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他聖潔條款 19:1-37
◎此處包含生活各項的規定,看起來似乎包羅萬象,但事實上是幫助以色列人實踐十誡的規定。此章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出現十六次。
a.一、二誡19:4
b.三誡19:12
c.四、五誡19:3,30
d.六誡19:16
e.七誡19:20-22,29
f.八、九誡19:11-16
g.十誡19:17-18
1.前言:要求會眾要聖潔19:1-2
◎此處聲明要求會眾守相關規條的理由是「以色列的神是聖潔的」,所以以色列人也應該要聖潔(與其他民族有分別)。
◎現在許多人一樣追求此處記載的公平正義、對窮人的憐憫。但遺忘了施行這些公平正義背後的原因是:以聖潔的神為神。挪去「神」的因素,人又為什麼要犧牲自己的利益成全別人的好處呢?
2.父母、安息日與偶像19:3-4
●「孝敬」父母:SNH03372,「敬畏」、「害怕」。
◎出 20:12的「孝敬」是SNH03513,意義是「使之得尊榮」。用字與此處略有不同,不過意義並不相斥。
●孝敬「父母」:原文的順序是「母父」,而出 20:12的順序是「父母」。
●「虛無的神」:原文就是「虛無」。
3.吃平安祭祭肉的規定19:5-8
◎平安祭的規定記載於3:1;7:15-18
◎獻得「可蒙悅納」:實際的意義應該是「獻沒有殘疾的牲畜」。並且照後來面的規定,兩天內吃完。
4.對鄰舍應盡的義務 19:9-18
◎19:9-10重點就是要照顧窮人等弱勢者,這條規定做為上帝命令對自己家庭以外的人的關係的第一條,可見其重要性。我們現在是否出手協助弱勢者?
◎19:9進入迦南地後,以色列人由陽曆四月開始割大麥,六月收割小麥,九月中到十月摘葡萄,這些收穫過程中,都不可以「收乾淨一切的莊稼」,要留給弱勢的人可以撿拾。
◎申 24:19-22也有類似19:9的規定。
●彼此「說謊」:SNH08266,「不真實對待」、「詐欺」。
◎19:11此處規定不可偷竊和詐欺,這些一般人覺得是「小罪」的事情,聖經明文禁止。
◎19:13關於不可虧負工價的教訓,也出現在申 24:14-15。上下文中可以看出「不即時發給工資,就是欺壓鄰舍,搶奪鄰舍」。
●「搬弄是非」:SNH07400,「誹謗」、「造謠者」。
●「置之於死」:原文是「流他的血」。
●「指摘」:連續兩個SNH03198,「責備」、「改正」、「指責」的意思。
◎19:17要求以色列人要指責鄰舍的錯誤,免得造成自己也算是有份於鄰舍的罪惡。
●不可「報仇」:SNH05358,「復仇」、「報復」。
●不可「埋怨」:SNH05201,「懷著」、「看守」、「保留」。此處比較可能是「懷恨」的意思。
◎19:18的「愛人如己」,是舊約中最特出且高超的一條律法,耶穌基督引此為人倫關係的總綱(太 19:19; 22:39可 12:31; 路 10:27)。愛的對象不僅為本族人,也包括寄居的外族人(出 22:21; 23:9)。因此「愛人如己」所要求於人的是一種積極為人的態度;不可恨人,尤其不可恨自己的弟兄。恨的感情只可以用來對付惡(摩 5:15;羅 12:9)。
5.其他日常生活的規定 19:19-37
●「異類」配合:SNH03610,「兩個種類」、「混雜」。
●「攙雜」的料:SNH08162,可能是埃及的外來字,意思是「混雜的東西」、「用不同材料混合的編織品」、「棉麻與羊毛的混紡品」。
◎19:19重點是「不可混雜」。不過到底怎樣才算「混雜」,則是可以討論的。但後來以色列人使用騾子(驢與馬的混種) 撒下 13:29;18:9;王上 1:33,38,44;賽 66:20等等,路 13:6中耶穌的比喻也說到「有一個人把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自己的葡萄園裡」,好像是當時的習慣。因此如果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當時的異教用這種參雜的方式來敬拜或行巫術,所以舊約禁止「混雜」物種、植物與衣料。這樣的看法可能是正確的。
