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底拿被示劍玷辱,示劍想娶底拿為妻。雅各等候兒子們回來商議如何處理。34:1-5
◎底拿離開哈蘭時僅有七歲,此時應該已經過了好幾年。她似乎與迦南當地的女子關係不錯,所以去會見她們。有些學者認為這是她遭遇禍患的因素,不過雅各這一族人只是不能與迦南地的人通婚,至於建立友情,則應該不在限制之內。只是沒想到當地的人的確是道德淪喪,以致底拿被玷辱。
●那地的「主」:「長官」、「領袖」。
●「希未人」:七十士譯本作「何利人」。也有當時的文獻記載何利人居住在示劍,且他們不行割禮。因此許多學者都認為這裡的「希未人」就是「何利人」。如果是「希未人」,則是挪亞孫子迦南的後裔創 10:17。
●「與她行淫」:原文是「與她同寢」。強暴是古代中東獲取婚約的手段之一,當時有許多法律文獻禁止這種行為,或用大量的聘金懲罰這種行為。不過以示劍的身份,應該用不著使用這樣的手段。
●「玷辱她」:原文是「玷污她」。
●「繫戀」:「緊緊跟隨」、「黏住」。
●「甜言蜜語地安慰她」:原文是「在女孩的心中說話」。
●「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原文是命令形式,沒有「求」,意思就是「給我娶這個女子為妻」。看起來示劍對父親不太禮貌,很像是一個被寵壞的小孩。也難怪他看到底拿,覺得喜歡就直接玷辱她。
●「玷污」:原文是「為不潔淨的」、「變不純潔」。
◎此時雅各的反應並不強烈,比起34:7雅各兒子們的反應有天壤之別。很可能雅各比較不重視女兒(尤其是自己不愛的配偶所生的女兒),也有可能雅各必須等到壯丁夠多,有能力處理之後再處理。
3.哈抹來找雅各商量底拿的婚事,但是雅各的兒子們為示劍的行為憤怒,雖然哈抹和示劍誠心誠意的希望娶底拿,也希望雅各家族融入示劍人之中。34:6-12
●「醜事」:「愚妄」、「愚昧」、「不道德的事」。
●戀慕「這女子」:原文是「你們的女兒」。
◎哈抹和示劍提出來的條件主要是物質與商業方面的利益,但是沒有道歉,也沒有提及底拿還被軟禁。他們好像以為「每個人都有一個價格」、「用錢可以買到一切」。這項提議如果成立,其實對上帝與亞伯拉罕家族的計畫是一個威脅,因為雅各家族將被迦南人同化。
◎示劍的說法的確是像一個被寵壞的公子哥,不計代價要取得他心愛的玩具一樣。其實現代大家小孩生得少,很多小孩都有示劍這種不知天高地厚的自我為中心心態,自然也常常是悲劇收場。
4.雅各的兒子欺騙示劍和哈抹,使得示劍城的人都受割禮,然後趁他們傷口尚未康復,就去擄掠示劍城。34:13-29
◎雅各的兒子們以割禮要求示劍,顯示出他們為的不是利益,而是信仰。當地附近的許多民族都行割禮,所以示劍和哈抹也不會覺得奇怪。另外,可以想見雅各的財富也相當多,所以能吸引示劍居民付出割禮的代價。
●「喜愛」雅各的女兒:「很喜歡」、「非常喜歡」。
●「城門口」:是當日生意買賣和裁判(地方司法)的地方。
●「西緬和利未」:這兩人是底拿同母的哥哥。
●「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原文是「安穩地」、「平安地」。
●妹子「受了玷污」:原文是複數型態,顯示雅各的兒子認為該城的男子都應為底拿被玷辱負責。
◎只憑兩個人怎能夠殺死一座城中的男丁?可能是這兩人率領自己的僕人一起幫忙,而且當時的城也不是很大。再者,割禮之後三天,真的是十分疼痛,使得當時有作戰能力的男丁都無法與西緬和利未一夥人匹敵。不過其他的兒子似乎沒有參與屠殺行動,僅參與擄掠財物的行動。
5.雅各表明自己反對西緬和利未的行為,並且認為這些行為會讓家族陷入危機。34:30-31
◎雅各責備西緬和利未的主要原因是「自己會受連累」、「自己的名聲會受損」、「家族會遭害」。似乎也都是與利益相關,與道德無關。反倒是西緬和利未回答的理由與道德相關,且他們稱底拿為「我們的妹子」,好像也暗示雅各沒有把底拿當自己的女兒。有些學者注意到這件事情以後雅各對家庭的影響力似乎就降低了,不過這也有可能是作者轉換題材,而非與這件事情有因果關係。
◎雅各非常不滿意西緬和利未的行為,所以在最後的祝福中49:5-7還特別提及這件事。
