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第 12 章

(二)南國約阿施王朝 12:1-21

代下 24:1-27

1.約阿施的基本資料:7歲開始作王,統治40年,母親是西比亞。12:1

●「約阿施」:字義是「上帝的賞賜」。

●「西比亞」:字義是「瞪羚」。

●「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創 26:23,25,字義是「七倍盟誓之井」。

◎作王四十年,到底是否包含亞她利雅的統治時間,學者間有不同的看法。

2.國勢:耶何耶大在的時候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尚未廢去邱壇。12:2-3

●「邱壇」:原文是「高處」、「高地」、「山脊」。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後,仿效當地的習慣,在山岡的高處建立祭壇敬拜神。

●「獻祭燒香」:原文是「屠宰祭物,焚燒祭物」。

◎一般認為此時這些邱壇還是用來敬拜上帝,不過到了後來有些邱壇就變質為敬拜巴力等其他神的地方。

12:2暗示耶何耶大去世後,約阿施就行惡了。相關的發展,歷代志下有更詳細的紀錄。

3.重大事蹟之一:維修聖殿 12:4-16

●「各人當納的身價」:指出 30:12-16摩西數點以色列人時,超過20歲的每個人要納半舍克勒(約六公克)銀子。

●「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指利 27:1-25各類許願的價銀。

●「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指的應該是甘心祭利 22:18-23申 16:10

●「所認識的人」:舊約聖經中僅此處出現,學者們多認為這是「管理聖殿財務的人」或「從猶大各城徵收金錢者」(稅吏)。

●「收了來」:「取」、「拿」。代下 24:5說明這是用「徵稅」的方式取得資金。

◎此時聖殿建成已經有124年,且經過亞她利雅的破壞代下 24:7

◎到底12:7-8顯現出什麼情況?有學者認為這是祭司們不同意用徵稅的方式來修理聖殿,改用自由奉獻的方式就可以配合。不過大部分學者還是認為此處顯出祭司的腐敗,12:7-8祭司對百姓收取稅金,但是不修理聖殿。約阿施王停止祭司收稅工作的指派,祭司也不修理聖殿,後來12:11-16可以看出祭司很可能是被排除在維修聖殿的工作之外的,因此這大概是祭司腐敗、不聽王令的徵兆。

●「守門的祭司」:依據王下 25:18的記載,總共有三個守門的祭司。這些人負責把守聖殿,禁止不潔淨的人或物品進入聖殿中。

12:9-10顯示約阿施改用「自由奉獻」的方式來收取資金,照代下 24:9-10的記載,百姓是樂意奉獻的,甚至是歡歡喜喜的捐入大量的資金。12:10顯示政府的書記介入金錢的計算與監督,恐怕也顯示出百姓並不是非常信任祭司?或者這樣做更可以保證百姓的奉獻不至於被挪用。

●「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就是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直譯是「把所秤的銀子交在監督耶和華殿的做工的人手裡」,「監督耶和華殿的做工的人」是指一個職位,職務就是監督聖殿工程。這個職務是否由利未人或祭司擔任,由此處經文中無法看出,但代下 24:12的記錄顯示這應該是聖殿中常設的職位,所以可能是利未人。

●「瓦匠」:原文是「圍起來」,原文是分詞,分詞在此作名詞用,指的應該是「砌牆工匠」。聖殿建築中沒有用到「瓦片」。

●「石匠」:原文是「挖掘」、「鑿」,指的應該是「切割石頭的工人」。

12:13的意思是把所有的收入都用來修理聖殿,不用以製造其他的聖殿器具,直到聖殿修理好再製造聖殿器具代下 24:14

●「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原文是「他們把它交給督工的人」,「他們」指的應該是「大祭司和書記」等人。

●「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原文就是指那些「督工的人」,而非實際工作的木匠、石匠們。

●「誠實」:原文是「堅固」、「忠誠」、「堅定不移」。

12:16中「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歸祭司」,可參考利 5:14-16;6:1-5;民 5:5-10的記載。

12:13-16顯示大祭司、政府參與的官員以及實際執行工程的人,都謹慎小心的使用百姓的奉獻。修理聖殿的費用不跟製作器具的費用混淆,實際執行開支的人忠誠可靠。屬於祭司的經費也不被挪用來修理聖殿。這樣難怪百姓會樂意持續奉獻。

◎有時候讀這類的記載會讓人覺得痛心。其實整個國家是樂意事奉神的,但是神職人員卻怠惰懶散,無法完成應該執行的任務。直到有體制外的力量(君王與君王的書記)進來,才能讓整個事工順利運作起來。目前在體制內的,應該檢討自己是否是上帝事工的阻礙,在體制外的,也不必因為自己沒有職務而束手旁觀,太多事工都是仰賴體制外的力量介入才成功的。

◎不知道這裡祭司跋扈的態度是不是導致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離開上帝的原因之一,不過可以想像約阿施在此處是多方忍耐迂迴才完成聖殿的重修工作。

4.重大事蹟之二:因亞蘭王哈薛攻擊耶路撒冷,將金子送給亞蘭王,阻止其進攻 12:17-18

12:17-18並無聖經以外的資料可供參考。

◎依照代下 24:20-25的記載,約阿施不聽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的勸戒,也不紀念耶何耶大的恩情,殺死撒迦利亞,導致亞蘭入侵、臣僕背叛殺死約阿施。

●「迦特」:字義是「酒醡」,非利士的五大城之一,當時臣屬於猶大。

12:18與前一段約阿施重建聖殿有強烈的對比,這時約阿施甚至要剝削聖殿的寶物去賄賂敵國,才能保住自己的統治。

5.結語:約阿施的臣僕背叛殺了約阿施,亞瑪謝接續作王。12:19-21

●「下」悉拉:「下去」、「往」。

●下「悉拉」:字義是「快速路」,但是地點不詳。

●「米羅」:字義是「壁壘」或「土墩」,是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之一,位於俄斐勒山東邊的一個梯形斜坡。

●「示米押」:字義是「報告」,是亞捫女性的名字。

●「約撒甲」:字義是「耶和華記得」,馬所拉經文作「約撒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

●「朔默」:字義是「持守者」。

●「約薩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代下 24:26說他是摩押女子的兒子。

●「亞瑪謝」:字義是「耶和華是強有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