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督徒與國家的關係 13:1-14
(一)基督徒與政府 13:1-7
1.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人,因為掌權者是上帝所命的。 13:1-2
●「在上有權柄的人」:SNG01849+SNG05242,「居高位的權柄」,應是指「地上的政權」。
●「順服」:SNG05293,此字原文用法與一般SNG05218不同,不是指「無條件的服從」,而是指一種心態上承認別人是上帝的代表。所以有時用在基督徒對教會領袖的順服、基督徒妻子對丈夫的態度、基督徒奴隸對主人的態度、年幼的對年長的態度、基督徒彼此之間的態度弗 5:21。所以基本上權威的根源是上帝而不是政府,所以一切與上帝命令抵觸的政府命令,當然不用遵從。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SNG05259,「藉著」神。
●「凡掌權的」:SNG03588+SNG01161+SNG01510,直譯是「凡存在的(掌權者)」。
●「所命的」:SNG05021+SNG01510,原意是「仍存在於被神命定的狀態下」。
●「抗拒」掌權:SNG00498,「反對」、「抵擋」。
●「抗拒」神的命、「抗拒的」:SNG00436,「反對」、「抵抗」。
●神的「命」:SNG01296,「安排」、「指令」。
●「刑罰」:SNG02917,「審判」、「判決結果(多數指不利的定罪)」。
◎保羅寫這信時,羅馬皇帝是尼祿(Nero),不過在羅馬書寫作的時候,正好是尼祿在位的前五年,是其出名的善政時期,而非後期的暴君時期。
◎即便保羅認為一般狀況下,基督徒應該要順服政府,他還是把政府的權力放在上帝以下,這跟當時已經漸漸成形的「皇帝崇拜」,或者今日的許多集權政府的想法是有差異的。
◎此處保羅說明一般的通則:要順服政府,因為這個政府掌權至少是上帝允許的狀態。這對於現代的我們,可能是一種沒想過的態度,我們常常以為對抗、監督,是一種常態。
2.這些掌權者的職責是賞善罰惡,對守法的人是有益的。 13:3-4
●「作官的」:SNG00758,「統治者」、「官員」。
●「用人」:SNG01249,「執行他人的命令的人」、「僕役」。
●「空空地」:SNG01500,「徒然地」、「毫無目標地」。
●「劍」:SNG03162,「劍」、「匕首」,是當時權威的象徵,也跟「處死」、「死刑」有關。
◎此處的「行善」、「作惡」是籠統的說法,不是基督徒信仰中的「行善」、「稱義」或「作惡」。我們也該可以同意一個有效管理的政權,基本上還是有一定的賞善罰惡,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
◎W.C. van Unnik指出古代人對執政掌權者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即掌權者最重要的功用就是稱讚行善的,懲罰作惡的。13:4保羅說明做官的人是上帝的僕役(不管他願不願意或知不知道),至終是要成就上帝的心意(就是13:3-4的賞善罰惡)。即使他一時並不執行公義,表面上看起來有多少偏差,最終他仍然是要完成上帝的心意,而不是掌權者自己的意願。
3.順服官員的原因包括刑罰與良心自覺。 13:5
●「必須」順服:SNG00318,「這是必須」、「免不了」、「一定」。
●「刑罰」:SNG03709,「憤怒」、「審判」,與13:2的「刑罰」不同字。
●「良心」:SNG04894,「自覺」、「道德良知」,原文可以解做「知道掌權者的權柄由上帝來、是上帝僕役」的「知識」。
4.納稅除了因為13:5的原因外,也是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13:6
●納「糧」:SNG05411,「貢物」、「稅金」,特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稅」,此字也用來表示羅馬時期的「直接稅」。
●「差役」:SNG03011,「受差遣的人」、「政府官員」。
●「常常特管」:SNG04342,「專注於」、「投身於」。
5.所以要盡上人民的義務。 13:7
●「當得的」:SNG03782,「義務」、「債務」。
●就「給」他:SNG00591,「償還」、「補償」、「給付」、「履行」。
●得「糧」:SNG05411,「貢物」、「稅金」,特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稅」,此字也用來表示羅馬時期的「直接稅」。
●得「稅」:SNG05056,「稅」,此字也用來表示羅馬時期的「間接稅」。
●「懼怕」:SNG05401,「懼怕」、「敬畏」。
●「恭敬」:SNG05092,「尊榮」、「尊敬」。
◎此處的意思是統治者既然耗費心力管理我們,那他應有的回報我們應該要給他(像欠債一樣來還債),包含各項稅金、敬畏與尊榮。
◎一般原則上對政府的態度正如此段所述,但政府越過了神所賜的權柄之時,信徒效忠的對象當然是神而不是政府,參考徒 5:29。縱使要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見彼前 4:14-15。
