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由於以色列人發誓不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導致便雅憫支派將要滅絕21:1-4
●「起誓」:遵守誓言的重要性,參見民 30:2-15。舊約有很多愚蠢、不智的起誓,這裡即為一例。其他有名的還有「耶弗他的起誓」士 11:30-31、「掃羅的起誓」撒上 14:24。
●「放聲痛哭」:2:4中百姓也在伯特利附近放聲而哭,士師記以痛哭結束。
●「築了一座壇」:伯特利已經有祭壇,20:26也記載以色列人獻過燔祭和平安祭。此時為何還要築新壇?通常以色列人不會隨便築壇,但是在戰爭前後常常會築壇獻祭撒上 7:9;13:9;14:35。此處應該也是類似的狀況,所以以色列人特別築壇獻祭。
◎這裡顯露出以色列人真的把便雅憫支派當成是迦南人對待,因此連「通婚」也都不允許。這樣的誓言,導致便雅憫人真的要絕滅了。
◎「愚蠢」與「睿智」的起誓?起誓在立下的當時,當事人必定覺得自己百分之百正確、百分之百可以遵照誓約,所以才會發誓。但是因為人無法瞭解後面的發展,加上人的智慧多會隨著時空不同、考慮不同,所以常發生以前覺得聰明過人的想法,後來覺得真是愚昧不堪。或是換個角度、立場考量,就會有不同的想法。士師記這一段記載,充分可見當時絕對百分之百無誤的誓言,到了後來卻成了極其蠢笨的滅種計畫。所以當我們看見人類本身的「有限」(時間、空間、智慧),就應該有所保留,不能任意起誓。
◎延伸討論:起誓對不對?合不合聖經?可以參見太 5:33-37的相關註釋。
(十二)以色列人想到的解決方案就是將基列雅比的未婚女性讓便雅憫男性娶為妻。21:5-15
●「絕了」:「砍斷」、「砍掉」。
●「基列雅比」:位於伯善東南方14.5公里,約但河以東3.2公里。基列雅比人是瑪拿西的的後裔,與便雅憫人有比較近的血緣關係(都是拉結的後裔)。
◎21:10-12中並沒有說明基列雅比人是否被全部擊殺,不過以後的歷史看起來,基列雅比是有倖存者的。有些人認為基列雅比人主動交出沒有結婚的女性,因此逃過一劫。這並沒有經文證據,不過也不無可能。
●「迦南地的」示羅:很可能只是為了強調基列雅比的女子是由約但河東帶到約但河西,迦南地中的示羅。
◎撒上 11:1-15基列雅比人遭受威脅時,就找便雅憫支派的掃羅求救,掃羅的屍身也是基列雅比人取回埋葬撒上 31:11-13。顯然這次的通婚使得這兩群人關係密切。也有人認為這裡特別提及基列雅比人,是有意要詆毀掃羅王朝,因為士師記的作者可能是大衛王朝的官員。
◎這種「配婚」的方式,不僅是女人很倒楣,男人也是。
(十三)由於基列雅比的未婚女性人數不足,所以以色列的長老默許便雅憫人搶示羅女子為妻。21:16-24
●「地業」:「財產」、「遺產」,這裡應該是一種簡化的說法,表明便雅憫人需要被准許回到自己的產業,且必須有後裔來繼承這些產業,這樣便雅憫支派才能延續下去。
◎21:19這樣詳細的描述,可能是作者著作當時示羅已經被毀了。撒上 4:1-11記載了示羅的毀滅。
●「利波拿」:在示羅西北方五公里處,以出產葡萄聞名。
●「示羅」: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道路以東三公里,伯特利東北北十五公里處,曾經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書 18:1-10;撒上 1:1-3。
●「耶和華的節期」:很可能是住棚節,葡萄收成後的新年節期。除了示羅的居民外,應該還有其他地方的朝聖者來參與。
●「搶....妻」:創 34:3-7;撒下 13:20-38,女子受辱,父兄長得為之出頭討公道。
●「爭競」:「爭吵」、「爭訟」。
◎因為以色列人的過份報復與急促的誓言,導致必須用這種荒謬「搶婚」的方式來解決,實在是令人嘆息。這種方式不僅是女人很倒楣,男人也是。
(十四)士師記結論: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21:25
◎「各人任意而行」:可以說是基比亞事件的結論,也可以說是整本士師記的結論。
◎17:1-21:25不像前面記載了領袖的敗壞或成功及外族的侵略,反倒是著眼在以色列立國根基的毀壞,前半段提到宗教的敗壞,後半段提及道德的敗壞。這段附錄發生的時間應該都在士師記早期,作者似乎透過這段附錄訴說著整個士師時代敗壞與衰弱的背後原因。
