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第 14 章

(三)以色列人的悖逆與上帝的反應 14:1-12

●「全會眾」、「百姓」、「以色列眾人」:強調整體以色列人都有同樣的意見。

●全會眾「大聲」喧嚷:SNH05414 「聲音」。

14:1「大聲喧嚷」、「哭號」,這種反應已經是公開否定上帝與摩西的領導了。11:4,10也提及以色列人用「哭號SNH01058」的手段來表達自己的反對與不滿。

◎「哭號」這個字也出現在 11:4,10,13,18,20。兩個事件比較起來,民 11百姓的哭號是要有肉吃,民 14則是因為聽了十個探子的回報而哀嘆。

●「發怨言」:SNH03885 。 這個原文字常用在曠野的經驗上,意義不僅僅是「埋怨」。文學上,這字與「背叛」平行。這裡是民數記第一次出現這個動詞,但是在出埃及記已經出現多次。(出 15:24;16:2,7,8;17:3; 民 14:2; 14:27,29,36; 16:11,41; 17:5)。值得一提的是14:2用的「發怨言」(SNH03885)和 11:1的「發怨言」 SNH0596 不是同一個字。

●埃及「地」:SNH0776 。 在 14:2 這邊特別加了「地」,有別於 14:4 只提到回埃及。

●「....死在這曠野」:原文是「或甚願死在這曠野」。

●「眾人彼此說」:原文是「他們各自對他們的兄弟說」。

●回埃及豈不「好」嗎:SNH02896 「美好的、美善的」。這和後面14:7約書亞和迦勒說「極美之地」的是「美」同一個字,但卻是強烈的對比。這個字也是 13:19 摩西派探子出去留意這地「是好是歹」的「好」同一個字,所以此處用這個字真的很諷刺。這個字在民數記出現不多,但在舊約則是常見字。

●「立」一個首領: SNH05414「委任、指定、給、置」。可以譯作「設立一個頭」。

14:3-4以色列人已經不像過去抱怨時只是懷念埃及的環境11:5;出 16:2-3,已經是決定要回埃及去了。這個行為等於是否定上帝的救贖。我們的行為是否也常常類似回埃及?

●「俯伏在」:SNH05307,該字與「『倒』在刀下」是同一個字。

14:5摩西與亞倫是俯伏在以色列人面前,而非上帝面前。很可能是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回埃及去,或等候並預期神會向不信的子民發怒,或在人面前表現「謙卑在神面前」,為人向神求饒恕。

●「撕裂衣服」:這是一種哀悼、痛苦的表現。而且傳統上是用於對死人的哀悼創 37:34

●「極」美之地:原文是「非常 非常」。連續出現兩次SNH03966,表示「非常非常」美好之地。

14:6記載迦勒和約書亞看到摩西亞倫「俯伏」後,不但開口說話(14:7),而且有具體的行動:「撕裂衣服」。

14:7迦勒和約書亞也指出他們去迦南地及對當地居民的看法,他們使用的字眼「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和十個探子所用完全相同,強調第一身的親眼經歷,並帶出完全不同的結論,認為這是非常非常好的地。

14:8「流奶和蜜之地」和 13:32「吞吃居民之地」形成強烈的對比。可以看到這兩種評價主要背後來自於神和以色列人的關係。迦勒和約書亞在 14:8 很清楚提到,神若「喜悅」他們就會領他們進入這地,他們相信不是以色列人可以自己進去那地,而是神帶領他們進去,所以關鍵在於神與他們的關係如何。

