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利戶陳明自己發言的基礎是誠實、正直、與公平。33:1-7
●全能者的「氣」:這個字原文也可以翻譯成「靈」。
●「使我得生」:「使我存活」的意思。
◎33:4,6的意思是以利戶認為約伯也是人,不是罪大惡極的怪物,所以可以平等的來討論。
4.以利戶先重述約伯的立論:約伯無罪、神無故攻擊他。33:8-11
●33:8之前有個「然而」,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無辜的」:舊約聖經中只出現這一次,意義是「無辜的」、「單純的」、「乾淨的」。
◎雖然不是很完整,不過以利戶對約伯立論的整理是精確的,也顯出他是認真的看待約伯的言論。
5.以利戶說明神有保密的自由與啟示的恩典。33:12-18
●「無理」:「不公義」。
●33:13說明以利戶認為約伯與神爭論的原因是因為約伯認為「上帝不跟他說話」。而33:14-18就是陳明「神常常說話」。
●「神說一次、兩次」:意思就是「神三番兩次的說話」。
●「理會」:「看」、「觀察」。
●「教訓」:「校正」、「管教」、「警戒」。
●「謀算」:「行為」、「工作」。
●「死在刀下」:原文是「經過武器」。
◎這裡以利戶更是洞悉約伯對上帝不滿的原因:「約伯覺得上帝不向他說話」。因此他說明:「神常常說話」,並且舉例:「神透過夢境向人說話」。
6.以利戶說明神常常透過苦難說話來幫助人成長。33:19-33
●「滅命的」:「殺死」、「治死」。
●「歌唱」:原文是「觀看」。
●「這竟與我無益」:「照應得的報應被懲罰」的意思。
●「兩次、三次」:「多次」的意思。
◎以利戶在這裡陳明神常常用苦難、病痛來向人說話。目標是要人可以成長、離開罪惡。透過這樣的立論,以利戶引導約伯來思考他的苦難是不是上帝「化妝的祝福」。
3.以利戶陳明自己發言的基礎是誠實、正直、與公平。33:1-7
●全能者的「氣」:這個字原文也可以翻譯成「靈」。
●「使我得生」:「使我存活」的意思。
◎33:4,6的意思是以利戶認為約伯也是人,不是罪大惡極的怪物,所以可以平等的來討論。
4.以利戶先重述約伯的立論:約伯無罪、神無故攻擊他。33:8-11
●33:8之前有個「然而」,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無辜的」:舊約聖經中只出現這一次,意義是「無辜的」、「單純的」、「乾淨的」。
◎雖然不是很完整,不過以利戶對約伯立論的整理是精確的,也顯出他是認真的看待約伯的言論。
5.以利戶說明神有保密的自由與啟示的恩典。33:12-18
●「無理」:「不公義」。
●33:13說明以利戶認為約伯與神爭論的原因是因為約伯認為「上帝不跟他說話」。而33:14-18就是陳明「神常常說話」。
●「神說一次、兩次」:意思就是「神三番兩次的說話」。
●「理會」:「看」、「觀察」。
●「教訓」:「校正」、「管教」、「警戒」。
●「謀算」:「行為」、「工作」。
●「死在刀下」:原文是「經過武器」。
◎這裡以利戶更是洞悉約伯對上帝不滿的原因:「約伯覺得上帝不向他說話」。因此他說明:「神常常說話」,並且舉例:「神透過夢境向人說話」。
6.以利戶說明神常常透過苦難說話來幫助人成長。33:19-33
●「滅命的」:「殺死」、「治死」。
●「歌唱」:原文是「觀看」。
●「這竟與我無益」:「照應得的報應被懲罰」的意思。
●「兩次、三次」:「多次」的意思。
◎以利戶在這裡陳明神常常用苦難、病痛來向人說話。目標是要人可以成長、離開罪惡。透過這樣的立論,以利戶引導約伯來思考他的苦難是不是上帝「化妝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