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帝與以色列人重新立約 34:1-35
◎許多學者認為這是同一個立約事件的第二次記載,但34:1與申 9:6-10:10都認定耶和華曾經與以色列人兩次立約。
1.重新建造法版 34:1-4
◎34:1由於是摩西代表的以色列人毀約,所以由摩西重新鑿出石版。另外這一節很清楚的說明這不是另立新約,而是重新立前約,內容與前約一樣。
●「山根」:「山前面」。
◎34:3與19:12-13的規定一致。不過19:24還有亞倫、約書亞可以一起上山,此處亞倫也不可上山。
●「手」裡拿著兩塊石版:原文是單數,表示一隻手就可以拿起兩塊石版。
◎34:2-3提到摩西再上西乃山頂,這一次是摩西最後一次上西乃山 。這次神同樣宣告祂的聖名並進而做出自我啟示(34:5-7)。
2.上帝的自我宣告 34:5-9
●「宣告」:「大聲朗讀」,由原文結構中看出應該是上帝自己宣告。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原文是「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
●「耶和華,耶和華」:「耶和華」出現兩次,是強調用。
●「誠實」:「堅固」、「忠實」、「真實」。
●「為千萬人」:原文是「千」的複數型態,可能指「千萬人」或「千萬代」。
●「罪孽」:SNH05771,「罪惡」、「不公正」。
●「過犯」:SNH06588,「罪過」。
●「罪惡」:SNH02403,「罪」、「贖罪祭」。
◎「罪孽」、「過犯」、「罪惡」三字聯用,指「各種形式的罪」。
◎34:6-7上帝的宣告,被舊約聖經多次引用:民 14:18;尼 9:17詩 86:15;103:8;145:8;珥 2:13;拿 4:4;鴻 1:3。
◎關於 34:6-7 這兩節經文:
a.被馬丁路德稱為「宣講耶和華的名的講章」。
b.在猶太傳統中有「神的十三屬性」之稱。
c.這段經文在舊約中重複出現或被引述過14次。
d.這段經文的其中一部份出現在 20:4-6 十誡禁造偶像條文的引申解釋中。
e.學者認為這兩節經文在被擄之前已經是信條,到了拉比時期更是融入在猶太禮儀當中。
●「伏地」下拜:「低頭」。
◎「我若在你眼前蒙恩」:33:13,16都出現一樣的片語,當成摩西禱告的基礎。
●「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原文是「主啊,求你在我們中間行走」。
◎「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上帝在32:9;33:3都這樣形容以色列人,摩西反倒用上帝的話來請求上帝多加照顧這頑劣的百姓。
●你的「產業」:SNH05157,「取得產業」、「得到財產」。
◎34:9摩西與以色列人認同,要求上帝赦免他們各樣的罪。並把以色列人當成財產保護、經營。
3.盟約的導言 34:10-11
●「立約」:原文的動詞型態是分詞,表示「即將進行而尚未做的」動作。
●「奇妙的事」:SNH06381,原文是「非凡」的意思。這個字出埃及記僅出現兩次,另一次是在 3:20 形容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奇事,看似呼應,也可能是預示。
●所未曾「行」的:原文是「創造」。
●「可畏懼的」:SNH03372,「令人畏懼」。
◎撒瑪利亞抄本和七十士譯本,都在34:11後加了「革迦撒人」。
4.盟約的條款 34:12-17
●「柱像」:原來是迦南人祭壇旁的柱子,代表男性性器官。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簡單地說,就是迦南人的主要神祉之一,一直到王國時代後期,這個神仍被以色列人膜拜,在 王下 21:7 提到這神像一直被立在邱壇上,甚至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也有銘文指出人把她視為耶和華的配偶。
●「忌邪」:SNH07067 這個字只用於神,且僅出現六次(20:5;34:14;申 4:24;5:9;6:15)在舊約聖經內 。這個字並不是指人類那種嫉妒或小心眼或猜疑之類的卑劣情緒,而是專指有人或物企圖奪去我們愛神之心時神的感受。這個字的字源是「面色轉紅」之意,是神的本性之一。有學者認為翻譯為「熱忱」可能更為貼切。這個字也顯示上帝對人的敬拜之強烈感受,令人震撼。
