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問安 1:1-2
◎帖撒羅尼迦後書的信首問安與帖撒羅尼迦前書幾乎一樣,這是因為兩封信寫信時間差異不大的緣故。
●「保羅」: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3764&N=1">保羅</a>。
●「西拉」:學者們對此人是否為保羅的同工西拉看法並不一致,因為使徒行傳 (徒 15:22;徒 16:19) 的西拉原文和這裡西拉很類似但並非完全相同的字。不過,大部分學者仍認為應為同一個人,因為帖前是使用拉丁文字形,而使徒行傳則可能是亞蘭文的音譯或縮寫暱稱(因為使徒行傳比較用不拘禮節的名字,但保羅書信因保羅慣用別人的正式名稱)。如果是使徒行傳的西拉,是保羅第二次佈道旅行的重要同工。保羅與巴拿巴為馬可分手後,保羅就選擇西拉為同工。西拉是耶路撒冷會議後被選為與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報告的人之一。他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也是先知徒 15:27,32,後來也與彼得器重 彼前 5:12。西拉也擁有羅馬公民身份徒 16:37-38。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4573&N=1">西拉</a>。
●「提摩太」:字義是「榮耀神」的意思。很可能是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時信耶穌的(提前 1:2;林前 4:17)。他是路司得人,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徒 16:1-3。保羅第二次、第三次宣教旅程中,陪在保羅身旁。坐過牢來 13:23。在以弗所牧會提前 1:3時,保羅給他的第一封信上提醒他注意教會生活 (參提前 3:15),第二封信則要他剛強提後 2:1,忠心傳道提後 4:2。參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4927&N=1">提摩太</a>
●「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此處以間接受格表達寫信的對象,其中「帖撒羅尼迦的」是個未帶冠詞的專有名詞,所以直譯應為「帖撒羅尼迦人的教會」,這種用法很特別。因為通常保羅書信會表達「某地」的教會,而少用「某地人」的教會,僅用於此和稱呼「老底嘉人」的教會(西 4:16)。
●「在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裡」:此處將耶穌基督與父神相提並論,兩個名詞都未帶冠詞,而是專有名詞,而且保羅更加大膽將「主」與「耶穌基督」放在一起,「主」字是皇帝崇拜中使用的稱號。保羅把「主」字用在耶穌身上,在帖前有22次,本書有24次。此處比前書多了「我們的」一詞。
●「恩惠」:指神向不配之人白白的賜予。
●「平安」:指一種健全的狀態,而不是一種關係或態度。也就是全人在末世所獲得終極拯救的狀態。也指信徒因為進入健全狀態以致享受心中的平安。
◎「恩惠」是根,「平安」是果,兩者皆來自按自己旨意計畫救恩的父神,與捨己成就救恩的耶穌基督。
●「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這是比前書多出來的部份。
●「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直譯應為「恩惠歸與你們及平安」(Grace to youand peace)。所以表達我們需先有神賜的恩惠,才能將經歷主所賜的平安。
◎保羅書信中,只有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腓立比書、腓利門書沒有介紹自己使徒的身份。腓利門書因為是傳遞個人請求的書信,所以不提使徒的身份。腓立比書和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則應該是保羅與這些教會的關係深厚,或者沒有人質疑保羅的使徒身份,因此不需要特別指出自己使徒的身份。
貳、感恩及代禱 1:3-12
一、保羅為帖撒羅尼迦教會感恩的原因:信徒的信心、愛心、忍耐表現良好。1:3-4
●「該」為你們:「欠某人東西」、「必須」、「應該」。
●「合宜的」:「相稱的」、「匹配的」。
●「格外增長」:「快速的成長」。
●「充足」:「增長」、「增加」、「擴散」。
●所「受」的:「承擔」、「忍受」。
二、帖撒羅尼迦教會在苦難中仍有信心,是神公義的明證。神將會報應加患難給教會的人,賜平安給信徒。 1:5-10
●「判斷」:「審判」。
●「明證」:「清楚的跡象」。
●「算配得」:「宣告配得」、「算為配得」。
●「受苦」:時態是現在式,表示「繼續在受苦中」。
●「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這裡有一個字未譯出,可以解釋為「也」,表達「你們也(像我們一樣)正在受苦」;或解釋為「確實」之意,表達「你們確實」正在受苦。
●1:5陳明受苦的原因是「為了神的國」而不是「為了進入神的國」。這樣的說法除去功利主義(受苦換永生)的因素。
