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衛設立所羅門為王,並且數點利未支派 23:1-23:32
1.大衛設立所羅門接續自己作王 23:1
◎此處僅用一句話帶過所羅門接續大衛作王,沒有提及王上 1:5-2:46所記載的政治鬥爭。且這件事情,應該是發生在大衛數點完利未人,分配好未來聖殿的工作之後。亦即大衛為聖殿預備好所有事情,才傳位給所羅門作王,建造聖殿。
2.大衛數點三十歲以外的利未人,分派事工。 23:2-24
◎依據民 4:3,22,30的記載,利未人應該是30歲以上才可以數點來辦理會幕相關的事情。民 8:24-25則說利未人是25歲到50歲辦理會幕相關的工作。此處可能因為人手不足,所以20歲以上的利未人都被數點徵召了23:24,27。
◎23:4-5說明了利未人的工作:「管理耶和華殿的事」、「作官長和士師」、「守門」、「用大衛所做的樂器頌讚耶和華」。
●「拉但」:字義是「整理就序」。
●「示每」:字義是「著名的」。
●「耶歇」:字義是「上帝活著」。
●「細坦」:字義是「橄欖」。
●「約珥」:字義是「耶和華是神」。
●「示羅密」:字義是「和平的」。
●「哈薛」:字義是「神的顯示」。
●「哈蘭」:字義是「登山者」。
●「雅哈」:字義是「他要搶奪」。
●「細拿」:字義是「飽足的」。23:11作「細撒」。
●「耶烏施」:字義是「他急忙去協助」。
●「比利亞」:字義是「在邪惡裡」。
●「細撒」:字義是「豐富」。23:10作「細拿」。
●「暗蘭」:字義是「高貴的人」。
●「以斯哈」:字義是「光亮的油」。
●「希伯倫」:字義是「聯合」。與「希伯崙」同字。
●「烏薛」:字義是「神是我的力量」。
●「分出來」:原文是「永遠分別出來」。
●「好分別至聖的物」:「使至聖之物分別為聖」。此處的意義應該是把祭司當成是「至聖之物」,與其他人分別出來。
●「革舜」:字義是「異族人」。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
●「細布業」:字義是「神的俘虜」。24:20;25:20用「書巴業」,是同一個人的不同拼法。
●「利哈比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擴增」。
●「以斯哈」:字義是「光亮的油」或「新油」。
●「耶利雅」:字義是「耶和華所教導的」。
●「亞瑪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說」或「耶和華已經應許」。
●「雅哈悉」:字義是「神看見」。
●「耶加面」:字義是「讓這民興起」。
●「米迦」:字義是「誰像神」。
●「耶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會借予」。與7:3「伊示雅」同字,但不同人。
●「抹利」:字義是「生病的」。
●「母示」:字義是「柔順的」。
●「以利亞撒」:字義是「神已經幫助」。
●「基士」:字義是「彎曲的」。
●「末力」:字義是「生病的」。原文同「抹利」。
●「以得」:字義是「羊群」。
●「耶利摩」:字義是「他是至高者」。
3.大衛重新設立利未人的職務為協助祭司辦理聖殿的事情23:25-32
●「臨終」:SNH00314,「最後」、「末後」。
●「利未人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被數點」:「這些是二十歲以上的利未人的數目」。
●「服事」:SNH03027,「手」。意思就是幫助祭司做事,成為祭司的「手」。
◎23:32的「會幕」應該是在基遍的會幕16:39。「聖所」應該是指約櫃所在之處。
◎這一段中大衛重新安排了利未人的工作,讓利未人真正可以成為「祭司的手」。我們是否也願意、能夠成為「教會領導者的手」。順服領導,做一大堆看起來繁雜低賤卻重要的服事?
(三)大衛設立所羅門為王,並且數點利未支派 23:1-23:32
1.大衛設立所羅門接續自己作王 23:1
◎此處僅用一句話帶過所羅門接續大衛作王,沒有提及王上 1:5-2:46所記載的政治鬥爭。且這件事情,應該是發生在大衛數點完利未人,分配好未來聖殿的工作之後。亦即大衛為聖殿預備好所有事情,才傳位給所羅門作王,建造聖殿。
2.大衛數點三十歲以外的利未人,分派事工。 23:2-24
◎依據民 4:3,22,30的記載,利未人應該是30歲以上才可以數點來辦理會幕相關的事情。民 8:24-25則說利未人是25歲到50歲辦理會幕相關的工作。此處可能因為人手不足,所以20歲以上的利未人都被數點徵召了23:24,27。
◎23:4-5說明了利未人的工作:「管理耶和華殿的事」、「作官長和士師」、「守門」、「用大衛所做的樂器頌讚耶和華」。
●「拉但」:字義是「整理就序」。
●「示每」:字義是「著名的」。
●「耶歇」:字義是「上帝活著」。
●「細坦」:字義是「橄欖」。
●「約珥」:字義是「耶和華是神」。
●「示羅密」:字義是「和平的」。
●「哈薛」:字義是「神的顯示」。
●「哈蘭」:字義是「登山者」。
●「雅哈」:字義是「他要搶奪」。
●「細拿」:字義是「飽足的」。23:11作「細撒」。
●「耶烏施」:字義是「他急忙去協助」。
●「比利亞」:字義是「在邪惡裡」。
●「細撒」:字義是「豐富」。23:10作「細拿」。
●「暗蘭」:字義是「高貴的人」。
●「以斯哈」:字義是「光亮的油」。
●「希伯倫」:字義是「聯合」。與「希伯崙」同字。
●「烏薛」:字義是「神是我的力量」。
●「分出來」:原文是「永遠分別出來」。
●「好分別至聖的物」:「使至聖之物分別為聖」。此處的意義應該是把祭司當成是「至聖之物」,與其他人分別出來。
●「革舜」:字義是「異族人」。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
●「細布業」:字義是「神的俘虜」。24:20;25:20用「書巴業」,是同一個人的不同拼法。
●「利哈比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擴增」。
●「以斯哈」:字義是「光亮的油」或「新油」。
●「耶利雅」:字義是「耶和華所教導的」。
●「亞瑪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說」或「耶和華已經應許」。
●「雅哈悉」:字義是「神看見」。
●「耶加面」:字義是「讓這民興起」。
●「米迦」:字義是「誰像神」。
●「耶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會借予」。與7:3「伊示雅」同字,但不同人。
●「抹利」:字義是「生病的」。
●「母示」:字義是「柔順的」。
●「以利亞撒」:字義是「神已經幫助」。
●「基士」:字義是「彎曲的」。
●「末力」:字義是「生病的」。原文同「抹利」。
●「以得」:字義是「羊群」。
●「耶利摩」:字義是「他是至高者」。
3.大衛重新設立利未人的職務為協助祭司辦理聖殿的事情23:25-32
●「臨終」:SNH00314,「最後」、「末後」。
●「利未人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被數點」:「這些是二十歲以上的利未人的數目」。
●「服事」:SNH03027,「手」。意思就是幫助祭司做事,成為祭司的「手」。
◎23:32的「會幕」應該是在基遍的會幕16:39。「聖所」應該是指約櫃所在之處。
◎這一段中大衛重新安排了利未人的工作,讓利未人真正可以成為「祭司的手」。我們是否也願意、能夠成為「教會領導者的手」。順服領導,做一大堆看起來繁雜低賤卻重要的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