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潔淨的條例 19:1-22
(一)除罪水的製作方式 19:1-10
●「沒有瑕疵」:原文是「健全沒有瑕疵」。
◎除罪水的牛條件如下,這些條件似乎都代表「生命活力」。
a.母牛:具生育力
b.沒有殘疾:健康
c.未曾負軛:年輕且沒有從事任何勞動
d.純紅色:一般認為是紅棕色,就是血的顏色。
◎傳統上認為這隻紅母牛應該是2到5歲之間。
◎紅母牛的灰製作方法是:
a.宰在營外
b.連血、皮、糞焚燒
c.存放在營外,使用時調活水。
●「彈七次」:這是祭司贖罪的禮儀,通常在會幕內進行利 4:5-6。
●「牛膝草」:SNH00231,「一種可入藥及供宗教儀式使用的植物」。這是當時用來灑血的工具出 12:22;利 14:4,6。
●「朱紅色的線」:原文字義是「朱紅色的煙脂蟲」。後來引申為「羊毛染色後製成的線」,會幕與祭司服裝上都有這種線出 25:4;28:5-8。紅色線大概是象徵「血」和「火」。
◎「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這些東西也在潔淨大痲瘋時所用利14:4,6,49,51。
●「存」在營外:原文是「安頓」、「使....休息」。
●直到「晚上」:原文是「黃昏」、「傍晚」。
●「調做」:SNH04931,原文是「看守」、「掌管」。
●「除罪的」:字義是「贖罪祭」。
●「這本是除罪的」:「這是一個贖罪祭」。
◎獻祭須用公牛,且要燒在壇上。紅母牛只宰殺,地點在營外。
◎牛要在營外宰殺,因為它代替一切不潔淨的人,而他們都要在營外住一段時間 5:2。
◎大祭司亞倫有聖職在身,不可接觸死屍及出聖所(利 21:11-12),所以由以利亞撒監督宰牛的工作。並將血向會幕彈七次,表示這血能恢復神與人的溝通;其餘的血則要燒掉,這與一般處理祭牲之血的方法不同 (通常是把血倒在會幕門口,利 4:7)。
(二)除罪水的使用方式 19:11-22
●「摸了人死屍的」:原文是「摸了任何人死屍的」。
◎此處的「不潔淨」,主要是由「死亡」、「死屍」引起的。
●「在帳棚裡」:看似只適用於在曠野飄流的時期。但七十士譯本是「在屋子裡」,暗示該條例在以色列人定居迦南地以後依然有效。
●「敞口」:未加蓋的器皿會受到因死亡而導致的污染(利 11:32-33)。
●倒上「活」水:SNH02416,「活著的」、「有生命的」、「流動的」。
◎19:13,20都重複說明一個觀念:不潔淨自己的要被由以色列會中剪除。
◎19:17-19這個潔淨禮儀,並沒有祭司介入。僅僅由潔淨的人灑除罪水到沾染不潔淨的人身上。不過不論是灑的,還是被灑的,都要洗衣服,不潔淨到晚上。19:21
◎60萬人在40(其實是38)年中全部倒在曠野,平均一天要死41到43人,所以蠻容易沾染死屍。
◎在田野中的確是很容易就接觸到死屍相關的事物,導致不潔淨。如果在在都要到祭司那裡獻祭,恐怕費用難以負擔,因此有這個比較簡易的解決方案。
八、潔淨的條例 19:1-22
(一)除罪水的製作方式 19:1-10
●「沒有瑕疵」:原文是「健全沒有瑕疵」。
◎除罪水的牛條件如下,這些條件似乎都代表「生命活力」。
a.母牛:具生育力
b.沒有殘疾:健康
c.未曾負軛:年輕且沒有從事任何勞動
d.純紅色:一般認為是紅棕色,就是血的顏色。
◎傳統上認為這隻紅母牛應該是2到5歲之間。
◎紅母牛的灰製作方法是:
a.宰在營外
b.連血、皮、糞焚燒
c.存放在營外,使用時調活水。
●「彈七次」:這是祭司贖罪的禮儀,通常在會幕內進行利 4:5-6。
●「牛膝草」:SNH00231,「一種可入藥及供宗教儀式使用的植物」。這是當時用來灑血的工具出 12:22;利 14:4,6。
●「朱紅色的線」:原文字義是「朱紅色的煙脂蟲」。後來引申為「羊毛染色後製成的線」,會幕與祭司服裝上都有這種線出 25:4;28:5-8。紅色線大概是象徵「血」和「火」。
◎「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這些東西也在潔淨大痲瘋時所用利14:4,6,49,51。
●「存」在營外:原文是「安頓」、「使....休息」。
●直到「晚上」:原文是「黃昏」、「傍晚」。
●「調做」:SNH04931,原文是「看守」、「掌管」。
●「除罪的」:字義是「贖罪祭」。
●「這本是除罪的」:「這是一個贖罪祭」。
◎獻祭須用公牛,且要燒在壇上。紅母牛只宰殺,地點在營外。
◎牛要在營外宰殺,因為它代替一切不潔淨的人,而他們都要在營外住一段時間 5:2。
◎大祭司亞倫有聖職在身,不可接觸死屍及出聖所(利 21:11-12),所以由以利亞撒監督宰牛的工作。並將血向會幕彈七次,表示這血能恢復神與人的溝通;其餘的血則要燒掉,這與一般處理祭牲之血的方法不同 (通常是把血倒在會幕門口,利 4:7)。
(二)除罪水的使用方式 19:11-22
●「摸了人死屍的」:原文是「摸了任何人死屍的」。
◎此處的「不潔淨」,主要是由「死亡」、「死屍」引起的。
●「在帳棚裡」:看似只適用於在曠野飄流的時期。但七十士譯本是「在屋子裡」,暗示該條例在以色列人定居迦南地以後依然有效。
●「敞口」:未加蓋的器皿會受到因死亡而導致的污染(利 11:32-33)。
●倒上「活」水:SNH02416,「活著的」、「有生命的」、「流動的」。
◎19:13,20都重複說明一個觀念:不潔淨自己的要被由以色列會中剪除。
◎19:17-19這個潔淨禮儀,並沒有祭司介入。僅僅由潔淨的人灑除罪水到沾染不潔淨的人身上。不過不論是灑的,還是被灑的,都要洗衣服,不潔淨到晚上。19:21
◎60萬人在40(其實是38)年中全部倒在曠野,平均一天要死41到43人,所以蠻容易沾染死屍。
◎在田野中的確是很容易就接觸到死屍相關的事物,導致不潔淨。如果在在都要到祭司那裡獻祭,恐怕費用難以負擔,因此有這個比較簡易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