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撒與非利士人的相處。26:1-33
1.以撒遭遇饑荒,避居基拉耳。上帝向以撒顯現,要求以撒住在迦南地,並且應許以撒得福氣。26:1-5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記載於創 12:10。
◎這一段的記載可能比25:21-34記載以掃和雅各的誕生還早。所以非利士人才會認為利百加是未婚女子。20:1-18中記載亞伯拉罕也發生類似的事件。
●「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的父親是王」,可能是一種頭銜,而非個人的名字。
●「與你同在」:這是創世記中上帝第一次向族長提出這樣的保證。
◎上帝阻止以撒逃到埃及躲避饑荒,上帝是不是也希望我們不要採取「最簡單」的方式躲避困難呢?
2.以撒住在基拉耳,但因為怕被殺,所以謊稱自己的妻子是妹妹。基拉耳王後來發現真相,責備以撒,也為他命令眾民不可侵犯利百加。26:6-11
●「住了許久」:「日子變長久」。
●「戲玩」:原文跟「以撒」相近。這是作者的一個文字遊戲。此處應該是「愛撫」、「親暱」、「作為玩具般的玩弄」的意思。
●「沾著」:「接觸」、「觸及」。
◎由26:11中可以看出亞比米勒的道德水準相當高,他積極地要百姓不可以攻擊或侵犯以撒及利百加,跟以撒的想法完全相反。
3.以撒住在基拉耳,成為大富翁,造成非利士人的嫉妒。以撒和基拉耳的牧人常常為水井起爭執。26:12-22
●「耕種」:「播種」、「栽種」,他是族長中唯一從事農耕的。基拉耳比別是巴靠近地中海,耕種環境較好。
●「百倍的收成」:指「最好的收穫」,參考太 13:8得要落在好土裡的種子,才能有這樣的收穫。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原文是「那人就昌大,越來越大,成為極大」。
●「嫉妒」:「忌妒」、「大發熱心」,表示一種很強烈的熱情,所以會帶來意圖改變現狀的行動。
●「井....塞住」:當地年雨量不到300ml,需要仰賴井水。基拉耳人沒有佔據以撒的水井(可能跟26:11的命令有關),卻將之塞住。
●「活水井」:「自然流出水的井」,是最好的井。當地的井常常只是一個蓄水池,並非能夠自然湧出水來。
●「埃色」:字義是「相爭」、「鬥爭」的意思。
●「西提拿」:字義是「為敵」、「衝突」的意思。
●「利河伯」:字義是「寬闊」。
◎以撒面對衝突,採取的解決方案是「退讓」。許多學者認為以撒個性懦弱,但事實上亞伯拉罕也常常用退讓的方式來處理問題,而26:23-25似乎也顯出以撒這種生活方式頗得上帝的喜愛。
◎井這個基本資源的地位在沙漠氣候中非常重要,以撒雖擁有著眾多的牲畜,卻仍然需要井。這好比我們每個人都有很多五花八門的恩賜,但若沒有神的愛做為根本,那麼一切仍是枉然。
4.上帝在別是巴向以撒顯現,應許賜福給以撒。以撒築壇敬拜上帝。26:23-25
●「不要懼怕」:這跟創 15:1上帝對亞伯拉罕顯現時說的是相同的話,也可以看出26:12-22以撒的退讓與後來退回別是巴,可能都有「懼怕」的成份在內。
◎基本上以撒對上帝的態度,跟亞伯拉罕相近,也是在上帝的顯現應許後,立刻築壇敬拜神。顯然亞伯拉罕的信仰,深刻影響以撒。不過以撒的信仰,似乎對以掃與雅各影響較小。
5.亞比米勒和以撒立約。26:26-33
●「朋友」:「密友」,應該是指「親信」、「心腹」。撒下 15:37;王上 4:5
●「亞戶撒」:字義是「所有物」的意思。
●「非各」:字義是「強壯的」。也可能是個官銜或家族名稱。
◎26:27這樣強硬的說法,表示以撒應該受了26:24中上帝的安慰,不再懼怕。26:28-29中,亞比米勒要求的是平等互不侵犯條約。
●「明明的看見」:原文是「看見、看見」。重複兩個「看見」加強語氣。
●「打發....走」:「送走」、「差遣」。可能以撒有送行一段路。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四十公里處,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別」是「井」,「是巴」是「七」或者是「誓」的意思。21:31亞伯拉罕是把井附近的地取名為別是巴,後來以撒重新把新井命名為示巴,後來那個城也就叫別是巴。
(三)雅各獲得以撒的祝福。26:34-27:40
1.以掃娶了赫人為妻,導致以撒和利百加心中愁煩。26:34-35
●「以掃四十歲」:此時以撒應該是一百歲。以撒也是這個年紀娶利百加。25:20
●「赫人」:大概就是迦南人的統稱,是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成的種族; 曾經居住在安那托利亞中部(現在土耳其之亞洲部分), 後來在黎巴嫩北邊。
●「比利」:字義是「我的井」。
●「猶滴」:字義是「猶太女人」或「讚美」。
●「以倫」:字義是「松節油」、「強大的」。
●「巴實抹」:字義是「香料」。
●「心裡愁煩」:「靈裡悲傷」、「心裡痛苦」。
◎36:2提到以掃的妻子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其中「亞大」好像就是這裡的「巴實抹」,不過有可能僅僅是父親同名,不一定是「兩份文件」的誤差。
◎亞伯拉罕是派遣僕人發誓後到本族去為以撒娶回利百加,利百加也是遠道來嫁給以撒。我們可以想像當他們看到長子娶當地人為妻的感受,而且更嚴重的是還娶了兩個。我們可以很合理的相信以掃一定知道父母親與祖父的堅持,但他還是娶了當地的女性。
(二)以撒與非利士人的相處。26:1-33
1.以撒遭遇饑荒,避居基拉耳。上帝向以撒顯現,要求以撒住在迦南地,並且應許以撒得福氣。26:1-5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記載於創 12:10。
◎這一段的記載可能比25:21-34記載以掃和雅各的誕生還早。所以非利士人才會認為利百加是未婚女子。20:1-18中記載亞伯拉罕也發生類似的事件。
●「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的父親是王」,可能是一種頭銜,而非個人的名字。
●「與你同在」:這是創世記中上帝第一次向族長提出這樣的保證。
◎上帝阻止以撒逃到埃及躲避饑荒,上帝是不是也希望我們不要採取「最簡單」的方式躲避困難呢?
