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第 33 章

(九)以色列人出埃及經過的地點 33:1-49

33:3-15不但列出地點,還說明該地點發生的重要事件。但是33:16-36僅列出地點,民數記沒有記載其他這些地點發生的事情,但是申 10:6-7就記載33:30-33相關的事情。33:37-49和第一段一樣,除了記載地點,也說明了重要事件。

◎一般分析時,把此處四十二個地點分為六組,每組七個地點。這樣每一組的同一個地點排行,有發生類似事件的傾向。這個表略去了重要的「瑪撒」、「米利巴」等地點,加上了一些之前沒有提及的地點,顯見這些編輯是為了某些特殊的意義。

◎許多學者注意到馬太福音中由亞伯拉罕到耶穌也正好是42代。

1.前言:摩西遵照上帝的命令記載以色列出埃及的路程33:1-2

●「按著軍隊」:暗示「有序地排列」,出 12:41,51;13:18

●所行的「路程」:SNH04550,「拔營離去」、「啟程」、「旅程」。

●「記載」:SNH03789,「書寫」、「寫下來」、「記錄」。

33:2特別記載這個路程表是摩西親自記載的。

2.由蘭塞到紅海 33:3-8

●「就是逾越節的次日....」:「就是正月逾越節的次日....」。

●「蘭塞」:字義是「太陽之子」,創 47:11中有提到出 1:11;12:37

●「敗壞」:字義是「行審判」。

●「疏割」:字義是「貨攤」,詳細地點不詳。一般認為是「伊斯瑪利亞西邊的突米拉河谷」。大約在蘭塞之東南八十公里,也許是現今的馬斯古達山丘。

●「以倘」:字義是「與他們同在」、「他們的犁頭」。

●「比哈希錄」:「莎草(蒲草)生長之處」。

●「巴力洗分」:「北方之主」。出埃及的時候,法老和他的軍隊被消滅於此。

●「密奪」:「高塔」。聖經中有若干個叫密奪的城市(耶 44:1;耶 46:14;民 33:7),都在今埃及境內,但是否為同一城,無法證明。有學者認為此處是一處名叫Jebel Abu Hasan高地方塔的廢墟,因該處被發現有石刻和文字也有提到塞提一世和蘭塞二世。

●「經過海中」:一般認為這就是指「過紅海」的事情。出 14

●「書珥」:字義是「牆」。

●「伊坦」的曠野:SNH0864,原文與33:7的「以倘」相同。

●「瑪拉」:字義是「苦味」。一般認為是哈瓦拉泉(Ain Hawarah)或雅翁莫沙 (Ayun Musa)。

3.由紅海到西奈 33:9-15

●「以琳」:字義是「棕櫚」。一般認為是瑪拉南面約十五公里的加蘭德爾河(Wadi Gharandel)。

●「汛」:「刺」或「黏土」。汛的曠野大約在西奈半島西南。「汛」SNH05512和 「西奈」SNH05514有相同字根,互相有關聯。在今德伯特蘭勒(Debbeter-Ramleh)區,近西奈山。

