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與神相交之道(1:5-2:17)
一、行在光中 1:5-2:2
(一)神就是光,這是我們所知道的,所以與神相交的人不應該仍在黑暗中行。 1:5-6
●「光」、「黑暗」:光與黑暗象徵真理與邪惡的對立(參考約 1:5;3:19-21)。
(二)我們在光明中行,就與神彼此團契,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的罪。1:7
(三)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而認自己的罪,上帝要因祂的信實和公義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8-9
◎「信實與公義」:「信實」指上帝應許要赦免而言,「公義」是指耶穌已經替代了我們的罪,上帝不隨意忽略罪,也不會計算已經替贖的罪。
(四)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以神為說謊者,上帝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1:10
◎諾斯底主義者並不承認他們不道德的行為是罪,他們認為人為要獲得知識,有義務要嘗試不道德的生活。
(五)寫以上的話目的是要讀者不犯罪。2:1
●「不犯罪」:原文時態指不「習慣性犯罪」。
(六)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基督。他為我們以及普天下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 2:1-2
●「中保」:當日法庭中一位替被告辯護的人。原指法庭上幫助被告答辯和脫離困境的朋友,約 14:16譯作「保惠師」。
●「挽回祭」:或譯作「贖罪祭」。
二、遵守誡命 2:3-11
(一)我們若遵守上帝的誡命,就知道是認識上帝。認識上帝的,必遵守上帝的誡命。2:3-4
●「他」:指上帝。
●「誡命」:原文是複數,表示神對人多方面的具體要求。
(二)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是完全的,由遵守主道可以知道我們在主裡面。 2:5-6
●「愛神的心」:原文可能有三種解釋:神對人的愛、人對神的愛、神聖的愛,也可能三方面可以綜合,指以神一般的愛向神回應。
(三)所說的是舊命令,也是新命令。 2:7-8
●「命令」:原文是單數,指「愛人之律」、或指著「所聽見之道」的總稱。
●「真的」:指「真是新的,不斷出現的」。
●「黑暗....照耀」:新約的末世觀認為基督第一次來到已經啟奠了新的紀元,末世已經開始。但舊約紀元尚未完全結束,直到主再來才結束整個舊約紀元。
●「真光」:指「耶穌」。
(四)愛弟兄的人在光明中,而恨弟兄的人在黑暗中。 2:9-11
●「沒有絆跌的緣由」:即不陷自己於試探中。
●「瞎」:對上帝失去了知覺,結果深陷於罪中。
三、不愛世界 2:12-17
(一)收信人都是有一些基本經歷的基督徒。 2:12-14
●「小子」、「父老」、「少年人」:此三種人有幾種不同的解釋
a.表示實際年齡 b.指屬靈年齡
c.後兩者指事奉崗位 d.沒有分別,是文學上表達所有成員的用法。一般持b. d.兩種看法。
●「從起初原有的」:應該指「基督」。
●「勝了」:原文的時態顯示基督徒已經勝了,而且還要繼續勝過惡者。
(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2:15
●「愛」:對無位格的物品,還有「爭取」的意思。
(三)因為世界上的事都不是由上帝來的,而且不是永恆的,唯有遵行上帝心意的是永遠長存的。 2:16-17
●「肉體的情慾」:大概是指感官方面的邪情私慾。
●「眼目的情慾」:因眼所見而引起的貪慕之心。
●「今生的驕傲」:因擁有今世財物而引起的矜誇驕傲。
☆「世界」(參考中神編撰的聖經串珠註釋本):新約中,世界一詞一共出現一百八十五次,約翰的著作囊括了一百零五次(福音書七十八次、書信二十四次、啟示錄三次),保羅書信出現四十七次。
約翰的著作中「世界」(譯成許多不同的詞語,如:世上、世間、世人)有多重意義:
a.指神所愛的宇宙和世人。
b.指與神為敵的體系。這裡指的「世界」就是指背叛神的整個世俗化體系,也是罪惡和試探的根源。
參、作神兒女之道(2:18-3:24)
一、謹防敵基督 2:18-27
