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珥書 第 3 章

三、耶和華對列國的審判 3:1-14

(一)上帝使被擄之人歸回時,要審判惡待百姓的列國。3:1-3

3:1一開始有「看哪」一詞,和合本省略沒有翻譯。

●「到那日」:應該指末日審判的時候。

●「被擄之人歸回」:有可能指「由苦境中轉回」(參考伯 42:10),或者是指「被列國賣出的以色列人歸回」。

●「萬民」:可能指著「推羅、西頓、非利士」3:4與「埃及、以東」3:19人。

●「約沙法谷」:「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這個谷地點不詳,也很可能只是用其字義來表達,而非指一個實際的地點。

●「谷」:在猶大多山的地形中,谷地適合軍事行動,也因此適合耶和華審判列國的軍隊。

●「為我的百姓拈鬮」:這事發生在西元前五八六年猶大被擄之時,(俄 1:11)。以色列人被敵人當作奴隸,任意出售。

●「童子換妓女」:因妓女賣孩童,「童子」為陽性單數,正好與3:7提到的審判:兒子女兒被賣回猶太人手中對照。

◎人被當成物品,用拈鬮的方式對待,是非常不人道的。而且與妓女過一夜或是換一袋酒,只是為了片時之樂,便把童子童女賣了,更是沒有人性。

(二)上帝要審判推羅、西頓和非利士人,並且使他們如以色列人被賣一般賣給其他國家的人。 3:4-8

●「推羅」:是腓尼基的主要都市,位於靠近以色列北端的地中海岸,是希蘭王於西元前第十世紀所建。

●「西頓」:是腓尼基的古城,位於推羅以北40公里。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們來自加斐託,於西元前十二世紀進入巴勒斯坦。有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推羅....非利士」:這些地中海沿岸的港口是當時販奴的中心。

●「推羅、西頓和非利士」:推羅曾經把以色列人賣作奴(摩 1:9),非利士曾掠奪以色列的財物(士 13:1 代下 21:16-17;結 25:15-17)。神刑罰他們,讓西頓於西元前三四五年成為安提阿古三世的奴隸,又讓推羅在西元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人圍攻,在西元前三三二年被希臘人(由亞歷山大大帝率領)擄去,就將其中的人民賣給示巴人為奴。

●「你們與我何干」:意思是「我做了什麼事情,你要這樣待我」?

●「宮殿」:也可以翻譯為「廟宇」。

●「激動」:「驅使」、「激發」的意思。

●「希利尼人」:原文是「雅完人」,愛琴海兩岸的居民。

●「示巴」:阿拉伯半島南方的一個國家(今葉門)。這些濱海國家的人民要被賣給沙漠地區的國家,以報應不熟悉航海的以色列人被賣給慣於航海的國家。「示巴」字義是「酒醉者」。因此,先知指出當初賣童女買酒的人反而被賣給酒醉者。可能恰好是3:4所說的報復。

◎這一段的核心思想就是「上帝的報復」或「上帝的報應」。讓犯罪的列國得到應得的懲罰。

◎先知首先宣佈各國人民因其罪行而將被帶到約沙法谷受審(3:1-3),並指出將要臨到他們的審判(3:4-8):賣人的將要被賣。可見神的報復是多麼的精確。

(三)上帝表示戰爭與審判將至。3:9-14

●「預備」:原文是「分別為聖」、「奉獻」的意思。

●「犁頭打成...戈矛」:與賽 2:4;彌 4:3恰恰相反。那兩節經文描述神的治理帶來平安,3:10則是說神要聚集以色列的敵人,審判他們。

●「開鐮吧」:3:9是針對萬民說的,這裡卻是對審判之天軍發出的。

●「踐踏吧!因為酒醡滿了」:葡萄豐收後,會放進酒醡中擠壓,踏成酒,罪惡要同樣被踐踏,在啟 14:14-20中亦有類似的比喻。

●「斷定」:「尖銳的」、「銳利的」、「斷定」、「決定」。

●「斷定谷」:應該跟前面的「約沙法谷」一樣,表明「審判已決」的意思。

四、耶和華要拯救猶大 3:15-21

(一)當日將日月無光,耶和華使天地震動,並成為百姓的避難所。3:15-16

◎此處先知重複珥 2:10的景象,但那時是因為蝗蟲過境,此時則是因為上帝保護百姓、審判列國。

●「吼叫...發聲」:(同摩 1:2,參考耶 25:30)神要像獅子一樣向列國發怒。2:11神在祂的軍旅前對耶路撒冷發聲,在此祂也要向耶路撒冷的敵人發聲,而且是從祂治理祂「產業」的京城發聲。

(二)末日時百姓就知道耶和華是神,猶大將成為美地。3:17-18

●「外邦人不再從其中經過」:表示耶路撒冷不會再受外國的蹂躪。

●「滴甜酒...流奶」:參考摩 9:13

●「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福分要如泉水一樣從神的寶座流出,使祂的子民煥然一新。(參考詩 36:8;結 47:1-12;啟 22:1-12)。

●「什亭」:「洋槐」、「皂莢木」的意思,這是製造約櫃與祭壇的木材。皂莢木可以在旱地中欣欣向榮,所以3:18描述的是得到充分滋潤的曠野。

●「什亭谷」:在征服外約但河地區與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之間以色列人紮營之處。

(三)以色列的敵國將荒涼,但以色列要得福到萬代,耶和華要審判。3:19-21

●「淒涼的曠野」:所有維持生命的恩典被拿走的情形。

◎這裡審判的信息是神是公義的,欺壓的人要被欺壓被審判,但是就像先知在2:13-14所說傳達的,其用意主要並非強調將要發生的不可避免,而是辨別將來,進而希望現在能用行動去改變將來。

◎神用敵人的手來審判以色列人,但神仍要追討他們的罪,尤其是當這些敵人仗恃自己的能力,不知神在背後掌權時。

◎神容或會用災難來管教祂的百姓,但祂的用意是希望我們跟祂恢復關係,最終祂仍要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