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膏立祭司成聖之禮 29:1-46
○利 8
◎祭司就職,共有六個步驟,要進行七天,在這亞倫就職過程中摩西扮演「大祭司」的角色:
A.沐浴淨身29:4;利 8:6
B.穿上聖袍 29:5-6;29:8-9;利 8:7-9
C.被膏抹 29:7;利 8:10-13
D.獻牛犢為贖罪祭 29:10-14;利 8:14-17
E.獻公綿羊為燔祭 29:15-18;利 8:18-21
F.獻公綿羊為舉祭和搖祭 29:19-28;利 8:22-29
◎關於授職用語:(28:41)SNH06942 這個表達「分別為聖」的字,出現在 29:1,21,27,33,36,37,43,44SNH04390 這個字出現在 29:9,29,33,35 ,字面的意思是「把手填滿」。這個字在士 17:5,12被譯作「分派」。這個片語在亞甲文獻的資料,指在王登基禮上把權杖交給王的動作。所以這個字可能是一個習慣用語,類似我們常說「交棒」,表示職權的移交。也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指把祭物或款項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掌」上(29:24) ,但多數學者認為這種說法可能性較低。
1.獻祭、加袍、膏立29:1-9
◎「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公牛犢作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為燔祭,另一隻公綿羊作為舉祭和搖祭。
●「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原文是「「和無酵餅,就是調了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其中「無酵『餅』」原文SNH03899,「調了油的無酵『餅』」原文是SNH02471,「無酵『薄餅』」原文SNH07550。這三種餅利 2:4-10說明是素祭使用的三種餅。
◎「用水洗身」:應該就是利用30:17-21提到的「洗濯盆」來洗身體或手腳。
●「冠冕」戴在他頭上:原文是「大祭司的包頭巾」。
●「聖冠」:「神聖的冠冕」。
●「膏油」:「油脂」、「油」。這種特殊膏油的成份,記錄在30:22-25。
●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原文是單數型態,表示只有亞倫(大祭司)要被膏立。不過出 28:41;40:15;利 7:35-36;10:7說明其他祭司也要被膏立。
◎29:7提到「用油膏立亞倫」,這種記號代表這個人是被神揀選的。尤其是在神的主持下用油膏抹,例如先知撒母耳用油膏掃羅 (撒上 10:1)和大衛 (撒上 16:13),使人成為「受膏者」,意思成為「神命定」的官員(不管是君王或是祭司)。
●「分別為聖」:直譯是「使手充滿」,實際的意義是「使他就職」。
2.為祭司獻贖罪祭 29:10-14
◎基本上獻祭的四個步驟是:按手、宰殺、撒血、焚化。
◎「按手」:利 16:21說明這是「按兩手」。一般認為這是表示「認同」的意思,讓祭牲代替獻祭者死亡。
●「壇腳」:「祭壇底部」、「祭壇根基」。
◎「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裡」:只有贖罪祭的血要這樣處理。利 4:7,18,25,30
◎「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這部份是被當成牲畜肉品最高級的部份。
◎「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表示這些都是「被污染」的東西,應該要移到營外銷毀。利 4:11-12,21記載大祭司犯罪或是為全會眾所獻的贖罪祭,這些部份都要燒在營外潔淨之處。
3.為祭司獻燔祭 29:15-18
◎此處獻祭的四個步驟是:按手、宰殺、撒血、焚化。但與前述贖罪祭不同的地方在全羊都燒在祭壇上。利 8:23-24
●「馨香」的火祭:SNH05207 + SNH0801 。直譯作「使人舒暢的香氣」。
◎29:38-41說明這樣的全羊燔祭,是每天早晨與晚上必須要獻給神的,按立祭司使用相同的全羊燔祭。
4.為祭司獻舉祭與搖祭 29:19-28
◎此處獻祭的四個步驟是:按手、宰殺、撒血、焚化。但與前述兩祭不同的地方在羊有如平安祭,除脂肪之外只把右腿焚化,其餘作為搖祭與舉祭。
◎當祭司穿上聖袍之後,只有頭、手、腳露在外面。這三處地方都要抹血作記號。一般解釋為耳朵聽上帝的話、手做上帝的事、腳行上帝的路。
◎這個儀式和 利 14:14-17 潔淨痲瘋病人的潔淨禮儀式相同。用在祭司身上,表示就像一個 痲瘋病人已經完全潔淨、成為全新的人一樣,完全歸屬於上帝。
●「彈」在亞倫:「噴灑」。
◎「右腿」:利 7:32-33記載舉祭的右腿是祭司的份,但此時右腿一同燒化。
●放亞倫的「手」上:SNH03709 指的是「手掌」而不是「手」。
◎所謂搖祭乃是一種動作,就是將祭物先交給祭司,在祭壇高舉向天獻給神,表示已經獻給神然後放在祭壇上,再從祭壇上取下來作為祭司的食物,這種「動作上的轉換」稱之為搖祭。也有學者認為是「將祭物拿在手中搖動」。
