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迦拿的婚宴。 2:1-11
1.地點:加利利的迦拿,場景:娶親的筵席。 2:1
●「迦拿」:在加利利海的西面,約在拿撒勒以北十四公里(九哩)。字義是「蘆葦叢生之處」,是拿但業的家鄉約 21:2。
●「娶親的筵席」:當時的婚禮慶典十分隆重,而時間大約一個星期。而主人如果不好好招待客人,將是嚴重的過錯。
2.參與的人:耶穌的母親、耶穌和門徒都去赴宴。 2:2
◎耶穌的母親似乎於這場宴席中扮演重要的職位,所以會積極想解決酒不夠用的問題。
3.遇到的危機:酒用盡了。 2:3
●「酒」:當時因為水不乾淨,所以酒是當時人的普通飲料。而酒攙水成淡酒是當日社會上的習慣。
●「用盡了」:SNG05302,「缺少」、「竭盡」。
●「酒用盡了」:這是嚴重的問題,因為一方面主人有責任提供當時慶典所需的一切東西,而當時人的飲料只有水跟酒。另一方面當時也不像今日容易可以方便買到酒。
4.耶穌母親的反應:告訴耶穌沒有酒了,並要僕人照耶穌的話去做。2:4-5
◎耶穌的母親遇到這種情況,沒有找主人處理,反而找耶穌求助,表示耶穌的母親對耶穌的身份與能力有不平凡的瞭解。而當耶穌一開始拒絕時,耶穌的母親並沒有表達出失望的言語,反而對耶穌表達出絕對的信任,更表示耶穌的母親知道耶穌的身份與能力不凡。
5.耶穌回應母親的要求:表明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2:4
●「母親」:原文做「婦人」SNG01135,這詞在當時並沒有不敬的意味。不過也不是用來稱呼母親的字眼,19:26耶穌在十字架上時,也用同樣的話稱呼其母親。
●「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為當時猶太人的慣用語,確實的意義要看上下文而定。意思大約是「我與你所等待的都不相同」或者是「讓我自己作決定」。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在約翰福音中「我的時候」特指耶穌受死復活的時候。這裡有可能是指這個意思,那耶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表明他不能因為母親的情面在這時候隨便公開的表明身份。或者可以解釋成「耶穌施行神蹟的時候」,後來當人表達順服時,耶穌的時候就到了。
◎當我們一面為耶穌與其母親的對話訝異時,也可以反省現今許多人高抬馬利亞的地位到「中保」的角色,其實耶穌在此表達馬利亞無權干涉、介入耶穌的事工,即使她是耶穌的生母。
6.耶穌命令用人把潔淨的石缸倒滿水,並把水舀去給管筵席的,用人聽命而行。 2:6-8
●「潔淨的規矩」:指宗教禮儀上的條文。
●「六口石缸」:此家有六口石缸,表示平常交遊廣闊,所以參加婚宴的客人應該蠻多的。一口石缸大概可以盛20到30加侖(75-113公升)的水,六口共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加侖(454-681公升)。
7.管筵席的人嘗了酒,質問新郎怎麼把好酒留到最後。2:9-10
◎耶穌積極的參與人的歡樂,並變出好酒來滿足婚禮的喜樂。顯然耶穌認同人的歡樂,因此我們也不需要壓抑歡樂的需要,大可以享受上帝給我們的美好事物。
8.這是耶穌行的頭一件神蹟,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相信他了。2:11
●「神蹟」:SNG04592,「sign」,「記號」的意思。
貳、公開傳道(2:12-12:50)
一、耶穌傳道(2:12-4:42)
(一)潔淨聖殿(2:12-25)
1.逾越節前耶穌由迦百農上耶路撒冷去。2:12-13
●「迦百農」:字義是「安慰之村」,位於加利利湖邊。這是耶穌公開傳道時期的宣教基地太 9:1。
◎「逾越節」:可以參考出 12。這個節日是所有猶太男人都必須到耶路撒冷慶祝的節日之一。耶穌時代每年大概會有十萬人左右到耶路撒冷朝聖。