2.底拿被示劍玷辱,示劍想娶底拿為妻。雅各等候兒子們回來商議如何處理。34:1-5
◎底拿離開哈蘭時僅有七歲,此時應該已經過了好幾年。她似乎與迦南當地的女子關係不錯,所以去會見她們。有些學者認為這是她遭遇禍患的因素,不過雅各這一族人只是不能與迦南地的人通婚,至於建立友情,則應該不在限制之內。只是沒想到當地的人的確是道德淪喪,以致底拿被玷辱。
●那地的「主」:「長官」、「領袖」。
●「希未人」:七十士譯本作「何利人」。也有當時的文獻記載何利人居住在示劍,且他們不行割禮。因此許多學者都認為這裡的「希未人」就是「何利人」。如果是「希未人」,則是挪亞孫子迦南的後裔創 10:17。
●「與她行淫」:原文是「與她同寢」。強暴是古代中東獲取婚約的手段之一,當時有許多法律文獻禁止這種行為,或用大量的聘金懲罰這種行為。不過以示劍的身份,應該用不著使用這樣的手段。
●「玷辱她」:原文是「玷污她」。
●「繫戀」:「緊緊跟隨」、「黏住」。
●「甜言蜜語地安慰她」:原文是「在女孩的心中說話」。
●「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原文是命令形式,沒有「求」,意思就是「給我娶這個女子為妻」。看起來示劍對父親不太禮貌,很像是一個被寵壞的小孩。也難怪他看到底拿,覺得喜歡就直接玷辱她。
●「玷污」:原文是「為不潔淨的」、「變不純潔」。
◎此時雅各的反應並不強烈,比起34:7雅各兒子們的反應有天壤之別。很可能雅各比較不重視女兒(尤其是自己不愛的配偶所生的女兒),也有可能雅各必須等到壯丁夠多,有能力處理之後再處理。
3.哈抹來找雅各商量底拿的婚事,但是雅各的兒子們為示劍的行為憤怒,雖然哈抹和示劍誠心誠意的希望娶底拿,也希望雅各家族融入示劍人之中。34:6-12
●「醜事」:「愚妄」、「愚昧」、「不道德的事」。
●戀慕「這女子」:原文是「你們的女兒」。
◎哈抹和示劍提出來的條件主要是物質與商業方面的利益,但是沒有道歉,也沒有提及底拿還被軟禁。他們好像以為「每個人都有一個價格」、「用錢可以買到一切」。這項提議如果成立,其實對上帝與亞伯拉罕家族的計畫是一個威脅,因為雅各家族將被迦南人同化。
◎示劍的說法的確是像一個被寵壞的公子哥,不計代價要取得他心愛的玩具一樣。其實現代大家小孩生得少,很多小孩都有示劍這種不知天高地厚的自我為中心心態,自然也常常是悲劇收場。
4.雅各的兒子欺騙示劍和哈抹,使得示劍城的人都受割禮,然後趁他們傷口尚未康復,就去擄掠示劍城。34:13-29
◎雅各的兒子們以割禮要求示劍,顯示出他們為的不是利益,而是信仰。當地附近的許多民族都行割禮,所以示劍和哈抹也不會覺得奇怪。另外,可以想見雅各的財富也相當多,所以能吸引示劍居民付出割禮的代價。
●「喜愛」雅各的女兒:「很喜歡」、「非常喜歡」。
●「城門口」:是當日生意買賣和裁判(地方司法)的地方。
●「西緬和利未」:這兩人是底拿同母的哥哥。
●「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原文是「安穩地」、「平安地」。
●妹子「受了玷污」:原文是複數型態,顯示雅各的兒子認為該城的男子都應為底拿被玷辱負責。
◎只憑兩個人怎能夠殺死一座城中的男丁?可能是這兩人率領自己的僕人一起幫忙,而且當時的城也不是很大。再者,割禮之後三天,真的是十分疼痛,使得當時有作戰能力的男丁都無法與西緬和利未一夥人匹敵。不過其他的兒子似乎沒有參與屠殺行動,僅參與擄掠財物的行動。
5.雅各表明自己反對西緬和利未的行為,並且認為這些行為會讓家族陷入危機。34:30-31
◎雅各責備西緬和利未的主要原因是「自己會受連累」、「自己的名聲會受損」、「家族會遭害」。似乎也都是與利益相關,與道德無關。反倒是西緬和利未回答的理由與道德相關,且他們稱底拿為「我們的妹子」,好像也暗示雅各沒有把底拿當自己的女兒。有些學者注意到這件事情以後雅各對家庭的影響力似乎就降低了,不過這也有可能是作者轉換題材,而非與這件事情有因果關係。
◎雅各非常不滿意西緬和利未的行為,所以在最後的祝福中49:5-7還特別提及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