●「忌邪者」:原文也是SNH07067。同前面的「忌邪的」神。
●「行邪淫」:SNH02181,「姦淫」、「作妓女」。此處主要是指宗教上的淫亂(不忠)。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納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她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是巴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力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性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繁殖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廟中的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而整個巴力崇拜的祭典過程,「性」也是重要的一環。因此此處的「行邪淫」,是一語雙關。
◎34:15說明不可與迦南地原住民立約的原因,怕以色列人去敬拜迦南地的神。此處的「吃祭物」,跟我們今日吃「祭拜過的肉或罐頭」意義不太一樣。當日「吃祭物」就是「參與崇拜儀式」。像以色列的律法,規定平安祭的祭肉必須當天吃完,這類的祭肉,沒有長期保存的可能,就是當場人神共享吃完。如果是迦南的生殖祭典,酒醉飯飽之餘,還有性交儀式,更令上帝憎惡。
◎34:16提到和迦南人通婚也在禁止之列。
◎34:11-16 這段是23:20-33 宣告神的應許和告誡描寫遵守契約所蒙之福的較短版本。兩者相比較,這邊的重點是放在告誡上。在出埃及記的這個段落並沒有禁止以色列人和所有其他民族通婚,只有針對迦南地的女子,禁止以色列男人和當地的女人結婚,至於以色列人與遙遠地區的人通婚或者女子嫁給外人都沒有特別聲明必須禁止。
◎34:17說「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20:4的第二誡本來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所以顯然這是因為剛剛發生金牛犢事件,所以才特別強調「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5.關於守節的規定 34:18-28
◎34:18-26 記載關於守安息日和三大節期(七七節、收藏節、逾越節)的規定,重複了 13:12-13 和 23:12-19:
a.34:18 對照比較 23:15
b.34:19 對照比較 13:12
c.34:20 對照比較 13:13
d.34:21 對照比較 23:12
e.34:22 對照比較 23:16
f.34:23 對照比較 23:17
g.34:24 對照比較 23:17
h.34:25 對照比較 23:18
i.34:26 對照比較 23:19
◎「除酵節」:23:15有幾乎一樣的記載。
◎23:15僅說「不可空手朝見我」,34:19-20則提及應該帶頭生的牲畜來獻給神。
●「代贖」:SNH06299,「贖回」、「救回」。
◎「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即使在最忙最關鍵的時候也要守安息。這是我們身處於忙碌工商社會的現代人,需要警惕的一個規定。
● 初熟「麥子」:「小麥」。
●「七七節」:23:16稱為「收割節」,也就是「五旬節」。
●「年底」:「年繞行一週」、「年一個週期」,也就是「年底」。
●「收藏節」:也稱為「住棚節」。大約陽曆九月中到十月中。參考:23:16。
●34:23與23:17一致。
◎34:23是要求男人一定都要去守節,但是並不排斥女人、小孩的參與。申 16:11,14就提到「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去守節。
●耶和華─你神的「殿」:「房屋」、「住處」,不一定指「聖殿」,也可以籠統的指「會幕」等「敬拜上帝的地方」。
