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第 5 章

4.因為犯罪而遭遇苦難,就算禱告也不會蒙垂聽,人既然犯罪,遭遇苦難乃是理所理所當然的。 5:1-7

●「諸聖者」:原文是「複數」是指「天使」的意思,如果這個「複數」是「尊貴的複數」,那就是指「神」了。不過以前者比較可能。

5:2應該是一個諺語。

●「癡迷人」:「愚蠢的人」、「被矇騙的人」。

●「扎下根」:此動詞的另一個時態是「連根拔出」的意思,因此在這裡作為雙關語用。在此可能暗指約伯的富足。

●「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我忽然宣布他的住處已經受到咒詛」。

●「在城門口被壓」:城門口為當時審判、仲裁的地方,這裡是指「審判時不獲得公平的處理」。

●「火星」:「火焰之子」、「火花」。「火焰」同時也是迦南的「火與邪惡之神」,不過這裡可能指的就是「火花」。

◎這裡以利法暗示約伯的遭遇是導因於約伯的愚妄,這種狀況本是理所當然,禱告也沒用,還不如坦然接受,反省改過。當然,他太過直接的比喻會讓約伯更加想起自己的痛苦,再加上約伯認定自己的苦難跟罪惡無關,這種說法結果就更引發約伯的忿怒了。

5.以利法自己要回到神面前仰望祂,神的能力強大,且秉公行義。5:8-16

●「至於」:「但是」。以利法表示,如果自己站在約伯的地位,他的反應會不一樣。

●「仰望」:「尋求」、「尋找」。

●託付「他」:原文是「複數的上帝」,意義是「尊貴的複數」,而非「多神」。仰望「神」則是「單數的上帝」。

●「哀痛的」:「黑暗的」、「哀痛的」,指「苦難中的人」。

◎以利法呼籲約伯要尋求神,把一切託付給祂,約伯應該已經這樣做了,以利法的建議跟約伯目前做的並沒有很大的不同,只是約伯很痛苦,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受苦。

6.鼓勵約伯接受上帝的苦難管教,然後神要重新賜福給約伯。 5:17-27

●「懲治」:「責備」、「判斷」、「證明」。

●「全能者」:「全能者」、「最強大的」,指「上帝」。

●「管教」:「懲戒」、「糾正」。

●「田間的石頭」:會妨礙植物生長。

●「田裡的野獸」:也會妨礙作物生長。

●「壽高年邁」:「健壯」的意思。意思是到了死前還很健壯。

●「考察」:「審慎地調查」。

◎以利法從「苦難是上帝的管教」這個角度來勸告約伯,提到約伯只要接受管教,他目前所失去的東西都會恢復。其實以利法的說法對約伯這個狀況不適用,但「苦難是報應」、「苦難是管教」在許多場合是非常正確的,我們一般人受苦,是可以思考到底自己有沒有不對,神到底要教導我們什麼,畢竟我們不是約伯。

◎以利法的意見,跟撒但指責的信仰一致:「為了福氣才信上帝」、「為了怕處罰才信上帝」。而第三章以前的約伯,其信仰是「不管上帝是不是沒有理由的奪去他的一切,只因為上帝是上帝,他就信仰祂,並且承認上帝有權奪去自己的一切」。上帝是公義的,但祂是活的,可以有自由按祂認為對的、好的方式行事。以利法信仰的神,是遵循因果報應、賞善罰惡這個準則做事的。我們的信仰是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