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第 11 章

十、約書亞擊敗夏瑣聯盟與北方的諸城邑 11:1-15

(一)夏瑣聯盟的成員與軍力 11:1-5

●「夏瑣」:位於呼勒湖西南6.4公里的戰略性位置,是埃及往返西亞帝國的主要通道,當時人口估計有四萬人(耶利哥估計約1500人)。西元前18-17世紀的馬里文獻和西元前14世紀的亞馬拿文獻都提到此城。由於此處位居要津,所以約書亞征服以後可能又有迦南人進入此處重建。1955年有學者成功在「基達廢坵」(Tell el-Qedah)發掘出夏瑣遺跡,城內包括高的建築物,高於路面50.3公尺,佔地10.12公頃,並且城周圍有68.83公頃的平原。此城有三次被焚毀的痕跡,分別是西元前1400、1300、1230年。一般認為西元前1300年那一次是埃及法老塞提一世的戰績,其餘兩次之一可能就是約書亞所為。

●「耶賓」:字義是「神所看見的人」,是西閃族人的名字。有學者根據馬里文獻,認為這可能只是夏瑣王的稱號或朝代名,而非人名。士 4:2的夏瑣王也稱為「耶賓」。

●聽見「這事」:指的應該是南方聯盟被打敗,百姓被滅盡的事情。

●「瑪頓」:字義是「爭吵」。許多學者認為「瑪頓」就是「米倫」,因為在七十士譯本裡兩者的名字完全一樣(“μαρρον(marron)”)。

●「約巴」:字義是「沙漠」。

●「伸崙」:字義是「守望高處」。一般認為是拿撒勒以西八公里的Khirbet Sammuniya。

●「押煞」:字義是「我將被迷惑」。一般認為此處就是凱桑遺址(Tell Keisan),位於伸崙西北偏北約20公里,距離地中海約5公里。

●「基尼烈」:字義是「豎琴」,就是「加利利海」的早期名稱。

●「亞拉巴高原」:原文應該是「亞拉巴、高原」,兩個字都有冠詞,指的是兩個地方,「亞拉巴」是指約旦河旁邊的曠野。「高原」字義是「低地」,指猶大山區以西的地帶。

●「多珥」山岡:字義是「世代」。位於地中海旁、迦密山以南。

●「亞摩利人」:「山居者」之意。泛指迦南地的原住民。

●「赫人」:「赫的子孫」,「赫」是迦南的第二個兒子。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應該是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耶布斯人」:曾經佔領耶路撒冷撒下 5:6,原居於迦南山區。

●「黑門山」:「黑門」字義是「聖所」,「黑門山」是巴勒斯坦和黎巴嫩東北邊界上的一座山。

●「黑門山根」:「黑門山腳下」,指黑門山西邊坡地的一些山谷平原帶。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

●「希未人」:字義是「村民」,居住於迦南北方靠近黑門山之處。

11:2-3所記的北方地區可與10:40所描述的南方地帶作比較。這兩段都是用四個詞來總括整個地區,而一開始都提到山地。11:2-4這裡包括的區域,後來劃歸以法蓮和瑪拿西,就是南到耶斯列谷,北到加利利的高地。

●「車輛」:此時的迦南戰車是由兩匹馬拖拉的,幾乎沒有裝甲的,輪子有四輻。後來稱為「鐵車」的,則是有裝甲,輪子有六輻,給徒手戰鬥的以色列人帶來很大壓力(參17:16-18士 1:19;4:13)。埃及、亞述的戰車,每車有兩個馬兵,赫人的戰車,每車有三個馬兵。亞述的戰車是由兩匹或四匹馬拉的。

●「米倫水邊」:字義是「高處」。應該是今日的Hula Lake(胡拉湖),位於加利利海北方約23公里,Safed(采法特)城東北約18公里(采法特西北西五公里處,也有一城名為Meron,與「米倫(Merom)」音近);猶太史家約瑟夫稱之為Semechonitis。此湖在Hula峽谷中,左右分別被拿弗他利山脈與戈蘭高地包夾,是目前以色列北部淡水豐富的農作區。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曾經在他的加利利征服戰中攻打此區(參耶 50:17-20註釋資料)。

(二)約書亞於米倫水邊的決戰中打敗夏瑣聯盟,破壞敵軍的戰車11:6-9

11:6上帝對約書亞的保證,與10:8與南方聯盟決戰前的保證相似。

●「我必將他們交付以色列人全然殺了」: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I will have them all lying slain before Israel(我會使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被殺倒)。」,原文直譯是「我必將他們全部交在以色列(人)面前給殺了」。原文中「殺」是名詞。

●「砍斷馬的蹄筋」:「割斷馬的小腿韌帶」,這樣會讓戰馬殘廢。

撒下 8:3-8記載大衛打敗瑣巴王和亞蘭人時也是這樣對付戰車馬,表示到了大衛時期以色列人還是無法駕馭這種先進的戰爭工具,只能用消極的「損毀戰馬」的方式處理擄獲的戰車隊。有人認為如此雖可使這些動物不再適用於戰役,但仍可以用於做家務。所羅門王以後以色列人就有自己的戰車部隊了,但耶和華曾警告君王不可依靠馬匹(申 17:16);或許神是要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會成功不在於軍事上的力量。

