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第 4 章

(四)以利沙的事工--牽涉母子之間的神蹟 4:1-37

1.以利沙為寡婦增加油的份量以解決寡婦的經濟問題。4:1-7

◎猶太傳統認為這個先知門徒就是王上 18:3「俄巴底」。猶太古史記載此人舉債餵養年輕的先知。

◎當時代的人經常將無力還債者及其家人當作奴僕使喚(參考王上 2:39-40;利 25:39;賽 50:1;尼 5:5。)一般認為摩西律法就是為了避免債主濫用這種權利而設立時間限制出 21:2-3,7

◎由此可見先知門徒不是單身的,也要養家。

◎「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表示這寡婦欠了一大筆錢,所以需要兩個兒子做奴僕抵債。

●一「瓶」油:小的「長頸瓶」。

●「油」:指的應該是「橄欖油」。

●「借」空器皿:原文是「問」、「要求」、「借用」的意思。

◎婦人的所得受她的信心的限制,她借了多少器皿,上帝就給她多少油。而這婦人也的確是敬畏神,取得了那麼多的油,她還是先去回報以利沙才處理油,並非第一時間就把油賣掉。

2.以利沙讓書念的婦人懷孕生子4:8-17

●「書念」:字義是「倍覺安息之地」,以薩迦的一個城市, 在他泊山以南十一公里之處。

●「大戶的」婦人:原文是「大的」。此處應該是指「富有」的意思。

●「聖潔的神人」:「神聖的神人」、「聖潔的神人」。這算是很特殊的稱呼,聖經中有不少「神人」,但是僅有以利沙被這婦人稱為「聖潔的神人」。

●「在牆上蓋一間小樓」:呂振中譯本作「蓋間有墻的房頂小屋」。現代中文譯本作「屋頂上造一間小房子」。

4:10顯出這個婦人的細心,除了一個穩固的小房間之外,還預備安適的家具要供應她所認為「聖潔的神人」休息之用。

●「基哈西」:字義是「夢幻谷」。

●「費了許多心思」:「所有的多慮」、「所有的考慮」。

●「我在我本鄉安居無事」:原文是「我居住在我的百姓中間」,意思應該是「一無所缺」。

4:13的意思是如果書念的婦人有冤屈或重大的問題,以利沙因為曾經幫助約蘭王與以色列軍隊打贏摩押,因此可以在他們面前請他們特別幫忙。不過這婦人說她並沒有特別的需要。我們可以想像這婦人一定是招待到無微不至,所以以利沙會有這種「想要報答」的想法。

◎「她沒有兒子,她丈夫也老了」:似乎表示書念的婦人年紀不大,但是她的丈夫已經老邁,所以無法生產。也大概因此家裡的事情似乎都是書念婦人處理。

◎「不要那樣欺哄婢女」:這書念婦人的反應,跟亞伯拉罕的太太撒拉的反應相似創 18:8-16,由於事情太過超過她們的想像,所以她們難以相信,就覺得那是開玩笑。

◎這一段引起的爭議是:「神蹟是否可以由施行神蹟者的意願來發動」?神蹟由上帝發動,透過他的僕人作為管道來施行,似乎是基督信仰的通則,此處看起來似乎神蹟成為以利沙主動報恩的一種工具,這也是以利沙的事蹟比較引人非議的地方。不過關於以利沙神蹟的記載風格似乎都是這樣,我們也無從確認以利沙是否曾經花時間向上帝懇求允許他行神蹟(沒有記載也可能只是「被省略」)。不管怎樣,上帝至少允許以利沙繼續擔任重要的先知職務,我們也不必太過把自己對先知的想法加在聖經的記載之上。

