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 11 章

三、不潔淨的處理方式 11:1-15:33

(一)飲食與生物屍體之潔淨的條例 11:1-47

申 14:3-20

11:1說明這是上帝同時對摩西與亞倫一起說話。利未記中只有11:1;13:1;14:33;15:1這四次是同時對摩西與亞倫說話,其他主要都是對摩西說話。

◎許多人推測為何要區分潔淨與不潔淨生物的理由,有衛生、宗教等等。一般認為「衛生」應該是比較主要的理由。那些不能吃的動物似乎都有比較高的衛生風險。

◎當然這些飲食條例在新約中已經被當成是次要的事情,但是在這個剛剛出埃及的民族身上,初期的嚴格限制還是對這個民族「分別為聖」相當有幫助的。

1.走獸類的飲食潔淨條例 11:1-8

◎潔淨與不潔淨之食物的區分,可追溯到挪亞的時代創 7:2。至於挪亞時代怎樣分別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則無法確定。

●「可吃的」:原文是「可吃的生物(SNH02416)」。

●「凡蹄分兩瓣」:原文是「凡分蹄,就是蹄有裂開」。

◎簡單地說:凡是蹄完全分開的反芻動物都可以吃,其它的都不潔淨,不可吃。11:4-7舉例說明哪些是不潔淨的走獸。

●「倒嚼」:SNH01625,「反芻之食物」。

◎駱駝因為沒有完全分蹄(腳底部有肉墊),就不可吃。

●「沙番」:字義是「石獾」。一般認為就是今天的蹄兔。蹄兔和兔子一般大小,與土撥鼠十分相似,尾小耳短,毛呈棕黃色,足有軟掌,便於在岩石間跳躍行走。

◎沙番與兔子,都不是反芻動物,吃下東西不再反於口中倒嚼再咽下去。但是它們咬嚼食物的嘴部動作類似反芻,因此說它們為「倒嚼」。聖經的文體不是嚴格的科學論文,而是簡單實用的一般性文章,符合當時民眾的知識與判斷能力。

◎豬這種生物西元前2500年以前就已經被美索不達米亞人飼養。

2.水生生物的飲食潔淨條例 11:9-12

◎水生動物中有翅有鱗的列為一類,無翅無鱗的列為另一類。前者可吃,後者不可吃。包括蝦蟹等甲殼類動物與貝類,都是不能吃的食物。

●「翅」:SNH05579,「鰭」。

●「鱗」:SNH07193,「鱗」。

●「一切水裡游動的」:SNH03605+SNH08318,「一切成群的事物」。

●「可憎」:SNH08263,「可憎的事物,」、「可憎」。

3.鳥類的飲食潔淨條例 11:13-19

◎此處列出二十種不潔的鳥類。大部分是食肉的猛禽,以及吃腐肉的生物。「蝙蝠」當然不是鳥類,不過當時的人大概也視之為一種特殊的鳥類。這些鳥類被列為不潔可能與這些鳥類食帶血肉類有關。這些鳥類的明確種類很難確認,有的可能已絕種了。