●34:25與23:18一致,34:26與23:19一致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原文「不可把山羊羔煮在牠母親的奶中」,迦南的文獻說明這是一種法術(這本源於迦南人的豐收儀式:用奶煮熟了山羊羔然後切塊,分散於田地上使土地肥沃豐收)。申 14:21也有類似的禁令。
◎34:27「你要將這些話寫上」,指的應該是34:11-26的規定,而不是指十誡,十誡由上帝寫上34:28,摩西則記錄十誡以外的各項律法細節。
●「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原文是「他將這約的話」,這個「他」可以指「摩西」或「上帝」。此處以「上帝」比較可能,因為34:1上帝說祂要自己寫上。
◎關於 34:28 摩西留在山上四十晝夜不吃不喝,可參閱 申 10:10 。在 申 9:18 提到摩西如此行是為了以色列人的罪用心祈求神的赦免。
◎ 34:28 是舊約聖經中第一次用「十條誡」稱呼十誡。
◎34:28的用字導致一個爭議,到底34:12-26那裡有「十條誡」?許多學者嘗試去歸納此處為十條誡,或者將此處說成是「十條禮儀的誡命」。其實不如說以色列人已經清楚知道何謂「十誡」,34:12-26只是律法的重申與補充說明,並非要另立十誡。34:28實際寫在石版上的,是原來20:3-17的十誡。
◎此處將某些學者嘗試切割成十條誡命的記載列出:
a.34:14 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b.34:17 不可鑄造或拜神像
c.34:18 要守除酵節
d.34:19 所有頭胎兒子和頭生的公牲畜都屬於神
e.34:21 守安息日
f.34:22 守七七節和收藏節
g.34:23-24 一年三次所有男丁要朝拜神
h.34:25 獻牲祭時不可同時獻有酵餅
i.34:26 最好的初熟農產品要帶到主的殿宇
j.34:26 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
6.摩西的臉皮發光,以至於見以色列人要用帕子蒙上臉。34:29-35
◎林後 3:7-18引用本段,實際上本段說摩西是因為以色列人懼怕榮光,所以蒙上帕子。但保羅以夫子式解經的方式表達摩西蒙上帕子的目的是:
a.摩西蒙上帕子,百姓看不見這榮光漸漸隱沒,就好比律法時代也要漸漸隱沒,取而代之的是聖靈時代更大的光輝。
b.帕子可比作以色列人閉塞的心,唯有藉著基督才能夠除下帕子。
◎再重新立約與實際建立會幕的記載中間插入摩西的臉皮發光記載,似乎是一個轉接,表達上帝已經赦免以色列人,回到以色列人中,所以榮光可以常常反射到摩西臉上,而後自然承接會幕的建立。沒有神的同在,如何有「會(聚會)」幕。
●「發了光」:SNH07160,「閃耀發光」。這個字與一個希伯來字qeren(角)有關,在舊約聖經僅出現四次,其中三次是動詞,都出現在這一章 (34:29,30,35),另一次是在 詩 69:31。而耶柔米的武加大譯本把這個字譯成「角」,導致中世紀許多人都認為摩西長角。米開朗基羅的摩西雕像就把摩西畫成有角從頭上生出來的樣子。
◎34:31-32可以看見亞倫與領袖們雖然害怕,還是先去接近摩西,然後以色列人才敢跟進。摩西第一次下西奈山時,臉皮沒有發光,應該就是因為百姓毀約之故。這些百姓也看過上帝降臨了,卻仍然為摩西臉上的反射榮光感到懼怕。可能百姓因為經過金牛犢事件更認識上帝,所以對上帝的榮光更是畏懼。
●「帕子」:SNH04533,「面罩」。舊約聖經中只出現於此處。
◎此處的「帕子」或「面罩」用途與那些原始部落的祭司面具不同,摩西去見神的時候不戴面罩,也不是完全不讓以色列人看到他臉上的榮光。34:35記載摩西剛由「精簡會幕」出來時,臉上發光,以色列人是可以看見的,摩西稍後才戴上帕子。
◎有學者認為此處除了以榮光當摩西是神的代言人之證據外,也略略教導以色列人「至聖所」的觀念。以後新會幕的至聖所,外面也是重重遮蔽,但可以想見裡面充滿了神的榮光,重重遮蔽是因為人根本無法面對上帝的榮光。
◎32:1-34:35 讓人看到四個重要的訊息:
a. 罪使人與神隔絕
b. 人若不提高警覺,很容易就被別的神誘惑去敬拜侍奉別神
c. 沒有了神的同在,任何的成就都沒有價值
d. 我們若與神有親密的聯繫,別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來
