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第 20 章

(九)亞比米勒想要娶撒拉,被上帝禁止。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歸還撒拉,上帝就醫治亞比米勒一家的生育能力。20:1-18

○創 12:10-20記載亞伯拉罕在埃及有類似的遭遇。不過20:2的記載假設讀者清楚創 12的記載,所以直接說「稱他的妻為妹子」,不然20:2的意義就非常隱晦了,因此這應該是兩段不同的記載,而非是一段事件的兩個版本。

1.亞伯拉罕遷移到了基拉耳,又稱呼妻子為「妹妹」,導致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取走撒拉。上帝在夜間夢中責備亞比米勒。20:1-7

●「那裡」:SNH08033,「在那裡」、「從那裡」,指「幔利橡樹」附近。

●向「南地」遷去:SNH00776+SNH05045,「南地」、「尼革夫之地」,指「猶大南方的一個地區」,範圍不明確。

●向南地「遷去」:SNH05265,「動身」、「出發」、「離開」。

●「加低斯」:SNH06946,字義是「神聖的」。是猶大及巴勒坦南界之泉源,城邑及曠野之名。

●「書珥」:SNH07793,字義是「牆」,位於埃及東北邊界附近。

●「基拉耳」:SNH01642,字義是「寄宿處」,位於迦南和埃及的邊界,是個商業中心。

●「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直譯是「停留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 就寄居在基拉耳」。

●「亞比米勒」:SNH00040,「我的父親是王」,可能是一種頭銜,而非個人的名字。

●「妹子」20:2,5,12:SNH00269,「姊妹」,不一定指「妹妹」,也可能是「姊姊」。20:12亞伯拉罕解釋撒拉確為其異母妹妹,此非全然謊言,而是「隱瞞部分真相」。

●「取了去」:SNH03947,「拿」、「帶走」,與12:15「被帶進」法老的宮是同一個原文字動詞。

◎此時撒拉已經90歲,亞比米勒娶撒拉應該是為了和亞伯拉罕「結盟」,是一場「政治婚姻」。跟擁有眾多財產的亞伯拉罕聯姻,應該是上算的事。所以這一段資料中,不像創 12:10-20記載撒拉的美貌。

●「神」來:SNH00430,「神」,複數形,但動詞是單數型態,此字作單數解,指「獨一真神」。

●「你是個死人哪」:前面有個「看啊!SNH02009」,和合本聖經沒有翻譯出來。

●「你是個死人哪」:SNH04191,「你會....而死」、「你在....上面死亡」,亦即亞比米勒會因娶有夫之婦而死。這是希伯來語中對於已成定局之審判的預告式宣告,語氣強烈、迫切。

●「原是別人的妻子」:SNH01166+SNH01167,「有丈夫的已婚婦人」、「有主人的已婚婦人」。SNH01167指「物主、丈夫、擁有者」,是法律術語,強調撒拉「已有主」的婚姻狀態,此為亞比米勒有罪的法律基礎。

◎創 20:3特別強調「神」「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話」,雖然舊約這樣的案例只有寥寥幾個,例如:41:1的「法老的夢」,以及但 4:5「尼布甲尼撒的夢」,但舊約經文並沒有說明是「神」在夢中說話。儘管如此,依照當時人的信念,認為這是神向非以色列人啟示的常見管道之一。

◎創 20:4亞比米勒稱呼神為「我主」(SNH00136),顯示他對這位以夢向他說話者存有相當程度的敬畏與認知。

●「親近」撒拉:SNH07126,「接近」、「靠近」。

●我的「哥哥」:SNH00251,「兄弟」。

●心「正」手潔:SNH08537,指「完整」、「完全」、「純真」,和詩 26:1,11提到的「行事純全」的「純全」是同一個原文字,這個字是希伯來智慧文學中常用於描述動機上的無辜的倫理詞彙。

●20:5「心正」手潔、20:6「心中正直」:SNH08537+SNH03824,這個特定的構詞組合雖然在本處連續出現,但並非舊約常見的固定套語。

●心正手「潔」:SNH05356,「無罪」、「無辜」、「免於罪責」、「清白」。和詩 26:6「洗手表明無辜」的「無辜」是同一個字。

●心正「手潔」:SNH05356+SNH03709,20:5「手潔」與 詩 26:6「洗手表明無辜」用字一致,皆用名詞,詩 24:4 則用同字根但詞性不同的形容詞SNH05355。這三處皆屬同一個字根SNH05352「潔淨、無罪」,差異僅在詞性(名詞 vs. 形容詞),語意則高度一致。

●「心正手潔」:SNH08537+SNH03824+SNH05356+SNH03709,「內心純全、手(行為)無罪」。

◎值得注意的是:20:5的「心正手潔」二詞組合,與詩 26:1(無「手」)+ 詩 26:6(無「心」)加總起來的內容幾乎完全對應,彷彿 詩 26:1與詩 26:6 分別承接了 創 20:5「心」與「手」兩個元素,但詩篇作者將其拆開分置於不同節,且詩 26 始終未將「心正」直接連用成的固定短語,可見這邊可視為 創 20:5 所獨有的搭配方式,用於形容心思與行為皆無過犯。