◎1:5的意義是帖撒羅尼迦教會在苦難中的表現,就顯示出神最後審判是公義的證明。信徒的表現顯示出他們的信心,所以神算他們配得神的國,其他加害者當然就不應該進神的國。
●同得「平安」:「放鬆」、「解脫」、「休息」。跟1:2的「平安」原文不同。
●「火焰中」:原文可以聯於上文,就變成「火焰中顯現」,也可以聯於下文,成為「在火焰中報應」。後者比較可能。
●「顯現」:是「除去」和「遮蓋」的複合字,表明「除去遮蔽」。
●「報應」:應譯作「施行報應」。
●「不認識神」:有學者認為新約中的「不認識神」意義是指「故意不認識神」。
●「沉淪」:「毀壞」、「毀滅」。
●1:9中保羅定義「永遠沉淪」就是「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因此就否定了「人死如燈滅」的可能。亦即人死後應該還繼續存在。「永遠沉淪」就是「永遠受苦」的意思。
●「希奇」:「驚訝」、「敬佩」、「讚嘆」、「讚賞」。
●「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應該就是指保羅傳的福音。
●「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意義就是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也是屬於「信的人」。之前有個「因為」,和合本並未譯出。
◎審判的信息在這個世代似乎是不受歡迎的,但保羅卻以此為苦難中的信徒忍耐的神學基礎。
◎這裡整段的思想沿著「神的公義」進展,1:5-7上半 神公義審判的原則;1:7-10神公義審判的時間和方式。
◎神公義的審判至少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信徒忍耐到底必得救(得神的國);二是加患難者必被審判。帖教會在患難中所存的忍耐和信心,成為了神公義審判的明證--因為若不是相信神的公義審判,一般人是沒辦法在患難中忍耐到底的。(可 13:3;太 24:13;太 5:11-12路 6:22-23)
三、保羅常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禱告,願神成就信徒讓神在信徒身上得榮耀。1:11-12
●「因此」:「為此」的意思,亦即「為了」1:5-10。
●「成就」:「使充滿」、「使完全」。
●「羨慕」:「希望」、「渴望」。
●「因信心所做的工夫」:直譯是「信心的工作」。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我們是神的工作,要被建造來榮耀祂自己,我們也要分享祂的榮耀,這真是奇妙的一種處境。
壹、問安 1:1-2
◎帖撒羅尼迦後書的信首問安與帖撒羅尼迦前書幾乎一樣,這是因為兩封信寫信時間差異不大的緣故。
●「保羅」: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3764&N=1">保羅</a>。
●「西拉」:學者們對此人是否為保羅的同工西拉看法並不一致,因為使徒行傳 (徒 15:22;徒 16:19) 的西拉原文和這裡西拉很類似但並非完全相同的字。不過,大部分學者仍認為應為同一個人,因為帖前是使用拉丁文字形,而使徒行傳則可能是亞蘭文的音譯或縮寫暱稱(因為使徒行傳比較用不拘禮節的名字,但保羅書信因保羅慣用別人的正式名稱)。如果是使徒行傳的西拉,是保羅第二次佈道旅行的重要同工。保羅與巴拿巴為馬可分手後,保羅就選擇西拉為同工。西拉是耶路撒冷會議後被選為與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報告的人之一。他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也是先知徒 15:27,32,後來也與彼得器重 彼前 5:12。西拉也擁有羅馬公民身份徒 16:37-38。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4573&N=1">西拉</a>。
●「提摩太」:字義是「榮耀神」的意思。很可能是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時信耶穌的(提前 1:2;林前 4:17)。他是路司得人,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徒 16:1-3。保羅第二次、第三次宣教旅程中,陪在保羅身旁。坐過牢來 13:23。在以弗所牧會提前 1:3時,保羅給他的第一封信上提醒他注意教會生活 (參提前 3:15),第二封信則要他剛強提後 2:1,忠心傳道提後 4:2。參考<a href="http://bible.fhl.net/new/t.php?k=0004927&N=1">提摩太</a>
●「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此處以間接受格表達寫信的對象,其中「帖撒羅尼迦的」是個未帶冠詞的專有名詞,所以直譯應為「帖撒羅尼迦人的教會」,這種用法很特別。因為通常保羅書信會表達「某地」的教會,而少用「某地人」的教會,僅用於此和稱呼「老底嘉人」的教會(西 4:16)。
