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第 2 章

五、十四年後再訪耶路撒冷 2:1-10

◎保羅提過他蒙召之前和之後的生命中,對耶路撒冷教會並無所賴。保羅繼而敘述他第二次訪問耶路撒冷的情形,說明使徒也認同保羅的福音。

(一)時間與同行的人:過了十四年,巴拿巴和提多同行。2:1

●「提多」:字義是「養育」,此人是保羅帶領信耶穌的多 1:4,後成了保羅的得力助手。

◎一般認為這十四年不是「足足十四年」,而是照猶太人的習慣,用「包含算法」,亦即包含開始的那一年,又包含結束的那一年,因此總共十二年多一點。另「過了十四年」是指「保羅信耶穌」以後,還是「第一次訪問耶路撒冷」以後?則無法確定。

(二)原因與目的:2:2

1.奉啟示而去。

●「奉啟示」:SNG02596+SNG00602,直譯為「照著所啟示的」或「由於啟示」。意思是「照著神心意的顯露」,與徒 15:2說是受教會差派去的,正是一體的兩面。

2.把向外邦人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述。

●「陳說」:SNG00394,「宣告」、「指陳」, 「溝通」、「陳明」。

3.私下又對有名望的人陳說。

●「背地裡」:SNG02398,「私下」的意思。

●「有名望的人」:SNG01380,「有影響力」、「被尊稱為」、「有名望」,應該是指下文的「彼得、雅各、約翰」。

◎「弟兄」和「有名望的人」應該是兩次不同的會晤,而不是同一群人。

4.恐怕自己的努力是徒勞了。

●「惟恐」:SNG04458,「或許」、「以免」。

●「徒然」:SNG02756,「虛空的」、「徒勞的」。

◎不是怕自己把福音傳錯了(可以參考2:6的思想),而是怕自己努力要融合猶太與外邦教會的工作白費了(保羅曾辦理捐獻給耶路撒冷教會事宜)。

◎保羅此處等於是私下先告訴教會領袖他所傳的福音,讓教會領袖了解,免得未來有機會在會議中突然被提出,這些領袖沒時間深思而被迫短時間內做決定,可能導致錯誤的判斷,造成教會必須分裂。

◎我們常常以為保羅是個擇善固執的人,會為了真理戰鬥到底。但此處也可以看出他多方希望猶太基督徒、非猶太基督徒雙方可以合一。一面希望猶太基督徒接納外邦基督徒不必受割禮守律法,一面希望外邦基督徒可以在經濟上幫助猶太基督徒。我們是否也像保羅一樣,極力促成合一?

(三)對提多不受割禮的堅持。 2:3-5

1.希臘人提多沒有被勉強受割禮。 2:3

●「勉強」:SNG00315,「迫使」、「催逼」、「被勉強」,原意是「施壓力於某人」。

2:3的意思是「提多沒有被勉強要行割禮」。

2.因為有混進來的假基督徒要偵察保羅一行在基督裡的自由,要叫他們又成為律法的奴隸。 2:4

●「偷著引進來」:SNG03920,「暗中引進」、「像偵探一樣的潛入」、「偷溜進來」。

●「窺探」:SNG02684,「偵察」、「監視」、「潛伏伺機」,隱含有「消滅對方的意圖」。

●「叫....作奴僕」:SNG02615,「使為奴」、「奴役」。聖經中僅出現於林後 11:20;加 2:4

3.保羅一行人為了真理的緣故,一點也不退讓。2:5

●「一刻的工夫」:SNG05610,「小時」、「指很短的一段時間」。

●「容讓」順服:SNG01502,「讓步」,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容讓「順服」:SNG05292,「服從」、「順服」。

◎提多等於是判例,他雖然曾經被耶路撒冷教會施以壓力,希望他受割禮,但在保羅一行人的堅持下,教會領袖們也接受提多可以不受割禮當基督徒。這樣提多就成為一個例子,證明外邦人不必先變成猶太人也可以當基督徒。

(四)有名望之人的反應 2:6-10

1.有名望之人沒有在保羅的地位與職分及所傳的福音上加增什麼。2:6

●「都與我無干」:SNG03762+SNG01473+SNG01308,直譯是「於我並無差別」、「對我沒有差別」。

●「至於那些...都與我無干」:整句直譯「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人,無論他們曾經是怎樣的人,對我而言,都沒有造成什麼分別」。

●神不以「外貌」取人:SNG04383,「臉」、「外表」、「外在的東西」。

●「加增」:SNG04323,「附加」、「增加....給我」,可能指在保羅已有的「福音真理」以及「使徒職分的任命」補充什麼。

◎「神不以外貌取人」,雖然我們很容易因為對方的地位、容貌等改變我們的態度,這是人的軟弱,但我們應該要常常想到上帝並非如此,所以我們當祂子民的,也要常常提醒自己避免這個問題。