2.看見聖殿裡有賣牛、羊、鴿子和兌換銀錢的人。 2:14
●「殿」:指整個聖殿,包括外邦人可到的「外邦人院」。
◎「殿」:這裡指的應該是「外邦人院」,從外地來的朝聖者不便攜帶祭物,而祭司們又指定特殊的錢幣(古泰爾幣)來繳納聖殿稅(理由是羅馬的貨幣上有凱撒或其他神祇的像,褻瀆上帝),因此供外邦人敬拜的地方就變成兌換錢幣和買賣祭物的場所。買賣貨幣和祭物本身沒有什麼不對,但是他們不應該在外邦人可以敬拜的地方進行買賣,而應該退到聖殿外去。當時所獻的祭物必須是祭司接納「無殘疾」的才可以獻祭,顯然要在聖殿周遭開業也必須獲得祭司允許,因此祭司可以由其中獲利。
◎具文獻記載,有一段時間這些動物商人把攤位設立在汲淪溪對岸,橄欖山坡上。但此時是設立在外邦人院中。
◎此時每個猶太男人應該繳半舍克勒的聖殿稅,也就是等於半個泰爾幣。通常都是兩個男人合繳一個泰爾幣。事實上兌換銀錢的人只有在繳聖殿稅的時候會出現在聖殿附近,耶路撒冷是亞達月25日開始繳交聖殿稅。
3.耶穌趕散牛羊,推翻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潔淨聖殿。 2:15-16
◎耶穌稱呼聖殿是「我父的殿」而非「我們父的殿」,顯示出他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以及彌賽亞的自覺。
4.門徒想起聖經所記「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2:17
◎「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引自詩 69:9。
◎根據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潔淨聖殿是發生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前數日,這裡所記載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解經家持兩種不同的理論,而一般比較多認為約翰記載的是耶穌傳道初期的另外一次潔淨聖殿,另有人推測可 3:22一事是因為耶穌在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結果。
5.猶太人問耶穌做了這行為,要顯什麼神蹟來讓大家看?耶穌以三日建殿回答之。 2:18-21
●「殿」:原文是「聖所」。與14節的「殿」有差異。
◎可 14:58;25:29證明約 2:19耶穌宣告「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的記載。
●「這殿是四十六年纔造成的」:應該譯為「這殿已經建造了四十六年」。此時應該是西元28年。
◎猶太人要求「神蹟」,意思是要耶穌提出執行這些改變既有規定的權柄根據。神蹟是要用來證明耶穌是先知的記號。既然規定是祭司訂定的,猶太人認為耶穌必須有證據證明自己有上帝來的權柄才有資格做這些事。
◎西元前十九年大希律下令重建聖殿,到西元六十三年才大功告成,西元七十年被羅馬人焚毀。
6.耶穌死裡復活以後,門徒想起耶穌的話,就信了。 2:22
◎「聖經」,指的是「舊約聖經」。因為有耶穌三天復活的啟發,讓門徒連結起聖經的記載與耶穌此處的「三日重建」聲明。
7.當時有許多人看見耶穌的神蹟就信了耶穌,但耶穌知道他們內心的狀況,所以不將自己交託他們。2:23-25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交託」:SNG04100,此字和2:23的「信」是同一個字,「信任」、「信賴」。
●「萬」人:SNG03956,「每一個」、「所有的」。
◎顯然耶穌後來還是用神蹟證明了自己的身份,而許多人因為神蹟而信耶穌。顯然「因為神蹟而信」的這種信心是膚淺的(當時許多猶太人都要求看到神蹟才信),而耶穌不把自己信託給持這樣信心的人。目前的許多教會,還是追求用神蹟來吸引人信,我們注意到耶穌拒絕這樣的信仰嗎?不是不可以有神蹟,而是不要「僅僅因為神蹟而信」。