●「在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裡」:此處將耶穌基督與父神相提並論,兩個名詞都未帶冠詞,而是專有名詞,而且保羅更加大膽將「主」與「耶穌基督」放在一起,「主」字是皇帝崇拜中使用的稱號。保羅把「主」字用在耶穌身上,在帖前有22次,本書有24次。此處比前書多了「我們的」一詞。
●「恩惠」:指神向不配之人白白的賜予。
●「平安」:指一種健全的狀態,而不是一種關係或態度。也就是全人在末世所獲得終極拯救的狀態。也指信徒因為進入健全狀態以致享受心中的平安。
◎「恩惠」是根,「平安」是果,兩者皆來自按自己旨意計畫救恩的父神,與捨己成就救恩的耶穌基督。
●「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這是比前書多出來的部份。
●「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直譯應為「恩惠歸與你們及平安」(Grace to youand peace)。所以表達我們需先有神賜的恩惠,才能將經歷主所賜的平安。
◎保羅書信中,只有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腓立比書、腓利門書沒有介紹自己使徒的身份。腓利門書因為是傳遞個人請求的書信,所以不提使徒的身份。腓立比書和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則應該是保羅與這些教會的關係深厚,或者沒有人質疑保羅的使徒身份,因此不需要特別指出自己使徒的身份。
貳、感恩及代禱 1:3-12
一、保羅為帖撒羅尼迦教會感恩的原因:信徒的信心、愛心、忍耐表現良好。1:3-4
●「該」為你們:「欠某人東西」、「必須」、「應該」。
●「合宜的」:「相稱的」、「匹配的」。
●「格外增長」:「快速的成長」。
●「充足」:「增長」、「增加」、「擴散」。
●所「受」的:「承擔」、「忍受」。
二、帖撒羅尼迦教會在苦難中仍有信心,是神公義的明證。神將會報應加患難給教會的人,賜平安給信徒。 1:5-10
●「判斷」:「審判」。
●「明證」:「清楚的跡象」。
●「算配得」:「宣告配得」、「算為配得」。
●「受苦」:時態是現在式,表示「繼續在受苦中」。
●「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這裡有一個字未譯出,可以解釋為「也」,表達「你們也(像我們一樣)正在受苦」;或解釋為「確實」之意,表達「你們確實」正在受苦。
●1:5陳明受苦的原因是「為了神的國」而不是「為了進入神的國」。這樣的說法除去功利主義(受苦換永生)的因素。
◎1:5的意義是帖撒羅尼迦教會在苦難中的表現,就顯示出神最後審判是公義的證明。信徒的表現顯示出他們的信心,所以神算他們配得神的國,其他加害者當然就不應該進神的國。
●同得「平安」:「放鬆」、「解脫」、「休息」。跟1:2的「平安」原文不同。
●「火焰中」:原文可以聯於上文,就變成「火焰中顯現」,也可以聯於下文,成為「在火焰中報應」。後者比較可能。
●「顯現」:是「除去」和「遮蓋」的複合字,表明「除去遮蔽」。
●「報應」:應譯作「施行報應」。
●「不認識神」:有學者認為新約中的「不認識神」意義是指「故意不認識神」。
●「沉淪」:「毀壞」、「毀滅」。
●1:9中保羅定義「永遠沉淪」就是「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因此就否定了「人死如燈滅」的可能。亦即人死後應該還繼續存在。「永遠沉淪」就是「永遠受苦」的意思。
●「希奇」:「驚訝」、「敬佩」、「讚嘆」、「讚賞」。
●「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應該就是指保羅傳的福音。
●「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意義就是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也是屬於「信的人」。之前有個「因為」,和合本並未譯出。
◎審判的信息在這個世代似乎是不受歡迎的,但保羅卻以此為苦難中的信徒忍耐的神學基礎。
◎這裡整段的思想沿著「神的公義」進展,1:5-7上半 神公義審判的原則;1:7-10神公義審判的時間和方式。
◎神公義的審判至少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信徒忍耐到底必得救(得神的國);二是加患難者必被審判。帖教會在患難中所存的忍耐和信心,成為了神公義審判的明證--因為若不是相信神的公義審判,一般人是沒辦法在患難中忍耐到底的。(可 13:3;太 24:13;太 5:11-12路 6:22-23)
三、保羅常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禱告,願神成就信徒讓神在信徒身上得榮耀。1:11-12
●「因此」:「為此」的意思,亦即「為了」1:5-10。
●「成就」:「使充滿」、「使完全」。
●「羨慕」:「希望」、「渴望」。
●「因信心所做的工夫」:直譯是「信心的工作」。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我們是神的工作,要被建造來榮耀祂自己,我們也要分享祂的榮耀,這真是奇妙的一種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