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耶穌被賣、拘捕及受死 18:1-19:42
(一)耶穌被捕以及彼得不認耶穌 18:1-27
1.耶穌被捕 18:1-12
○太 26:47-56;可 14:43-50;路 22:47-53
(1)地點:過汲淪溪的園子,是耶穌和門徒屢次聚集之處,猶大也知道該地方。 18:1-2
◎「耶穌說了這話」:指的應該是14到17的那些話。
●「汲淪溪」:「汲淪」字義是「混濁的」,耶路撒冷城以東的谷地。除了雨季之外,其他時候溪水都是乾涸的。
●「園子」:SNG02779,「花園」,就是「客西馬尼園」。
(2)猶大率領一隊羅馬兵,和祭司長的差役來抓拿耶穌。18:3
●「一隊兵」:SNG04686,「古羅馬步兵隊」,是指羅馬兵的一個兵團,人數大約是六百人左右。這種兵團是由「千夫長」率領。不過在此可能只是指一個兵團的其中一部份人。
●「差役」:SNG05257,「助手」、「幫手」,相當於公會所派遣的「聖殿侍衛」。
●「燈籠」:SNG05322,可以承載家用油燈的陶製器具。
●「火把」:SNG02985,綁在一起的含油脂木塊。
(3)耶穌知道自己將面對的事,所以出面承認自己是「我是」,並要兵丁放過門徒,以應驗耶穌自己以前所說的話。 18:4-9
●「我就是」:SNG01473+SNG01510,「我我是」,通常表達「我是」是用SNG01510,七十士譯本使用SNG01473+SNG01510 來翻譯出 3:14的「我是自有永有的」(上帝的自稱)。
(4)彼得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耶穌制止彼得,認為自己應該承擔天父要給他喝的杯。於是耶穌就被抓拿捆綁了。18:10-12
●「刀」:SNG03162,原文是指「匕首之類的短刀」。
●「馬勒古」:字義是「國度或君王」。
●就對彼得「說」:SNG03004,「喝令」。
◎只有約翰福音記載這僕人的名字,可能是其他三福音寫成時,彼得還在世上,記載僕人姓名可能會引起彼得的麻煩。而約翰福音寫作時,彼得已經去世,所以可以清楚記載僕人的名字。
2.耶穌在大祭司前受審以及彼得不認主。18:13-27
○太 26:57-75;可 14:53-72;路 22:54-62
(1)耶穌被帶到亞那(該亞法的岳父)面前受審。 18:13-14
●「亞那」:字義是「謙卑」,是西元七到十四年的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輔格拉都革職。不過當時的大祭司是終身職,所以羅馬人雖然把亞那革職,猶太人心目中還是把亞那當成是大祭司。
●「該亞法」:字義是「合宜得體」,是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的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輔維大利厄司所廢。
◎猶太律法規定犯人不能在審訊當天被判罪。
◎約翰在此暗示該亞法認為耶穌替死是有益的,那他來當審判官,怎麼會有公平的審判呢?
(2)彼得和另一個門徒跟進大祭司的院子,此時彼得因為看門的使女的詢問第一次不認耶穌。 18:15-18
◎「那門徒」:指的應該就是本書作者約翰。約翰雖然是漁夫,但家裡有雇工可 1:19-20,所以顯然經濟不錯,因此可以與大祭司交往。
●大祭司「所認識的」:SNG01110,「認識的」、「熟悉的」。
●「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使女的問話,按照原文的結構,是預期「否定」的回答的。亦即使女並不懷疑彼得可能是耶穌的門徒。
◎「烤火」:耶路撒冷標高約海拔兩千六百呎,此時大約是三、四月,所以天氣冷須要烤火。
(3)大祭司盤問耶穌關於他的門徒和教訓,耶穌並不屈服,認為自己做的都是公開事,沒有什麼秘密。 18:19-23
●「指證」:SNG03140,「作證」,是法律用語,表示耶穌邀請差役用正當的法律方式行事。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公正的審訊應該先讓證人發言,而不是直接盤問被告。
◎耶穌以自己的講論是公開的,也有許多人為他作證。亦即他暗示他沒有任何與公開講論相違背的非法言行。
(4)亞那把耶穌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 18:24
◎很可能亞那和該亞法是住在同一棟四方形的樓房內。
◎此處記載耶穌是被「捆著解去」,顯然此時耶穌已經被當成罪犯的身份來對待。
(5)彼得在大祭司的僕人面前兩次不認耶穌,之後雞就叫了。18:25-27
●「你不也是他的門徒麼」:此問句預期的答案也是「否定的」。
●「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麼」:此句預期的答案是「肯定的」。
◎約 18:17記載彼得第一次不認耶穌。
◎彼得在客西馬尼園的勇敢和現在的懦弱比起來,實在是有很大的差異。看門使女可能是無心的一句話居然造成彼得第一次的否認主,之後接二連三的否認,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誰知道一個小小的試探,會讓一個剛剛勇於拔刀的人變成羞於承認的懦夫呢?難道這就是人間「勇氣」的本質?
