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第 3 章

(三)於是上帝決定不滅絕迦南人,但以色列人居然與他們同住、通婚,並敬拜迦南人的神 2:20-3:6

◎這段說明解釋耶和華容許外族的列國依然存留在地的理由有三:

1.因為以色列人犯罪所以神要刑罰他們 2:20-21因為以色列民先背約(出 23:23),神在立約時就有提到嚴禁他們與這地居民立約(出 19:1-8),所以神是按照先前的警告來懲罰他們與外族通婚。書 23:1-13
2.因為神要試煉以色列人2:22神定意要對約書亞的下一代作出信心的試煉 2:23
3.因為神要教導以色列人爭戰 3:1-2神不只是要以色列下一代學習在戰場上得勝,也要他們學習透過戰場學習倚靠神來趕走迦南人

申 7:20-24提供一個不把迦南人快速滅絕理由:免使土地因人口稀少而成為荒野。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們來自加斐託,於西元前十二世紀進入巴勒斯坦。有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西頓人」:就是後來的「腓尼基人」。

●「希未人」:可能是「何利人」創 36:2,20,29。他們在西元前1500年在米索波大米亞的上游建立了米坦尼帝國,在約書亞時代他們與基遍的城邑結盟 書 9:7;9:17

2:22的思想在3:4重複被提及,表達神要試煉以色列人,同時在3:5-6指出以色列受試驗的結果:他們沒有順服耶和華的吩咐並事奉外邦人的神。

◎神為何試驗人可參考並思想來 12:1-29

3:6提到通婚後的嚴重下場:「事奉他們的神」。由上帝懲罰的工具變成應該被懲罰的對象。

貳、士師時期的以色列 3:7-16:31

◎本段收集了六個大士師(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參孫)與六個小士師(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讚、以倫、押頓)。大士師的事蹟有詳細的紀錄,小士師的事蹟則記錄得比較簡單。

◎六個大士師的記載,開始是猶大支派最後是以但支派結束,跟第一章一樣。

一、士師俄陀聶把以色列人由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手中拯救出來。3:7-11

(一)以色列人行惡,敬拜諸巴力和亞舍拉,上帝把他們交給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他們就臣服8年。3:7-8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原文是複數應譯為「諸亞舍拉」。可以參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0252&N=2">亞舍拉1</a><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2092&N=3">亞舍拉2</a>。

●「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的手中」:這句片語在士師記中常常出現(士 2:14;士 3:8;士 4:2;士 10:7),意思是神使以色列人完全受制於敵人的勢力當中。

●「米所波大米」:「美索不達米亞」,意義是「在兩河之間的亞蘭」。可能是加瑟王朝,該王朝推翻了巴比倫人,統治巴比倫地區直到西元前十二世紀。

●「古珊利薩田」:字面意義是「加倍邪惡的古珊」。可能是這王的敵人加給他的綽號,這王統治了以色列八年,是一段長久的時間足以讓此王的勢力伸展到以色列南部地方,所以位於南方的士師俄陀聶由此處而出。考古學已經發現「古珊利薩田」的名字與加瑟王朝的兩個統治者有關。

◎雖然「善有善報」的原則並不一定完全準確,但我們在聖經中仍常可看見神用平安、富裕來報答順服祂的人,用災難、奴役報應背叛祂作惡的人。

(二)上帝回應以色列人的呼求,賜下拯救者俄陀聶,他打敗古珊利薩田,使以色列國太平四十年。3:9-11

●「拯救者」:這個希伯來動詞含有多個意思:有些經文中泛指在戰爭中拯救以色列人的(男性)英雄人物(例如: 士 3:9;士 3:15;士 3:31;士 6:15;士 10:1;撒上 10:27;耶 14:8;何 13:10),有時被用來做彌賽亞(例如: 賽 19:20),或作上帝的稱號(例如: 賽 43:11;賽 45:15;賽 45:21)。

●這裡的「拯救者」和「耶穌」(意思是「耶和華拯救」或「拯救」)是同一個字根。

●「俄陀聶」:字義是「上帝的獅子」,

●「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這句話說明俄陀聶成功的關鍵。這句話在士師記中是很常見的表達,例如:6:34;11:29;13:25;14:6;14:19;15:14

3:10初次顯示士師的能力是超自然的。本書作者也以同樣的修辭句用在耶弗他身上士 11:29,但同樣概念的表達方式並非一成不變。耶和華的靈「佔據」(take possession of,RSV)或是披戴(clotheditself with)基甸士 6:34。在參孫的情況,則是耶和華的靈「開始激動」、「催逼」、「猛擊」他。

●「四十年」:古以色列以四十年為「一代」。

◎士師記提到七個循環當中,只有一處是提到國中享太平遠超過一個世代:士 3:11 四十年 士 3:30 八十年 士 5:31 四十年 士 8:28 四十年 士 10:2-3 四十五年士 12:7-14 三十一年 士 16:31 二十年

◎這裡提到的「耶和華的靈降在....身上」似乎表達舊約時代聖靈降臨是含有一種暫時和短暫的特質,只是為了執行一樣特殊的任務,例如降臨在俄陀聶身上是為了要制服古珊利薩田(3:10)。有時使用不同的字眼來形容,例如在參孫的故事裡提到「耶和華的靈激動(感動)他」13:25、「耶和華的靈將能力降臨在他身上」(或譯作「大大感動參孫」14:6;14:19)。甚至在士師記以外亦可以發現神的靈降臨在不信者的身上,例如在(民 24:2)神的靈降臨在不信者巴蘭的身上。這些經文提到的聖靈降臨似乎是神為了神的工作而降在人的身上,但做完後聖靈會離開他們(撒上 11:6;16:14),似乎沒有一處涉及從罪中拯救或處理個人的屬靈情況。可見這裡的聖靈降臨與和新約的「聖靈內住」可能有所分別,不過與「被聖靈充滿」很類似。

