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第 40 章

(五)耶和華要求約伯回答祂所提的問題,才能跟神爭訟、辯駁。40:1-2

●「爭論」:「訴訟」、「爭辯」。

●「與神辯駁的」:「控告神的人」、「與神對簿公堂的人」。

◎要與人對簿公堂,至少要勢均力敵才有勝算。因此上帝要約伯回答上帝日常處理的一些問題,證明他與神勢均力敵,然後才能對簿公堂。當然,這也是諷刺性的說法。

二、約伯的第一次回應:自覺卑賤,決定沉默 40:3-40:5

●「卑賤的」:「無足輕重的」、「微不足道的」。

◎約伯認為自己應該沉默,不過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心悅誠服則還不確定。不管怎樣,上帝又說了第二段話。

◎同樣的思想,約伯三友也不是沒說過,不過同樣的話由不同的人說出來,似乎效果就差異很大。

三、耶和華第二次發言 40:6-41:34

(一)耶和華再次挑戰約伯:能否彰顯公義,不然怎能定神有罪,自己有義。 40:6-14

40:6-7伯 38:1,3用語相似。

●「膀臂」:表示「能力」。

●「雷聲」:表示「威嚴」。

40:10-13是形容神的作為,上帝要求約伯也應該執行神公義的作為,然後才有資格與神討論公義。

●「認你」:「稱讚你」、「讚美你」。

●「救」:「拯救」或「得勝」。

◎後面兩段提到河馬與鱷魚怪獸般的生物,就是要支持上帝這裡的立論:「如果沒有凌駕一切的力量作為後盾,怎能空談公義呢?」。河馬與鱷魚所顯出的力量,就是約伯遠遠不及的。如果約伯無法制服河馬與鱷魚,又怎能空談公義呢?

◎上帝在這些講論中,並沒有直接告訴約伯他受苦的真正原因,只是闡明了自己與約伯的本質。不說約伯受苦的原因,是因為這樣約伯還是要依賴信心勝過目前的苦難,也才真正顯出約伯信心的價值(讓上帝贏得與撒但的賭注)。約伯也的確臣服在上帝的超越本質之前,不再追求平反。

(二)耶和華管理河馬 40:15-24

●「河馬」:雖然翻譯為「河馬」,不過這應該是指一種已經絕種的陸生動物(有人認為是恐龍),或者是指神話中的怪物。也有可能是陸生動物,但是被當成是神話怪物的代表。

●肚腹的「筋」:「肌腱」、「肌肉」。

●「搖動」:「移動」、「向下彎」。

●「神所造的物」:「上帝的道路中」。原文是複數。

●「為首」:「最好的」、「首領」。

●「給牠刀劍」:意義不是很清楚,原文是單數,可能指河馬的牙齒有如刀劍,或者指河馬的獨角有如刀劍。

●「諸山」:原文是複數的「丘陵」、「山岡」。應該是指河邊的山岡。

●「蓮葉」:一種有刺的水生植物。

●「約旦河」:巴勒斯坦的河流,由黎巴嫩山流向死海,全長320公里。

●「安然」:「無畏」、「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