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第 16 章

(六)撒萊的算計與以實瑪利的誕生 16:1-16

1.撒萊建議亞伯蘭取夏甲為妾,以便生下後裔,亞伯蘭聽從她。16:1-3

◎這樣的做法符合當時的風俗,也不違反15:4中的應許(的確是亞伯蘭本身所生的),不過我們應該都很清楚這是一種「信仰讓步」。創 25:1-6記載亞伯蘭有其他的妾與庶子,此時也可能已經娶了妾。

◎根據記載族長時代生活樣式的「努斯泥板」,結婚條約裡有規定,不能懷孕的上流女人為了得到後裔,可以把自己的使女給丈夫為妾,生出的孩子不歸使女,而是歸女主人。例如:拉結把辟拉給雅各為妾30:1-8

●「不給他生兒女」:直譯是「沒有為他生產」、「沒有為他生兒女」。

●「夏甲」:SNH01904,字義是「飛行」、「飄盪」,後來也有了「逃走」的意思。

◎神曾應許賜給亞伯蘭後裔創 12:7,並明說必須是他本身所生的才算是他的後嗣創 15:4,但是此時神向亞伯蘭應許後裔未曾提到撒萊,直到創 17:15-16上帝才說這個後裔要經過撒萊而生,因此這時撒萊的規劃並非全無道理。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SNH06113,「限制」、「保留」。這句可直譯作「耶和華抑制我不能生育」。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這句前面有「SNH02009看哪」這個原文字。

●「使我不能生育」:SNH06113+....+SNH03205,原文是「關閉生育」。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撒萊認為她不能生育不是她的問題,而是上帝的問題。這樣說不算錯誤,因為至少是上帝沒有動作,允許其繼續不孕。不過其動機令人懷疑,好像上帝應該承擔一切責任。

●「我的使女」:SNH08198,「女僕」、「婢女」,撒萊並沒有提及這個使女的名字,重點反倒放在「我的」使女。在當時,奴隸是沒有人格權的。但16:8中上帝卻直呼夏甲的名字,尊重其為「人」而非僅是「生產工具」。此字在聖經第一次出現於12:16,即「僕婢」的僕「婢」,接下來就是在創 16處出現了,創 16至少有六次提到夏甲「使女」的身分。

●「同房」:SNH00935,原文只是「進入」、「進來」,與4:1的「認識SNH03045」不同,也表明了撒萊借腹生子的意圖。

●「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SNH00194,「也許」、「說不定」。

●「因她得孩子」:SNH01129,「被建立」。漢摩拉比法典中提及類似的作法,由妻子的婢女給丈夫做妾,替丈夫留下後嗣,這後嗣是歸於妻子名下而非妾名下,但未來這後嗣是否有繼承權,就要看是否被正式領養。而這妾如果因為生了兒子而要求和主母有平等的待遇,主母可以要求把這妾的地位降為一般的婢女。

●撒萊的「話」:SNH06963,「聲音」。

●亞伯蘭的「妻子」、給了丈夫為「妾」:SNH00802,「妻子」,撒萊並非要把夏甲當成是次一等的「妾SNH06370」,而是當成平等的「妻」。

12:4記載亞伯蘭離開哈蘭移居迦南地時年七十五歲,而16:3提到這事件發生在「亞伯蘭在迦南地住了十年之後」,可見此時亞伯蘭已經至少八十五歲了(也就是說,撒萊至少七十五歲)。在聽到應許「十年之久」卻仍未見成全,難怪亞伯蘭想幫助神成就祂的應許。

◎我們要責備或小看亞伯蘭和撒萊時,其實可以想一下「十年」是多長的一段時間?我們曾經為了信仰堅持過十年嗎?人其實很軟弱,不是嗎?

2.夏甲懷孕後小看撒萊,亞伯蘭准許撒萊隨意待夏甲,導致夏甲逃離亞伯蘭。16:4-6

●「小看」:SNH07043+....+SNH05869,原文是「在她眼中就變得很輕」,一樣是「小看」的意思,但是更為傳神。

●「主母」:SNH01404,「女主人」。

●「受屈」:SNH02555,「暴力」、「錯誤」、「不公義」、「錯待」。

●「我因你受屈」:SNH02555+SNH05921,原文是「我(所受)的委屈在你身上」,意義不是很清楚,但可知是撒萊認為自己受委屈,而且她的委屈跟亞伯蘭有關,所以要亞伯蘭幫她申冤。

●「你我中間」:SNH00996+SNH00996,原文用詞尾表達出「我之間、你之間」之意。

●「判斷」:SNH08199,「斷定是非」、「施行審判」。此字在舊約用於神在民事、政治、家庭和宗教問題上斷定是非的例子非常多,除了本處,其他例如31:53出 5:21;士 1:27;撒上 24:12,15

◎「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撒萊的意思是希望上帝因為她所受的傷害處罰亞伯蘭。

●「使女」:SNH08198,「女僕」、「婢女」。

●「你可以隨意待她」:直譯作「你可以按著你眼中看為好的對待她」。這句裡面有「SNH05869眼睛」這個原文字。亦可直譯作「看哪...你看怎麼好就怎麼對她」。

◎「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意思就是亞伯蘭同意夏甲的身份回復到奴隸。參照漢摩拉比法典,亦即夏甲被當成是要求與主母有平等的地位,因此被降為婢女的身份。

●「苦待」:SNH06031,「虐待」、「卑微」、「錯待」、「壓迫」。

●「逃走」:SNH01272,「逃脫」。

16:6撒萊苦待夏甲,很有可能是嚴厲地管轄她的意思,這反應的原因可能一方面是由於嫉妒,另一方面則是由於階級的差別。

◎可以想見撒萊應該是用相當的手段來「虐待」夏甲,而亞伯蘭也袖手旁觀(因為當時的奴隸與婢女就是任主人對待的)。或許我們很難想像信心偉人為何會有這樣的舉動,撒萊為何會這樣殘酷,但這就是人性,只不過聖經忠實的記錄下來罷了。我們能體會自己也可能是這樣殘酷的嗎?