2.允諾分工合作,保羅往外邦地方去,其他使徒在猶太地區傳福音。2:7-9

●「反倒」:SN05121,「方向相反地」。

◎「反倒看見了」:顯示這些教會領袖以前沒注意到保羅在外邦人中傳福音的工作,現在了解那是基督的指派與託付。

◎原本有人期盼這三位領袖會擁護律法派基督徒的主張,但事實卻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這三位領袖採取了保羅的立場。

●「感動」:SN01754,原意是「作工」、「使有力量」、「使成為」。

◎領袖們認定保羅的使徒身份,有如彼得的使徒身份。

2:7-8保羅使用「彼得」而非他常用的「磯法」,引起學者很多討論,比較可能是保羅想到太 16:17-19所記載的,「彼得」是被耶穌委派的名字。

●「知道」:SN01097,「認識」、「透過經驗體會」。

●「稱為教會柱石」:原文無「教會」二字。

●「稱為」:SN01380,「被當作是」、「被認為」。

●「柱石」:SN04769,「柱子」、「棟梁」的古字。

●「右手相交之禮」:直譯為「右手之交」,相當於今天雙方彼此握手表示同意。

2:9「雅各、磯法、約翰」的順序,似乎顯示出當時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排名。

3.他們希望保羅顧念窮人的需要。2:10

●「記念」:SNG03421,「記住」、「想到」,原文型態是「現在主動」,有「持續記念」的意思。

●「本來熱心去行」:SNG02532+SNG04704,直譯是「一向竭力去做的」。

◎顯然當了領袖就是要處理經濟問題,這三位教會領袖在認同保羅的工作之餘,也希望保羅一起分擔耶路撒冷教會的經濟問題,可見當時教會的經濟問題還頗嚴重。

六、安提阿的衝突 2:11-21

(一)事情的經過 2:11-14

1.彼得到了安提阿,有些事做的不好,保羅當面指正他。2:11

●「安提阿」:字義是「與之抗衡」。此處指的應該是「敘利亞的安提阿」。

●「可責之處」:SNG02607,「譴責」、「判罪」,此字顯示這個錯誤彼得自己應該知道,這是一個很明顯的錯誤。

●「當面」:「面對面」。此兩字沒有「敵對」的意思,而是正大光明的,當場指出。

●「抵擋」:SNG00436,「對立」、「反對」、「抵抗」。有「因著我的立場而反對他」的意思。

●「當面抵擋」:這個詞是七十士譯本的慣用語,指「成功抵擋一個敵對的力量」。因此雖然此處沒說明保羅指責彼得的結果,不過很可能暗示保羅最後是獲勝的一方。

◎這指責也顯示保羅的使徒與人間的權威是毫無關係,他是完全獨立的。並且這個事件也顯出猶太主義如何壓迫基督徒的自由與合一,保羅藉由公開指責彼得的讓步,陳明猶太主義的錯繆。

2.奉行割禮的猶太人來以前,彼得與外邦人一同吃飯,後來卻故意與外邦人隔開 2:12

2:12有個「因為SNG01063」,和合本未翻出。

●「一同吃飯」:SNG04906,「與....一起吃」。應該是指一般的「吃飯」,不一定是指「聖餐」。原文時態是「不完成式」,表示是一個持續的行動,亦即彼得已經養成與外邦人一起吃飯的習慣。

●「奉割禮的人」:SNG01537+SNG04061,「根源於割禮的」、「屬割禮的」。

◎由於字義上沒有明確說明,「奉割禮的人」究竟是那一羣人造成學者們的爭議,不過最可能的應該就是指「從雅各那裡來的人」,這些人應該全部都是「受過割禮的猶太人」。

●「他就退去」:直譯是「他就開始退去、避開」

●「退去」:SNG05288,「退回」、「撤回」。一個軍隊術語,用作「撤退」或「進入堡壘」,而「不完成時態」顯示彼得是感到壓力而逐漸撤退的。

●「隔開」:SNG00873,「限制」、「分隔」。

●「與外邦人隔開」:直譯為「並且他自己開始隔離」。

徒 11:2-3記載彼得曾在該撒利亞與外邦人吃飯,被保守的門徒責難。

◎此處彼得需要與外邦人隔離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雅各那裏來的人表示:如果猶太人發現基督徒傳道者破壞猶太教的律法,將會造成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傳福音給猶太人遭遇困難,甚至遭受猶太人的迫害,因此彼得只好違背自己的信念,與外邦人隔離裝假給猶太人看。

3.影響所及,其他猶太人與巴拿巴都一同裝假。2:13

●「隨夥」:SNG04879,「帶走」、「領人誤入歧途」。

●「裝假」:SNG05272,原文是「扮演一個不是自己本身的角色」。他們的行為好像一副面具,把他們真正的信念隱藏起來。所以此字顯示這些猶太人沒有勇氣按照他們真正的信念而行。