◎29:27原文直譯是「你要使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從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所獻)的公綿羊所搖的、所舉的,成為聖」。亦即這些祭物不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而是「為了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所獻的」。因此,就不用質疑亞倫就職用的公綿羊之右腿到底有沒有燒掉了。事實上就是摩西分得羊胸,羊右腿燒掉了。但是29:27-28記載,是亞倫就任大祭司之後,「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成為祭司應得的份,跟亞倫就職時的禮儀略有不同。
5.祭司就職期間的儀式 29:29-37
◎必須穿大祭司的聖袍七天、其他祭司一起吃第二隻公綿羊的肉、潔淨壇七天。
◎29:29-30 提到亞倫的大祭司衣冠要世代相傳,就職七日中要穿上(29:35)。利 16:4,23,24也提到這套衣冠一年只穿戴一次。
●「承接聖職」:原文是「充滿他們的手」。
●煮在「聖處」:一般認為是指「會幕的院子」。
●「贖罪之物」:「遮蓋之物」、「贖回之物」。
●「外人」不可吃:原文是「陌生人」,實際的意義應該是指「非祭司家族的人」。
◎29:31-34顯示這是一種平安祭,如果祭物沒吃完就不可再吃。此處的理由是「因為這是聖物」,但實際上也有衛生上的好處。
◎「潔淨壇」:原文是「為它(壇)行潔淨禮」,一般認為這是因為壇是人手所造,沾染了污穢。可參考:20:24-25。
●「成為至聖」:連續兩個「神聖」「神聖(SNH06944)」,表示「最神聖」的意思。
6.每日當獻的祭 29:38-46
●29:38最後有一個SNH08548,意思是「不停地」、「連續不斷地」。
●「細麵」:「上好的麵粉」。
●「伊法十分之一」:一伊法約22公升,伊法十分之一就是2.2公升。
●「一欣四分之一」:一欣約3.5公升,一欣四分之一就是
0.875公升。
●「奠祭」:「奠酒」。
◎29:42應該是說上帝和「你」說話,而不是「你們」,因為原文是單數「你」,而不是和合本翻譯的複數「你們」。經文應該是「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和你說話」。這樣很快的由「你們」轉成「你」,可能上帝的意思是「要與所有的以色列人相會,但是只與摩西說話」。事實上在那個世代,上帝也的確只跟摩西說話。
◎此處的祭物包括:肉、穀物、油與酒。學者認為有「食物」的概念在其中。
◎29:38-46 是這整段祭司條例的總結,說出祭司工作的重要性,同時表明神與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
(五)膏立祭司成聖之禮 29:1-46
○利 8
◎祭司就職,共有六個步驟,要進行七天,在這亞倫就職過程中摩西扮演「大祭司」的角色:
A.沐浴淨身29:4;利 8:6
B.穿上聖袍 29:5-6;29:8-9;利 8:7-9
C.被膏抹 29:7;利 8:10-13
D.獻牛犢為贖罪祭 29:10-14;利 8:14-17
E.獻公綿羊為燔祭 29:15-18;利 8:18-21
F.獻公綿羊為舉祭和搖祭 29:19-28;利 8:22-29
◎關於授職用語:(28:41)SNH06942 這個表達「分別為聖」的字,出現在 29:1,21,27,33,36,37,43,44SNH04390 這個字出現在 29:9,29,33,35 ,字面的意思是「把手填滿」。這個字在士 17:5,12被譯作「分派」。這個片語在亞甲文獻的資料,指在王登基禮上把權杖交給王的動作。所以這個字可能是一個習慣用語,類似我們常說「交棒」,表示職權的移交。也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指把祭物或款項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掌」上(29:24) ,但多數學者認為這種說法可能性較低。
1.獻祭、加袍、膏立29:1-9
◎「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公牛犢作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為燔祭,另一隻公綿羊作為舉祭和搖祭。
●「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原文是「「和無酵餅,就是調了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其中「無酵『餅』」原文SNH03899,「調了油的無酵『餅』」原文是SNH02471,「無酵『薄餅』」原文SNH07550。這三種餅利 2:4-10說明是素祭使用的三種餅。
◎「用水洗身」:應該就是利用30:17-21提到的「洗濯盆」來洗身體或手腳。
●「冠冕」戴在他頭上:原文是「大祭司的包頭巾」。
●「聖冠」:「神聖的冠冕」。
●「膏油」:「油脂」、「油」。這種特殊膏油的成份,記錄在30:22-25。
●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原文是單數型態,表示只有亞倫(大祭司)要被膏立。不過出 28:41;40:15;利 7:35-36;10:7說明其他祭司也要被膏立。