(三)上帝與以色列人重新立約 34:1-35
◎許多學者認為這是同一個立約事件的第二次記載,但34:1與申 9:6-10:10都認定耶和華曾經與以色列人兩次立約。
1.重新建造法版 34:1-4
◎34:1由於是摩西代表的以色列人毀約,所以由摩西重新鑿出石版。另外這一節很清楚的說明這不是另立新約,而是重新立前約,內容與前約一樣。
●「山根」:「山前面」。
◎34:3與19:12-13的規定一致。不過19:24還有亞倫、約書亞可以一起上山,此處亞倫也不可上山。
●「手」裡拿著兩塊石版:原文是單數,表示一隻手就可以拿起兩塊石版。
◎34:2-3提到摩西再上西乃山頂,這一次是摩西最後一次上西乃山 。這次神同樣宣告祂的聖名並進而做出自我啟示(34:5-7)。
2.上帝的自我宣告 34:5-9
●「宣告」:「大聲朗讀」,由原文結構中看出應該是上帝自己宣告。
●「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原文是「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
●「耶和華,耶和華」:「耶和華」出現兩次,是強調用。
●「誠實」:「堅固」、「忠實」、「真實」。
●「為千萬人」:原文是「千」的複數型態,可能指「千萬人」或「千萬代」。
●「罪孽」:SNH05771,「罪惡」、「不公正」。
●「過犯」:SNH06588,「罪過」。
●「罪惡」:SNH02403,「罪」、「贖罪祭」。
◎「罪孽」、「過犯」、「罪惡」三字聯用,指「各種形式的罪」。
◎34:6-7上帝的宣告,被舊約聖經多次引用:民 14:18;尼 9:17詩 86:15;103:8;145:8;珥 2:13;拿 4:4;鴻 1:3。
◎關於 34:6-7 這兩節經文:
a.被馬丁路德稱為「宣講耶和華的名的講章」。
b.在猶太傳統中有「神的十三屬性」之稱。
c.這段經文在舊約中重複出現或被引述過14次。
d.這段經文的其中一部份出現在 20:4-6 十誡禁造偶像條文的引申解釋中。
e.學者認為這兩節經文在被擄之前已經是信條,到了拉比時期更是融入在猶太禮儀當中。
●「伏地」下拜:「低頭」。
◎「我若在你眼前蒙恩」:33:13,16都出現一樣的片語,當成摩西禱告的基礎。
●「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原文是「主啊,求你在我們中間行走」。
◎「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上帝在32:9;33:3都這樣形容以色列人,摩西反倒用上帝的話來請求上帝多加照顧這頑劣的百姓。
●你的「產業」:SNH05157,「取得產業」、「得到財產」。
◎34:9摩西與以色列人認同,要求上帝赦免他們各樣的罪。並把以色列人當成財產保護、經營。
3.盟約的導言 34:10-11
●「立約」:原文的動詞型態是分詞,表示「即將進行而尚未做的」動作。
●「奇妙的事」:SNH06381,原文是「非凡」的意思。這個字出埃及記僅出現兩次,另一次是在 3:20 形容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奇事,看似呼應,也可能是預示。
●所未曾「行」的:原文是「創造」。
●「可畏懼的」:SNH03372,「令人畏懼」。
◎撒瑪利亞抄本和七十士譯本,都在34:11後加了「革迦撒人」。
4.盟約的條款 34:12-17
●「柱像」:原來是迦南人祭壇旁的柱子,代表男性性器官。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簡單地說,就是迦南人的主要神祉之一,一直到王國時代後期,這個神仍被以色列人膜拜,在 王下 21:7 提到這神像一直被立在邱壇上,甚至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也有銘文指出人把她視為耶和華的配偶。
●「忌邪」:SNH07067 這個字只用於神,且僅出現六次(20:5;34:14;申 4:24;5:9;6:15)在舊約聖經內 。這個字並不是指人類那種嫉妒或小心眼或猜疑之類的卑劣情緒,而是專指有人或物企圖奪去我們愛神之心時神的感受。這個字的字源是「面色轉紅」之意,是神的本性之一。有學者認為翻譯為「熱忱」可能更為貼切。這個字也顯示上帝對人的敬拜之強烈感受,令人震撼。
