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第 24 章

(二)金燈臺、聖餅與聖名24:1-23

1.金燈臺上的燈必須常常點燃 24:1-4

●「搗成」:用「擊打的方式擠出」,一般橄欖油是用磨石壓榨出來的。這種油比較不會冒黑煙。

●「清」橄欖油:「純潔」SNH02134。意思是沒有殘渣,才會是高質量的橄欖油。

●「清橄欖油」:「純橄欖油」。

◎橄欖樹在連續乾燥氣候的旱地仍易種植,所以一直是這地區收成果實、油甚至樹木的重要農業經濟項目之一。無論是加工處理或搾成油,橄欖都是食譜中基本的脂肪來源,也有化妝和醫療用途,是相對乾淨的點燈燃料。不過此時以色列人仍是游牧民族,橄欖油可能來自摘採野生的橄欖。

◎「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參考出 27:20-21

●「法櫃」:字義是「見證」。

●「在耶和華面前」:原文是「在耶和華面前『不斷地』」。

●「常常點著」:SNH08548,「不停地」、「連續不斷地」。

●「經理」這燈:SNH06186,「安排」、「按次序排好」。

●「收拾」:SNH06186,「安排」、「按次序排好」。

◎燈檯上有燈七盞(出 25:31-40),在會幕內長燃不熄,用清橄欖油為燃料(出 27:20-21)。而聖所靠此燈照明。大祭司是最早點亮此燈的人,每天負責「經理這燈」,有其他祭司協助。有的解經家認為此燈檯為以色列的代表,要他們成為古代中東各國的光。

◎這個燈臺何時點著,學者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夜間點,有人認為全天點。事實上會幕沒有窗戶,因此祭司要進行各項儀式,也必須依賴燈臺的光來協助。

◎我們可能會厭惡一成不變的行政工作,但是即使亞倫貴為大祭司,上帝還是要他處理「每天維持燈的燃燒」這種一成不變的瑣碎行政工作。

2.陳設餅相關的條例 24:5-9

出 25:23-30記載陳設餅桌子的做法,但是沒有提到陳設餅的做法,此處就詳細說明陳設餅的做法。十二個陳設餅,應該是為了表示十二支派的以色列人之意。

●「伊法十分之二」:大約4.4公升。

●擺列兩「行」:SNH04635,「列」、「行」。

●「淨」乳香:SNH02134,「清潔」、「純潔」、「純正」。

◎實際上這個陳設餅桌子僅長二肘,寬一肘出 25:23,所以餅應該無法值接排成一行,可能是以分成兩堆的方式處理。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記載也證實這樣的想法。猶太文獻記載乳香是放在兩個金杯中,再各自放在一堆餅上。

●「每安息日」:原文是「從這個安息日到那個安息日」。

●「火祭」中是至聖的:SNH0801,一般認為這是「用火獻的祭」,不過此處顯然不是這個意思。也有學者認為這是「當獻的祭」之意。

●「至聖」:原文是「神聖 神聖」。

◎「此前已三次提到陳設餅(出 25:30; 35:13; 39:36),但詳細的記述則在利 24:5-9。聖經沒有說明這些餅是有酵還是無酵的,但它放在第一層聖所耶和華面前似乎暗示沒有用酵。這十二個餅每隔七天更換一次,換餅在安息日舉行。祭司可以在聖處吃換下來的餅,但他們家裡的人不可以。亞希米勒給大衛及其隨從吃的就是這餅(撒上 21:4-6; 太 12:3-4)。

3.處死咒詛聖名的人 24:10-23

●「閒遊」:SNH03318,「出去」、「出來」。

●「爭鬥」:SNH05327,「爭鬥」、「爭鬧」。

●「示羅密」:SNH08019,「和平的」。

●「底伯利」:SNH01704,「我的話」。

●「聽見的人」:原文是「所有聽見的人」。

●「打死人的」:原文是「人若擊殺了任何人的生命」。

◎為何會發生爭鬥,聖經沒有記載。不過發生褻瀆、咒詛聖名的事情,因為之前沒有案例,所以摩西將這人先監禁,等候上帝指示。

24:15-22應該是用以表達「公平審判」的套語。不管是不是外人(這個埃及混血兒,算是外人,不是純以色列人),上帝的審判標準都一致。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原意是要訂定正確而公平的刑罰條例,強調賠償應與損毀相稱,要避免過分的報復或抵賴。傷人的可用適當的財物作補償,但謀殺別人卻不能以贖價代替償命(民 35:31)。 褻瀆的罪與這些罪行同時記述,可見褻瀆之罪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