◎在這裡,耶和華自己帶領以色列人爭戰,也不要他們留下馬匹車輛供自己使用,或許這些武器以色列人也不習慣使用。是否我們也常羨慕別人的才能、金錢、背景、資源都勝過我們,而感到自卑,甚至想一味仿效?或許我們更該做的是高舉上帝,畢竟迦南人看起來條件很強,卻仍然被大大殺敗了。也可以反省,我們為自己的哪些馬匹車輛洋洋得意?我們所羨慕追求的東西適用於我們嗎?

●「突然向前攻打他們」:原文是「突然攻擊他們,落到他們身上」;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came upon them suddenly at the Waters of Merom, and pounced upon them (在米倫水邊突然找到他們,並突襲他們)。」

11:7原文僅是「突擊」,但有學者認為這實際上是「夜襲」,不然很難在平原區域突然攻擊快速運動的馬戰車。

●「西頓」:字義是「打獵」,是位於推羅北方的地中海岸旁的腓尼基古城。

●「米斯利弗瑪音」:字義是「燃燒的水」,另外有學者認為可能是「靠水的石灰窯」(lime-kilns by the water)之意。是一個沿海城市,可能附屬於西頓城;有學者認為在西頓以南但位置不明,見13:6

(三)肅清夏瑣和北方諸城 11:10-15

11:10-11特別記錄夏瑣被焚燒,基本上以色列人只有焚燒耶利哥、艾城、夏瑣三座城,其餘的都僅僅是奪取財貨,並沒有焚燒。約書亞奪得夏瑣是征服北部戰役中最大的勝利,因為夏瑣王是北方聯軍的首領,他被擊殺使得北方聯軍群龍無首,以色列軍隊可以乘勝追擊,一舉拿下其餘各城的城邑。

◎夏瑣是北方戰役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座城,我們可以與耶利哥和艾城比較:

耶利哥 艾城 夏瑣---------------------------------------------------------------------------------------------攻城背景 以色列人進攻迦南的 前次戰役大勝, 北方諸王之首,第一道防線 以色列人心高氣傲 有馬匹戰車

特殊事蹟 繞城七天 亞干犯罪, 米倫水邊發動奇襲第一次攻城失敗

滅絕(SNH 2763) 有 有 有6:17 8:26 11:12

戰利品 金屬器皿歸耶和華、 財物、牲畜可歸己用 財物、牲畜可歸己用 不留牲畜6:19,21,24 8:2 11:14

首領 未提及 生擒、掛樹上、堆大石 用刀擊殺8:23,29-30 11:10

焚城 有 有 有6:24 8:19,28 11:11,13

咒詛 不可再建城,否則喪子 以巴路山上獻祭,宣讀 未提及6:26 祝福與咒詛8:30-35----------------------------------------------------------------------------------------------

●「山岡」上的城:「廢墟堆」、「土堆」。

●「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指的應該是申 20:1-20

十一、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攻佔迦南地的紀錄總結 11:16-12:24

(一)征服的範圍 11:16-17

●「一帶南地」:「整個南地」,「南地」是指「猶大南方之地」。

●「歌珊」:並非指埃及的歌珊地,而是迦薩與基遍之間的一個區域。

●「高原」:字義是「低地」,或者是「猶大山區之西的地帶」的專有名詞。

●「亞拉巴」:「沙漠曠野」、「乾草原」,也可以是專有地名,指約旦河旁邊的曠野。此處的亞拉巴有冠詞,比較可能是專有地名。

●山下的「高原」:字義是「低地」。

●「西珥」:字義是「多毛的」或「長滿粗毛的」。是以東的山脈。

●「哈拉」山:字義是「平滑的」。在加低斯的東邊,別是巴以南40公里,是沙漠中的山峰。有考證認為是位於馬拉幹河畔,別是巴和尋的曠野之間的哈拉克山(Jebel Halaq)。如果是這個地點,是面對西珥,亞拉巴以東的以東地區。

●「巴力迦得」:字義是「財神」、「財富之主」。

11:1610:40-41很相似,指出約書亞征服了整個地區。包括了:

a.山地 -- 南部猶大山地
b.一帶南地 -- 南部的曠野
c.歌珊全地 -- 可能在迦薩和基遍之間 (10:41)
d.高原 -- 西方平原,在海岸平原和猶大山地間
e.亞拉巴 -- 加利利海南方的約旦河谷至亞卡巴灣一帶的地區
f.以色列的山地 -- 指北部地區, 和a.山地是不同的
g.山下的高原 -- 北部地區山下的平原