●「我知道」你做這事:SNH01571+SNH00595+SNH03045,「我也知道」。

●「攔阻了」你:SNH02820,「防止」、「阻止」。

●「得罪」:SNH02398,「錯過目標」、「未達標準」、「犯罪」。這是這個原文字第一次在聖經出現,字根意義為「射不中目標」。

●不「容」你:SNH05414,「放」、「允許」。

●你「沾著」她:SNH05060,「碰觸」。

●「歸還」:SNH07725,「使歸回」、「還回」。

●「先知」:SNH05030,意為「發言人」、「說話者」、「先知」。

●「他是先知」:SNH05030+SNH01931,這是摩西五經中,第一次有人被稱為「先知」。

●「都必要死」:SNH04191+SNH04191,重複兩個「治死」、「殺死」,用以加強語氣。

◎先知的代求功能出現在創 20:6-7亞伯拉罕、出 32:11-14的摩西與撒上7:5的撒母耳。

◎很難想像如果上帝不出手,事情會怎樣。因為亞伯拉罕已經清楚知道應許的後裔是來自撒拉,他居然為自己的安危把應許之母賣掉,這樣撒拉就算當時懷孕,生的小孩也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如果這樣整個「亞伯拉罕之約」17:1-22就毀壞了,萬國的福份就在亞伯拉罕的懦弱中消失。即使到了最後,人的軟弱還是最致命的弱點。

◎20:6顯示上帝不但照顧亞伯拉罕,也照顧這個尊重祂的君王,攔阻他無意犯罪。而且亞比米勒似乎跟上帝的關係不錯,語氣中透露出很熟絡的樣子。

2.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辯解,亞比米勒給予財物,容許居住,亞伯拉罕為之禱告,解除咒詛。20:8-18

●「清早起來」:SNH07925+....+SNH01242,「早起」,由上下文中可以看出亞比米勒特別早起,因為他需要招聚臣僕。

●「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直譯是「在他們的耳邊說這一切事」或「把這一切事對著他們的耳朵說」,此句中有「SNH00241耳朵」這個字。

●都甚「懼怕」:SNH03372,「害怕」、「敬畏」。

●「得罪」:SNH02398,「錯過目標」、「未達標準」、「犯罪」。和前面20:6用同一個原文字,字根意義為「射不中目標」。

●「使....陷在大罪裏」:直譯作「給....帶來了大罪」。

●陷在「大罪」:SNH02401+SNH01419,「巨大的罪」。此處認為「娶有夫之婦」就是一個「姦淫大罪」,這跟今天的道德觀,有著巨大的差異。

●「行」不當「行」的事:SNH06213,「做」、「製作」、「完成」、「製造」。

●不當行的「事」:SNH04639,「行為、工作」。這個字是與「SNH06213行」這個動詞同源的名詞形式。

◎舊約中使用SNH06213+SNH04639同源結構的經文是創 44:15;利 18:3;出 23:24而創 20:9是聖經首次出現此片語。

●「你見了甚麼才做這事呢」:直譯是「你究竟看見了甚麼才做這種事呢?」意思是說「你在我們這裏,見了什麼光景,才使你起意這樣做呢?」這問題暗示了亞伯拉罕欺騙亞比米勒是有某種動機促使的。

●不「懼怕」神:SNH03374,與20:8「都甚懼怕」的「懼怕」SNH03372 是用同一字根,形成強烈反諷。在舊約聖經中,SNH03374這個原文字通常會加上SNH00430,意思是「對神的敬畏」箴 1:7。此處也是同樣有加上SNH00430,可以直譯作「總沒有上帝的敬畏(意思是不敬畏上帝)」,所以同一個字、同一片語,隨著對象否指向耶和華,中文意涵就從「懼怕」轉向「敬畏」,顯示這個詞本身兼具兩種意涵於一體,而非截然二分的兩個獨立詞義。

●「總不懼怕神」:SNH07535+SNH00369+SNH03374+SNH00430,「確實沒有上帝的敬畏」。

◎亞伯拉罕為自己欺騙的行為說出了三個脆弱的藉口:20:11他以為基拉耳的人「不懼怕神」而會有殺人動機;20:12他聲稱認撒拉是妹子的時候並沒有說謊(因為撒拉的確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20:13整件事情是他和撒拉早有協議的安排。

◎20:9-10中亞比米勒表示自己不知道亞伯拉罕為什麼要這樣害他 ,並且期望找到亞伯拉罕的動機。並且亞比米勒不單單關心他自己,也關心他的國家。

◎20:11看起來似乎是亞伯拉罕還覺得撒拉很漂亮,不過由20:12-13看起來這只是亞伯拉罕的一種習慣,而20:11只是亞伯拉罕的一種說詞。

◎亞比米勒勇於把自己的錯誤告訴自己的臣僕,而且臣僕們都懼怕上帝的審判,這跟20:11中亞伯拉罕的預估完全相反。有時候不信上帝的人,其實比基督徒更尊重造物者,而有更高的道德表現。