(二)彼拉多的審問 18:28-19:16
○太 27:1-31;可 15:1-20;路 23:1-25
1.眾人把耶穌由大祭司處押解往彼拉多那裡,並表明他們想置耶穌於死地。 18:28-32
●「彼拉多」:字義是「以矛槍為武器」。
●「衙門」:SNG04232,「總督府」、「執政官署」,指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臨時官邸,因為當時正值節期,所以彼拉多會到耶路撒冷坐鎮。彼拉多平常到耶路撒冷時住在「希律堡」,此時是進駐聖殿西北方的「安東尼堡」。這時希律也到耶路撒冷,就住在「希律堡」。
●「逾越節的筵席」:SNG03957,「逾越節」、「逾越節的晚餐」、「逾越節的筵席」(逾越節一天,包含七天的無酵節)。
◎「恐怕染了污穢」:按照猶太人的規矩,進入外邦人的住宅就沾染污穢,而這種禮儀上不潔的人就不能守逾越節(包括接續的無酵節)。
●「天還早」:SNG04404,可能是指「籠統的早」,或是特指晚上三點到六點的時間。
●「告」:SNG02724,「控訴」,這是一個法庭的術語。
◎這些人不怕謀殺之罪,反擔心自己是不是會沾染了禮儀上的不潔,實在正如耶穌所說的「駱駝吞下去、蠓蟲濾出來」太 23:24。事實上也就是因為這些人的顧慮,導致彼拉多得要多次進進出出建築物。
◎其實在18:29-31的對話中,也顯現出猶太人與彼拉多的矛盾,猶太人希望彼拉多照他們的意見判決,但彼拉多還是要表現出自己的權威,因此有相關的對話。由捉拿耶穌時有羅馬兵丁參與,就知道彼拉多不是完全不知道耶穌的事情。
◎在審判沒有進行前,就直說自己缺乏殺人的權柄,意圖似乎是非常明顯了。
2.彼拉多詢問耶穌,問他是不是猶太人的王?耶穌表明自己是一個不屬於這世界的王國的王,來到世間的目的是為真理作見證。18:33-37
●「你是猶太人的王麼」:此句原文是含有一種「藐視的態度」。
●不「屬」這世界:SNG01537,「出於」,指「來源」,而非「屬於」。
●「爭戰」: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表示「早已經開始爭戰」。
●「這樣,你是王麼」:可以翻譯為「這樣,你是王了,對不對?」或「這樣你是王了!」。前者比較可能。
◎「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提示彼拉多到底他所謂的「猶太人的王」是「政治性的」還是「宗教性的」?而彼拉多的回話就顯示所控告的罪名是「宗教性」的。
●「真理」:SNG00225,「真誠」、「最高真理」、「實情」。
◎一方面彼拉多覺得這根本是猶太人的事,是因猶太人委託他才插手的。另一方面,彼拉多也知道耶穌絕對不是政治方面的敵人,所以他認定耶穌並沒有罪。
◎耶穌等於在法庭上以「真理」來邀請彼拉多,但彼拉多大概根本不想知道一個罪犯的理論,直接要去對猶太人宣判耶穌無罪。
3.彼拉多一面質疑耶穌口中的真理到底是什麼,一面卻清楚的告訴猶太人他無法查出耶穌的罪行,並詢問是否他應該為猶太人釋放耶穌,而猶太人選擇要巴拉巴。 18:38-40
●有甚麼「罪」來:SNG00156,「被控的罪名」、「罪狀」,也是法庭用語。
●「巴拉巴」:字義是「主人的兒子」或「父親的兒子」。
●「強盜」:SNG03027,「土匪」、「革命份子」、「游擊隊」。
◎彼拉多一面解嘲的隨意問「真理是什麼」,一面走出去宣告耶穌無罪,他大概想要用一些技巧讓猶太人罷休,所以提出逾越節放人的意見,沒想到猶太人還是不放過耶穌,寧可選巴拉巴。
4.彼拉多將耶穌鞭打戲弄之後,帶耶穌出來見眾人,表明自己查不出耶穌有罪。19:1-5
◎彼拉多這樣做可能是為了希望透過對耶穌的處罰,讓群眾息怒。
●「恭喜」:SNG05463,「喜樂」、「高興」,是一個「問候用語」。
●「鞭打」:SNG03146,這是用一種九尾皮鞭來鞭打人的刑罰,這種鞭子尖端藏著鐵塊,被鞭打的人會皮開肉爛。因為鞭打的刑罰過度殘酷,所以羅馬政府下令凡是羅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變成醬狀,骨頭畢露,死狀恐怖。
5.祭司長和差役卻還是執意要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並以耶穌違背猶太人的律法,以自己為神的兒子所以該死。彼拉多聽到祭司長的控告,反而更害怕。 19:6-8
