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第 22 章

三、第三回合對話 22:1-26:14

(一)以利法的發言 22:1-30

◎以利法這次再也沒有保留,直接認定指責約伯犯了罪,並且一一指出約伯所犯的罪。但事實上這些都不是約伯犯過的罪,好像為了辯論以利法已經不顧真相了。

1.以利法認為人沒有辦法使神獲益,因此神的行為一定是為了讓人獲益,這樣的神怎麼可能胡亂責罰約伯?22:1-4

◎以利法斷言上帝是一個冷漠的上帝,超乎眾人之上,也不受眾人的喜怒哀樂所影響。因此他認為約伯就算行了公義,上帝也不會「喜悅」。問題是我們看見上帝的確喜悅,還向撒但誇耀,也就是因為這樣才導致約伯的苦難。

2.以利法指責約伯為富不仁,又輕視神的公義審判,將有如挪亞時代的惡人被神毀滅。22:5-20

22:8以利法可能是引一句諺語來描述約伯內心的想法:「弱肉強食」。

●「折斷....膀臂」:「毀壞....力量」、「壓壞....力量」。

●「星宿何其高」:原文是「星宿的高處何等的高」、「頂端的星宿何其高」。

●「穹蒼」:原文是「天的圓頂」,這反應出當時人的宇宙觀。

●「洪水」、「古道」、「江河沖去」:都是影射挪亞時代的惡人將被洪水毀滅。

22:19暗示約伯三友看到約伯受苦,反應居然是「歡喜」,這樣的說法對約伯實在是太殘忍。

◎以利法大概是用推測的方式將一些富有的人常犯的罪惡套在約伯身上,不過這樣的推測如果沒有實據,跟誣陷、作假見證有何兩樣?

3.以利法勸約伯認識神領受教訓、歸向神,就能蒙神拯救。22:21-30

●「認識」神:「熟識」、「熟悉」。

●「得建立」:原文是「被建立」、「被重建」。

●「俄斐」:位於阿拉伯南部,是所羅門時期黃金貿易重鎮。

22:24是勸約伯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財富之上。

●「定意」:「切割」、「頒布」的意思。

●「人使你降卑」:原文是「人們降卑」,指周遭有人降卑。

22:30是說上帝既然會搭救不是完全無辜的人,那即使約伯犯過罪,也會因為現在已經乾淨了而得救。

◎以利法邀請約伯來由他沒有犯的罪中悔改,不依賴他已經被拿走的財富。即使這樣的邀請是動人的,但約伯實在是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