3.耶和華的使者要夏甲回去撒萊處,臣服在撒萊的權力下,並應許她生下以實瑪利,將會有極多的後裔。16:7-16

●耶和華的「使者」:SNH04397,這個原文字來自一不用字根,意為作為代理人的派遺。此處應該是指「顯現的天使」,所指的可能是人,也可能是超自然的使者。

●「耶和華的使者」:SNH04397+SNH03068,在舊約中,主的使者常常以人形出現,但後來都被理解為「耶和華」本身創 16:13;18:2,22;士 6:11-22。新約當中的天使「Angel」英文一字則是由希臘文「Angelos」(報信的使者)演變而來。舊約當中最常提到「使者SNH04397」的兩卷書分別是創世記和士師記。

●「曠野」:SNH04057,直譯作「荒野」,因為通常這種地方有長草,可供牧羊人領羊群吃,指「無人居住之地」、「大片的荒野 (城市周遭)」。

●「書珥」:SNH07793,字義是「牆」,位於埃及東北邊界附近。看來夏甲是希望逃回埃及,此處離希伯崙已經約150公里了,到埃及還有另外150公里的路程。

●「遇見」:SNH04672,「找到」、「尋見」。

16:8天使呼叫「撒萊的使女夏甲」,而非「亞伯蘭的妻」,表示上帝認定目前夏甲的身分就是「撒萊的女僕」,而夏甲在回應中以「主母」來稱呼「撒萊」,也表示她承認自己的地位的確就是「撒萊的女僕」。

◎主的使者在16:9用當初提醒亞當3:9和該隱4:9的提問「哪裡(where)」來提醒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這也暗示了夏甲雖然她能從撒萊面前逃走了,卻不能逃避神的面詩 139:1-12

◎「你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照說使者應該知道夏甲的行蹤,這樣問應該是要讓夏甲抒發內心的感受,也讓她面對自己的問題。夏甲沒有回答「要往那裡去」的問題,可能是怕被亞伯蘭或撒萊派人抓回去。

◎我們深深地被上帝認識,即使其他人連我們的名字都不在乎。上帝關心我們的需要,我們是否也向夏甲一樣誠實地在神面前表達自己的困難呢?

●「服」在她手下:SNH06031,其實就是16:6的「苦待」,也是 15:13提到未來後裔們會被「苦待」四百年的同一個字。

●「服在她手下」:SNH06031+SNH08478+SNH03027,「受苦、壓制,在其手下」,亦即要夏甲去回去受苦。

◎雖然受一樣的苦,但是夏甲因為有16:10-12的希望,就能夠忍受,甚至還讚美上帝16:13

●「甚至不可勝數」:直譯作「多到數不過來」。

16:10耶和華的使者就給夏甲這極大的應許「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後來確實以實瑪利有十二個兒子17:20;25:12-18,他們的後裔(對比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也有十二個支派,是阿拉伯人公認的祖先,也因此認為巴勒斯坦是他們的土地,他們和以色列民世世為仇。

●「以實瑪利」:SNH03458,字義是「神聽見」。

●「聽見了」:「SNH08085聽、聽從」+「SNH00413(介系詞)對、向、往」,表示「聽入」。

●「苦情」:SNH06040,「不幸」、「貧困」、「悲慘」,和出 3:7神說他聽見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是同個原文字。

◎「為人必像野驢」:是說他「愛好自由」、「強烈的獨立性格」、「頑梗的驕傲」與「無法馴服的力量」,夏甲雖然是人的婢女,但以實瑪利卻是自由而不受拘束的。

◎「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意思是「他對人滿懷敵意,人對他也滿懷敵意」。聖經記載以實瑪利的後裔確實常有這樣的烈性21:20

●「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原文是「住在眾弟兄的對面」。

●「看顧」:SNH07210,「看見」,當神看到的時候表示祂是關心而在乎的,例如出 3:7「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

●「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原文是「他看見了我之後,我還能在這裡看見他嗎」或「甚至在這裡,我看見那位看顧我的」。其中那個「之後」,有學者建議這個字在此當作名詞「背面」出 33:23,這樣的話就可以翻譯成「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者的背面嗎」。

◎因為當時的人相信看見神明的面會導致死亡出 33:20,因此夏甲在 16:13似乎詫異她雖看見了神竟還能存活士 6:22;13:22,也吃驚於自己竟然在這種地方遇見願意施恩的神明。

●「庇耳拉海萊」:SNH00883,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或「"看見了仍然存活的人"之井」,不過前者比較可能。

●「加低斯」:SNH06946,字義是「神聖的」,位於別是巴南部80公里。

●「巴列」:SNH01260,字義是「冰雹」。舊約沒有其他經文沒有再提及巴列,因此位置不能確定。

◎「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這個舉動就表明亞伯蘭認可以實瑪利是他的兒子,17:18也顯示亞伯蘭把以實瑪利當成是繼承人。

◎由創 16:15可以知道夏甲應該是把16:7-12的經歷告訴亞伯蘭了,所以亞伯蘭也認可了夏甲的說法,將小孩取名為「以實瑪利」。當然,亞伯蘭應該也知道自己是犯了錯。大概也是因為如此,所以16:15-16提及夏甲時,沒有加上「使女」一類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