●「忌邪者」:原文也是SNH07067。同前面的「忌邪的」神。
●「行邪淫」:SNH02181,「姦淫」、「作妓女」。此處主要是指宗教上的淫亂(不忠)。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納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她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是巴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力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性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繁殖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廟中的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而整個巴力崇拜的祭典過程,「性」也是重要的一環。因此此處的「行邪淫」,是一語雙關。
◎34:15說明不可與迦南地原住民立約的原因,怕以色列人去敬拜迦南地的神。此處的「吃祭物」,跟我們今日吃「祭拜過的肉或罐頭」意義不太一樣。當日「吃祭物」就是「參與崇拜儀式」。像以色列的律法,規定平安祭的祭肉必須當天吃完,這類的祭肉,沒有長期保存的可能,就是當場人神共享吃完。如果是迦南的生殖祭典,酒醉飯飽之餘,還有性交儀式,更令上帝憎惡。
◎34:16提到和迦南人通婚也在禁止之列。
◎34:11-16 這段是23:20-33 宣告神的應許和告誡描寫遵守契約所蒙之福的較短版本。兩者相比較,這邊的重點是放在告誡上。在出埃及記的這個段落並沒有禁止以色列人和所有其他民族通婚,只有針對迦南地的女子,禁止以色列男人和當地的女人結婚,至於以色列人與遙遠地區的人通婚或者女子嫁給外人都沒有特別聲明必須禁止。
◎34:17說「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20:4的第二誡本來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所以顯然這是因為剛剛發生金牛犢事件,所以才特別強調「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5.關於守節的規定 34:18-28
◎34:18-26 記載關於守安息日和三大節期(七七節、收藏節、逾越節)的規定,重複了 13:12-13 和 23:12-19:
a.34:18 對照比較 23:15
b.34:19 對照比較 13:12
c.34:20 對照比較 13:13
d.34:21 對照比較 23:12
e.34:22 對照比較 23:16
f.34:23 對照比較 23:17
g.34:24 對照比較 23:17
h.34:25 對照比較 23:18
i.34:26 對照比較 23:19
◎「除酵節」:23:15有幾乎一樣的記載。
◎23:15僅說「不可空手朝見我」,34:19-20則提及應該帶頭生的牲畜來獻給神。
●「代贖」:SNH06299,「贖回」、「救回」。
◎「雖在耕種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即使在最忙最關鍵的時候也要守安息。這是我們身處於忙碌工商社會的現代人,需要警惕的一個規定。
● 初熟「麥子」:「小麥」。
●「七七節」:23:16稱為「收割節」,也就是「五旬節」。
●「年底」:「年繞行一週」、「年一個週期」,也就是「年底」。
●「收藏節」:也稱為「住棚節」。大約陽曆九月中到十月中。參考:23:16。
●34:23與23:17一致。
◎34:23是要求男人一定都要去守節,但是並不排斥女人、小孩的參與。申 16:11,14就提到「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去守節。
●耶和華─你神的「殿」:「房屋」、「住處」,不一定指「聖殿」,也可以籠統的指「會幕」等「敬拜上帝的地方」。
