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第 15 章

二、第二回合對話 15:1-21:34

(一)以利法的發言 15:1-35

1.以利法責備約伯說話犯罪,目中無人、自以為是,又目中無神,對神無禮。 15:1-16

●「虛空的」:原文也是「風」。

●「用東風充滿肚腹」:東風是沙漠吹來的熱風,東風充滿肚腹,可能是表達約伯暴躁、缺乏忍耐。另外也可能暗示約伯的講論好像放屁。

●「無益」:「無用」、「沒有幫助」。

●「無濟於事」:「沒有益處」、「沒有幫助」。

●「廢棄」:「破壞」、「違背」。

●罪孽「指教」你的口:「教導」。

●「神用溫和的話」:事實上神還沒有發言,以利法在這裡是把三友的話當成是上帝的話,把約伯三友當成是神的使者。

●「眼....冒出火星」:可能表示發怒到看不清楚真相的地步。

15:15-16重複4:18-19中以利法的看法。

●「喝罪孽如水」:比喻世人犯罪好像喝水那樣自然必需。

◎以利法不滿約伯「不敬虔」的表現與言語,又覺得約伯不接受他的勸告是拒絕他的好意又自以為是,因此他嚴詞責備約伯。他認為約伯剛剛說的話就已經定自己的罪了。

2.以利法用自己的所見所聞與祖先的教訓來說明惡人終遭惡報。15:17-35

●「劬勞痛苦」:「受生產之苦」的意思。

●「強暴人」:「無情的人」、「強橫的人」。

●以「驕傲」攻擊:「顯示自己有能力」。

●「橄欖樹....一開而謝」:通常橄欖樹的花期是一個月,不會這樣一開而謝。

◎以利法對約伯的責備似乎顯示他對自己年紀比約伯大,但卻沒有獲得適當的尊敬相當在意。

◎以利法在此對惡人的描述是「在神面前逞英雄,並且膽敢向神挑戰的人」,這就暗喻約伯之前的言行正是「惡人的舉動」。

◎雖然堆砌的言語不同,不過以利法的立論並沒有很大的改變,就是堅持「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且更進一步的以約伯為惡人,所以受苦也是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