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第二首哀歌:悲嘆上帝公義審判下的聖城 2:1-22
一、上帝對子民的憤怒 2:1-9
●「黑雲遮蔽」:字義是「變幽暗」、「變陰沈」。該字僅出現一次。
●「錫安城」:「女兒錫安」、「女子錫安」。
●以色列的「華美」:「榮美」、「燦爛」、「榮耀」。可能是指「聖殿」。
●「腳凳」:「踏腳的小椅子」,應該也是指「聖殿」或「約櫃」代上 28:2;詩 132:7。也有人認為是指「錫安」詩 99:5。
◎神寶座的腳凳就是寶貴的約櫃(代上 28:2)。約櫃是猶太人信仰中至聖之物,他們亦相信這是神同在的象徵。約櫃若都不能倖免於災禍,便沒有任何事物能夠逃避祂的怒氣,更是離棄的代表。
●一切的「住處」:「草場」、「草地」。
●「猶大民」:「猶大女兒」。
●猶大民的「保障」:「要塞」、「堅固城」、「堡壘」。
◎「住處」是比較沒有防衛的城外居住地點,「保障」則是防衛良好的「要塞」,兩者都一樣被傾覆。
●「辱沒」:字義是「凌辱」、「踐踏」。
●以色列的「角」:代表「力量」與「能力」。
●「強取」:「施暴於」、「凶暴地對待」。
●「園中的窩棚」:原文僅是「園子」。
●「外郭」:字義是「堡壘」。
●摩 7:7-8也有出現「準繩」,但該字與哀 2:8的「準繩」在希伯來文並不同字(SNH 0594);該字意思為「鉛錘」、「測深線」(該字僅出現於此)。與哀 2:8的準繩同為建築用具,同樣是代表「上帝的標準」。
●「落在沒有律法的列國中」:原文是「落在列國中,沒有律法」,參考上下文,意義可能是「執行律法的人被擄走了,所以沒有律法」。
◎猶太人以為和神立了約,所以享有特權地位,但對這樣的地位在道德和屬靈上的重責大任,然而猶太人卻似乎渾然不知。如今她的降卑既突然且徹底,令她難堪地降到甚至低於其他民族。一度榮耀萬分的京城不僅被夷為平地,而且一直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聖所,亦遭仇敵玷污。
二、上帝子民的處境難以被安慰 2:10-13
●「麻布」:「粗麻布」、「粗布袋」,這種布通常用黑山羊毛製成。
●「心腸」:「內臟」、「腸子」、「情緒之所在」。
●「擾亂」:「騷亂」、「混亂」。
●「肝膽」塗地:「肝」。
●肝膽「塗地」:「倒在地上」。
●「街上」:字義是「廣場」。
●「發昏」:「昏厥」、「暈倒」。
◎在剛進迦南地初期,每個城市都設有長老,負責管理當地諸般事宜(申 19:12,申 21:2;士 8:14)。稱為「以色列長老」的全國性團體,無論在被擄前後都有相當的影響力。
◎長老對被擄之災束手無策,哀痛逾恆。揚起灰塵落在頭上,是表示悲哀的舉動(伯 2:12;結 27:30)。穿上粗布則象徵為死者哀悼(創 37:34;撒下 3:31),以示為罪悔改(王上 21:27;拿 3:5),或代表為個人或國家之不幸而哀傷(斯 4:1;伯 16:15)。
◎耶路撒冷(猶大國)滅亡的原因乃在於違背了以色列人在曠野時與上帝所立的約定,而以色列人與上帝所立的約為一強調「整體特性」的約,整個以色列群體都必須要付出相當的責任,然而西元前七世紀的猶大人,卻似乎對此重要事實出奇地漠不關心。就算有些人或許比較無辜,但他們所屬的團體卻無疑罪孽深重,所以落在神的審判之下。這些妄行、自私的父母對子女命運的漠視,突顯出猶大人敗壞的程度。父母沒有教導子女敬畏神,使子女在神的餵養中長大,反而把子女出賣給巴力,使子女在情感和靈性上都成了巴力的奴隸。為人父母的必須將正確的屬靈價值灌輸給子女。
◎2:13的意思是作者想要找出一些安慰猶大人的說法,但是卻無能為力,因為耶路撒冷的傷口太大。
三、假先知虛偽的言論導致聖城滅亡的下場 2:14-17
●「見」虛假和愚昧的異象:「先見在狂恍狀態之下看見」。
●「愚昧的異象」:原文僅是「愚昧」。
●「被趕出本境的緣故」:字義是「引誘」、「誤導」。
◎虛假異象的特徵就是「沒有顯露你的罪孽」。我們現在傳講的東西是否變成時尚的人本主義,而完全不提人的罪孽了?
