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第 2 章

四、以色列人背約導致的後果 2:1-5

(一)耶和華的使者責備以色列人與迦南地的居民立約,違背耶和華的命令。2:1-2

●「耶和華的使者」:無法確定到底是「天使」還是「先知」,也可能是神自己。這是舊約中耶和華神向人啟示祂自己的方式。按照猶太人及拉比的傳統,這裡可能是指非尼哈或約書亞。

●「吉甲」:約書亞征服迦南地的大本營書 4:19-20;10:6-9;14:6。約書亞記以色列人橫渡約旦河後,曾在此處立石為記並稍作停留。耶和華的使者也曾經在這處向約書亞顯現並宣告向耶利哥的爭戰 書 5:13-15

●「波金」:字義是「哭泣的」。詳細地點不詳,不過如果七十士譯本正確,那大概就是在伯特利附近。直到士師記的末了,約櫃都放在中央山地的伯特利20:18;21:2,伯特利有一顆樹叫亞倫巴古創 35:8,就是「哭泣橡樹」的意思,與波金似乎有相當的關係。

◎七十士譯本把2:1翻譯成「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

●「從吉甲上到波金,到伯特利」:可能可以理解為「敬拜中心的轉移」,由約書亞記的吉甲轉換到士師記的波金或伯特利。在曠野時期,神的榮耀時常顯現在會幕中,是神臨在的明證。現在眾支派進佔應許美地的第一階段告一段落後,中央聖所的位置也從吉甲(位居約但河和耶利哥之間)搬遷到更合適的位置。

2:2可參考 出 23:32;34:14

◎其實,即使是士 1:6記錄猶大支派的勝利時,也看得出來以色列人並沒有完全按照耶和華的命令:除滅所有的迦南人。

◎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立約,要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但條件是他們必須忠於祂並遵守祂的誡命。但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神不許他們與迦南人立約的吩咐,不但與迦南人通婚,又隨從他們拜偶像的習俗,因此惹動神的怒氣,帶來慘痛的後果,見於整卷士師記。不過本章雖有悲慘事件,還是可以從中看見神的恩典:祂並未因為以色列人毀約而加以滅絕,反而興起士師或先知警告以色列人,使他們回心轉意歸向祂。就算祂最大的審判臨到祂的百姓(就是他們被擄至亞述與巴比倫),祂仍未反悔祂救贖的旨意,藉著一批淨化的贖民,為新約開路。以色列人所匱乏的敬愛與順服,因著基督的死而給了今日的信徒新的內在動力。無怪乎耶和華可以在本段一開始便宣告:「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二)耶和華的審判就是:延續以色列人所做的,讓迦南人不被趕出去而成為以色列人的威脅。 2:3-5

●「肋下的荊棘」:原文是「旁邊」的意思。

●「網羅」:意為「網羅」、「陷阱」「餌」、「引誘」。此字使整段經文成為一個暗喻,亦即當地的居民成為陷阱,以色列人被引誘走上歧途,去敬拜異教神時,便導致絆跌。

◎聖經中上帝的審判常常是「任憑」或「延續」犯罪者選擇的道路,因為「犯罪」,其實就是違背真善美的源頭(也就是神)的心意,因此上帝只要任憑這種狀況延續,罪人的下場就夠悽慘了。這裡又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五、士師記摘要 2:6-3:6

(一)約書亞與當時代的人死亡後,下一個世代的人就忘記神與神的作為,導致士師時代的混亂2:6-10

2:6-9書 24:28-31幾乎一模一樣。

●以色列「百姓」:原文是「民」,有「國民」和「軍隊」的意思。

2:7書 24:31一樣,但是書 24:31卻沒有「大」這個形容詞,是特為了顯示士師記的以色列人悖逆神是多麼不可原諒。

●「耶和華的僕人」:這是用來形容摩西申 34:5;書 1:1大衛詩 18:1等傑出領袖的用詞。

●「亭拿希烈」:意思是「太陽的部分」,應該是「亭拿西拉」的抄寫錯誤書 19:50;24:30。位於今日伯特利西北16公里左右。

●「歸了自己的列祖」:這片語和「歸到他的本民」同義。創 25:7-8創 35:29

●「不知道耶和華」:就是「不認識耶和華」,下一句「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正是前一句最好的註解。

2:10居然說約書亞之後的世代:「不知道耶和華」,這是一件多悲慘的事情,敬虔的一代並未產生敬虔的後代。我們是否努力讓我們的後代「敬虔」呢?還是對我們來說「補習」、「才藝」遠比信仰重要?