(四)迦拿的婚宴。 2:1-11
1.地點:加利利的迦拿,場景:娶親的筵席。 2:1
●「迦拿」:在加利利海的西面,約在拿撒勒以北十四公里(九哩)。字義是「蘆葦叢生之處」,是拿但業的家鄉約 21:2。
●「娶親的筵席」:當時的婚禮慶典十分隆重,而時間大約一個星期。而主人如果不好好招待客人,將是嚴重的過錯。
2.參與的人:耶穌的母親、耶穌和門徒都去赴宴。 2:2
◎耶穌的母親似乎於這場宴席中扮演重要的職位,所以會積極想解決酒不夠用的問題。
3.遇到的危機:酒用盡了。 2:3
●「酒」:當時因為水不乾淨,所以酒是當時人的普通飲料。而酒攙水成淡酒是當日社會上的習慣。
●「用盡了」:SNG05302,「缺少」、「竭盡」。
●「酒用盡了」:這是嚴重的問題,因為一方面主人有責任提供當時慶典所需的一切東西,而當時人的飲料只有水跟酒。另一方面當時也不像今日容易可以方便買到酒。
4.耶穌母親的反應:告訴耶穌沒有酒了,並要僕人照耶穌的話去做。2:4-5
◎耶穌的母親遇到這種情況,沒有找主人處理,反而找耶穌求助,表示耶穌的母親對耶穌的身份與能力有不平凡的瞭解。而當耶穌一開始拒絕時,耶穌的母親並沒有表達出失望的言語,反而對耶穌表達出絕對的信任,更表示耶穌的母親知道耶穌的身份與能力不凡。
5.耶穌回應母親的要求:表明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2:4
●「母親」:原文做「婦人」SNG01135,這詞在當時並沒有不敬的意味。不過也不是用來稱呼母親的字眼,19:26耶穌在十字架上時,也用同樣的話稱呼其母親。
●「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為當時猶太人的慣用語,確實的意義要看上下文而定。意思大約是「我與你所等待的都不相同」或者是「讓我自己作決定」。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在約翰福音中「我的時候」特指耶穌受死復活的時候。這裡有可能是指這個意思,那耶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表明他不能因為母親的情面在這時候隨便公開的表明身份。或者可以解釋成「耶穌施行神蹟的時候」,後來當人表達順服時,耶穌的時候就到了。
◎當我們一面為耶穌與其母親的對話訝異時,也可以反省現今許多人高抬馬利亞的地位到「中保」的角色,其實耶穌在此表達馬利亞無權干涉、介入耶穌的事工,即使她是耶穌的生母。
6.耶穌命令用人把潔淨的石缸倒滿水,並把水舀去給管筵席的,用人聽命而行。 2:6-8
●「潔淨的規矩」:指宗教禮儀上的條文。
●「六口石缸」:此家有六口石缸,表示平常交遊廣闊,所以參加婚宴的客人應該蠻多的。一口石缸大概可以盛20到30加侖(75-113公升)的水,六口共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加侖(454-681公升)。
7.管筵席的人嘗了酒,質問新郎怎麼把好酒留到最後。2:9-10
◎耶穌積極的參與人的歡樂,並變出好酒來滿足婚禮的喜樂。顯然耶穌認同人的歡樂,因此我們也不需要壓抑歡樂的需要,大可以享受上帝給我們的美好事物。
8.這是耶穌行的頭一件神蹟,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相信他了。2:11
●「神蹟」:SNG04592,「sign」,「記號」的意思。
貳、公開傳道(2:12-12:50)
一、耶穌傳道(2:12-4:42)
(一)潔淨聖殿(2:12-25)
1.逾越節前耶穌由迦百農上耶路撒冷去。2:12-13
●「迦百農」:字義是「安慰之村」,位於加利利湖邊。這是耶穌公開傳道時期的宣教基地太 9:1。
◎「逾越節」:可以參考出 12。這個節日是所有猶太男人都必須到耶路撒冷慶祝的節日之一。耶穌時代每年大概會有十萬人左右到耶路撒冷朝聖。
2.看見聖殿裡有賣牛、羊、鴿子和兌換銀錢的人。 2:14
●「殿」:指整個聖殿,包括外邦人可到的「外邦人院」。
