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 第 2 章

肆、禱告與崇拜中的男女次序 (2:1-15)

○這一整段雖然沒有明說,但學者都認為是跟「公眾崇拜」的場合有關,而不是指私下的敬拜活動。

一、論禱告 2:1-7

2:1,開始有「所以」的字,可見與前述假教訓有關。可能這群假教師鼓吹反政府、反君王的例子,或者,禱告事情上顯得自私,只顧自己的利益,漠視他人的需要,所以保羅才因時制宜,做出如此的教導。

(一)保羅教導提摩太要為萬人、掌權者代禱,使得信徒可以平安度日。2:1-2

●「第一」:指「最重要」。

●「萬人」:「所有人」、「每一個人」。

●「懇求」:指「迫切向神祈求的禱告」。

●「禱告」:「一般的禱告」。

●「祝謝」:「感恩」、「謝恩」。

●「君王」:原文是複數型式,泛指目前及以後所有的君王。當時的羅馬皇帝是暴君尼祿。

●「敬虔」:「從心底裡對神或人的尊敬」。

●「端正」:「莊嚴」、「純潔」。

◎禱告不是只針對自己的需要,也需要顧慮他人。正如林前 14:4所提的,方言是造就自己,信徒應該多求造就教會的恩賜。

◎即使處於暴君底下,保羅還是要求百姓要為君王與統治者禱告。這是值得我們學習、反省的。

(二)為所有人禱告的基礎是在於宇宙間只有一位神、一位中保,而中保耶穌是為了所有人捨己,基督徒也是為了這個「救贖萬人」的事工受差派。2:3-7

●「願意」:「喜歡」、「想要」。這裡指的應該是「樂見」、「喜歡」的意思,而不是「決定」。

●「明白真道」:直譯為「進入真理之理解中」。

●「中保」:原意是「仲裁者」、「調停者」。

●「一位中保……耶穌」:有可能針對諾斯底主義對連串神靈的看法。

●「只有一位神、一位中保」:在以弗所多神信仰中,強調一神論是非常重要的。

●「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此句原只有三個字,即「人」、「基督」及「耶穌」,而「人」與「耶穌基督」是等位的,此處強調中保的人性。

●「捨」:指過去不定時態,指一件發生於基督被釘十字架時之事實。

●「必證明出來」:譯作「就證明出來了」較合文意。指耶穌那捨己成為贖價的事件,已「證明」神是切切實實地進行拯救萬人的工作,以實現祂那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的意願。

●「奉派」:「被設立」。

●「師傅」:即「教師」,強調教導真理的工作。

◎「為萬人與君王禱告」是美好的,且是有「神的心意」為基礎,正如2:4節所言:「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所以基督信仰不是一個自私的信仰,不但追求自己的福樂,也要追求眾人的福樂。

☆諾斯底主義

◎新約書信中,各種證據顯示保羅所遭遇的異端可能是第一世紀雛型的諾斯底主義(知識主義)與猶太教的律法主義混合的學說。

1.知識主義
a.知識主義以物質為邪惡,認為人要藉著神祕的知識尋求拯救,脫離物質世界,返回靈界的圓滿境域。
b.保羅使用了他們的術語如「智慧」、「奧祕」、「豐富」,卻是藉以闡明正統的基督教信仰,並暴露異端的錯謬。
2.猶太教的律法主義
a.另外,其中混雜的猶太教因素,如對割禮、飲食、節期等規條的執著,也被保羅一一駁斥。由於此異端混淆了基督教的教義,貶低基督的位格,保羅在剖析異端的過程中,帶我們回到教會原始的傳統信仰中,重新認明我們信仰的根基。
b.西 1:15-20著名的基督論就是針對異端的背景而抒發的。這種異端認為:耶穌可能是幻影,或是認為耶穌只是凡人!
3.導致的行為偏差:認為靈是好的,肉體是不好的。
a.禁慾路線:認為肉體是不好的,所以應該克制肉體的慾望。
b.縱慾路線:認為靈肉是分開的,不好的肉體不會影響心靈的超越,因此可以放縱肉體的慾望。

☆關於福音書中禱告的教訓,請參照太 6:5-15

二、論男女應有的表現 2:8-15

☆ 此段的經文,有幾個問題必須清楚:第一,「女人」是指一般女人,還是已婚婦女?第二,「轄管」此字在新約只用一次,意思為何?第三,保羅引用創造男女的次序,用意為何?第四,2:15「在生產上得救」,甚麼意思?何謂「得救」?解釋此段經文,務必顧及上下文、歷史背景、整個教牧書信的提示,甚至其他保羅對女性的事奉的經文。

● 此段之前,有「所以」一字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

(一)男人在各地方聚會,「隨處」禱告,應與人相和,並手潔心清。2:8

●「男人」:為複數型態。

●「聖潔的手」:象徵一個信徒應有的,不為罪惡所困的的禱告生活。

(二)女人衣著應正派,應注重個人的德行勝於外表的修飾。2:9-10

○此「女人」是指為人妻子的理由:2:15「生產上得救」,2:13,14又說亞當、夏娃的例子,弗 5:22同樣用此字形容丈夫與妻子,並且此段與彼前 3:1-6措辭相近,其內容也是涉及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此「女人」是指一般女人的理由:以弗所書與彼得前書,主題是「家庭規章」,而此處是指「教會的聚會為背景」。此處的「女人」沒有冠詞,所以應該是一般女性。上文是對男性的禱告教導,如果此處是指「妻子」,則男人便是丈夫了,禱告的服事豈是限定已婚的人?一般來說,保羅論及丈夫與妻子都會提到彼此順服的關係,與此處所涉及的其他事項不同。看林前 7:1-40,我們可以看到,處理完已婚的問題,接下來又處理未婚與寡婦等,可見保羅的習慣,應是涵蓋全部。