●「背叛」:SNH04775 「反叛」。這個字用在 王下 18:7 指對君王的背叛,在 書 22:16 則是指對神的悖逆。

14:9約書亞和迦勒勸百姓「不可背叛」、「不要怕」。顯然就是指出以色列人想要回埃及的行為就是「背叛神」與「害怕迦南人」的舉動。所以以色列人會惱羞成怒。

●「他們是我們的食物」:表示很容易被征服(民 13:32;24:8申 7:16詩 14:4耶 10:25)。這表達了對神能實現應許的信心。

●是我們的「食物」:SNH03899,「麵包」、「食物」。

●「蔭庇」他們的:SNH06738,「蔭庇」、「陰影」,保護的意思。

●「蔭庇他們的」: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

14:9提到「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應指他們可以擊敗敵人如吃餅般的簡單。這邊可以看到迦勒和約書亞巧妙的運用之前十個探子提到迦南人會「吞吃」人(13:32-33)的想法倒轉過來,而且他們很肯定能得勝的原因,也接續寫在同節下半部: a. 因為保護他們(迦南人)的已經離開 b. 耶和華與我們(以色列人)同在。

14:9提到「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和「耶和華與我們同在」這樣對比的關係來說明以色列人的關係。迦勒和約書亞宣告那些居民的保護者已經轉離,不能保護當地的居民,相對地,我們的神耶和華與我們同在,所以沒有悲觀的理由,可以「不用怕他們」。

14:8-9迦勒和約書亞的回應中「耶和華」出現了三次,和十個探子回報時完全沒有提及耶和華形成強烈對比。可見迦勒和約書亞與其他探子有同樣觀察卻有完全相反結論的主要原因就是其他探子完全沒有想到「上帝」這個因素。十個探子以為他們看的是摩西「所打發」他們去探查的(13:27),迦勒和約書亞卻是去看神「所賜給」他們的地土(13:2)。

◎「拿石頭打死」:通常這樣的刑罰都是用於在宗教上或家庭中犯了嚴重罪行的人民 15:36;利 20:2,27;申 13:10申 21:21;22:21,24

◎舊約有「用石頭行刑」的明文規定,但那是需要犯某些特定的罪(例如: 獻兒女給摩洛 利 20:2; 引誘人離開神 申 13:10; 悖逆父母 申 21:18-21),而此時並沒有人犯這樣的罪。所以唯一能解釋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們的原因是「會眾發怒」,也就是說公憤引發的私刑(參考 撒上 30:6; 王上 12:18)。值得一提的是在之前 出 17:4 百姓也曾因他們沒水喝而幾乎要用石頭打摩西,這種憤怒的意念已經不是第一次。

◎顯然以色列人是相信大部分探子的第一手報告,此時能夠提供第一手情報的約書亞與迦勒出面勸告百姓,卻差點惹了殺身之禍。

●「會幕」:SNH04150 + SNH0168 。希臘譯本,敘利亞譯本作「帳幕上的雲中」。

◎「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可以想像是由至聖所發出,但是會幕用各樣的屏障阻擋住以色列人的視線,此處上帝的榮光可能強大到「溢出」會幕之外,以色列人才能看見。

●「藐視」:原文「輕視」、「一腳踢開」。這個字在民數記共出現三次(14:11,23;16:30),針對的對象都是耶和華。這個字有「拒絕、厭棄、排斥」之意。

●這一切「神蹟」:SNH00226,「記號」、「兆頭」。

14:11提到「這百姓」感覺帶有鄙視的語氣,在舊約當以色列人不順服時,神就會用這詞來形容他們。原本神是常常稱以色列人為「我的百姓」,因他們是祂的子民,但當神用「這百姓」稱呼他們時,感覺相當疏遠陌生,因為他們不信已經達到頂點。

14:11提到神兩次說「要到幾時」,強烈指控百姓持續用「藐視」和「不信」這種負面行為對待祂。

●「瘟疫」:SNH01698 「災害」、「瘟疫」。希臘譯本作「死亡」。

●不得「承受」那地:SNH03423,「奪取」、「獲得」、「趕出」、「破壞」、「繼承」。

●不得承受「那地」:原文沒有「那地」。

●「不得承受那地」:可譯作「我要剝奪他們的繼承權」。

●比他們「強勝」:SNH06099,「強大」、「強壯」、「數量眾多」。

出 32:10中,上帝給過摩西一樣的應許。當時摩西也沒有接受。

◎金牛犢事件 (出 32) 和探子事件可以說是五經記載以色列人叛逆事件中最重要的兩件,在申命記重述以色列人歷史時,也只提及這兩件叛逆的事情(申 1:22-45;申 9:12-23)。但這兩件事情還是有差異。在金牛犢事件之後,以色列人只想去敬拜那個領她們出埃及地的神(出 32:8),但在探子事件中百姓卻要求立一個首領帶他們回埃及去(14:4),可見其叛逆已經到了極點,也因此引出神極大的憤怒。