◎新的一代除了從未「親眼見証」耶和華所行的大事之外,他們的「缺乏認知」也有可能和上一代並沒有將耶和華的作為告訴他們有關。申 6:7

2:7強調和約書亞當時代的人見過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行的大事,當時這群人充分影響百姓對耶和華的順服,但他們離世之後的下一代立刻就遠離上帝不再對上帝忠心2:10,如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真的自己遇見神比他們傳聞認識神來的重要。

(二)以色列人離棄真神,以致上帝發怒讓仇敵攻擊以色列人。後來上帝又興起士師拯救他們,他們卻還是不聽從士師。以致墮落、拯救、再墮落這樣的歷史循環不斷重複 2:11-19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達(Hadad)。巴力是迦南多神教中伊勒(El)的兒子,負責風調雨順,因此是農產之神。伊勒是較隱匿的神祇,而巴力則是諸多作為的神祇,因此古代近東極為盛行敬拜巴力。舊約中巴力的別名計有:巴力比力土(Baal-berith士 9:4)、巴力毘珥(Baal-peor民 25:3)、巴力迦得(Baal-gad書 11:17)、巴力西卜(Baal-zebub, Baal-zebul王下 1:2)。耶洗別將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米爾夸特(Baal-melqart)的風俗引進以色列。迦南人稱敘利亞人之神哈達(Hadad)為巴力,因此同一時期的舊約作者往往將之統稱為複數的「眾巴力(諸巴力)」(Baalim)。此字又可解為「眾丈夫」、「眾主人」或「眾君主」,隱喻淫亂。有很多先知也採用這隱喻何 2:1-23何 3:1-5耶 3:6-25等等。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敘利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列文本中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是巴力的妹妹,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些生育神祇的敬拜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包括獻嬰孩為祭,迦南地尤以為烈。

●「諸巴力」:「巴力」的複數,在迦南神話中,巴力可以用許多形式出現,當時以色列地也有很多巴力的祭壇。

◎迦南的宗教中,巴力是雨水與農作物的神,巴力的配偶是亞納,亞納是性、愛、繁殖與戰爭的女神。亞斯她錄也是女神,常常被當成是巴力的配偶(地方宗教中這種混淆很常見,例如台灣的「媽祖」、「觀音」)。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戰勝大水與海洋帶來的雨水,每年乾季就是巴力被摩特(死與乾旱之神)殺害。而巴力的配偶亞納把摩特打敗之後,巴力又復活,重新帶給大地雨水。迦南人認為秋季的雨量與春季的作物發芽,都是因為巴力與其配偶性交所帶來的繁殖力量。當然,牲畜的多產、田園豐收也都跟這種繁殖的力量有關。所以為了促進巴力與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神廟中的神妓要與許多的男性發生性交。

2:16並沒有明顯提到以色列人回心轉意歸向神,但後來的經文一再出現這種困境中的呼求,使我們可以假設他們確實求告神,而神也應允他們的禱告,但他們卻彷彿得了「屬靈失憶症」,一旦危機一過,便又開始拜偶像,恢復之前的不悔改。

●「頑梗」:意思是「堅硬」,指著那些硬著頸項的人而言,就像馬或驢企圖反抗騎士對其拉鞭繩控制其向左或向右時會硬著自己的頸項以示抗議,舊約通常特別泛指出埃及時那些頑固不順服的人(出 32:9;33:3;33:5;34:9)。

2:16-19摘要耶和華興起士師拯救,此處並未提及耶和華拯救的原因,可能是神基於以色列人的悔改和求助的呼喊而作的回應。

◎以色列人一再離棄神,罔顧先前神拯救他們的大能,反而敬拜被他們擊敗的敵人的神祇,令人匪夷所思。我們在經歷神的恩典後,會不會也因為一些緣故不敬拜神而敬拜其他「偶像」呢?

◎人有時候就在這種愚頑、受苦的循環中掙扎而無法掙脫。我們現在看士師記的時候會覺得以色列人很愚昧,可是我們現在是否也在這種「愚昧」、「受苦」、「蒙恩」又接著「繼續愚昧」的循環中掙扎呢?

(三)於是上帝決定不滅絕迦南人,但以色列人居然與他們同住、通婚,並敬拜迦南人的神 2:20-3:6

◎這段說明解釋耶和華容許外族的列國依然存留在地的理由有三:

1.因為以色列人犯罪所以神要刑罰他們 2:20-21因為以色列民先背約(出 23:23),神在立約時就有提到嚴禁他們與這地居民立約(出 19:1-8),所以神是按照先前的警告來懲罰他們與外族通婚。書 23:1-13
2.因為神要試煉以色列人2:22神定意要對約書亞的下一代作出信心的試煉 2:23
3.因為神要教導以色列人爭戰 3:1-2神不只是要以色列下一代學習在戰場上得勝,也要他們學習透過戰場學習倚靠神來趕走迦南人

申 7:20-24提供一個不把迦南人快速滅絕理由:免使土地因人口稀少而成為荒野。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們來自加斐託,於西元前十二世紀進入巴勒斯坦。有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西頓人」:就是後來的「腓尼基人」。

●「希未人」:可能是「何利人」創 36:2,20,29。他們在西元前1500年在米索波大米亞的上游建立了米坦尼帝國,在約書亞時代他們與基遍的城邑結盟 書 9:7;9:17

2:22的思想在3:4重複被提及,表達神要試煉以色列人,同時在3:5-6指出以色列受試驗的結果:他們沒有順服耶和華的吩咐並事奉外邦人的神。

◎神為何試驗人可參考並思想來 12:1-29

3:6提到通婚後的嚴重下場:「事奉他們的神」。由上帝懲罰的工具變成應該被懲罰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