(一)末時已到,敵基督要來,如今已經出現了。2:18
●「末時」:可能指末世近尾的階段。
☆「敵基督」(參考中神編撰的聖經串珠註釋本):約翰提到的敵基督包括:
a.最終要出現的敵基督(約一 2:18;啟 13)。
b.敵基督者的靈(約一 4:3),指在敵基督的教訓與活動背後的撒旦力量。
c.約翰那個時代以及教會歷史中所出現的「那些敵基督的」。 這裡即出現這一類的人。他們的錯誤為:不認耶穌是基督(約一 2:22)、否認道成肉身(約一 4:2-3) 。他們一度混在基督徒中(約一 2:19)但它們在聖父、聖子是無份的(約一 2:23)。
(二)敵基督:
1.由基督徒中間出去的。 2:19
2.不是屬我們的(由他們的「出去」顯明出來)。2:19
3.說謊的。 2:22
4.不認耶穌為基督的。 2:22
●「耶穌為基督」:人性的耶穌就是具神性的基督,此為諾斯底主義所不承認的。
5.不認父與子的。 2:22
6.引誘你們的。 2:26
●2:23 「有」:是持有與擁有的意思。
(三)基督徒的身份與應有的反應:
1.知道真理、而且知道沒有虛謊是由真理出來的。 2:21
2.應該把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因此要住在子和父裡面。 2:24
3.主應許以永生。 2:25
4.主的恩膏會教訓基督徒。 2:27
●「恩膏」:有兩個主要的解釋:
a.聖靈:賽 61:1;路 4:18。
b.神的道:林後 1:21-22。
●「知道這一切的事」:較可靠的抄本作「並且你們每一個都知道」,這顯示「恩膏」是上帝公平的賜給所有基督徒的恩典。
●「凡事」:由上下文應該是指有關信仰的事情。
二、持守救恩盼望 2:28-3:3
(一)要住在主裡面,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不慚愧。2:28
●「要住在主裡面」:要繼續住在主裡面。
●「當他來」:直譯是「降臨」,原來形容皇帝出巡,百姓歡喜快樂之日,新約多用此字來描寫主的再來。
(二)上帝是公義的,行公義的人是上帝的兒女。 2:29
(三)上帝賜給我們慈愛,讓我們得稱上帝的兒女。 3:1
(四)我們是神的兒女,將來要像上帝,我們因有此指望,就潔淨自己。 3:2-3
貳、與神相交之道(1:5-2:17)
一、行在光中 1:5-2:2
(一)神就是光,這是我們所知道的,所以與神相交的人不應該仍在黑暗中行。 1:5-6
●「光」、「黑暗」:光與黑暗象徵真理與邪惡的對立(參考約 1:5;3:19-21)。
(二)我們在光明中行,就與神彼此團契,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的罪。1:7
(三)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而認自己的罪,上帝要因祂的信實和公義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8-9
◎「信實與公義」:「信實」指上帝應許要赦免而言,「公義」是指耶穌已經替代了我們的罪,上帝不隨意忽略罪,也不會計算已經替贖的罪。
(四)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以神為說謊者,上帝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1:10
◎諾斯底主義者並不承認他們不道德的行為是罪,他們認為人為要獲得知識,有義務要嘗試不道德的生活。
(五)寫以上的話目的是要讀者不犯罪。2:1
●「不犯罪」:原文時態指不「習慣性犯罪」。
(六)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基督。他為我們以及普天下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 2:1-2
●「中保」:當日法庭中一位替被告辯護的人。原指法庭上幫助被告答辯和脫離困境的朋友,約 14:16譯作「保惠師」。
●「挽回祭」:或譯作「贖罪祭」。
二、遵守誡命 2:3-11
(一)我們若遵守上帝的誡命,就知道是認識上帝。認識上帝的,必遵守上帝的誡命。2:3-4
●「他」:指上帝。
●「誡命」:原文是複數,表示神對人多方面的具體要求。
(二)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是完全的,由遵守主道可以知道我們在主裡面。 2:5-6
