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序言 1:1-2:13
一、約伯是一個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富有,並且重視兒女的信仰。1:1-5
●「烏斯地」:不確定地點在何處,有些經文把這個地區跟以東連結在一起耶 25:20;哀 4:21,有些經文將之與亞蘭連在一起創 10:23;22:21。
●「完全正直」:徹底正直、完全誠實。
●原文的時態顯示「敬畏神」與「遠離惡事」都是一種持續的狀態。
●1:2之前有連接詞,可能表示約伯的豐富跟他的完全正直有關。
●「五百對牛」:牛是以「對」計算,因為當時農夫犁田時通常是用一對牛來負軛。
●「母驢」:比雄性貴重,因為除了可以生小驢之外,驢奶還可以當飲料。
●「東方」:約但河以東就是所謂的「東方」。
●「至大」:大概就是「首富」的意思。
●「按著日子」:原文意義不清,可能是指某個七天的節期,或者特殊的日子(生日一類的)。
●「自潔」:「分別為聖」的意思,可能包含悔罪與潔淨一類的儀式。
●心中「棄掉」:原文雖然是「祝福」的意思,但這裡是用其「咒詛」的意思。
●「常常這樣行」:「日常的行為」。
◎約伯被評論為「完全正直」,但他和別人都不以為約伯自己是「無罪的」。這樣的生命品質很少見,所以我們很難理解。不過聖經還是記載存在一個正直公義的完全人:約伯。這一點是本書的基礎,不能用「世人都犯了罪」來弱化聖經的記載與苦難的難以理解性。
◎約伯自己扮演祭司的角色,這跟以色列列祖時期的族長是一樣的,他也對罪惡很謹慎,怕自己的兒女在歡宴中不小心輕浮得罪神,歡宴後就會去警告其兒女要潔淨自己。這些舉動都顯示約伯非常敬畏神。
二、耶和華向撒但誇耀約伯的純正,撒但認為約伯是因為行善能夠獲得好處才行善,並且斷言只要讓約伯喪失財富,約伯就會喪失信仰。耶和華同意撒但進行測試。 1:6-12
●「神的眾子」:指的應該是「天使群」。
●「撒但」:「敵對者」的意思,前面有「冠詞」,表示這是特指「那個撒但」。
●「也來在其中」:表示撒但並非常常在神的會中。
●「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彼前 5:8中提到「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你且伸手」:應該是「但是你只要伸手」。
◎撒但在此的角色並不突出,他雖然挑戰神,但還是必需在上帝的允許下才能動作,而且所做事情的範圍還受神限制。撒但從來不是可以跟上帝相抗衡的力量。約伯的苦難,即使是因為撒但的挑戰,卻直接來自於上帝的「許可」。這也是本書的主要張力來源,愛人的神,允許苦難降臨在不需要懲罰的人身上。
◎撒但質疑約伯只不過是因為「想要獲得福氣」才行善敬虔,當然,這同時也質疑上帝都是用收買的方式獲得子民的忠誠。撒但認為一切都是受「因果律」控制,有「果」是因為有「因」,沒有什麼因果關係之外的「信仰」、「情操」。
◎上帝其實在撒但對約伯的事情發言之前就主動認定約伯的本質是正直、敬畏神的,他也相信約伯並定能通過考驗,因此跟撒但展開賭注。
◎我們的信仰是不是建立在「希望獲得上帝的賞賜」上?這正是撒但認定的「宗教信仰原則」、「宗教信仰因果關係」。我們是否傳講「信耶穌是為了得福氣」、「信耶穌一定會得福氣」的「撒但信仰」?
三、約伯的牲畜、羊群、駱駝與兒女都在同一日中喪失,約伯陷入悲哀之中,但是仍不犯罪,仍以神為神。1:13-22
●此段用兩次天災、兩次人禍,穿插著構成對約伯財產與兒女的掠奪。
●「示巴人」:居住在阿拉伯西南部。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指的應該是「閃電」。
●「迦勒底人」:亞蘭族的遊牧掠奪者,大約西元前1000年才定居於米所波大米南部。
●「撕裂外袍」:表達悲哀的方式 創 37:34;書 7:6。
●「剃了頭」:是米所波大米與迦南人表達悲哀的方式。
●「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與1:11中撒但預期的相反。
●「並不犯罪」:也可以翻譯為「不以上帝是錯的」。
◎神容許撒但在很短的時間中奪取約伯的一切,而且還用了兩次天災,讓約伯知道這是上帝的工作。約伯也的確認為這是上帝的作為,在他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存在。
◎約伯是悲傷的,他用行動表明了自己深切的悲哀,但他的禱告卻是順服的,承認神可以賞賜、收回原本不屬於約伯的東西。以致撒但的控告完全失敗。約伯的反應說明他的敬虔跟利益無關,「信仰,不全是因果關係可以說明的」。
◎我們是否認為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神的?神有權可以收回?我們是否真的由內心相信我們只是我們財產與兒女的管家?願意順服神給的境遇?一無所有了,我們還信神嗎?