2.以撒住在基拉耳,但因為怕被殺,所以謊稱自己的妻子是妹妹。基拉耳王後來發現真相,責備以撒,也為他命令眾民不可侵犯利百加。26:6-11
●「住了許久」:「日子變長久」。
●「戲玩」:原文跟「以撒」相近。這是作者的一個文字遊戲。此處應該是「愛撫」、「親暱」、「作為玩具般的玩弄」的意思。
●「沾著」:「接觸」、「觸及」。
◎由26:11中可以看出亞比米勒的道德水準相當高,他積極地要百姓不可以攻擊或侵犯以撒及利百加,跟以撒的想法完全相反。
3.以撒住在基拉耳,成為大富翁,造成非利士人的嫉妒。以撒和基拉耳的牧人常常為水井起爭執。26:12-22
●「耕種」:「播種」、「栽種」,他是族長中唯一從事農耕的。基拉耳比別是巴靠近地中海,耕種環境較好。
●「百倍的收成」:指「最好的收穫」,參考太 13:8得要落在好土裡的種子,才能有這樣的收穫。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原文是「那人就昌大,越來越大,成為極大」。
●「嫉妒」:「忌妒」、「大發熱心」,表示一種很強烈的熱情,所以會帶來意圖改變現狀的行動。
●「井....塞住」:當地年雨量不到300ml,需要仰賴井水。基拉耳人沒有佔據以撒的水井(可能跟26:11的命令有關),卻將之塞住。
●「活水井」:「自然流出水的井」,是最好的井。當地的井常常只是一個蓄水池,並非能夠自然湧出水來。
●「埃色」:字義是「相爭」、「鬥爭」的意思。
●「西提拿」:字義是「為敵」、「衝突」的意思。
●「利河伯」:字義是「寬闊」。
◎以撒面對衝突,採取的解決方案是「退讓」。許多學者認為以撒個性懦弱,但事實上亞伯拉罕也常常用退讓的方式來處理問題,而26:23-25似乎也顯出以撒這種生活方式頗得上帝的喜愛。
◎井這個基本資源的地位在沙漠氣候中非常重要,以撒雖擁有著眾多的牲畜,卻仍然需要井。這好比我們每個人都有很多五花八門的恩賜,但若沒有神的愛做為根本,那麼一切仍是枉然。
4.上帝在別是巴向以撒顯現,應許賜福給以撒。以撒築壇敬拜上帝。26:23-25
●「不要懼怕」:這跟創 15:1上帝對亞伯拉罕顯現時說的是相同的話,也可以看出26:12-22以撒的退讓與後來退回別是巴,可能都有「懼怕」的成份在內。
◎基本上以撒對上帝的態度,跟亞伯拉罕相近,也是在上帝的顯現應許後,立刻築壇敬拜神。顯然亞伯拉罕的信仰,深刻影響以撒。不過以撒的信仰,似乎對以掃與雅各影響較小。
5.亞比米勒和以撒立約。26:26-33
●「朋友」:「密友」,應該是指「親信」、「心腹」。撒下 15:37;王上 4:5
●「亞戶撒」:字義是「所有物」的意思。
●「非各」:字義是「強壯的」。也可能是個官銜或家族名稱。
◎26:27這樣強硬的說法,表示以撒應該受了26:24中上帝的安慰,不再懼怕。26:28-29中,亞比米勒要求的是平等互不侵犯條約。
●「明明的看見」:原文是「看見、看見」。重複兩個「看見」加強語氣。
●「打發....走」:「送走」、「差遣」。可能以撒有送行一段路。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四十公里處,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別」是「井」,「是巴」是「七」或者是「誓」的意思。21:31亞伯拉罕是把井附近的地取名為別是巴,後來以撒重新把新井命名為示巴,後來那個城也就叫別是巴。
(三)雅各獲得以撒的祝福。26:34-27:40
1.以掃娶了赫人為妻,導致以撒和利百加心中愁煩。26:34-35
●「以掃四十歲」:此時以撒應該是一百歲。以撒也是這個年紀娶利百加。25:20
●「赫人」:大概就是迦南人的統稱,是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成的種族; 曾經居住在安那托利亞中部(現在土耳其之亞洲部分), 後來在黎巴嫩北邊。
●「比利」:字義是「我的井」。
●「猶滴」:字義是「猶太女人」或「讚美」。
●「以倫」:字義是「松節油」、「強大的」。
●「巴實抹」:字義是「香料」。
●「心裡愁煩」:「靈裡悲傷」、「心裡痛苦」。
◎36:2提到以掃的妻子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其中「亞大」好像就是這裡的「巴實抹」,不過有可能僅僅是父親同名,不一定是「兩份文件」的誤差。
◎亞伯拉罕是派遣僕人發誓後到本族去為以撒娶回利百加,利百加也是遠道來嫁給以撒。我們可以想像當他們看到長子娶當地人為妻的感受,而且更嚴重的是還娶了兩個。我們可以很合理的相信以掃一定知道父母親與祖父的堅持,但他還是娶了當地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