(二)征服的過程中,除了基遍之外,都是靠爭戰取勝,因為上帝要滅絕這些民族 11:18-20

●「許多年日」:直譯是「許多日子」;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a long period (一段很長的時間)」。根據14:10「分地時,迦勒85歲,出埃及已經45年」與申 2:14「曠野漂流38年」的推算,以色列人從停止漂流從到各支派分迦南地,花了7年左右。

◎「耶和華的意思是要使他們心裡剛硬」:上帝何以如此處置迦南人?這是今天許多人所發出來的詰問。原因很簡單,上帝容忍了這約但河西的亞摩利人(5:1),已經長達四百多年之久(參看創 15:16; 出 12:40-41),目的是要他們悔改。可是,他們仍繼續燒死嬰孩獻給假神(即和合本所說的「以兒女經火」,參看利 18:21;王下 16:3;17:17等),以及在敬拜假神中行淫亂等罪惡中轉回過來。所以,他們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正如一個死囚被處死,不是置他們於死的法官或行刑官犯殺人罪,是罪犯的本身犯殺己罪──他所犯的罪惡,使他當被處死刑。

11:18這裡與前面快速的行動正成似乎形成反比,因為提到了這一切的爭戰「花了許多年日」。可能要表達的重點是:以色列人和約書亞要去得神所賜給他們的地是經過很長的時間,過程也很複雜,除了前面所講的爭戰之外,還有其他的戰役。這一點在書 12可以看出,那裡所列被征服之王的清單中,有一些沒有出現在約書亞的爭戰中。書 11這裡的重點是領導人(諸王),而不是城邑。與約書亞作對的是領導群,而這些城的居民的態度則沒有說明。

●與以色列人「講和」:「締結和平之約」。這個動詞在舊約出現多次,但在約書亞記只有出現三次,另外兩次就是記載耶路撒冷王聽見基遍人與以色列人「立了和約」(10:1, 10:4)。

11:19七十士譯本沒有「除了基遍的希未人之外」此句。

(三)約書亞也滅絕了幾乎所有的亞納族人 11:21-22

●「剪除」:字義是「剪除」、「毀滅」;猶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wiped out(消滅)」。

●「亞衲」:字義是「頸」,這一族人通常被視為「巨人」(「偉人」民 13:21-33;申 2:10-11;撒下 21:18-22),聖經以外沒有其他文獻明確提起亞衲族人,但埃及的碎陶咒詛文獻可能提及他們。西元前十三世紀的阿納斯塔西第一蒲草紙記載迦南地有些戰士身高210到270公分,另外也挖到兩具身高210公分的女性骸骨。所以亞衲族人的存在並非全然是空穴來風。此字阿拉伯文就是「巨人」的意思。此字SNH06062 聖經出現9次,申 1:28;2:10,11;2:21;9:2,書 11:21,22; 14:12,15。聖經中「亞衲族人」還有用另一個字SNH06061,出現9次,民 13:22,28,33,申 9:2, 書 15:13,14; 21:11, 士 1:20

◎征服「亞衲族人」有重要的意義,因為四十年前,民 13:33「亞衲族人」曾令摩西派出窺探迦南的探子們膽戰心驚,叫以色列人上一代談虎色變;但在約書亞軍隊面前還是被完全擊潰。

●「迦薩」:字義為「強壯」,非利士人的一個城市,位於巴勒斯坦的極西南邊,靠近地中海。

●「迦特」:字義是「酒醡」,是非利士的五個主要城巿之一。

●「亞實突」:「強而有力的」。亞實突 Ashcold 是非利士人的一個主要城市,位於地中海沿岸,耶路撒冷西邊,即現在的 Esdud。

(四)約書亞照上帝透過摩西的吩咐,取得迦南地,並且將迦南地分給以色列人為業。11:23

●「太平」:「平靜」、「不受干擾的」。

◎當然,我們可以理解11:23是一種概略的說法,事實上還有很多迦南人到了士師記還成為以色列人的禍患。

◎其實征服迦南地的工作尚未完成,因此這裡的「太平」SNH08252只是暫時的(14:15又出現一遍;士師記中每段暫時的太平也使用此字,如士 3:11,30)。我們是否也能把未完成的工作交棒,使我們所服事的領域與我們自己都能階段性的安息?上帝國的工作只能靠一棒接一棒,而不是某個英雄就能完全做完的。

11:22提到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的部份,應該不是指不再有戰爭,而是不再有重要的大戰役。總結約書亞記有詳加記載的著名戰事有:

a.耶利哥城之役(書 6);
b.艾城和伯特利城之役(書 7, 書 8);
c.討伐南方五王聯盟之役(10:1-27);
d.瑪基大之役(10:28);
e.立拿之役(10:29-30);
f.拉吉之役(10:31-32);
g.基色之役(10:33);
h.伊磯倫之役(10:34-35);
i.希伯崙之役(10:36-37);
j.底璧之役(10:38-39);
k.討伐北方聯盟之役(11:1-9);
l.夏瑣之役(11:10-11);
m.征討北方諸城之役(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