●「婢女」:SNH08198,「使女」、「女僕」,常常是指「女主人的使女」。
●「行淫」:原文是「同寢」、「發生性關係」。
●二人要「受刑罰」:SNH01244,字義可能是「處分刑罰」。聖經中僅出現於此。也有人引亞甲文認為意義是「付給新娘父親的聘禮」,亦即要主人賠償聘金。
◎19:20-22講的是許配給別人的婢女被主人姦污,主人要付出一隻公綿羊作為贖愆祭。
◎19:23「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意義應該是「不潔淨」,七十士譯本也採這樣的翻譯。
●「辱沒」:字義是「褻瀆」、「玷污」。
●「娼妓」:就是「淫亂」,與後面的「淫亂」是同一個字。SNH02181。
◎在窮人中,常有人把女兒甚至妻子賣為奴隸和娼妓。婦女在當時是普遍得不到尊重的。外邦人敬拜神靈時常伴以淫亂污穢的方式,以色列民必須遠離這些惡事,真正聖潔地敬拜耶和華。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原文只是「人」。
◎19:26-31禁止的都是異教的習俗。19:27所牽涉的異教儀式,可能有如當時的敘利亞與阿拉伯人將頭髮獻給他們敬拜的神,導致要剃掉髮鬚。
●「同居的」:字義是「寄居者」。
●「外人」:字義是「旅居者」。
◎19:32是說要尊敬老人。19:33是要百姓不要欺負寄居的。
●你們「國中」:SNH0776,「土地」、「疆界」。
●「審判」:字義是「審判」、「正義」、「公正」。
●「尺」:原文是「尺寸」、「度量」。
●「秤」:原文是「重量」。
●「升、斗」:原文是「液體的容積」。
●「砝碼」:原文是「石頭」。
●「升斗」:原文是「伊法」。
●「秤」:原文是「一欣」。
●「公道」天平:SNH06664,「公正」。
●「一切的律例典章」:原文是「一切的律例、一切的典章」。
◎用公平、公正的度量衡,在申 25:13-16也有相同的記載。
(二)其他聖潔條款 19:1-37
◎此處包含生活各項的規定,看起來似乎包羅萬象,但事實上是幫助以色列人實踐十誡的規定。此章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出現十六次。
a.一、二誡19:4
b.三誡19:12
c.四、五誡19:3,30
d.六誡19:16
e.七誡19:20-22,29
f.八、九誡19:11-16
g.十誡19:17-18
1.前言:要求會眾要聖潔19:1-2
◎此處聲明要求會眾守相關規條的理由是「以色列的神是聖潔的」,所以以色列人也應該要聖潔(與其他民族有分別)。
◎現在許多人一樣追求此處記載的公平正義、對窮人的憐憫。但遺忘了施行這些公平正義背後的原因是:以聖潔的神為神。挪去「神」的因素,人又為什麼要犧牲自己的利益成全別人的好處呢?
2.父母、安息日與偶像19:3-4
●「孝敬」父母:SNH03372,「敬畏」、「害怕」。
◎出 20:12的「孝敬」是SNH03513,意義是「使之得尊榮」。用字與此處略有不同,不過意義並不相斥。
●孝敬「父母」:原文的順序是「母父」,而出 20:12的順序是「父母」。
●「虛無的神」:原文就是「虛無」。
3.吃平安祭祭肉的規定19:5-8
◎平安祭的規定記載於3:1;7:15-18
◎獻得「可蒙悅納」:實際的意義應該是「獻沒有殘疾的牲畜」。並且照後來面的規定,兩天內吃完。
4.對鄰舍應盡的義務 19:9-18
◎19:9-10重點就是要照顧窮人等弱勢者,這條規定做為上帝命令對自己家庭以外的人的關係的第一條,可見其重要性。我們現在是否出手協助弱勢者?