4.保羅當面指責彼得行事不對。2:14

●他們行的「不正」:SNG03756+SNG03716,「沒有走在正路上」,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此處保羅是「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應該就是在聚會期間指責彼得,其實是非常不留情面的舉動。但林前 9:5-6顯示保羅與彼得、巴拿巴並沒有因為這次的爭議破壞感情。

(二)保羅的陳詞 2:14-21

1.彼得是猶太人,生活方式卻像外邦人,怎麼要勉強外邦人的生活方式猶太化呢? 2:14

●「你既是猶太人....不隨猶太人行事」:直譯是「假如你是猶太人,你的生活方式卻像外邦人,而不像猶太人」。

●「勉強」:SNG00315,「迫使」、「催逼」。

●「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強迫外邦人行事像猶太人,要他們生活猶太化」。

◎彼得不和外邦人一起吃飯,就是說明猶太人和外邦人不是「同一等人」,也就間接暗示外邦人需要「變成猶太人」才能與猶太基督徒平等交往,等於是間接強迫外邦人變成猶太人。

2.稱義不是靠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穌。 2:15-16

◎以下這段話是保羅對彼得說的,還是保羅接續對彼得的指正而向加拉太人所做的講論,並不確定。不過至少在觀念上,也是保羅對著彼得而講。

●「稱義」:SNG01344,「被宣告為義」、「算為義」。

●「行律法」:SNG02041+SNG03551,「律法的行為(複數型態)」。

●「乃是因」:SNG01437+SNG03361+SNG01223,「除非藉著」、「除非透過」。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整句直譯為「靠著遵行律法,人無法被宣告為義,除非是藉著信靠耶穌基督。」

◎保羅的意思是:我們既然是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知識也夠豐富,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著律法,而是靠著信耶穌。很好,這樣的知識很對,正符合猶太人高人一等的身份,而我們猶太人也懂得信耶穌得稱義。如果是這樣,那為何又要強迫外邦人行律法呢?

◎「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應該是引用詩 143:2「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3.如果我們稱義後還是罪人,難道基督是罪的幫助者? 2:17

●「仍舊是」:SNG02147,「被發現」、「被找到」。

●「叫人犯罪的」:直譯是「罪的僕役SNG01249」或「服事SNG01249罪的」。

●「斷乎不是」:SNG03361+SNG01096,直譯是「但願這樣的事不發生」,表示對未來的事強烈的否定。

◎此處的意思是:如果稱義以後,正常的基督徒行為被當成是犯罪,那不就表示基督是罪的僕役,呼召人出來犯罪的?因此絕對不能妥協認定違背猶太人傳統跟外邦人吃飯是不對的,不然就是侮辱基督了。

◎事實上「律法的行為」包含「十誡」等各式各樣我們理應遵守的誡命(當然也包含大部分人覺得不必遵守的各樣飲食律法),保羅都說這些「好東西」也不能取代「對耶穌的信心」變成基督徒稱義(得救)的理由,那歷世歷代教會意圖要加上去的「好行為」、「傳福音的工作」、「奉獻」、「說方言」或者其他好東西,也都不應該踰越分際,搶奪基督替死的地位,否則也等於如此處所說:基督替我們死了,我們還是罪人,某個特定的因素超越神的替死,成為人得救的關鍵。

4.素來拆毀的,不能重新再建立,不然就說明自己是走離正路的人了。2:18

●「素來所拆毀的」:指教條式的律法和靠律法得救的方式。

●「拆毀」:SNG02647,「毀壞」,是過去時態,已經發生過了。

●「建造」:SNG03618,「建立」、「重建」,是現在時態。

5.向律法死,向神活。2:19

●「因」律法:SNG01063+SNG01223,「因為透過」、「因為藉著」。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through the Law I die to the Law.透過律法,保羅藉著基督向律法死。

●向律法「死了」:SNG00599,「死亡」,此處可能指「與律法斷絕關係」,「與律法隔絕」。

6.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活著的不再是我,是基督在我裡面活。2:20

●「同釘十字架」:原文的時態表示「過去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這種關係一直持續到現在」。羅 6:6也有類似的思想。

2:19-20的意思是基督徒接受耶穌的替死,以律法的角度而言,基督徒已經死了,脫離律法的管轄,今天活著的基督徒,是透過基督而活。

7.今日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神的兒子愛我,為我捨己。2:20

●「捨」:SNG03860,「交付」、「讓出」、「捨棄」。

●「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直譯是「現在我在肉體活的,我活在上帝的兒子的信仰中」。

8.今日保羅不廢掉神的恩,因為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了。 2:21

●「廢掉」:SNG00114,「使之無效」。

●「徒然」死了:SNG01432,「徒勞無益的」。

◎所以保羅不能向律法主義讓步,要高舉上帝的恩典。因為義若是要靠著律法而得,基督就是白白死了。而且在「基督替死」之外加上任何得救要求的,就是一種「僭越」,自認為上帝之外的理由能夠超越上帝已經完成的工作。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就是間接認為耶穌的替死救贖不夠「整全」,得要某個人發明的某些行動來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