●「喊著」:SNG02905,「吼叫」。
◎「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彼拉多說這些話意思是要表明自己的公正審訊,他覺得自己的審判權不應該對猶太群眾屈服。不過這時候祭司長以及群眾們可不容許彼拉多放過耶穌了。
◎「按那律法」:指的可能是利 24:16所記「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越發」害怕:SNG03123,「更加」。
◎彼拉多的害怕,顯示出彼拉多認為耶穌的確有可能是「神的兒子」。
6.彼拉多詢問耶穌由何處來,耶穌並不回答,並以彼拉多的權柄是由上帝而來回應彼拉多的恐嚇。 19:9-11
●「從上頭」:SNG00509,「從上面」,意思是指「從神」。
●「把我交給你的那人」:原文是單數型態,可能指「大祭司該亞法」或「猶大」。由上下文中看起來,以「大祭司該亞法」比較可能。
◎在這場審訊中,彼拉多舉棋不定,進出衙門有七次之多,宣佈耶穌是無罪的,卻沒有勇氣釋放耶穌直到最後迫於猶太人的壓力而釘耶穌十字架。
7.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以對羅馬皇帝的忠誠來要脅彼拉多,以致彼拉多決定把耶穌釘十字架。 19:12-16
●「鋪華石處」:SNG03038,「石頭路」,大概位於聖殿西北角的安東尼堡內。
●「厄巴大」:SNG01042,原文是「屋之背」,可能是「丘地」之意。
●「豫備逾越節的日子」:應該翻譯為「逾越節的預備日」,意思是逾越節週內的星期五。
●「午正」:原文是「第六時」,如果是用羅馬算法,這時應該是早上六點,而非是中午。
◎「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這是彼拉多用來嘲諷猶太人的問話。
●「該撒」:SNG02541,字義是「切斷的」,本是人名,後來變成羅馬皇帝的頭銜。
◎「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祭司長為了釘死耶穌,不擇手段,甚至願意承認羅馬政權的統治是正當的。而應當以神為主為王的祭司長說出這種話來,實在是令人覺得寒心。事實上撒上 8:7;10:19清楚的說明:只有上帝才是以色列的王。
●「交給」:SNG03860,「交予」、「託付」、「移交」。
◎彼拉多曾經犯過兩次重大錯誤,一次是把皇帝的肖像放在軍旗上開進耶路撒冷,引起群眾嚴重的抗議事件。而另外一次是彼拉多決定為耶路撒冷城建立一套新的供水系統時,決定動用聖殿的獻金,結果使猶太百姓群情嘩然,發生武裝抗議。後來彼拉多決定武力鎮壓,導致情勢不能控制,造成重大死傷。因此彼拉多已經累積許多民怨,如果百姓把這些事情直接向政府彈劾,彼拉多一定會被革職,所以這時候彼拉多不敢違逆眾人的意思,而約 19:12中猶太人高喊的話,就是暗示要以舉發彼拉多的失職來脅迫他就範。亦即彼拉多面對正義與自己在巴勒斯坦的統治權之間的矛盾,他選擇了自己的統治權而放棄正義。
二、耶穌被賣、拘捕及受死 18:1-19:42
(一)耶穌被捕以及彼得不認耶穌 18:1-27
1.耶穌被捕 18:1-12
○太 26:47-56;可 14:43-50;路 22:47-53
(1)地點:過汲淪溪的園子,是耶穌和門徒屢次聚集之處,猶大也知道該地方。 18:1-2
◎「耶穌說了這話」:指的應該是14到17的那些話。
●「汲淪溪」:「汲淪」字義是「混濁的」,耶路撒冷城以東的谷地。除了雨季之外,其他時候溪水都是乾涸的。
●「園子」:SNG02779,「花園」,就是「客西馬尼園」。
(2)猶大率領一隊羅馬兵,和祭司長的差役來抓拿耶穌。18:3
●「一隊兵」:SNG04686,「古羅馬步兵隊」,是指羅馬兵的一個兵團,人數大約是六百人左右。這種兵團是由「千夫長」率領。不過在此可能只是指一個兵團的其中一部份人。
●「差役」:SNG05257,「助手」、「幫手」,相當於公會所派遣的「聖殿侍衛」。
●「燈籠」:SNG05322,可以承載家用油燈的陶製器具。
●「火把」:SNG02985,綁在一起的含油脂木塊。