◎20:12「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創 20:12記載「她是我父親的女兒,但不是我母親的女兒」,實際的意義為何?主要是因為「父親」、「母親」除了可以指生身父母之外,也可以指男性祖先或女性祖先。「她是我父親的女兒,但不是我母親的女兒」這樣的說法,並沒有出現在聖經其他地方。聖經中一般「父親」取「祖先」的意思,通常是單獨一個字,當父親與母親同時出現時,通常是指嚴格的「父母」。但聖經中最典型的反證出現在王上 15,記載猶大王亞撒的統治王上 15:10「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王上 15:11「亞撒效法他祖(原文為父親)大衛所行的,看為正的事。」在這兩節緊密相連的經文中,「母親」與「父親」同時出現。但從上下文與歷史來看,兩者都不是亞撒的親生父母,母親其實是「祖母」,根據15:2,瑪迦其實是亞撒的父親(亞比央)的親生母親。所以瑪迦是亞撒的祖母。父親其實是「遠祖」,5:11說效法他「父親大衛」。大衛與亞撒之間隔了好幾代。此處「父」與「母」同時出現,但分別指「遠祖」與「祖母」。此外大部分的父母同時出現,都是指嚴格的父母:箴 23:22;創 2:24;出 20:12;申 21:18-19;士 14:2-3等,所以此處比較可能是指嚴格的生身「父親」與「母親」,亦即亞伯拉罕與撒拉是「同父異母」的兄妹。

●「飄流在外」:SNH08582,「使之漫遊」、「使遊蕩」。原文為複數形(帶複數動詞),這在文法上罕見,原文這動詞表示主詞「神SNH00430」也是複數形,亞伯拉罕可能用「諸神」來配合亞比米勒的多神信仰,也可能是「尊貴多數」的用法。

●待我的「恩典」了:SNH02617,「慈愛」、「恩慈的行為」。這個原文字,一般用於指盟約性忠誠。

◎20:13顯出亞伯拉罕把撒拉的美貌當成是一種威脅,所以長時間隱瞞他們的婚姻關係。這個習慣即使到了撒拉年老,還是影響他們的互動關係。亞比米勒並沒有進一步責備亞伯拉罕的錯誤,似乎就直接接受這荒謬的理由並進行賠償,並且尊重亞伯拉罕夫妻間的習慣20:14,16,對撒拉稱呼亞伯拉罕為「你哥哥」。

●「隨意」居住:SNH02896+SNH05869,「眼中所看為好的」。

●「一千銀子」:SNH00505+SNH03701,「一千銀子」,申 22:29提及五十舍客勒銀子是玷污處女的賠償金與結婚禮金。當時舊巴比倫的工人月薪是半個銀子,所以一千銀子是一百六十六年的工資。「銀子」,也可解釋成「舍客勒」。在烏加列文學中,一千舍客勒銀子是神明之間嫁娶女子可觀的聘禮數目。

●「遮羞」:SNH03682+SNH05869,SNH03682字義是「遮蔽物」、「衣服」。SNH05869是「眼睛」。這個詞直譯為「蒙住你的眼」,指「用面紗蓋住你的眼睛,不使你看見」。

◎亞比米勒付出這筆錢作遮羞費,因為這些銀子證明亞比米勒犯了錯,責任不在撒拉身上;也可以向其他人交代,撒拉她沒有做出羞恥的事。可見得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和撒拉極為尊重,而且此舉也間接證明了他相信亞伯拉罕確有先知的權柄,可以為他和全家代求。

●「禱告」:SNH06419,「代求」、「調停」。

●「不能生育」:SNH06113+SNH06113+....+SNH03605+SNH07358,「關閉所有的子宮」。重複兩次「SNH06113關閉」,用以加強語氣。

◎20:17-18顯示不能生育的包括「亞比米勒」、「亞比米勒的妻子(單數)」、「亞比米勒的眾女僕(可能包含妾、妃等等)」、「亞比米勒家(可能包含整個王朝)」。

◎20:17-18描述一件諷刺的事,亞伯拉罕自己遭遇了不能使撒拉生育的問題,卻要為亞比米勒一家禱告能生育。我們能否勇於跨越自己的軟弱,連結於上帝的能力呢?

◎「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若我們回想本卷前幾章的記載,「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16:2,撒萊說「使我不能生育」和本章耶和華「限制、關閉」了眾女的子宮使用了同樣一個動詞。對照之下我們發現了一個十分尖銳的對比,那就是亞伯拉罕能禱告神而醫治別人的不孕,對自己的太太的不孕卻是毫無辦法。這暗示了下一段應許之子以撒的出生完全是神祂自己的計畫,祂要用祂的方式來完成應許。

◎「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配合前文來看,「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20:4「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20:6,可以看出是神使亞比米勒得病,免得他親近撒拉而得罪神。此事出於神的恩典,而不僅僅是亞比米勒的正直和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