◎根據上面的理由,此處的「女人」,可能的狀況應該是,教會大部份應該是已婚的婦女,或問題主要出現在已婚的婦女,保羅的教導主要對象為此,但他也希望所有教會女信徒能知道他的教導。

●「廉恥」:「樸實」。

●「自守」:「自制」,指在良好的決斷力及善於自我克制下而產生的嫻淑溫柔的表現。

●「正派」「妝飾」原文同一字根:「合宜的」意思,含有富秩序、即有規律的意思。

●「編髮」:保羅所不悅的大概是當日婦女以絲帶、花結等編辮子的繁複髮型。

●「善行」:複數型態,指信徒的一言一行,一舉手一投足,都應該有「善」。保羅強調,婦女不應該將時間放在衣著與打扮上,更應該放在行善上。

◎當婦女出現於公共場合時,注意自己的容顏與打扮是少不了的,但以弗所教會的婦女聚會時,常盛裝打扮,藉此引他人注意,及標榜自己的地位,保羅才會因應此毛病而教導。

◎現代的教會中好像已經比較不強調要有「善行」,不過保羅在此特別提出「善行」是信主女性(應該也是男性)最重要的裝飾。

(三)保羅要求女性要沈靜學道,不可以講道轄管男人。2:11-12

◎當時可能有些信主的外邦婦女在聚會中一反傳統,隨意發言(參林前 14:34-35),另外更有婦女受異端迷惑(提後 3:6-7)。保羅的吩咐可能是要避免教外人非議,以及防止異端的擴張。

●「女人要沈靜學道」:可作「女人要在沈靜中,全然順服地學習」。

●「沈靜」:應作「安靜」,並非不出聲。保羅常用另一希臘字表達「不出聲」;此字帶有一學習等候神的意思。甚且,保羅於林前 11:5-16,表明婦人於會中可以禱告與講道。

●「學道」:「學習」。

●「一味的順服」:「全然順服」。此處沒有講要順服誰,應該是順服教會領袖,尤以監督、長老、執事等。

●「我不許女人講道」:此處「講道」是指「教導」,教導是一項恩賜,需要聖靈給予。

●「轄管」:「在某人身上行使權力」、「對人的控制」。

◎如果將保羅的言論整理,我們會發現,多 2:3-5,他力勸年老婦女教導年輕婦女,可見保羅無意廢除一切婦女的教導工作。

◎保羅對婦女事奉採取開明的態度,譬如非比(羅 16:1-2),百基拉(徒 18:2-4),等都與保羅建立非常好的事奉關係。且在林前 11:5-16也表明婦女可以在聚會中禱告與教導。

◎因此保羅不許女人講道,主要是因為,此處婦女受假教師影響,接受了一些類似的諾斯底的理論(亞當犯罪,所以夏娃比男人優秀等思想),藉著富有的權力,問鼎教會的權力,進而教導。所以保羅恐怕錯誤的教導持續,才會禁止婦女在此教會進行教導。

(四)女人不應轄管男人及不宜公開教導的兩個理由:男女被造的先後次序反映神對人的心意;夏娃首先被引誘犯罪 。2:13-14

◎這些婦女受了一些假教師的禁慾主義影響,對於嫁娶感厭惡,並不以生兒育女為己任,這種思想顯然會受丈夫的反對,故「轄管」成為常見的狀況。

◎保羅用創造次序來反駁(這些假教師認為夏娃優於亞當),這種錯誤的思想,導致他們對男性的厭惡。

◎保羅論點是,如果以弗所婦女認為在任何事情上,女性居先於男性,以至於可以管制男性,他們便抹殺了歷史事實,就是創造的次序。在犯罪的次序上,女人也是先於男人。請注意,保羅是針對這種受假教師思想的反駁,是特殊情境下講的。保羅是針對當時對創造經文的錯誤理解,加以校正。我們不能以此經文輕視女性。

(五)保羅認為女性如果存著信心與愛心,又聖潔自守,就會在生產上得救。2:15

●「在」生產上得救:可以解釋成「在」、「經過」、「藉著」。

●「在生產上得救」:保羅或許針對異端禁止嫁娶的做法(提前 4:1-3),鼓勵女人接受生兒育女的天職(參創 3:16)。當女性接受此天職時,便能欣然承受生產時的痛苦。

●「得救」:此詞可指肉身無恙、脫離災殃,或指靈性蒙神拯救,免受永遠刑罰。

◎婦女不應該受假教師的教導,而應該謙卑下來,將小孩生下來;如此才能顯出得救的特質:信心、愛心、有自我克制的聖潔。

◎「生產的痛苦」是神對夏娃以及女性的咒詛,因此在生產上得救,似乎就表達了脫離這個咒詛。

◎基督徒女性在生產上仍有風險、仍有產痛,此外,我們並無數據指出基督徒女性在生產上的疼痛程度較一般人輕,但可以確知的是:女性常存信心,生產時藉著禱告、詩歌的幫助,精神上是比較輕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