(四)摩西的代求與上帝的決定 14:13-25

◎摩西用上帝的名聲為理由阻擋上帝擊殺以色列人。與出 32:10-14金牛犢事件中用來替以色列人代求的理由相似。

●將這事「傳給」:SNH0559,「說」,和14:15「議論」是同一個字。 

●「面對面」:原文是「眼對眼」,實際上就是「面對面」的意思。聖經中僅出現兩次,另一次在賽 52:8

●「如殺一人」:意思是「將整個群體全部消滅」。

14:13-16的意思是上帝如果處罰以色列人,殺了他們,將會被扭曲為:「因為無能實現諾言,所以找理由殺死以色列人」。

●求主大顯「能力」:原文也可以引申為「忍耐能力」的意思伯 6:12;鴻 1:3

14:18是引自出 34:6-7的短形式。

●「慈愛」:SNH02617,「善良」、「慈愛」。

●「豐盛的慈愛」:SNH07227+SNH02617 。有人譯作「信實的愛」。

●「赦免」罪孽和過犯:SNH05375 「高舉、舉起、背負、承擔」。

●「罪孽」:SNH05771,「罪惡」。

●「過犯」:SNH06588,「罪過」、「叛逆」、「背逆」。

14:19這邊摩西巧妙的提到「你從埃及到如今」的「到如今」來回應神質問以色列人得罪祂「直到幾時」。

14:20提到「我照著你的話」,這句是耶和華按著摩西的禱告來回應摩西,和14:17提到「照你所說過的話說」,這句是摩西根據神的話來求神,兩邊是非常有趣的平行對比。有學者依此認為摩西和神的關係相當密切。

◎有學者指出14:19-20摩西與上帝討論的「赦免」,本質上並非是懲罰的豁免,而是「關係的維繫」。以色列人是不是仍是「上帝的百姓」、「上帝的產業」?14:20上帝就是仍然把他們當成是「產業」、「百姓」。

●「然」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SNH0199 「但是」。

●「永生」:原文是「活的」、「有生命的」。

●「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同樣的說法出現在賽 49:18;耶 22:24耶 46:18;番 2:9,直譯是「然我是活的」,同樣的話也出現在 14:28

●「充滿」:SNH04390,和14:24的「專一」是同一個字。

●「神蹟」:SNH00226,「記號」。意思是這些神蹟是上帝為造物者的記號,讓以色列人可以認出來的。

●「試探」我這十次:SNH05254,「測驗」、「試驗」。

●「十次」:代表「數量多」、「不斷」的意思。不過塔木德(Talmud,或譯他勒目)真的記錄了以色列人的十次測試:出 14:11-12;15:23;16:2;16:20,27;17:2出 32民 11:1;11:4;14:1-10

◎十次背逆:六次為水和食物埋怨神(出 15:23;16:3,20;17:2民 11:4-6)、兩次不順服領袖(出 14:11-12;民 11:1-3)、兩次最嚴重的罪惡是拜金牛(出 32:7)和探子報惡信(民 14)。

1.在紅海(出 14:11-12
2.在瑪拉(出 15:23-24
3.在汛的曠野(出 16:2
4.第一次在嗎哪神蹟中(出 16:20
5.第二次在嗎哪神蹟中(出 16:27
6.在利非訂(出 17:1-3
7.在西奈山下(出 32:7
8.在他備拉(民 11:1-3
9.閒雜人引起的怨言(民 11:4-6)10,在加低斯巴尼亞(民 14)。