●「愛神的心」:原文可能有三種解釋:神對人的愛、人對神的愛、神聖的愛,也可能三方面可以綜合,指以神一般的愛向神回應。
(三)所說的是舊命令,也是新命令。 2:7-8
●「命令」:原文是單數,指「愛人之律」、或指著「所聽見之道」的總稱。
●「真的」:指「真是新的,不斷出現的」。
●「黑暗....照耀」:新約的末世觀認為基督第一次來到已經啟奠了新的紀元,末世已經開始。但舊約紀元尚未完全結束,直到主再來才結束整個舊約紀元。
●「真光」:指「耶穌」。
(四)愛弟兄的人在光明中,而恨弟兄的人在黑暗中。 2:9-11
●「沒有絆跌的緣由」:即不陷自己於試探中。
●「瞎」:對上帝失去了知覺,結果深陷於罪中。
三、不愛世界 2:12-17
(一)收信人都是有一些基本經歷的基督徒。 2:12-14
●「小子」、「父老」、「少年人」:此三種人有幾種不同的解釋
a.表示實際年齡 b.指屬靈年齡
c.後兩者指事奉崗位 d.沒有分別,是文學上表達所有成員的用法。一般持b. d.兩種看法。
●「從起初原有的」:應該指「基督」。
●「勝了」:原文的時態顯示基督徒已經勝了,而且還要繼續勝過惡者。
(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2:15
●「愛」:對無位格的物品,還有「爭取」的意思。
(三)因為世界上的事都不是由上帝來的,而且不是永恆的,唯有遵行上帝心意的是永遠長存的。 2:16-17
●「肉體的情慾」:大概是指感官方面的邪情私慾。
●「眼目的情慾」:因眼所見而引起的貪慕之心。
●「今生的驕傲」:因擁有今世財物而引起的矜誇驕傲。
☆「世界」(參考中神編撰的聖經串珠註釋本):新約中,世界一詞一共出現一百八十五次,約翰的著作囊括了一百零五次(福音書七十八次、書信二十四次、啟示錄三次),保羅書信出現四十七次。
約翰的著作中「世界」(譯成許多不同的詞語,如:世上、世間、世人)有多重意義:
a.指神所愛的宇宙和世人。
b.指與神為敵的體系。這裡指的「世界」就是指背叛神的整個世俗化體系,也是罪惡和試探的根源。
參、作神兒女之道(2:18-3:24)
一、謹防敵基督 2:18-27
(一)末時已到,敵基督要來,如今已經出現了。2:18
●「末時」:可能指末世近尾的階段。
☆「敵基督」(參考中神編撰的聖經串珠註釋本):約翰提到的敵基督包括:
a.最終要出現的敵基督(約一 2:18;啟 13)。
b.敵基督者的靈(約一 4:3),指在敵基督的教訓與活動背後的撒旦力量。
c.約翰那個時代以及教會歷史中所出現的「那些敵基督的」。 這裡即出現這一類的人。他們的錯誤為:不認耶穌是基督(約一 2:22)、否認道成肉身(約一 4:2-3) 。他們一度混在基督徒中(約一 2:19)但它們在聖父、聖子是無份的(約一 2:23)。
(二)敵基督:
1.由基督徒中間出去的。 2:19
2.不是屬我們的(由他們的「出去」顯明出來)。2:19
3.說謊的。 2:22
4.不認耶穌為基督的。 2:22
●「耶穌為基督」:人性的耶穌就是具神性的基督,此為諾斯底主義所不承認的。
5.不認父與子的。 2:22
6.引誘你們的。 2:26
●2:23 「有」:是持有與擁有的意思。
(三)基督徒的身份與應有的反應:
1.知道真理、而且知道沒有虛謊是由真理出來的。 2:21
2.應該把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因此要住在子和父裡面。 2:24
3.主應許以永生。 2:25
4.主的恩膏會教訓基督徒。 2:27
●「恩膏」:有兩個主要的解釋:
a.聖靈:賽 61:1;路 4:18。
b.神的道:林後 1:21-22。
●「知道這一切的事」:較可靠的抄本作「並且你們每一個都知道」,這顯示「恩膏」是上帝公平的賜給所有基督徒的恩典。
●「凡事」:由上下文應該是指有關信仰的事情。
二、持守救恩盼望 2:28-3:3
(一)要住在主裡面,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不慚愧。2:28
●「要住在主裡面」:要繼續住在主裡面。
●「當他來」:直譯是「降臨」,原來形容皇帝出巡,百姓歡喜快樂之日,新約多用此字來描寫主的再來。
(二)上帝是公義的,行公義的人是上帝的兒女。 2:29
(三)上帝賜給我們慈愛,讓我們得稱上帝的兒女。 3:1
(四)我們是神的兒女,將來要像上帝,我們因有此指望,就潔淨自己。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