甚至之後肚子餓或口渴都後悔,他們在這種矛盾衝擊下在曠野漂流了40年之久。神帶他們走過曠野艱辛的路,為的是要教導他們如何克服所遇到的生命危機,並洗滌他們生命中的心結。
◎13:17-14:31 整段散文敘述先交代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且提到是「法老」讓百姓離開(13:17),而不是如同 13:16 提到是上帝把他們帶出來。不過這樣寫應該是為了把法老硬心這主題作結,而且隨即我們可以看到上帝介入選擇百姓逃走的路線。
●「非利士地的道路」:指的是由埃及到巴比倫,穿越肥沃月彎(Fertile Crescent)的古代主要道路。可能指埃及法老Seti I 和Rameses II時代就已築好的一條從埃及三角洲進入迦南地的軍用道路。這幹道沿地中海岸北上,穿過巴勒斯坦南部的非利士地,然後在沿著耶斯列谷轉往內陸。這可能是出埃及最短的路徑,最多只需要兩個星期的路程即可進入迦南。
◎由於往非利士地的道路是主要幹道,所以埃及、非利士等國家都會用重兵駐守,以色列人走這條道路,難免遭遇戰爭。
◎一般認為「非利士人」是西元前十二世紀(西元前1100-1200年)才由革哩底島(克里特島)定居到巴勒斯坦。而出埃及的時間點一定早於西元前1200年,因此此處可能是後期的編者修改為讀者熟悉的地名,或者當時已經有部份克里特島人殖民到巴勒斯坦(申 2:23的迦斐託,就是克里特島)。
●「紅海」:原文是「蘆葦海」或「激流之海」,大概是指「蒲草海」的意思。不過這個字也曾被用來指「海草」拿 2:5 。蒲草這類植物以前在蘇彝士灣和地中海之間的沼澤地帶生長得相當茂盛,不過只在淡水邊生長,因此一般認為「紅海」指的應該是一個「淡水湖」。當然,如果此字被拿來當成更廣泛的「生長在水中的草」解釋,就不一定非解釋成淡水湖不可。從蘇彝士灣往北,沿途經過的淡水湖有苦湖(Bitter Lakes)、廷薩湖(Lake Timsah)、巴拉湖(Lake Balah),最後的是地中海旁的門札萊湖(Lake Menzaleh)。
◎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都將「蘆葦海」翻譯成紅海,所以傳統上就認為此處是「紅海」。傳統就認為是紅海的兩個海叉(蘇伊士灣或阿卡巴灣之一)。
◎目前學者們至少提出了八個可能的地點,但沒有一塊水域是能夠與出埃及記和希伯來聖經所有提到紅海的敘事吻合。所以我們只能承認這個詞並不常常指向同一個水域或同一塊沼澤地。許多學者認為這個地方的正確位置並不是他們信仰的核心。
●「帶著兵器」:「列以戰陣」、「武裝」。可能是指以色列人攜帶武裝、或按軍隊編組方式行進。
●「嚴嚴地起誓」:原文是「起誓 起誓」。
●「必眷顧」你們:原文是「眷顧 眷顧」。
◎13:19可參考創 50:25的記載。「因為約瑟曾叫....」原文沒有「約瑟」,但上下文可以了解就是約瑟要求的。書 24:32記載約瑟的骸骨終於被葬埋在示劍。
●「疏割」:字義是「貨攤」,詳細地點不詳。一般認為是「伊斯瑪利亞西邊的突米拉河谷」。大約在蘭塞之東南八十公里,也許是現今的馬斯古達山丘。
●「以倘」:字義是「與他們同在」、「他們的犁頭」。
◎以倘與埃及語的 htm「碉堡」相同,可能是指這地區任何一個堡壘。神在出 14:2要他們掉頭轉回,表示旅程第一個階段時他們可能是沿著非利士地的道路行走。若然,以倘最有可能便是西勒(Sile),即現代的阿布塞法遺址(Tell Abu Sefa)。這是古代守衛前線第一個堡壘的所在地,也是遠征迦南慣常的起點。但西勒離疏割有八十公里之遙,要幾天才能走到。此外,在蒲草紙文獻阿納斯塔西第六蒲草紙中,又提到法老梅雷他(西元前13世紀末)在特葉庫附近,另外還有一座堡壘。
●13:22也可以翻譯成「祂總不從百姓面前移開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
◎「雲柱、火柱」:許多學者常常用「火山爆發」來解釋此處的「雲柱、火柱」,不過這一方面沒有相關的文獻支持,另一方面也跟聖經描述的雲柱、火柱行為不同。最直接的解釋就是「上帝的超自然行動」了。
◎沙漠溫差大,白天炎熱、夜晚寒冷,白天的雲柱可以遮陽,夜晚的火炷可以加溫照明。雲柱、火柱除了表明上帝的引領之外,也表明了上帝無微不至的愛。
◎舊約聖經中的煙、雲、火都充滿神聖的象徵,參考:19:1824: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