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 20 章

(八)戰爭相關的律法 20:1-20

◎申命記中多次提到戰爭,除了本章以外21:10-14;23:9-1425:17-19等。

1.戰爭時要仰賴上帝,不要懼怕敵軍。有顧忌的,膽怯的都可以豁免戰爭。20:1-9

◎摩西常常利用從埃及得拯救的事蹟來鼓勵以色列人勇敢上陣(申 4:20;5:15;6:12;8:14;10:19;11:2-3;24:18,22申 26:5,8)。

◎一般認為以色列人剛進迦南地的時候並沒有戰車,直到所羅門王之後戰車才成為以色列軍隊的一部分王上 4:26;10:26。因此20:1就顯示這個命令是寫在所羅門王以前。

◎而以色列出埃及進入迦南時期所遭遇的敵人,常常都是有戰車的出 14:26-28;書 11:4;17:16

●「爭戰」:SNH04421,「戰役」、「戰爭」。

●「膽怯」:SNH07401+SNH03824,「心柔軟」、「心變脆弱」。

●「懼怕」:SNH03372,「懼怕」、「害怕」。

●「戰兢」:SNH02648,「緊張」、「匆忙」、「驚懼」。

●「驚恐」:SNH06206,「顫抖」。

●「上陣」:原文是「戰役」、「戰爭」。

◎祭司的工作是宣告因為上帝同在,所以不可以有20:3所記載的四種懼怕表現。祭司的宣告等於複述20:1的信息,要求戰士(也就是成年男性)不可以恐懼。

●「官長」:SNH07860,「官員」、「官長」。原文是複數形態。

●建造「房屋」:原文是「新房屋」。

●尚未「奉獻」:SNH02596,「訓練」、「奉獻」、「行奉獻禮」。

●「他可以回家去」:原文的時態是「命令式」,意思是「讓他回去」。20:5-8「他可以回家去」原文時態都一樣,都是「命令其離開」的意思。

●尚未「用」:SNH02490,「使其平凡」,意思是「使用」。利 19:23-25記載果樹第五年才可以吃。

●「聘定了」妻:SNH00781,「許配」、「使訂婚」。

●「懼怕」:SNH03372,「懼怕」、「害怕」。

●「膽怯」:SNH07390+SNH03824,「心柔軟」、「心怯懦」。SNH07390源自SNH07401

●「消化」:SNH04549,「溶化」、「變膽怯」。

●「軍長」:SNH08269+SNH06635,「軍隊統帥」、「軍隊指揮官」。原文是複數形態,指着各等級的軍隊領袖。

●軍長「率領他們」:原文是「作百姓的頭」。

◎官長負責排除不應該參加戰爭的人,三種是人道考量,最後一種則是要求膽怯的人不可以參戰,因為膽怯會感染。確認部隊沒有膽怯的人之後,才正式設立指揮官。官長的職責不是建立「最大的軍隊」,而是建立「最好的軍隊」。

◎此處應該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的戰爭條例,因為建房子、種葡萄園應該都是定居之後的表現。

◎這一段是以「不膽怯」為參與戰爭的戰士所應該具備的主要素質,排除那些不適合參戰的(即使軍隊因此變小),相信上帝同在,成為真正的「上帝的軍隊」。我們面對各樣的事工時,是否也會膽怯?我們是否不顧一切強拉剛結婚的、家中有工程的、剛換新工作的(尚未享受過工作果實的)人來參與自己覺得人力可能不足的事工?

2.對於一般的城邑,一定要先講和。如果城裏的居民肯順服,就不要殺戮。如果城中的居民不肯講和,就殺滅男丁,但保留婦女、孩童與牲畜的性命20:10-15

●「和睦」:SNH07965,「和平」、「友好」。

●「城裡所有人」:原文是「城裡所有能被找到的人」。

●要給你「效勞」:SNH04522,「一群被迫勞工的」、「勞工隊」。

●「和城內一切的財物」:原文是「和城內一切所有的,一切從它來的擄物」。

◎當時的習慣是不給軍人薪水,而從攻取村鎮的戰利品中分配一部分給他們。

◎此處平衡了一般我們對出埃及以色列人的印象,事實上除了迦南地人與亞瑪力人25:17-19之外,上帝並沒有吩咐以色列人要「滅盡」其他民族。整個戰爭的律法,反而注重「護生」,甚至要「保護植物的生命」。

◎或者有人覺得所謂的「和睦的話」,也是要對方城邑的人當以色列人的奴隸。不過這在當時習慣殺戮的戰爭行動中,已經是相當特殊了。撒上 11:1-3就說明亞捫人要求以色列人要投降還得被挖出右眼。士 1:7也說明比色王怎樣對付投降的君王。

3.對於迦南城邑,則要滅絕淨盡,以免學習其惡習得罪上帝。20:16-18

◎「凡有氣息的」:包括一切生物(書 10:40; 王上 15:29; 詩 150:6)。

●「赫人」: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成的種族; 曾經居住在安那托利亞中部(現在土耳其之亞洲部分), 後來在黎巴嫩北邊。而七個民族中,赫人可能是較強的一族。在迦南人的名單上,赫人常排在第一或第二位(出 3:8,17;書 9:1;12:8)。後來以色列人並沒有將赫人消滅,反而接受他們的文化和宗教,與他們通婚(士 3:5-7)。後來赫人融入以色列民族之中:大衛的隨從亞希米勒是赫人(撒上 26:6);烏利亞也是赫人(撒下 11);所羅門也曾娶赫人女子為妻(王上 11:1-2)。

●「亞摩利人」:字義是「山居者」,原居於幼發拉底河西部,後來遷徙至迦南地。

●「迦南人」:指迦南地的原有居民,有時也特指「佔據山谷和海岸平原的迦南地原有居民」。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應該是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希未人」:字義是「村民」,居住於迦南北方靠近黑門山之處。

●「耶布斯人」:曾經佔領耶路撒冷撒下 5:6,原居於迦南山區。是迦南的第三個兒子的後代。

●「滅絕淨盡」:SNH02763+SNH02763,「完全地毀壞」、「被奉獻以毀壞」、「滅絕」。連續兩個相同的字,用以加強語氣。

●教導你們「學習」:SNH06213,「做」。

20:18說明上帝要全面毀滅迦南人的原因是希望以色列人不要學習迦南人的宗教活動。

4.戰爭時要保護植物,除非確定是不結可食用果子的樹,否則不能任意砍伐20:19-20

●「叫你糟蹋嗎」:SNH04692,「讓你去圍困」。

20:20不但限制可以使用的樹木種類,還限制只能為了製作攻打敵人的工事才能砍伐樹木,而非只要是「不結可食用果子的樹木」就可以任意砍伐。

◎考古學家在迦南地發掘出許多城邑的遺跡。有些城牆甚至有九公尺高,有堡壘、壕溝與瞭望樓。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必須學習新戰略, 好攻取深溝高壘的城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