(3)耶穌知道自己將面對的事,所以出面承認自己是「我是」,並要兵丁放過門徒,以應驗耶穌自己以前所說的話。 18:4-9
●「我就是」:SNG01473+SNG01510,「我我是」,通常表達「我是」是用SNG01510,七十士譯本使用SNG01473+SNG01510 來翻譯出 3:14的「我是自有永有的」(上帝的自稱)。
(4)彼得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耶穌制止彼得,認為自己應該承擔天父要給他喝的杯。於是耶穌就被抓拿捆綁了。18:10-12
●「刀」:SNG03162,原文是指「匕首之類的短刀」。
●「馬勒古」:字義是「國度或君王」。
●就對彼得「說」:SNG03004,「喝令」。
◎只有約翰福音記載這僕人的名字,可能是其他三福音寫成時,彼得還在世上,記載僕人姓名可能會引起彼得的麻煩。而約翰福音寫作時,彼得已經去世,所以可以清楚記載僕人的名字。
2.耶穌在大祭司前受審以及彼得不認主。18:13-27
○太 26:57-75;可 14:53-72;路 22:54-62
(1)耶穌被帶到亞那(該亞法的岳父)面前受審。 18:13-14
●「亞那」:字義是「謙卑」,是西元七到十四年的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輔格拉都革職。不過當時的大祭司是終身職,所以羅馬人雖然把亞那革職,猶太人心目中還是把亞那當成是大祭司。
●「該亞法」:字義是「合宜得體」,是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的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輔維大利厄司所廢。
◎猶太律法規定犯人不能在審訊當天被判罪。
◎約翰在此暗示該亞法認為耶穌替死是有益的,那他來當審判官,怎麼會有公平的審判呢?
(2)彼得和另一個門徒跟進大祭司的院子,此時彼得因為看門的使女的詢問第一次不認耶穌。 18:15-18
◎「那門徒」:指的應該就是本書作者約翰。約翰雖然是漁夫,但家裡有雇工可 1:19-20,所以顯然經濟不錯,因此可以與大祭司交往。
●大祭司「所認識的」:SNG01110,「認識的」、「熟悉的」。
●「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使女的問話,按照原文的結構,是預期「否定」的回答的。亦即使女並不懷疑彼得可能是耶穌的門徒。
◎「烤火」:耶路撒冷標高約海拔兩千六百呎,此時大約是三、四月,所以天氣冷須要烤火。
(3)大祭司盤問耶穌關於他的門徒和教訓,耶穌並不屈服,認為自己做的都是公開事,沒有什麼秘密。 18:19-23
●「指證」:SNG03140,「作證」,是法律用語,表示耶穌邀請差役用正當的法律方式行事。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公正的審訊應該先讓證人發言,而不是直接盤問被告。
◎耶穌以自己的講論是公開的,也有許多人為他作證。亦即他暗示他沒有任何與公開講論相違背的非法言行。
(4)亞那把耶穌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 18:24
◎很可能亞那和該亞法是住在同一棟四方形的樓房內。
◎此處記載耶穌是被「捆著解去」,顯然此時耶穌已經被當成罪犯的身份來對待。
(5)彼得在大祭司的僕人面前兩次不認耶穌,之後雞就叫了。18:25-27
●「你不也是他的門徒麼」:此問句預期的答案也是「否定的」。
●「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麼」:此句預期的答案是「肯定的」。
◎約 18:17記載彼得第一次不認耶穌。
◎彼得在客西馬尼園的勇敢和現在的懦弱比起來,實在是有很大的差異。看門使女可能是無心的一句話居然造成彼得第一次的否認主,之後接二連三的否認,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誰知道一個小小的試探,會讓一個剛剛勇於拔刀的人變成羞於承認的懦夫呢?難道這就是人間「勇氣」的本質?
