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第 12 章

(二)撒母耳的臨別演講,並正式將政權移轉給掃羅。 12:1-25

1.要求眾人指證撒母耳是公正行事的。12:1-5

◎「在你們前面行」:有「領導」、「帶領」的意思。不過原文是「在你們前面來來去去」,這是慣用語,「服事」的意思。現今我們的領導者,真的能夠服事眾人嗎?

●「我」從幼年:雖然撒母耳提及他的兒子,不過此處及後面僅用單數的「我」,不把他的兒子包括在內。

●「他的受膏者」:此處是指「君王」,也就是「掃羅」。以後這個字變成是「救贖主」的專有名詞,且音譯為「彌賽亞」。

12:3對照8:11-17顯示出撒母耳要強調他與王的差異,他沒有奪去任何人的財物。此處的「奪過」、「搶過」、「受過」,原文與8:11-17的「派」、「取」一樣,編號都是SNH3947。

●「眼瞎」:原文是「遮住眼睛」。

◎我們離開某個職位之前,能否也像撒母耳這樣的宣告?說自己真的沒有愧對上帝的託付?

2.陳述耶和華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派遣士師拯救以色列人的事蹟。但百姓厭棄上帝為王,反要自己立王。12:6-12

●「講論」:是法庭用語,意思是「辯護」、「抗辯」。

●「付與」:原文是「賣」,也就是「交給」的意思。

●「夏瑣將軍西西拉」:參考士 4:1-24

●「摩押王」:參考士 3:12-30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神哈達(Hadad)。巴力是迦南多神教中伊勒(El)的兒子,負責風調雨順,因此是農產之神。伊勒是較隱匿的神祇,而巴力則是諸多作為的神祇,因此古代近東極為盛行敬拜巴力。舊約中巴力的別名計有:巴力比利土(Baal-berith士 9:4)、巴力毘珥(Baal-peor民 25:3)、巴力迦得(Baal-gad書 11:17)、巴力西卜(Baal-zebub, Baal-zebul王下 1:2)。耶洗別將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米爾夸特(Baal-melqart)的風俗引進以色列。迦南人稱敘利亞人之神哈達(Hadad)為巴力,因此同一時期的舊約作者往往將之統稱為複數的「眾巴力(諸巴力)」(Baalim)。此字又可解為「眾丈夫」、「眾主人」或「眾君主」,隱喻淫亂。有很多先知也採用這隱喻何 2:1-23何 3:1-5耶 3:6-25等等。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敘利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列文本中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是巴力的妹妹,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些生育神祇的敬拜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包括獻嬰孩為祭,迦南地尤以為烈。

●「比但」:字義是「審判中」,不像12:11其他士師記中的人名,此名沒有出現在士師記中,不過七十士譯本作「巴拉」,也就是士 4:1-24中出現的那一個巴拉。比但有可能是另一個沒有被記載的士師,也有可能就是「巴拉」。

●「撒母耳」:有一些古老譯本作「參孫」,不過撒母耳放在此處也沒有不對。

◎「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你們」:這個應該不是8:1-7的主因,但是可能是原因之一,不管怎樣,掃羅剛剛打勝仗,撒母耳就拿這個作為立王原因之一。

3.現在既已立王,王和百姓必須順服上帝,否則上帝一定伸手攻擊以色列人。12:13-15

12:14原文最後沒有「就好了」,因此節的語意並不十分清楚,不過基本上就是說明如果以色列人和他們的王順服上帝的話,就不至於被上帝擊打。

12:15後面應該譯為「雅威的手必攻擊你們,和對你們列祖一樣」。

◎對上帝來說,「要求立王」是一種叛變,不過如果以色列人的「不信」僅止與此,上帝還能接受。如果更進一步的悖逆,就會有更嚴重的後果。有時候我們也會做了一些錯誤,但我們能夠在被提醒後,就停留在原處或往回走嗎?還是繼續犯罪下去?

4.上帝顯神蹟,在割麥子的時候打雷,顯出立王的事情是得罪了上帝。12:16-18

●「割麥子的時候」:時間大約是四月中旬到六月中旬。此時春雨已經結束,進入巴勒斯坦的旱季。

●「懼怕」耶和華:也就是「敬畏」的意思。

◎這個「神蹟」變成一種記號,讓以色列人清楚知道上帝的心意,也讓撒母耳先知的職分在君王制度之外繼續存留。

5.撒母耳要求百姓盡心事奉上帝,上帝不會撇棄以色列人,撒母耳也要為以色列人禱告、教導以色列人。不過如果以色列人執意作惡,則必與自己的王一同滅亡。12:19-25

●「虛神」:「虛空」、「虛幻」。

●「大名」:「偉大的名字」。

●「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意思是「絕不會因為停止為你們禱告而得罪耶和華」。

◎此處提及先知的兩個職分:一是「為百姓禱告」、二是「教導百姓正道」。我們是否也為基督徒禱告?教導信徒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