◎29:7提到「用油膏立亞倫」,這種記號代表這個人是被神揀選的。尤其是在神的主持下用油膏抹,例如先知撒母耳用油膏掃羅 (撒上 10:1)和大衛 (撒上 16:13),使人成為「受膏者」,意思成為「神命定」的官員(不管是君王或是祭司)。
●「分別為聖」:直譯是「使手充滿」,實際的意義是「使他就職」。
2.為祭司獻贖罪祭 29:10-14
◎基本上獻祭的四個步驟是:按手、宰殺、撒血、焚化。
◎「按手」:利 16:21說明這是「按兩手」。一般認為這是表示「認同」的意思,讓祭牲代替獻祭者死亡。
●「壇腳」:「祭壇底部」、「祭壇根基」。
◎「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裡」:只有贖罪祭的血要這樣處理。利 4:7,18,25,30
◎「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這部份是被當成牲畜肉品最高級的部份。
◎「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表示這些都是「被污染」的東西,應該要移到營外銷毀。利 4:11-12,21記載大祭司犯罪或是為全會眾所獻的贖罪祭,這些部份都要燒在營外潔淨之處。
3.為祭司獻燔祭 29:15-18
◎此處獻祭的四個步驟是:按手、宰殺、撒血、焚化。但與前述贖罪祭不同的地方在全羊都燒在祭壇上。利 8:23-24
●「馨香」的火祭:SNH05207 + SNH0801 。直譯作「使人舒暢的香氣」。
◎29:38-41說明這樣的全羊燔祭,是每天早晨與晚上必須要獻給神的,按立祭司使用相同的全羊燔祭。
4.為祭司獻舉祭與搖祭 29:19-28
◎此處獻祭的四個步驟是:按手、宰殺、撒血、焚化。但與前述兩祭不同的地方在羊有如平安祭,除脂肪之外只把右腿焚化,其餘作為搖祭與舉祭。
◎當祭司穿上聖袍之後,只有頭、手、腳露在外面。這三處地方都要抹血作記號。一般解釋為耳朵聽上帝的話、手做上帝的事、腳行上帝的路。
◎這個儀式和 利 14:14-17 潔淨痲瘋病人的潔淨禮儀式相同。用在祭司身上,表示就像一個 痲瘋病人已經完全潔淨、成為全新的人一樣,完全歸屬於上帝。
●「彈」在亞倫:「噴灑」。
◎「右腿」:利 7:32-33記載舉祭的右腿是祭司的份,但此時右腿一同燒化。
●放亞倫的「手」上:SNH03709 指的是「手掌」而不是「手」。
◎所謂搖祭乃是一種動作,就是將祭物先交給祭司,在祭壇高舉向天獻給神,表示已經獻給神然後放在祭壇上,再從祭壇上取下來作為祭司的食物,這種「動作上的轉換」稱之為搖祭。也有學者認為是「將祭物拿在手中搖動」。
◎29:27原文直譯是「你要使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從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所獻)的公綿羊所搖的、所舉的,成為聖」。亦即這些祭物不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而是「為了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所獻的」。因此,就不用質疑亞倫就職用的公綿羊之右腿到底有沒有燒掉了。事實上就是摩西分得羊胸,羊右腿燒掉了。但是29:27-28記載,是亞倫就任大祭司之後,「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成為祭司應得的份,跟亞倫就職時的禮儀略有不同。
5.祭司就職期間的儀式 29:29-37
◎必須穿大祭司的聖袍七天、其他祭司一起吃第二隻公綿羊的肉、潔淨壇七天。
◎29:29-30 提到亞倫的大祭司衣冠要世代相傳,就職七日中要穿上(29:35)。利 16:4,23,24也提到這套衣冠一年只穿戴一次。
●「承接聖職」:原文是「充滿他們的手」。
●煮在「聖處」:一般認為是指「會幕的院子」。
●「贖罪之物」:「遮蓋之物」、「贖回之物」。
●「外人」不可吃:原文是「陌生人」,實際的意義應該是指「非祭司家族的人」。
◎29:31-34顯示這是一種平安祭,如果祭物沒吃完就不可再吃。此處的理由是「因為這是聖物」,但實際上也有衛生上的好處。
◎「潔淨壇」:原文是「為它(壇)行潔淨禮」,一般認為這是因為壇是人手所造,沾染了污穢。可參考:20:24-25。
●「成為至聖」:連續兩個「神聖」「神聖(SNH06944)」,表示「最神聖」的意思。
6.每日當獻的祭 29:38-46
●29:38最後有一個SNH08548,意思是「不停地」、「連續不斷地」。
●「細麵」:「上好的麵粉」。
●「伊法十分之一」:一伊法約22公升,伊法十分之一就是2.2公升。
●「一欣四分之一」:一欣約3.5公升,一欣四分之一就是
0.875公升。
●「奠祭」:「奠酒」。
◎29:42應該是說上帝和「你」說話,而不是「你們」,因為原文是單數「你」,而不是和合本翻譯的複數「你們」。經文應該是「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和你說話」。這樣很快的由「你們」轉成「你」,可能上帝的意思是「要與所有的以色列人相會,但是只與摩西說話」。事實上在那個世代,上帝也的確只跟摩西說話。
◎此處的祭物包括:肉、穀物、油與酒。學者認為有「食物」的概念在其中。
◎29:38-46 是這整段祭司條例的總結,說出祭司工作的重要性,同時表明神與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