●「鵰」: SNH05404,「鷹, 禿鷹, 鷲鷹」。

●「狗頭鵰」:SNH06538,「可能是一種帶鬚的兀鷹」或「髭兀鷹」。

●「紅頭鵰」:SNH05822,「鶚, 黑鷹, 食肉鷹(鶙鵳或兀鷹)」。

●「鷂鷹」:SNH01676,「一種飛行快速的獵食性鳥類」。

●「小鷹」:SNH0344,「鷹隼, 獵鷹, 鳶」。

●「鴕鳥」:SNH01323+SNH03284,字義是「貓頭鷹的女兒」。伯 30:29;賽 34:13;43:20

●「夜鷹」:SNH08464,「公鴕鳥, 也有可能是貓頭鷹或燕子」。

●「魚鷹」:SNH07828,「海鷗, 海鳥」。

●「鷹」:SNH05322,「一種肉食的鳥類,鷹, 獵鷹」。

●「鴞鳥」:SNH03563,「貓頭鷹的一種」。

●「鸕鶿」:SNH07994,「可能是指鸕鶿」。

●「貓頭鷹」:SNH03244,「大貓頭鷹, 鵰鴞」。

●「角鴟」:SNH08580,「可能指朱鷺, 水雞(鷭, 母赤松雞), 各種貓頭鷹, 倉貓頭鷹」。

●「鵜鶘」:SNH06893,「可能是鵜鶘或鸕鶿」。

●「禿鵰」:SNH07360,「以腐肉為食的兀鷹」。

●「鸛」:SNH02624,「鸛鳥」。

●「鷺鷥」:SNH0601,「可能指蒼鷺」。

●「戴鵀」:SNH01744,「可能是戴鵀」。

4.昆蟲類的飲食潔淨條例 11:20-23

◎「四足爬行」:昆蟲當然是六隻腳,不過當時的人或許只算最後跳躍用的腳。這類的東西除了四種蝗蟲以外都禁止食用。

●「有足有腿」:原文是「足上有腿」。

◎「蝗蟲、螞蚱、蟋蟀、蚱蜢」:應該都是蝗蟲一類的生物。

5.人觸碰生物屍體之潔淨條例 11:24-31

◎人碰觸活的生物,都不至於不潔淨,但碰觸死的生物,就要看生物是否是不潔淨的生物,如果碰觸死亡的不潔淨生物,就要不潔淨。不過不潔淨的時間並不長,只有當天不潔淨。

●「摸了」死的:SNH05060,「接觸」、「碰觸」。

●「拿了」死的:SNH05375,「拿, 帶走」。

◎「摸了屍體」只是不潔淨到晚上,「拿了屍體」就還需要洗衣服。

◎「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馬、驢、騾等牲畜,都屬於這一類。

◎「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貓、狗、獅子等都是此類。

●「鼬鼠」:SNH02467,「鼬鼠, 鼠」。

●「鼫鼠」:SNH05909,「老鼠」。

◎「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都是蜥蜴類的生物。

6.物品觸碰生物屍體之潔淨條例 11:32-40

●「皮子」:字義是「獸皮」。

●「口袋」:字義是「麻布袋」。

●「瓦器」:「陶製器械」。

◎當時的陶器因為沒有上釉,所以污穢滲透進去就無法清除,因此必須打破。

●「鍋臺」:字義是「火爐」。

●「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泉源或儲水池」。這些有活水引入所以不至於不潔淨,只有沾到屍體的水才不潔淨。

◎種子接觸不潔動物的屍體,就看上面是否已經澆水,如果澆水了就不潔淨,反之則算是潔淨的。

11:39-40說明潔淨的動物如果自己死亡(並非活著被殺死),待遇也就像不潔淨的動物屍體一樣。

7.爬行動物相關的潔淨條例 11:41-45

◎此處者的是蛇、蜈蚣、蠍子一類的生物,都是不潔淨的。

11:44-45說明這些飲食條例的背後動機:上帝是聖潔,所以祂的子民也必須聖潔。

8.訂定潔淨條例的總結 11:46-47

◎聖經中禁止吃的十二種食物是:

a.血(利 17:11申 12:23);
b.動物的蓋臟脂油(利 7:23,31);
c.被野獸殺死的牲畜(利 7:23-27);
d.以腐屍為食的動物(利 11:13-19);
e.動物的內臟(出 29:13,22);
f.無鱗無翅的水中生物(利 11:9-12);
g.不分蹄而又倒嚼(反芻)的走獸(利 11:3-8);
h.除了蝗蟲、蚱蜢之外的昆蟲(利 11:22-23);
i.迦南地初收的農產(利 19:23-24);
j.失雛的母鳥(申 22:6-7);
k.屋內有死屍而沒有蓋好的飲食(民 19:11-22);
l.用母羊的奶煮的山羊羔(出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