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第 17 章

(三)上帝用發芽的杖來指示祂揀選利未支派與亞倫 17:1-13

◎馬所拉經文中,這一段是17:16-28

民 17 的用字有不少和 民 16 是相同的。

●取「杖」、每「支派」:原文都是SNH04294,有點文字遊戲的意味。

●按著「支派」:SNH01004 + SNH01 。應該就是「父家」,直譯為「家族」。這個片語在民數記前面 1:2 譯作「宗族」,原本可能是指比支派更細的單位,但在此應該就是與「支派」同義。

◎此處說共取十二根杖,不過17:3,6看不出來亞倫的杖是不是算入那十二根杖之中。因此有可能總共十三支杖,或者是十二支杖,這樣的話以法蓮與瑪拿西支派就合成約瑟支派。要求把名字寫在杖上,是為了以免到時候說那是摩西等人調包的。

17:3提到摩西將各支派首領的名字(而不是各支派的名字)寫在每支派交出的杖上,表示這個測試實際上關注的是哪一個「人」才是耶和華揀選的,而不僅僅是支派之爭。

●「存在」會幕內法櫃前:SNH03240,「放置」、「安置」之意。

●「法櫃」:SNH05715 「見證」。

●「揀選」:SNH0977 「選、選擇」。這個動詞在民數記只出現三次,前兩次出現在可拉事件 (16:5,7)。

●「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應該是「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

●「使....止息」:SNH07918「下陷、減少」。這個字在 17:5是「使平息」的意思,而且在此是使用動詞的完成式,有學者說是使役 (causative) 動詞形式,意思是使人們所發的怨言逐漸停止。不過這個字在舊約僅出現5次,在創 8:1 是用來指洪水慢慢退去,在 斯 2:1斯 7:10是指君王的憤怒慢慢停止。另一次則是在耶 5:26

◎一般杖都是枯乾的木頭,所以若能照耶和華的意思發芽,表示此杖(支派)是神所揀選賜福的。

●「誰知」利未族亞倫:原文是「看啊」。

●生了「花苞」:SNH06525 「花蕾」。這個名詞的字根就是前面「發了芽」(SNH06524)這個動詞。

●「熟杏」:「成熟的杏果」。

17:8杏樹是當地冬天過後最早開花的植物,初春即開,色白;「杏樹」SNH08247,是來自SNH08245 「警醒」、「看守」。似乎有可能有其他特殊的含意。不過也有可能只是亞倫碰巧選用杏樹枝當成自己的杖。

●「背叛之子」:SNH04805 + SNH01121 。這片語在聖經中只有在此處出現,不過在 結 2:5,8 都有用 SNH04805 這個字組成另一個「背叛之家」的片語來形容以色列人,指出他們「叛逆」的本質。

●「留」作記號:SNH04931 「命令」、「職責」。這個字在民數記前面常出現,有「守衛」、「看守」的意思,也有「吩咐之職責」的意思。

●留作「記號」:SNH0226 「兆頭、記號」。這個字在出埃及記也可以被譯作「神蹟」(出 4:8)。 但此處和16:38 提到用香爐錘成片子包裹壇做記號,不但是使用同一個原文字,目的也都是用來當作反面的提醒作用。

17:10顯示出上帝做這件事情的動機是希望百姓不要因為悖逆而死亡,以致祂特意多顯示個神蹟來表明祂的揀選。

◎杏樹一般需要四年才能開花結果,可以活40-100年,因此的確不可能一夜之間就發芽、開花。

17:1-11記載的事件讓亞倫的獨特性被凸顯出來,因為此時亞倫大祭司的身分已經不再只是經摩西膏立而設立,更是由神行使神蹟來確立。

●我們「死」啦:SNH01478 「斷氣」、「死亡」。

●我們「滅亡」啦:SNH06 「滅亡」、「迷失」、「失落」。

●「必死的」:SNH04191 「死」、「治死」。

◎關於17:12-13用到三個與死亡有關的動詞,猶太經書認為:

a.SNH01478「死」:與 14:45 以色列人被殺於刀下 有關
b.SNH06「滅亡」:與 16:32 地開口把可拉一黨活埋而死 有關
c.SNH04191 「必死的」:與 16:49 會眾因瘟疫而死 有關

17:12-13顯出以色列人綜合這一大段遭遇的事情,開始擔心自己支派的杖放在約櫃前面,是不是會為自己帶來危險?開始認識至聖會幕帶來的危險性。

◎你身上有沒有留下一些記號或疤痕是令你一生難忘的?每當看到這樣的記號時,是想起所受的傷害,還是神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