◎資本主義社會中,除了政府之外,我們也有不少上司,此處的倫理原則也可以應用在我們的職場中。
(二)愛心與律法 13:8-10
1.基督徒要以彼此相愛為虧欠。 13:8
●「虧欠」:SNG03784,「欠人某些東西」、「有欠於」。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意思是「要養成不欠任何人什麼債的習慣」,或者說「不要有未償還的債務」。
◎當然,這並不是說基督徒不可貸款,而是基督徒應當照合約穩固的償還貸款,也不可一再地、重複的欠債。
2.因為愛別人就完全了律法。 13:8-10
●「愛人的」:SNG00025+SNG03588+SNG02087,「愛別人」。
●「完全了律法」:SNG03551+SNG04137,直譯是「滿足了律法」或「成全了律法」。
◎「愛人如己」是律法的總歸利 19:18。
●「不加害」:SNG02556+SNG03756+SNG02038,「不行惡事」。
●不加害與「人」:SNG04139,「鄰居」、「鄰人」。
(三)主再來的激勵 13:11-14
1.主再來的日子接近了,所以我們要儆醒,脫去黑暗的行為,穿上光明的兵器。 13:11-12
●「得救」:SNG04991,「救恩」。
●黑夜「已深」:SNG04298,「前進」、「進展」。
●「暗昧的」:SNG04655,「黑暗」。
●「帶上」:SNG01746,「穿上」。
◎這裡的意思是我們離主(不管是主再來或我們死亡)越來越近了,所以要脫掉屬黑暗的行為,換上屬於白天(天國)的武器。
2.行事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去安排放縱私慾。13:13-14
●「端正」:SNG02156,原指儀態上的「端莊大方」,也有「規規矩矩」的意思。
●「好像」:SNG05613,「正如」、「一如」。
●「荒宴」:SNG02970,指「過度的宴樂」。
●「好色邪蕩」:SNG02845+SNG02532+SNG00766,「淫蕩」、「縱慾」、「性關係放蕩」。
●「爭競」:SNG02054,「爭鬥」、「糾紛」、「不合」。
●「披戴」:SNG01746,「穿上」、「穿起來」。
◎「披戴主耶穌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耶穌的美德,如同人穿上美衣一樣。此處也有可能用希臘舞臺劇的背景,要演員放棄自己的身份全力投入他所扮演的角色。
●「安排」:SNG04307,表示「事先想好」。
●「私慾」:SNG01939,「渴望」、「對被禁止或不得體的事的貪慾」。
◎因為有見主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活出光明磊落的生活來。
三、基督徒與國家的關係 13:1-14
(一)基督徒與政府 13:1-7
1.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人,因為掌權者是上帝所命的。 13:1-2
●「在上有權柄的人」:SNG01849+SNG05242,「居高位的權柄」,應是指「地上的政權」。
●「順服」:SNG05293,此字原文用法與一般SNG05218不同,不是指「無條件的服從」,而是指一種心態上承認別人是上帝的代表。所以有時用在基督徒對教會領袖的順服、基督徒妻子對丈夫的態度、基督徒奴隸對主人的態度、年幼的對年長的態度、基督徒彼此之間的態度弗 5:21。所以基本上權威的根源是上帝而不是政府,所以一切與上帝命令抵觸的政府命令,當然不用遵從。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SNG05259,「藉著」神。
●「凡掌權的」:SNG03588+SNG01161+SNG01510,直譯是「凡存在的(掌權者)」。
●「所命的」:SNG05021+SNG01510,原意是「仍存在於被神命定的狀態下」。
●「抗拒」掌權:SNG00498,「反對」、「抵擋」。
●「抗拒」神的命、「抗拒的」:SNG00436,「反對」、「抵抗」。
●神的「命」:SNG01296,「安排」、「指令」。
●「刑罰」:SNG02917,「審判」、「判決結果(多數指不利的定罪)」。
◎保羅寫這信時,羅馬皇帝是尼祿(Nero),不過在羅馬書寫作的時候,正好是尼祿在位的前五年,是其出名的善政時期,而非後期的暴君時期。
◎即便保羅認為一般狀況下,基督徒應該要順服政府,他還是把政府的權力放在上帝以下,這跟當時已經漸漸成形的「皇帝崇拜」,或者今日的許多集權政府的想法是有差異的。
◎此處保羅說明一般的通則:要順服政府,因為這個政府掌權至少是上帝允許的狀態。這對於現代的我們,可能是一種沒想過的態度,我們常常以為對抗、監督,是一種常態。
2.這些掌權者的職責是賞善罰惡,對守法的人是有益的。 13:3-4
●「作官的」:SNG00758,「統治者」、「官員」。
●「用人」:SNG01249,「執行他人的命令的人」、「僕役」。
●「空空地」:SNG01500,「徒然地」、「毫無目標地」。
●「劍」:SNG03162,「劍」、「匕首」,是當時權威的象徵,也跟「處死」、「死刑」有關。
◎此處的「行善」、「作惡」是籠統的說法,不是基督徒信仰中的「行善」、「稱義」或「作惡」。我們也該可以同意一個有效管理的政權,基本上還是有一定的賞善罰惡,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