◎「殿」:這裡指的應該是「外邦人院」,從外地來的朝聖者不便攜帶祭物,而祭司們又指定特殊的錢幣(古泰爾幣)來繳納聖殿稅(理由是羅馬的貨幣上有凱撒或其他神祇的像,褻瀆上帝),因此供外邦人敬拜的地方就變成兌換錢幣和買賣祭物的場所。買賣貨幣和祭物本身沒有什麼不對,但是他們不應該在外邦人可以敬拜的地方進行買賣,而應該退到聖殿外去。當時所獻的祭物必須是祭司接納「無殘疾」的才可以獻祭,顯然要在聖殿周遭開業也必須獲得祭司允許,因此祭司可以由其中獲利。
◎具文獻記載,有一段時間這些動物商人把攤位設立在汲淪溪對岸,橄欖山坡上。但此時是設立在外邦人院中。
◎此時每個猶太男人應該繳半舍克勒的聖殿稅,也就是等於半個泰爾幣。通常都是兩個男人合繳一個泰爾幣。事實上兌換銀錢的人只有在繳聖殿稅的時候會出現在聖殿附近,耶路撒冷是亞達月25日開始繳交聖殿稅。
3.耶穌趕散牛羊,推翻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潔淨聖殿。 2:15-16
◎耶穌稱呼聖殿是「我父的殿」而非「我們父的殿」,顯示出他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以及彌賽亞的自覺。
4.門徒想起聖經所記「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2:17
◎「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引自詩 69:9。
◎根據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潔淨聖殿是發生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前數日,這裡所記載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解經家持兩種不同的理論,而一般比較多認為約翰記載的是耶穌傳道初期的另外一次潔淨聖殿,另有人推測可 3:22一事是因為耶穌在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結果。
5.猶太人問耶穌做了這行為,要顯什麼神蹟來讓大家看?耶穌以三日建殿回答之。 2:18-21
●「殿」:原文是「聖所」。與14節的「殿」有差異。
◎可 14:58;25:29證明約 2:19耶穌宣告「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的記載。
●「這殿是四十六年纔造成的」:應該譯為「這殿已經建造了四十六年」。此時應該是西元28年。
◎猶太人要求「神蹟」,意思是要耶穌提出執行這些改變既有規定的權柄根據。神蹟是要用來證明耶穌是先知的記號。既然規定是祭司訂定的,猶太人認為耶穌必須有證據證明自己有上帝來的權柄才有資格做這些事。
◎西元前十九年大希律下令重建聖殿,到西元六十三年才大功告成,西元七十年被羅馬人焚毀。
6.耶穌死裡復活以後,門徒想起耶穌的話,就信了。 2:22
◎「聖經」,指的是「舊約聖經」。因為有耶穌三天復活的啟發,讓門徒連結起聖經的記載與耶穌此處的「三日重建」聲明。
7.當時有許多人看見耶穌的神蹟就信了耶穌,但耶穌知道他們內心的狀況,所以不將自己交託他們。2:23-25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交託」:SNG04100,此字和2:23的「信」是同一個字,「信任」、「信賴」。
●「萬」人:SNG03956,「每一個」、「所有的」。
◎顯然耶穌後來還是用神蹟證明了自己的身份,而許多人因為神蹟而信耶穌。顯然「因為神蹟而信」的這種信心是膚淺的(當時許多猶太人都要求看到神蹟才信),而耶穌不把自己信託給持這樣信心的人。目前的許多教會,還是追求用神蹟來吸引人信,我們注意到耶穌拒絕這樣的信仰嗎?不是不可以有神蹟,而是不要「僅僅因為神蹟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