(十一)由於以色列人發誓不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導致便雅憫支派將要滅絕21:1-4
●「起誓」:遵守誓言的重要性,參見民 30:2-15。舊約有很多愚蠢、不智的起誓,這裡即為一例。其他有名的還有「耶弗他的起誓」士 11:30-31、「掃羅的起誓」撒上 14:24。
●「放聲痛哭」:2:4中百姓也在伯特利附近放聲而哭,士師記以痛哭結束。
●「築了一座壇」:伯特利已經有祭壇,20:26也記載以色列人獻過燔祭和平安祭。此時為何還要築新壇?通常以色列人不會隨便築壇,但是在戰爭前後常常會築壇獻祭撒上 7:9;13:9;14:35。此處應該也是類似的狀況,所以以色列人特別築壇獻祭。
◎這裡顯露出以色列人真的把便雅憫支派當成是迦南人對待,因此連「通婚」也都不允許。這樣的誓言,導致便雅憫人真的要絕滅了。
◎「愚蠢」與「睿智」的起誓?起誓在立下的當時,當事人必定覺得自己百分之百正確、百分之百可以遵照誓約,所以才會發誓。但是因為人無法瞭解後面的發展,加上人的智慧多會隨著時空不同、考慮不同,所以常發生以前覺得聰明過人的想法,後來覺得真是愚昧不堪。或是換個角度、立場考量,就會有不同的想法。士師記這一段記載,充分可見當時絕對百分之百無誤的誓言,到了後來卻成了極其蠢笨的滅種計畫。所以當我們看見人類本身的「有限」(時間、空間、智慧),就應該有所保留,不能任意起誓。
◎延伸討論:起誓對不對?合不合聖經?可以參見太 5:33-37的相關註釋。
(十二)以色列人想到的解決方案就是將基列雅比的未婚女性讓便雅憫男性娶為妻。21:5-15
●「絕了」:「砍斷」、「砍掉」。
●「基列雅比」:位於伯善東南方14.5公里,約但河以東3.2公里。基列雅比人是瑪拿西的的後裔,與便雅憫人有比較近的血緣關係(都是拉結的後裔)。
◎21:10-12中並沒有說明基列雅比人是否被全部擊殺,不過以後的歷史看起來,基列雅比是有倖存者的。有些人認為基列雅比人主動交出沒有結婚的女性,因此逃過一劫。這並沒有經文證據,不過也不無可能。
●「迦南地的」示羅:很可能只是為了強調基列雅比的女子是由約但河東帶到約但河西,迦南地中的示羅。
◎撒上 11:1-15基列雅比人遭受威脅時,就找便雅憫支派的掃羅求救,掃羅的屍身也是基列雅比人取回埋葬撒上 31:11-13。顯然這次的通婚使得這兩群人關係密切。也有人認為這裡特別提及基列雅比人,是有意要詆毀掃羅王朝,因為士師記的作者可能是大衛王朝的官員。
◎這種「配婚」的方式,不僅是女人很倒楣,男人也是。
(十三)由於基列雅比的未婚女性人數不足,所以以色列的長老默許便雅憫人搶示羅女子為妻。21:16-24
●「地業」:「財產」、「遺產」,這裡應該是一種簡化的說法,表明便雅憫人需要被准許回到自己的產業,且必須有後裔來繼承這些產業,這樣便雅憫支派才能延續下去。
◎21:19這樣詳細的描述,可能是作者著作當時示羅已經被毀了。撒上 4:1-11記載了示羅的毀滅。
●「利波拿」:在示羅西北方五公里處,以出產葡萄聞名。
●「示羅」: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道路以東三公里,伯特利東北北十五公里處,曾經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書 18:1-10;撒上 1:1-3。
●「耶和華的節期」:很可能是住棚節,葡萄收成後的新年節期。除了示羅的居民外,應該還有其他地方的朝聖者來參與。
●「搶....妻」:創 34:3-7;撒下 13:20-38,女子受辱,父兄長得為之出頭討公道。
●「爭競」:「爭吵」、「爭訟」。
◎因為以色列人的過份報復與急促的誓言,導致必須用這種荒謬「搶婚」的方式來解決,實在是令人嘆息。這種方式不僅是女人很倒楣,男人也是。
(十四)士師記結論: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21:25
◎「各人任意而行」:可以說是基比亞事件的結論,也可以說是整本士師記的結論。
◎17:1-21:25不像前面記載了領袖的敗壞或成功及外族的侵略,反倒是著眼在以色列立國根基的毀壞,前半段提到宗教的敗壞,後半段提及道德的敗壞。這段附錄發生的時間應該都在士師記早期,作者似乎透過這段附錄訴說著整個士師時代敗壞與衰弱的背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