◎關於 14:22-23提到那些人雖然「看見」神的榮耀,卻不能「看見」應許之地,這樣的兩個「看見」清楚的並置和對立起來,表達了原來可以「看見」神榮耀的人,會因為試探神而不能「看見」應許之地,意思是不能「看見」被神榮耀充滿的地方。

●「惟獨」:原文沒有這個字。

◎關於迦勒的應許的應驗在 書 14:6-15士 1:20

●「紅海」:「蘆葦之海」。

◎「我的僕人」:此處為迦勒冠上美譽,因為這個尊稱也用在摩西身上(12:7-8)。

●「心志」:SNH07307 ,「風」、「靈」。

●「專一」:SNH04390,和14:21的「充滿」是同一個字。

●「專一跟從」:「充滿著在某人後面」,意思是「完全地跟在某人後面」。這短語聖經共出現八次:14:24; 32:11,12; 申 1:36; 書 14:8,9,14;王上 11:6。前面七次都用在迦勒身上或對比他的態度。最後王上 11:6則用在指所羅門沒有像大衛那樣完全地跟從神。

14:25提到以色列的刑罰是轉回曠野,不攻打迦南地的人民。所以這句有括號句說明當時誰居住當地。這些人必定把守南端的入口──除非神除去他們。神現在不會這樣做。

14:25上帝等於帶領以色列人往埃及的方向走去,作為他們拒絕進入迦南地,要回埃及、死在曠野的懲罰。聖經中的上帝常常用「任憑人犯錯」來懲罰人所犯的錯。

(五)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審判 14:26-38

14:29上帝照14:2以色列人的怨言來對待以色列人,讓20歲以上被數點的都死在曠野。

◎本來被數點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是要當戰士去征服迦南地的。現在被審判要死在「這曠野」。利未人因為沒有被數點要作戰,所以被排除在這咒詛之外。亞倫的兩個兒子此時應該也超過20歲,但沒有死在曠野。

●「永生」:原文是「活的」、「有生命的」。

●「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原文並無這段。

14:27提到「惡會眾」,是民數記第一次用這稱謂來取代「全會眾」,指的是以色列全家。

●耶和華「說」:SNH05002,「話語」,這個字通常是指「先知的陳述, 正式宣告」。在舊約使用「耶和華說」比較常用的字是SNH0559 ,所以此處通常會被認為是指「聖諭」;「耶和華的聖諭」等於「耶和華說」。

14:28 神在怒中指著自己所起的誓 ,可參考 14:21 ,一樣只有「我」SNH0589和「活」SNH02416

14:28 提到神說「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因為之前百姓說過寧願死在曠野也不要死於戰爭,神就依照他們的心意。C.S.Lewis曾說:當他們不肯對神說「憑你意行」,神就對他們說「憑你意行」。也有學者認為這是「同態復仇法」(lex talionis),是神在施行刑罰時常用的原則(參考出 21:24; 利 24:20; 申 19:21)。

●「這曠野」:SNH04057+SNH02088,曠野加上一個「指示形容詞」,指的應該就是「巴蘭的曠野」。

●我「起誓」應許:原文是「舉起手」,這是當時人發誓的姿勢。

●「被擄掠的」:SNH0957,「掠物」。這整段話的意思是「你們的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成為戰爭的犧牲品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

●「得知」你們:SNH03045,「認識」、「知道」,「藉由經驗中體認」,聖經以此字來描述「性行為」。

14:31的意思是只有婦人小孩才有機會經驗、體會那塊應許之地。

●「飄流」四十年:SNH07462,「牧羊人」。不過當時的牧羊也是以遊牧為主,所以此處翻譯成「牧羊」或「飄流」都是合理的。

◎「四十年」:申 2:14說總共是「三十八年」,此處應該是一個約數。實際上是38年10月(民 10:11;申 1:3-5;申 2:14 )。

●「淫行」的罪:SNH02184,「通姦」。此處是指以色列人對上帝不忠,曲解上帝的好意,意圖要回去埃及。「淫行」在聖經中用指屬靈的不忠,離開立約的關係去隨從假神。14:33這邊指他們在曠野的背叛,卻不是跟從了別神,而是跟從了對埃及的渴望。

