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 6 章

四、敬畏耶和華,謹守祂的律法 6:1-25

(一)遵守律法才可以安居於應許之地 6:1-3

6:1-3為十誡作結,同時也開始新的段落。此段算是第六至第十一章的引言,並說明遵行律法必須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的責任。

◎「吩咐」這詞將第五和第六章連接起來,為此段的鑰詞,本章共出現七次(6:1,2,6,17,20,24,25)。

●「好叫」你:SNH04616,「目的」、「意圖」。

●「你子子孫孫」:「你的兒子和你兒子的兒子」,指「後代」。

●「極其增多」:SNH07235+SNH03966,「極度增加」。

●「流奶與蜜之地」:埃及的文獻、烏加列史詩都提到迦南地是一個自然資源豐富,農產豐盛的地方。這話描繪迦南地有許多放牧之區(盛產奶)和顯花植物(蜜蜂採花成蜜)。

(二)要盡全人愛神,且要教訓兒女遵守 6:4-9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原文是「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

6:4是整個信仰的核心:「上帝是獨一的神」,這是新舊約聖經都沒有妥協的立場。

◎新約提到上帝是獨一真神的經文:可 12:29;約 17:3提前 1:17;猶 1:25

●「盡心」:「全部的心」。

●「盡性」:「全部的性命」。

●「盡力」:「全部的力量」,亞蘭文譯本翻譯成「全部的財富」。

●「愛」:SNH0157,「人對神的愛」、「人彼此間的愛」、「神對人的愛」。此處是指「人對神的愛」。

6:5被耶穌認為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 22:37-38可 12:29-34;路 10:25-28。在新約中,愛神的詮釋是「遵守他的誡命」約一 5:2,3

◎我們被要求「愛」上帝,而不單是「敬畏」或「聽從」上帝。這也是很特殊的要求,因為「愛」包含內在的動機,而不單只是外在的順服表現。

◎猶太教中,猶太人每天唸誦三段聖經經文,統稱為「Shema」(示瑪,就是「聽」的意思):申 6:4-9;申 11:13-21;民 15:37-41

●「殷勤教訓」:SNH08150,「深刻地教導」。

●都要「談論」:SNH01696,直譯是「你要講論它(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

6:7「坐、行、躺、起來」指的是人一天所有的行動。

●戴在額上為「經文」:SNH02903,「飾帶」、「額飾」。

◎猶太人在將經文放入小皮匣中,戴在額頭上也繫在左臂上,又把經文放在小盒子,釘在門框上。不過我們一般都認為這裡的意思是要猶太人牢記上帝的律法,而非實際配置這些裝飾或擺設。

(三)不可因為應許之地的享受忘記上帝 6:10-12

◎「你吃了而且飽足」:在申命記共出現七次6:11;8:10,12;11:1514:29;26:12;31:20,要提醒人在飽足仍不可忘恩。

6:10-11指的是上帝引領以色列人進入其他人已經建設開墾好的環境,直接坐享其成。

◎不只是當日的以色列人可能因為安逸、享受而忘記上帝。我們今日可以看見多少基督徒家庭因為信仰提昇了生活水準,然後就忘記,或者下一代就忘記信仰,導致一場悲劇。

(四)不可敬拜其他的神,免得上帝發怒毀滅 6:13-19

●「敬畏」:SNH03372,是人對神基本的態度。

●「事奉」:SNH05647,「服事」、「用勞動服事別人」。

●他的「名」: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神的名」等同於「神」。

◎新約中太 5:33-37中耶穌命令我們不可以起誓,這是因為耶穌時代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指地或指聖殿、指頭來發誓,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因此耶穌要人直接實話實說,不借用自己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加相信自己話。

●「忌邪」:SNH07067 這個字只用於神,且僅出現六次(出 20:5; 34:14; 申 4:24; 5:9; 6:15)在舊約聖經內。這個字並不是指人類那種嫉妒或小心眼或猜疑之類的卑劣情緒,而是專指有人或物企圖奪去我們愛神之心時神的感受。這個字的字源是「面色轉紅」之意,是神的本性之一。有學者認為翻譯為「熱忱」可能更為貼切。這個字也顯示上帝對人的敬拜之強烈感受,令人震撼。同字根的SNH07068就可以用來表達「丈夫對妻子」或「妻子對丈夫」的忌妒或熱心。

●「惟恐」耶和華:SNH06435,「以免」、「恐怕」。

●「試探」:SNH05254,「測驗」、「試驗」。

●「瑪撒」:SNH04532,「測驗」、「試驗」。瑪撒Massah的字根nasah是「測驗,試」。

◎「在瑪撒那樣試探他」:出 17:1-7

●「攆出」:SNH01920,「驅走」、「趕走」。

◎雖說成功神學(信上帝一定會獲得好處)不可取,但聖經中的確應許行善的,上帝要給他福氣。

(五)要對後代解釋上帝的恩典與眷顧 6:20-25

◎這一段摩西以問答方式向以色列人教導律法的要義。申命記強調律法的教導,6:20是問題:後人問起律法的意思;6:21-25是回答:是有關信仰的答案。

◎這一段講述五個重點,第一:以色列人在埃及做過奴僕;第二:上帝用大能的手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第三:上帝帶領百姓經過曠野進入應許地;第四:上帝頒佈律法,叫百姓遵守;第五:遵守律法的人得以存活。

◎問答的方式是以色列人傳授信仰的方法之一,常見的有以下三段經文的例子:逾越節的教導(出 12:25-27)。奉獻頭生牲畜的律例(出 13:14-16)。約旦河邊的石堆(書 4:6-7)。

●「日後」:「明天」、「將來」。

●重大「可怕的」:SNH07451,「災難」、「災禍」。

●「神蹟」奇事:SNH0226,「兆頭」、「記號」。

●我們的「義」:SNH06666,「公義 (道德上的合宜)」。

◎我們的信仰常常無法直接傳給下一代,因為下一代沒有經歷過我們曾經遭遇的痛苦,也因此無法體會信仰的價值。只能靠我們不厭其煩的告訴他們,還有聖靈自己的引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