●他們向「耶路撒冷」城嗤笑:原文是「女子耶路撒冷」。
●「全美」:「完全美麗」。
●「切齒」:「咬牙」。
◎先知應為國家的命運負大部分的責任。他們非但不提醒百姓與上帝立約的意義,反倒宣告完全錯誤的平安和繁榮之信息(耶 2:5,耶 10:15,耶 14:13,耶 16:19),完全漠視阿摩司、何西阿和其他人所發出的嚴重警告。假先知就等於在鼓勵猶大的居民陷溺於荒淫的巴力敬拜之中,而忽視了西乃之約的公義和道德標準。由於假先知並未揭發及斥責全民的罪,因此他們要為全國走向毀滅和被擄這無法扭轉的趨勢,承擔大部分的責任。
四、呼籲錫安哀求上帝 2:18-22
●「錫安民的心哀求主」:原文沒有「錫安民」,作「他們的心哀求主」。
●「眼中的瞳人」:原文是「眼睛的女兒」。意義當然是「瞳仁」。
●「交更的時候」:原文是「夜間更次開始」。當時一夜分為三更。每更四個小時。
●「傾心如水」:當時的以色列人相信在極度悲痛的狀況下,人的心變成水,由眼中流出。
●「自己所生育」:原文是「果實」。
●「在街上躺臥」:應該跟「倒在刀下」同義,指「被敵人屠殺」。
●「你殺了」:字義是「大批屠殺」。
◎城破之際,就算沒有立時死在刀下的人,卻在耶路撒冷的斷垣殘壁中昏倒、垂死,卻無人加以援助,這一幕顯然在作者的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相信任何擁有如此敏銳之創作力的人,都會有一樣的感受。垂死的孩童似乎是在絕望中尋找食物,因此從家裡爬到城中心的街上,卻仍毫無所獲。擬人化的錫安在驚愕中,從這可怕的一幕轉而絕望地向神呼求,提醒神受苦的正是祂的選民。
◎作者應該還記得過去節期的日子中,以色列人由各地集中到耶路撒冷來過節的景況。但是現在是敵人由各地集中到耶路撒冷來攻擊擄掠。
貳、第二首哀歌:悲嘆上帝公義審判下的聖城 2:1-22
一、上帝對子民的憤怒 2:1-9
●「黑雲遮蔽」:字義是「變幽暗」、「變陰沈」。該字僅出現一次。
●「錫安城」:「女兒錫安」、「女子錫安」。
●以色列的「華美」:「榮美」、「燦爛」、「榮耀」。可能是指「聖殿」。
●「腳凳」:「踏腳的小椅子」,應該也是指「聖殿」或「約櫃」代上 28:2;詩 132:7。也有人認為是指「錫安」詩 99:5。
◎神寶座的腳凳就是寶貴的約櫃(代上 28:2)。約櫃是猶太人信仰中至聖之物,他們亦相信這是神同在的象徵。約櫃若都不能倖免於災禍,便沒有任何事物能夠逃避祂的怒氣,更是離棄的代表。
●一切的「住處」:「草場」、「草地」。
●「猶大民」:「猶大女兒」。
●猶大民的「保障」:「要塞」、「堅固城」、「堡壘」。
◎「住處」是比較沒有防衛的城外居住地點,「保障」則是防衛良好的「要塞」,兩者都一樣被傾覆。
●「辱沒」:字義是「凌辱」、「踐踏」。
●以色列的「角」:代表「力量」與「能力」。
●「強取」:「施暴於」、「凶暴地對待」。
●「園中的窩棚」:原文僅是「園子」。
●「外郭」:字義是「堡壘」。
●摩 7:7-8也有出現「準繩」,但該字與哀 2:8的「準繩」在希伯來文並不同字(SNH 0594);該字意思為「鉛錘」、「測深線」(該字僅出現於此)。與哀 2:8的準繩同為建築用具,同樣是代表「上帝的標準」。
●「落在沒有律法的列國中」:原文是「落在列國中,沒有律法」,參考上下文,意義可能是「執行律法的人被擄走了,所以沒有律法」。
◎猶太人以為和神立了約,所以享有特權地位,但對這樣的地位在道德和屬靈上的重責大任,然而猶太人卻似乎渾然不知。如今她的降卑既突然且徹底,令她難堪地降到甚至低於其他民族。一度榮耀萬分的京城不僅被夷為平地,而且一直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聖所,亦遭仇敵玷污。