●「消滅」:SNH008552 。 原文是「完全/完結」的意思。這個原文字可用作正面的「完整、無瑕」,但 14:3314:35 指的是「直到你們的死亡完結」(相當於「死光了」)。類似用法可見 創 47:15;申 2:14,15

●你們「疏遠」了:SNH08569,「反對」、「對抗」。

●「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經驗到我與你們敵對」、「體驗到我對抗你們」。

14:31-34用了兩次「知道」來形容以色列和他們的孩子之外,也用了兩次「擔當」來形容這兩代。

●遭「瘟疫」:SNH04046,「瘟疫」、「重擊」、「致命的一擊」。14:37的「瘟疫」和 14:12用的「瘟疫」SNH01698 不是同一個字。

●「報惡信」:原文是「邪惡地毀謗那地」。

●「....惟有嫩的兒子約書亞….」:原文是「去窺探那地的人中,惟有嫩的兒子約書亞....」。

14:37也是一個記號讓以色列人清楚知道祂要懲罰以色列人了。

(六)以色列人擅自去進攻迦南地,被打敗 14:39-45

14:25上帝命令以色列人隔天往紅海的路過去,結果以色列人隔天就去攻打迦南地14:40。實際上他們又「背逆」上帝一次。14:40也顯示他們認為他們的罪惡,只要簡單的認罪、改變作法(由回埃及改成進迦南),就可以解決。但是上帝是要他們到曠野牧羊四十年,這是這些罪惡應該負擔的代價。

14:40提到以色列人因為自覺有罪,所以以為藉著改變自己的行為上去那地就能改變神的決定,可是人的改變並不一定能帶來神心意的改變,這點要非常小心。

●「甚」悲哀:SNH03966,「極度的」、「非常的」。

●甚「悲哀」:SNH0056,見 出 33:4; 撒上 15:35;16:1

●「我們在這裡」:原文只有 SNH02005,「看哪」,意思是 「看我們哪」。

●「違背」:SNH05674 ,「經過、穿越、漲溢、離開、拿走、違犯、廢除」。這邊使用分詞,表達持續的意思,所以此處摩西指出的是以色列人持續地違背耶和華的吩咐。這個詞在這段探子記載中出現三次:

a. 13:32 那些探子強調自己「經過」迦南地。
b. 14:7 約書亞和迦勒回應指出他們自己也是「經過」迦南地。
c. 14:41 此處指以色列人「經過」(違背)耶和華的命令。

●不能「順利」了:SNH06743,「奔騰」、「昌盛」、「成功」。

●「擅敢」:SNH06075,「輕率疏忽」。這個字舊約僅出現兩次,另一次是在 哈 2:4 有「膨脹」之意,但在 14:44此處可能帶有「驕傲自大」之意。

●「殺退」:「打碎」、「壓碎」、「碾碎」,七十士譯本作「剪成碎片」。

●「何珥瑪」:SNH02767,「庇護所」。 這個字的字根是 SNH02763,是「完全地毀滅」之意。何珥瑪後來分給了猶大與西緬支派(民 21:3士 1:17撒上 30:30)。申 1:44講述了追殺的路線。路線之長表明傷亡人數可能不少。

14:44-45顯示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山上,但是14:25說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13:29說「亞瑪力人住在南地;迦南人住在海邊並約旦河旁」。這些記錄看似矛盾,事實上當時的種族居住地界線不清楚,而且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也只是一種「泛稱」。很可能有一部分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山區,有的住在山頂,有的住在山谷中。亞瑪力人主要分佈在「南地」,而迦南人主要居住在海邊。

◎上帝刑罰那十個探子和發怨言的群眾,你認為神是公平的嗎?這樣的審判是否帶有神的慈愛?你心目中的上帝是否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