(二)彼拉多的審問 18:28-19:16
○太 27:1-31;可 15:1-20;路 23:1-25
1.眾人把耶穌由大祭司處押解往彼拉多那裡,並表明他們想置耶穌於死地。 18:28-32
●「彼拉多」:字義是「以矛槍為武器」。
●「衙門」:SNG04232,「總督府」、「執政官署」,指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臨時官邸,因為當時正值節期,所以彼拉多會到耶路撒冷坐鎮。彼拉多平常到耶路撒冷時住在「希律堡」,此時是進駐聖殿西北方的「安東尼堡」。這時希律也到耶路撒冷,就住在「希律堡」。
●「逾越節的筵席」:SNG03957,「逾越節」、「逾越節的晚餐」、「逾越節的筵席」(逾越節一天,包含七天的無酵節)。
◎「恐怕染了污穢」:按照猶太人的規矩,進入外邦人的住宅就沾染污穢,而這種禮儀上不潔的人就不能守逾越節(包括接續的無酵節)。
●「天還早」:SNG04404,可能是指「籠統的早」,或是特指晚上三點到六點的時間。
●「告」:SNG02724,「控訴」,這是一個法庭的術語。
◎這些人不怕謀殺之罪,反擔心自己是不是會沾染了禮儀上的不潔,實在正如耶穌所說的「駱駝吞下去、蠓蟲濾出來」太 23:24。事實上也就是因為這些人的顧慮,導致彼拉多得要多次進進出出建築物。
◎其實在18:29-31的對話中,也顯現出猶太人與彼拉多的矛盾,猶太人希望彼拉多照他們的意見判決,但彼拉多還是要表現出自己的權威,因此有相關的對話。由捉拿耶穌時有羅馬兵丁參與,就知道彼拉多不是完全不知道耶穌的事情。
◎在審判沒有進行前,就直說自己缺乏殺人的權柄,意圖似乎是非常明顯了。
2.彼拉多詢問耶穌,問他是不是猶太人的王?耶穌表明自己是一個不屬於這世界的王國的王,來到世間的目的是為真理作見證。18:33-37
●「你是猶太人的王麼」:此句原文是含有一種「藐視的態度」。
●不「屬」這世界:SNG01537,「出於」,指「來源」,而非「屬於」。
●「爭戰」: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表示「早已經開始爭戰」。
●「這樣,你是王麼」:可以翻譯為「這樣,你是王了,對不對?」或「這樣你是王了!」。前者比較可能。
◎「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提示彼拉多到底他所謂的「猶太人的王」是「政治性的」還是「宗教性的」?而彼拉多的回話就顯示所控告的罪名是「宗教性」的。
●「真理」:SNG00225,「真誠」、「最高真理」、「實情」。
◎一方面彼拉多覺得這根本是猶太人的事,是因猶太人委託他才插手的。另一方面,彼拉多也知道耶穌絕對不是政治方面的敵人,所以他認定耶穌並沒有罪。
◎耶穌等於在法庭上以「真理」來邀請彼拉多,但彼拉多大概根本不想知道一個罪犯的理論,直接要去對猶太人宣判耶穌無罪。
3.彼拉多一面質疑耶穌口中的真理到底是什麼,一面卻清楚的告訴猶太人他無法查出耶穌的罪行,並詢問是否他應該為猶太人釋放耶穌,而猶太人選擇要巴拉巴。 18:38-40
●有甚麼「罪」來:SNG00156,「被控的罪名」、「罪狀」,也是法庭用語。
●「巴拉巴」:字義是「主人的兒子」或「父親的兒子」。
●「強盜」:SNG03027,「土匪」、「革命份子」、「游擊隊」。
◎彼拉多一面解嘲的隨意問「真理是什麼」,一面走出去宣告耶穌無罪,他大概想要用一些技巧讓猶太人罷休,所以提出逾越節放人的意見,沒想到猶太人還是不放過耶穌,寧可選巴拉巴。
4.彼拉多將耶穌鞭打戲弄之後,帶耶穌出來見眾人,表明自己查不出耶穌有罪。19:1-5
◎彼拉多這樣做可能是為了希望透過對耶穌的處罰,讓群眾息怒。
●「恭喜」:SNG05463,「喜樂」、「高興」,是一個「問候用語」。