●34:25與23:18一致,34:26與23:19一致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原文「不可把山羊羔煮在牠母親的奶中」,迦南的文獻說明這是一種法術(這本源於迦南人的豐收儀式:用奶煮熟了山羊羔然後切塊,分散於田地上使土地肥沃豐收)。申 14:21也有類似的禁令。
◎34:27「你要將這些話寫上」,指的應該是34:11-26的規定,而不是指十誡,十誡由上帝寫上34:28,摩西則記錄十誡以外的各項律法細節。
●「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原文是「他將這約的話」,這個「他」可以指「摩西」或「上帝」。此處以「上帝」比較可能,因為34:1上帝說祂要自己寫上。
◎關於 34:28 摩西留在山上四十晝夜不吃不喝,可參閱 申 10:10 。在 申 9:18 提到摩西如此行是為了以色列人的罪用心祈求神的赦免。
◎ 34:28 是舊約聖經中第一次用「十條誡」稱呼十誡。
◎34:28的用字導致一個爭議,到底34:12-26那裡有「十條誡」?許多學者嘗試去歸納此處為十條誡,或者將此處說成是「十條禮儀的誡命」。其實不如說以色列人已經清楚知道何謂「十誡」,34:12-26只是律法的重申與補充說明,並非要另立十誡。34:28實際寫在石版上的,是原來20:3-17的十誡。
◎此處將某些學者嘗試切割成十條誡命的記載列出:
a.34:14 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b.34:17 不可鑄造或拜神像
c.34:18 要守除酵節
d.34:19 所有頭胎兒子和頭生的公牲畜都屬於神
e.34:21 守安息日
f.34:22 守七七節和收藏節
g.34:23-24 一年三次所有男丁要朝拜神
h.34:25 獻牲祭時不可同時獻有酵餅
i.34:26 最好的初熟農產品要帶到主的殿宇
j.34:26 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
6.摩西的臉皮發光,以至於見以色列人要用帕子蒙上臉。34:29-35
◎林後 3:7-18引用本段,實際上本段說摩西是因為以色列人懼怕榮光,所以蒙上帕子。但保羅以夫子式解經的方式表達摩西蒙上帕子的目的是:
a.摩西蒙上帕子,百姓看不見這榮光漸漸隱沒,就好比律法時代也要漸漸隱沒,取而代之的是聖靈時代更大的光輝。
b.帕子可比作以色列人閉塞的心,唯有藉著基督才能夠除下帕子。
◎再重新立約與實際建立會幕的記載中間插入摩西的臉皮發光記載,似乎是一個轉接,表達上帝已經赦免以色列人,回到以色列人中,所以榮光可以常常反射到摩西臉上,而後自然承接會幕的建立。沒有神的同在,如何有「會(聚會)」幕。
●「發了光」:SNH07160,「閃耀發光」。這個字與一個希伯來字qeren(角)有關,在舊約聖經僅出現四次,其中三次是動詞,都出現在這一章 (34:29,30,35),另一次是在 詩 69:31。而耶柔米的武加大譯本把這個字譯成「角」,導致中世紀許多人都認為摩西長角。米開朗基羅的摩西雕像就把摩西畫成有角從頭上生出來的樣子。
◎34:31-32可以看見亞倫與領袖們雖然害怕,還是先去接近摩西,然後以色列人才敢跟進。摩西第一次下西奈山時,臉皮沒有發光,應該就是因為百姓毀約之故。這些百姓也看過上帝降臨了,卻仍然為摩西臉上的反射榮光感到懼怕。可能百姓因為經過金牛犢事件更認識上帝,所以對上帝的榮光更是畏懼。
●「帕子」:SNH04533,「面罩」。舊約聖經中只出現於此處。
◎此處的「帕子」或「面罩」用途與那些原始部落的祭司面具不同,摩西去見神的時候不戴面罩,也不是完全不讓以色列人看到他臉上的榮光。34:35記載摩西剛由「精簡會幕」出來時,臉上發光,以色列人是可以看見的,摩西稍後才戴上帕子。
◎有學者認為此處除了以榮光當摩西是神的代言人之證據外,也略略教導以色列人「至聖所」的觀念。以後新會幕的至聖所,外面也是重重遮蔽,但可以想見裡面充滿了神的榮光,重重遮蔽是因為人根本無法面對上帝的榮光。
◎32:1-34:35 讓人看到四個重要的訊息:
a. 罪使人與神隔絕
b. 人若不提高警覺,很容易就被別的神誘惑去敬拜侍奉別神
c. 沒有了神的同在,任何的成就都沒有價值
d. 我們若與神有親密的聯繫,別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