◎請參考以下經文思考聖靈在舊約和新約裡面相對的工作是否有所不同? 舊約: 士 3:10;6:34;11:29;撒上 11:6新約: 約 14:16;羅 8:9;弗 1:13;弗 4:30

◎以色列人雖然背叛神,遭受報應,但神還是憐憫賜下拯救者。上帝的憐憫是我們這些常常陷入罪惡中的人的盼望。

二、士師以笏把以色列人由摩押王伊磯倫手中拯救出來。3:12-30

(一)以色列人又行惡,於是上帝就讓摩押王伊磯倫攻擊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臣服於伊磯倫十八年。3:12-14

●「又」:意思是「又行」或「再」,作者在交代以色列第二循環背道開始(3:12)就用此字來強調,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以動詞形式出現,直譯為「加上」。

●「伊磯倫」:字義是「像小牛」的意思。牛是巴力的坐騎,因此這個名字有「神僕人」的意思。

●「摩押」:位於死海以東的亞嫩河和撒烈溪之間。

●「亞捫人」:居於摩押人的東北方,在西元前十三世紀末左右立國,跟以色列一樣。

●「亞瑪力人」:類似亞捫人,是游牧民族,盤據猶大以南一大片領土,算是以色列最大的敵人出 17:8-16;參撒上 15:2,3

●「棕樹城」:「耶利哥城」。摩押人攻擊以色列人的途徑和以色列人進迦南地是近似的。

(二)以色列人呼求神,神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以笏,他利用計謀暗殺伊磯倫成功。3:15-26

●「基拉」:創 46:21提到「基拉」是便雅憫之子。

●「基拉的兒子以笏」:這裡應該是「基拉的後裔以笏」的意思。掃羅王也出於這一族 撒下 16:5

●「是左手便利的」:原文是「是右手有限制的」。便雅憫人原文是「右方之民」,以笏的特徵與便雅憫人成一個有趣的對比。便雅憫支派中有許多左撇子,但這並不影響他們打仗的能力,參士 20:16代上 12:2顯示他們是雙手無礙的人。

●「一肘」:這個「肘」的原文與一般常用的「肘」(約45公分)不同,約35公分。

●「禮物」:實際上是指「貢物」。

●「送禮物」:意思是「進貢、禮物、奉獻」,是降服國慣常的做法,參考 撒下 8:2;8:6。這個希伯來原文經常用作指奉獻給上帝的土產或牲畜,參考 創 4:3-5;利 2:1;2:4;2:13-15;23:16-17

●「鑿石之地」:意思有點模稜兩可。希伯來文可作「雕刻的石頭」或「銘刻的像」之解。在3:26再度出現,可見這些石堆是當時的重要地標。3:26的記載顯見以笏認為他覺得過了此處就安全了,由此可見這是作邊界的石堆,摩押人的勢力到此為止。

●奉「神」的命:以笏使用「伊羅興」(該地區對神祇的通稱)而非「耶和華」來描述神,以此引發王的好奇心。

●「涼樓」:「涼爽的屋頂上小房間」。是在當地平坦屋頂上興建的小房間,開有許多窗戶以利涼風吹進來,適合默想、禱告或進行私人會面。

●「且穿通了後身」:也可能可譯為「以致糞便也從體內流出來了」。也可能就是因此摩押的臣僕會誤認他們的君王在大解。

●「大解」:直譯作「遮蓋他的腳」,是一種委婉的說法,指「排泄」。

◎以笏因為是左撇子,所以可以把兵器藏在一般人比較不會注意的地方,因此增加了他刺殺成功的機率。當然,他也是又機智又勇敢才能行刺成功。我們除了追求奉獻心志、靈命等一般素質的成長之外,是否也利用了我們本身的長處來服事上帝?

(三)以笏在以法蓮招聚以色列人,守住約但河渡口,制服摩押人,使得以色列太平八十年。3:27-30

●「一萬」:原文是「十千」,「千」可能是一個家族或軍隊編制單位,因此,被殺的人應該不到一萬人,而是十個「千」單位的軍隊。

●「強壯」:SNH08082,「肥胖的」、「強健的」,選用這個字可能是要與伊磯倫王的肥胖3:17成為對應。

◎以笏而後的行動更顯示他的智慧,因為伊磯倫王屍首延遲被發現有助於以笏先順利逃走,而且他立刻繞行山地用號角招聚大軍作戰,他迅速的行動能力是打贏摩押人的關鍵之一。

三、以笏之後,珊迦打死六百非利士人,拯救以色列人。3:31

●「珊迦」:字義是「劍」,不是以色列人的名字,而是何利人或赫人的名字。這並不見得代表珊迦是迦南人,卻顯示以色列人與當地人民難分難解。珊迦看起來是一位不重要的士師,有學者認為他只是一名戰士,但大部分學者仍認為他是士師之一。

●「趕牛的棍子」:這種棍子可以長達2.7公尺,棒的一端有尖銳的金屬片用來趕牲畜用,另一端則是有一個類似鑿形的刀片用來清潔犁頭。所以這種棍子也可以拿來作為兵器用在戰場上。

◎雖然武器很奇怪,但是珊迦還是能夠善用這種罕見的武器來攻擊敵人。我們是否也注意到我們能夠熟悉的特殊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