◎19:9進入迦南地後,以色列人由陽曆四月開始割大麥,六月收割小麥,九月中到十月摘葡萄,這些收穫過程中,都不可以「收乾淨一切的莊稼」,要留給弱勢的人可以撿拾。
◎申 24:19-22也有類似19:9的規定。
●彼此「說謊」:SNH08266,「不真實對待」、「詐欺」。
◎19:11此處規定不可偷竊和詐欺,這些一般人覺得是「小罪」的事情,聖經明文禁止。
◎19:13關於不可虧負工價的教訓,也出現在申 24:14-15。上下文中可以看出「不即時發給工資,就是欺壓鄰舍,搶奪鄰舍」。
●「搬弄是非」:SNH07400,「誹謗」、「造謠者」。
●「置之於死」:原文是「流他的血」。
●「指摘」:連續兩個SNH03198,「責備」、「改正」、「指責」的意思。
◎19:17要求以色列人要指責鄰舍的錯誤,免得造成自己也算是有份於鄰舍的罪惡。
●不可「報仇」:SNH05358,「復仇」、「報復」。
●不可「埋怨」:SNH05201,「懷著」、「看守」、「保留」。此處比較可能是「懷恨」的意思。
◎19:18的「愛人如己」,是舊約中最特出且高超的一條律法,耶穌基督引此為人倫關係的總綱(太 19:19; 22:39可 12:31; 路 10:27)。愛的對象不僅為本族人,也包括寄居的外族人(出 22:21; 23:9)。因此「愛人如己」所要求於人的是一種積極為人的態度;不可恨人,尤其不可恨自己的弟兄。恨的感情只可以用來對付惡(摩 5:15;羅 12:9)。
5.其他日常生活的規定 19:19-37
●「異類」配合:SNH03610,「兩個種類」、「混雜」。
●「攙雜」的料:SNH08162,可能是埃及的外來字,意思是「混雜的東西」、「用不同材料混合的編織品」、「棉麻與羊毛的混紡品」。
◎19:19重點是「不可混雜」。不過到底怎樣才算「混雜」,則是可以討論的。但後來以色列人使用騾子(驢與馬的混種) 撒下 13:29;18:9;王上 1:33,38,44;賽 66:20等等,路 13:6中耶穌的比喻也說到「有一個人把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自己的葡萄園裡」,好像是當時的習慣。因此如果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當時的異教用這種參雜的方式來敬拜或行巫術,所以舊約禁止「混雜」物種、植物與衣料。這樣的看法可能是正確的。
●「婢女」:SNH08198,「使女」、「女僕」,常常是指「女主人的使女」。
●「行淫」:原文是「同寢」、「發生性關係」。
●二人要「受刑罰」:SNH01244,字義可能是「處分刑罰」。聖經中僅出現於此。也有人引亞甲文認為意義是「付給新娘父親的聘禮」,亦即要主人賠償聘金。
◎19:20-22講的是許配給別人的婢女被主人姦污,主人要付出一隻公綿羊作為贖愆祭。
◎19:23「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意義應該是「不潔淨」,七十士譯本也採這樣的翻譯。
●「辱沒」:字義是「褻瀆」、「玷污」。
●「娼妓」:就是「淫亂」,與後面的「淫亂」是同一個字。SNH02181。
◎在窮人中,常有人把女兒甚至妻子賣為奴隸和娼妓。婦女在當時是普遍得不到尊重的。外邦人敬拜神靈時常伴以淫亂污穢的方式,以色列民必須遠離這些惡事,真正聖潔地敬拜耶和華。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原文只是「人」。
◎19:26-31禁止的都是異教的習俗。19:27所牽涉的異教儀式,可能有如當時的敘利亞與阿拉伯人將頭髮獻給他們敬拜的神,導致要剃掉髮鬚。
●「同居的」:字義是「寄居者」。
●「外人」:字義是「旅居者」。
◎19:32是說要尊敬老人。19:33是要百姓不要欺負寄居的。
●你們「國中」:SNH0776,「土地」、「疆界」。
●「審判」:字義是「審判」、「正義」、「公正」。
●「尺」:原文是「尺寸」、「度量」。
●「秤」:原文是「重量」。
●「升、斗」:原文是「液體的容積」。
●「砝碼」:原文是「石頭」。
●「升斗」:原文是「伊法」。
●「秤」:原文是「一欣」。
●「公道」天平:SNH06664,「公正」。
●「一切的律例典章」:原文是「一切的律例、一切的典章」。
◎用公平、公正的度量衡,在申 25:13-16也有相同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