◎W.C. van Unnik指出古代人對執政掌權者有一個共同的觀念,即掌權者最重要的功用就是稱讚行善的,懲罰作惡的。13:4保羅說明做官的人是上帝的僕役(不管他願不願意或知不知道),至終是要成就上帝的心意(就是13:3-4的賞善罰惡)。即使他一時並不執行公義,表面上看起來有多少偏差,最終他仍然是要完成上帝的心意,而不是掌權者自己的意願。
3.順服官員的原因包括刑罰與良心自覺。 13:5
●「必須」順服:SNG00318,「這是必須」、「免不了」、「一定」。
●「刑罰」:SNG03709,「憤怒」、「審判」,與13:2的「刑罰」不同字。
●「良心」:SNG04894,「自覺」、「道德良知」,原文可以解做「知道掌權者的權柄由上帝來、是上帝僕役」的「知識」。
4.納稅除了因為13:5的原因外,也是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13:6
●納「糧」:SNG05411,「貢物」、「稅金」,特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稅」,此字也用來表示羅馬時期的「直接稅」。
●「差役」:SNG03011,「受差遣的人」、「政府官員」。
●「常常特管」:SNG04342,「專注於」、「投身於」。
5.所以要盡上人民的義務。 13:7
●「當得的」:SNG03782,「義務」、「債務」。
●就「給」他:SNG00591,「償還」、「補償」、「給付」、「履行」。
●得「糧」:SNG05411,「貢物」、「稅金」,特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稅」,此字也用來表示羅馬時期的「直接稅」。
●得「稅」:SNG05056,「稅」,此字也用來表示羅馬時期的「間接稅」。
●「懼怕」:SNG05401,「懼怕」、「敬畏」。
●「恭敬」:SNG05092,「尊榮」、「尊敬」。
◎此處的意思是統治者既然耗費心力管理我們,那他應有的回報我們應該要給他(像欠債一樣來還債),包含各項稅金、敬畏與尊榮。
◎一般原則上對政府的態度正如此段所述,但政府越過了神所賜的權柄之時,信徒效忠的對象當然是神而不是政府,參考徒 5:29。縱使要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見彼前 4:14-15。
◎資本主義社會中,除了政府之外,我們也有不少上司,此處的倫理原則也可以應用在我們的職場中。
(二)愛心與律法 13:8-10
1.基督徒要以彼此相愛為虧欠。 13:8
●「虧欠」:SNG03784,「欠人某些東西」、「有欠於」。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意思是「要養成不欠任何人什麼債的習慣」,或者說「不要有未償還的債務」。
◎當然,這並不是說基督徒不可貸款,而是基督徒應當照合約穩固的償還貸款,也不可一再地、重複的欠債。
2.因為愛別人就完全了律法。 13:8-10
●「愛人的」:SNG00025+SNG03588+SNG02087,「愛別人」。
●「完全了律法」:SNG03551+SNG04137,直譯是「滿足了律法」或「成全了律法」。
◎「愛人如己」是律法的總歸利 19:18。
●「不加害」:SNG02556+SNG03756+SNG02038,「不行惡事」。
●不加害與「人」:SNG04139,「鄰居」、「鄰人」。
(三)主再來的激勵 13:11-14
1.主再來的日子接近了,所以我們要儆醒,脫去黑暗的行為,穿上光明的兵器。 13:11-12
●「得救」:SNG04991,「救恩」。
●黑夜「已深」:SNG04298,「前進」、「進展」。
●「暗昧的」:SNG04655,「黑暗」。
●「帶上」:SNG01746,「穿上」。
◎這裡的意思是我們離主(不管是主再來或我們死亡)越來越近了,所以要脫掉屬黑暗的行為,換上屬於白天(天國)的武器。
2.行事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去安排放縱私慾。13:13-14
●「端正」:SNG02156,原指儀態上的「端莊大方」,也有「規規矩矩」的意思。
●「好像」:SNG05613,「正如」、「一如」。
●「荒宴」:SNG02970,指「過度的宴樂」。
●「好色邪蕩」:SNG02845+SNG02532+SNG00766,「淫蕩」、「縱慾」、「性關係放蕩」。
●「爭競」:SNG02054,「爭鬥」、「糾紛」、「不合」。
●「披戴」:SNG01746,「穿上」、「穿起來」。
◎「披戴主耶穌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耶穌的美德,如同人穿上美衣一樣。此處也有可能用希臘舞臺劇的背景,要演員放棄自己的身份全力投入他所扮演的角色。
●「安排」:SNG04307,表示「事先想好」。
●「私慾」:SNG01939,「渴望」、「對被禁止或不得體的事的貪慾」。
◎因為有見主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活出光明磊落的生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