3.以利沙讓書念婦人的小孩死裡復活 4:18-37

●「孩子漸漸長大」:應該不到五歲,因為8:1約蘭王還在,但約蘭王作王只有12年。

●「坐在母親的膝上」:可以想見母親一定也以為小孩只要休息一下就好,沒想到小孩就此去世。也因此除了母親知道以外,沒有人知道小孩已經死了。

●「晌午」:「正午」、「中午」。

◎母親把小孩放在以利沙的客房,應該是為了避免僕人和她丈夫找到死去的小孩而驚慌失措。客房平常不會有人進去,而目前小孩的狀況已經不是醫生可以處理,只能靠先知以利沙,因此放在以利沙的客房最適當。

●「一匹驢」:原文是「一匹母驢」。

●「月朔」:「新月」。民 28:11-15提到此日必須獻上特別的祭物。

◎由4:23可見書念的婦人有時於安息日與月朔的時候會去找以利沙敬拜神。

●「平安無事」:原文是「平安」、「和平」,實際上可能是「沒關係」或「沒事」一類的意思。

◎由4:24可以看出婦人還是希望盡快找到以利沙,所以要僕人盡快趕驢上路。

●「迦密山」:由書念到迦密山區,大約32公里遠。

●「抱住神人的腳」:是「自卑和懇求」的表現。亞喀得文獻記載了各種亡命之徒和需要幫助的人,用「抱住王的腳」來表示順從或降服,並作出請願。

●「欺哄」:原文是「誤導」SNH079524:16的「欺哄」是SNH03576

◎由4:28的意思是本來這婦人沒有兒子,她也不是真的很不滿足,而現在給了她兒子又讓這小孩年幼去世,不是等於欺騙她一樣,因為她現在還是等於沒有小孩啊。

◎由4:29的意思是要基哈西儘速前往書念去幫助那小孩,途中不可耽延。

4:30「我必不離開你」的意思大概是要看到以利沙跟著她一起回去,以利沙也會意,跟著書念的婦人回去。

●「祈禱」耶和華:「代求」。

4:34以利沙所做的跟王上 17:21以利亞所做的很相近。應該沒有特別的「奇特意義」,只是描述以利沙禱告與行動的細節就是。

◎這一段沒有說明為何基哈西拿杖無法救治這個小孩,不過有學者認為如果基哈西匆匆忙忙把仗放在小孩身上,小孩就醒了,恐怕連基哈西自己都要懷疑搞不好小孩根本還沒死。但是基哈西因為醫治失敗,詳細的確認小孩已經死了,而4:32的「死」與「放」用「分詞」形式,生動的形容以利沙進房間看到的就是已經死掉的小孩,於是自己開始向神代求禱告,這似乎也是以利沙以往的神蹟中沒有出現(或者沒有被記載)的步驟。

(五)以利沙的事工--關於食物的神蹟 4:38-44

1.以利沙以麵粉解食物中的毒 4:38-41

●「僕人」:原文是單數型態,可能就是指「基哈西」。

●「熬湯」:「煮湯」。

●「掐菜」:「採菜」。

●「一兜」野瓜:原文是「滿衣服」。

●「鍋中有致死的毒物」:原文是「鍋中會死人!」。

●拿點「麵」來:原文是「麵粉」不是「麵條」。

◎此處很生動的描繪出饑荒的狀況,先知門徒們先煮湯,再到野外採集食物。可能因為食物太過缺乏,因此即使是不認識的植物果實,也是先下鍋煮了,煮熟才發現有毒。而以利沙解除這瓜的毒性,讓先知門徒們可以果腹。

2.以利沙以二十個餅餵飽一百人 4:42-44

●「巴力沙利沙」:字義是「加倍偉大的主」,位於約帕北面24公里的沙崙平原。

●「初熟大麥做的餅二十個,並新穗子」:依照利 23:20這是給祭司的食物。但是北國已經沒有祭司制度,因此這個人大概是把以利沙與先知們當成是祭司來對待。

●「僕人」:原文型態也是單數,可能就是指「基哈西」。

◎這個應該也是在饑荒情況下的神蹟,所以才會需要讓上百人吃飽。太 14:13-21;可 6:30-44;路 9:11-17;約 6:1-13記載耶穌也曾經行類似的神蹟,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