壹、序言 1:1-2:13
一、約伯是一個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富有,並且重視兒女的信仰。1:1-5
●「烏斯地」:不確定地點在何處,有些經文把這個地區跟以東連結在一起耶 25:20;哀 4:21,有些經文將之與亞蘭連在一起創 10:23;22:21。
●「完全正直」:徹底正直、完全誠實。
●原文的時態顯示「敬畏神」與「遠離惡事」都是一種持續的狀態。
●1:2之前有連接詞,可能表示約伯的豐富跟他的完全正直有關。
●「五百對牛」:牛是以「對」計算,因為當時農夫犁田時通常是用一對牛來負軛。
●「母驢」:比雄性貴重,因為除了可以生小驢之外,驢奶還可以當飲料。
●「東方」:約但河以東就是所謂的「東方」。
●「至大」:大概就是「首富」的意思。
●「按著日子」:原文意義不清,可能是指某個七天的節期,或者特殊的日子(生日一類的)。
●「自潔」:「分別為聖」的意思,可能包含悔罪與潔淨一類的儀式。
●心中「棄掉」:原文雖然是「祝福」的意思,但這裡是用其「咒詛」的意思。
●「常常這樣行」:「日常的行為」。
◎約伯被評論為「完全正直」,但他和別人都不以為約伯自己是「無罪的」。這樣的生命品質很少見,所以我們很難理解。不過聖經還是記載存在一個正直公義的完全人:約伯。這一點是本書的基礎,不能用「世人都犯了罪」來弱化聖經的記載與苦難的難以理解性。
◎約伯自己扮演祭司的角色,這跟以色列列祖時期的族長是一樣的,他也對罪惡很謹慎,怕自己的兒女在歡宴中不小心輕浮得罪神,歡宴後就會去警告其兒女要潔淨自己。這些舉動都顯示約伯非常敬畏神。
二、耶和華向撒但誇耀約伯的純正,撒但認為約伯是因為行善能夠獲得好處才行善,並且斷言只要讓約伯喪失財富,約伯就會喪失信仰。耶和華同意撒但進行測試。 1:6-12
●「神的眾子」:指的應該是「天使群」。
●「撒但」:「敵對者」的意思,前面有「冠詞」,表示這是特指「那個撒但」。
●「也來在其中」:表示撒但並非常常在神的會中。
●「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彼前 5:8中提到「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你且伸手」:應該是「但是你只要伸手」。
◎撒但在此的角色並不突出,他雖然挑戰神,但還是必需在上帝的允許下才能動作,而且所做事情的範圍還受神限制。撒但從來不是可以跟上帝相抗衡的力量。約伯的苦難,即使是因為撒但的挑戰,卻直接來自於上帝的「許可」。這也是本書的主要張力來源,愛人的神,允許苦難降臨在不需要懲罰的人身上。
◎撒但質疑約伯只不過是因為「想要獲得福氣」才行善敬虔,當然,這同時也質疑上帝都是用收買的方式獲得子民的忠誠。撒但認為一切都是受「因果律」控制,有「果」是因為有「因」,沒有什麼因果關係之外的「信仰」、「情操」。
◎上帝其實在撒但對約伯的事情發言之前就主動認定約伯的本質是正直、敬畏神的,他也相信約伯並定能通過考驗,因此跟撒但展開賭注。
◎我們的信仰是不是建立在「希望獲得上帝的賞賜」上?這正是撒但認定的「宗教信仰原則」、「宗教信仰因果關係」。我們是否傳講「信耶穌是為了得福氣」、「信耶穌一定會得福氣」的「撒但信仰」?
三、約伯的牲畜、羊群、駱駝與兒女都在同一日中喪失,約伯陷入悲哀之中,但是仍不犯罪,仍以神為神。1:13-22
●此段用兩次天災、兩次人禍,穿插著構成對約伯財產與兒女的掠奪。
●「示巴人」:居住在阿拉伯西南部。
●「神從天上降下火來」:指的應該是「閃電」。
●「迦勒底人」:亞蘭族的遊牧掠奪者,大約西元前1000年才定居於米所波大米南部。
●「撕裂外袍」:表達悲哀的方式 創 37:34;書 7:6。
●「剃了頭」:是米所波大米與迦南人表達悲哀的方式。
●「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與1:11中撒但預期的相反。
●「並不犯罪」:也可以翻譯為「不以上帝是錯的」。
◎神容許撒但在很短的時間中奪取約伯的一切,而且還用了兩次天災,讓約伯知道這是上帝的工作。約伯也的確認為這是上帝的作為,在他眼中完全沒有撒但的存在。
◎約伯是悲傷的,他用行動表明了自己深切的悲哀,但他的禱告卻是順服的,承認神可以賞賜、收回原本不屬於約伯的東西。以致撒但的控告完全失敗。約伯的反應說明他的敬虔跟利益無關,「信仰,不全是因果關係可以說明的」。
◎我們是否認為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神的?神有權可以收回?我們是否真的由內心相信我們只是我們財產與兒女的管家?願意順服神給的境遇?一無所有了,我們還信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