●「脫加」:字義是「敲擊」。

●「亞錄」:字義是「我要揉」。

●「利非訂」:字義是「休息」、「停留」、「休息的地方」。可能是現今利法伊德河谷(Wadi Refayid),是到達西奈山之前的最後一站。

33:14似乎把利非訂當成是出 17:1-7的「瑪撒」或「米利巴」。

4.由西奈到加低斯 33:16-36

●「基博羅哈他瓦」:SNH06914,意義是「情慾之墓」。基博羅是「墳墓」SNH06913、「哈他瓦」是「情慾」SNH08378

●「哈洗錄」:SNH02698,字義是「駐紮」。

●「利提瑪」:字義是「石南」(一種灌木名)。有人認為利提瑪是列特瑪河谷(Wadi Retemat),但沒有確鑿的證據。

●「臨門帕烈」:字義是「破壞的石榴樹」。

●「立拿」:字義是「鋪過的道路」。

●「勒撒」:字義是「毀滅」。

●「基希拉他」:字義是「集會」。

●「沙婓」:字義是「美麗」。

●「哈拉大」:字義是「恐懼」。

●「瑪吉希錄」:字義是「集會之處」。

●「他哈」:字義是「駐地」。

●「他拉」:字義是「駐紮地」。

●「密加」:字義是「甜美」。

●「哈摩拿」:字義是「肥胖」,有學者認為可能是黑實門(書 15:27)。

●「摩西錄」:字義是「枷鎖」,又名摩西拉(申 10:6)。

●「比尼亞干」:字義是「扭曲之子」。

●「曷哈及甲」:字義是「及甲的山洞」,可能就是申 10:7中的谷歌大。

●「約巴他」:字義是「喜悅」,申 10:7 王下 21:19的約提巴。

●「阿博拿」:字義是「通路」。

●「以旬迦別」:字義是「人的骨幹」,在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尋的曠野前所停留的最後一站;申 2:8王上 9:26;22:48代下 8:17;20:36。位於亞喀巴灣北端,是為所羅門王的商船所建造的港口,現名凱利費廢丘(Tell el-Kheleifeh)。

●「尋」:字義是「平面」。

●「加低斯」:字義是「神聖的」。

5.由加低斯到摩押平原 33:37-49

20:22-29記載亞倫去世的事情

●「何珥」:字義是「山」。

●「亞拉得」:字義是「野驢」。

●「撒摩拿」:字義是「多蔭的」。有學者認為是撒們山(士 9:48)或撒們(詩 68:14)。

●「普嫩」:字義是「黑暗」。創 36:41代上 1:52的比嫩,可能是同一地名的不同拼法。被認定為現在的費南(Feinan),在死海正南方40公里處。

●「阿伯」:字義是「皮革製的水袋」。

●「以耶亞巴琳」:字義是「亞巴琳之毀滅」。

●「底本迦得」:字義是「荒廢的軍隊」。

●「亞門低比拉太音」:字義是「隱藏那兩個餅」。

●「亞巴琳」:字義是「境外之地」。約旦東部的一座山或一片山脈,屬摩押地,與耶利哥相對,尼波山就屬於其中之一部分(民 27:12;33:47-48申 32:49耶 48:22)。

●「伯耶施末」:字義是「荒蕪之家」。摩押的一個地方,分給流便支派(民 33:49;書 13:20;書 12:3;結 25:9)。有人認為現在位於尼波山和約旦河之間的亞斯米廢丘(Tell el-`Azeimeh)就是伯耶施末的遺址。

●「亞伯什亭」:字義是「刺槐之草地」。

(十)關於土地的律法 33:50-36:13

1.上帝要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要驅逐當地的所有居民33:50-56

◎「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此處應該就是指「亞伯什亭」,以色列人過約旦河前最後紮營的地方。

●「鏨成的石像」:可能指他們寺廟上的石柱或牆壁上所雕刻的畫像。

●「邱壇」:「高地」、「高處」。這是地方性的宗教聖地,通常形狀為平坦的、岩石鑿成的平台,有獻祭用的祭壇或處所。

●「奪」那地:SNH03423,「占有」或「繼承」。

◎關於得地為業具體的步驟和過程,參照出 23:29,30;申 7:22

◎關於上帝對於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吩咐:民 34:2;35:10申 11:31;18:9

33:54意思是要按人口數量用抽籤決定分地。

●「擾害」:字義是「騷擾」、「捆」、「用鉗子夾緊」,士 2:18;4:3;6:6

●「我素常有意怎樣待他們」:「我定意怎樣待他們」、「我原計劃怎樣待他們」。

33:55-56的警告不斷地出現在其他地方出 23:23-33;34:11-17 申 7:16等等。

◎事實上,拜偶像的迦南人從來就沒有被完全滅絕過。他們將異教崇拜的信仰帶給以色列民,也使以色列人受到了神的懲罰(士 3:8,1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