二、上帝子民的處境難以被安慰 2:10-13
●「麻布」:「粗麻布」、「粗布袋」,這種布通常用黑山羊毛製成。
●「心腸」:「內臟」、「腸子」、「情緒之所在」。
●「擾亂」:「騷亂」、「混亂」。
●「肝膽」塗地:「肝」。
●肝膽「塗地」:「倒在地上」。
●「街上」:字義是「廣場」。
●「發昏」:「昏厥」、「暈倒」。
◎在剛進迦南地初期,每個城市都設有長老,負責管理當地諸般事宜(申 19:12,申 21:2;士 8:14)。稱為「以色列長老」的全國性團體,無論在被擄前後都有相當的影響力。
◎長老對被擄之災束手無策,哀痛逾恆。揚起灰塵落在頭上,是表示悲哀的舉動(伯 2:12;結 27:30)。穿上粗布則象徵為死者哀悼(創 37:34;撒下 3:31),以示為罪悔改(王上 21:27;拿 3:5),或代表為個人或國家之不幸而哀傷(斯 4:1;伯 16:15)。
◎耶路撒冷(猶大國)滅亡的原因乃在於違背了以色列人在曠野時與上帝所立的約定,而以色列人與上帝所立的約為一強調「整體特性」的約,整個以色列群體都必須要付出相當的責任,然而西元前七世紀的猶大人,卻似乎對此重要事實出奇地漠不關心。就算有些人或許比較無辜,但他們所屬的團體卻無疑罪孽深重,所以落在神的審判之下。這些妄行、自私的父母對子女命運的漠視,突顯出猶大人敗壞的程度。父母沒有教導子女敬畏神,使子女在神的餵養中長大,反而把子女出賣給巴力,使子女在情感和靈性上都成了巴力的奴隸。為人父母的必須將正確的屬靈價值灌輸給子女。
◎2:13的意思是作者想要找出一些安慰猶大人的說法,但是卻無能為力,因為耶路撒冷的傷口太大。
三、假先知虛偽的言論導致聖城滅亡的下場 2:14-17
●「見」虛假和愚昧的異象:「先見在狂恍狀態之下看見」。
●「愚昧的異象」:原文僅是「愚昧」。
●「被趕出本境的緣故」:字義是「引誘」、「誤導」。
◎虛假異象的特徵就是「沒有顯露你的罪孽」。我們現在傳講的東西是否變成時尚的人本主義,而完全不提人的罪孽了?
●他們向「耶路撒冷」城嗤笑:原文是「女子耶路撒冷」。
●「全美」:「完全美麗」。
●「切齒」:「咬牙」。
◎先知應為國家的命運負大部分的責任。他們非但不提醒百姓與上帝立約的意義,反倒宣告完全錯誤的平安和繁榮之信息(耶 2:5,耶 10:15,耶 14:13,耶 16:19),完全漠視阿摩司、何西阿和其他人所發出的嚴重警告。假先知就等於在鼓勵猶大的居民陷溺於荒淫的巴力敬拜之中,而忽視了西乃之約的公義和道德標準。由於假先知並未揭發及斥責全民的罪,因此他們要為全國走向毀滅和被擄這無法扭轉的趨勢,承擔大部分的責任。
四、呼籲錫安哀求上帝 2:18-22
●「錫安民的心哀求主」:原文沒有「錫安民」,作「他們的心哀求主」。
●「眼中的瞳人」:原文是「眼睛的女兒」。意義當然是「瞳仁」。
●「交更的時候」:原文是「夜間更次開始」。當時一夜分為三更。每更四個小時。
●「傾心如水」:當時的以色列人相信在極度悲痛的狀況下,人的心變成水,由眼中流出。
●「自己所生育」:原文是「果實」。
●「在街上躺臥」:應該跟「倒在刀下」同義,指「被敵人屠殺」。
●「你殺了」:字義是「大批屠殺」。
◎城破之際,就算沒有立時死在刀下的人,卻在耶路撒冷的斷垣殘壁中昏倒、垂死,卻無人加以援助,這一幕顯然在作者的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相信任何擁有如此敏銳之創作力的人,都會有一樣的感受。垂死的孩童似乎是在絕望中尋找食物,因此從家裡爬到城中心的街上,卻仍毫無所獲。擬人化的錫安在驚愕中,從這可怕的一幕轉而絕望地向神呼求,提醒神受苦的正是祂的選民。
◎作者應該還記得過去節期的日子中,以色列人由各地集中到耶路撒冷來過節的景況。但是現在是敵人由各地集中到耶路撒冷來攻擊擄掠。