●「鞭打」:SNG03146,這是用一種九尾皮鞭來鞭打人的刑罰,這種鞭子尖端藏著鐵塊,被鞭打的人會皮開肉爛。因為鞭打的刑罰過度殘酷,所以羅馬政府下令凡是羅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變成醬狀,骨頭畢露,死狀恐怖。
5.祭司長和差役卻還是執意要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並以耶穌違背猶太人的律法,以自己為神的兒子所以該死。彼拉多聽到祭司長的控告,反而更害怕。 19:6-8
●「喊著」:SNG02905,「吼叫」。
◎「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彼拉多說這些話意思是要表明自己的公正審訊,他覺得自己的審判權不應該對猶太群眾屈服。不過這時候祭司長以及群眾們可不容許彼拉多放過耶穌了。
◎「按那律法」:指的可能是利 24:16所記「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越發」害怕:SNG03123,「更加」。
◎彼拉多的害怕,顯示出彼拉多認為耶穌的確有可能是「神的兒子」。
6.彼拉多詢問耶穌由何處來,耶穌並不回答,並以彼拉多的權柄是由上帝而來回應彼拉多的恐嚇。 19:9-11
●「從上頭」:SNG00509,「從上面」,意思是指「從神」。
●「把我交給你的那人」:原文是單數型態,可能指「大祭司該亞法」或「猶大」。由上下文中看起來,以「大祭司該亞法」比較可能。
◎在這場審訊中,彼拉多舉棋不定,進出衙門有七次之多,宣佈耶穌是無罪的,卻沒有勇氣釋放耶穌直到最後迫於猶太人的壓力而釘耶穌十字架。
7.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以對羅馬皇帝的忠誠來要脅彼拉多,以致彼拉多決定把耶穌釘十字架。 19:12-16
●「鋪華石處」:SNG03038,「石頭路」,大概位於聖殿西北角的安東尼堡內。
●「厄巴大」:SNG01042,原文是「屋之背」,可能是「丘地」之意。
●「豫備逾越節的日子」:應該翻譯為「逾越節的預備日」,意思是逾越節週內的星期五。
●「午正」:原文是「第六時」,如果是用羅馬算法,這時應該是早上六點,而非是中午。
◎「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這是彼拉多用來嘲諷猶太人的問話。
●「該撒」:SNG02541,字義是「切斷的」,本是人名,後來變成羅馬皇帝的頭銜。
◎「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祭司長為了釘死耶穌,不擇手段,甚至願意承認羅馬政權的統治是正當的。而應當以神為主為王的祭司長說出這種話來,實在是令人覺得寒心。事實上撒上 8:7;10:19清楚的說明:只有上帝才是以色列的王。
●「交給」:SNG03860,「交予」、「託付」、「移交」。
◎彼拉多曾經犯過兩次重大錯誤,一次是把皇帝的肖像放在軍旗上開進耶路撒冷,引起群眾嚴重的抗議事件。而另外一次是彼拉多決定為耶路撒冷城建立一套新的供水系統時,決定動用聖殿的獻金,結果使猶太百姓群情嘩然,發生武裝抗議。後來彼拉多決定武力鎮壓,導致情勢不能控制,造成重大死傷。因此彼拉多已經累積許多民怨,如果百姓把這些事情直接向政府彈劾,彼拉多一定會被革職,所以這時候彼拉多不敢違逆眾人的意思,而約 19:12中猶太人高喊的話,就是暗示要以舉發彼拉多的失職來脅迫他就範。亦即彼拉多面對正義與自己在巴勒斯坦的統治權之間的矛盾,他選擇了自己的統治權而放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